书城玄幻言情巴啦啦小魔仙之梦幻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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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哈莱王后的阴谋⑷

可怜的美琪不得不将《鱼我所欲也》抄100遍,可按她按耐不住的性子,十有八九是不会抄完的。

放学,美琪美雪和严莉莉一起走出了校门,美琪正在给严莉莉和美雪发牢骚。

“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公平,你们两明明也在开小差,为什么KIKI老师只看见了我,没有看见你们?啊,我该怎么办?就地等死吗?我不要啊……”美琪滔滔不绝的说着,不停的把问题反问给自己,不累吗?

“美琪,你先冷静一下。如果你能把《鱼我所欲也》给背下来,说不定KIKI老师就不用你抄100遍了呢!”严莉莉安慰着美琪,今天好险啊,差点就要和美琪一样将《鱼我所欲也》抄100遍了。

“什么!叫我背下来,还不如杀了我吧。我至今为止才抄了3遍,100遍对我来说太遥远了,用个成语来说,就是:遥不可及啊!横竖都是死,还不如一刀杀了我,来的痛快些。”美琪又开始自暴自弃了。

美雪什么都不想说了,自己的姐姐美琪可谓是变脸比翻书还快,“那我给你背一下《鱼我所欲也》的全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小樱:一口气将《鱼我所欲也》打出来好累啊,望各位可怜可怜我,多多评论吧,爱你们!)

“额……这个……美雪你也太厉害了吧,今天是第一次学,你竟然能把它背下来,好厉害啊!”美琪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

“嗯,现在我也只会背一半呢!”严莉莉很是欣赏美雪。

美雪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忸怩的说:“没有什么的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我也不是很厉害啦!”害羞的美雪其实也蛮可爱的嘛。

“别谦虚了,美雪,你真棒~!”严莉莉骄傲的为美雪竖起了大拇指,美雪都要超过我了,看来,我也要努力了现在。

“谢谢你们,姐,别忘了抄100遍哦!”其实美雪应该算是个小大人吧。

“啊!美雪,气氛才刚好点,能不能不要提这件事啊,你伤了我的心啊,我的心好痛!”美琪果然是天生的演技派。

“哈哈~”

预告:哈莱王后的阴谋即将揭开幕布……

有可能一些亲们不知道《鱼我所欲也》的意思现在让小樱给大家科普一下吧: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好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