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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深化福建农业投融资研究(1)

张文棋郑境辉

建设现代农业是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目标的主要任务之一。强化农业投融资,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健全农业投融资机制,可以更好地配置农业资金,增加农业资金供给,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促进海西经济发展。

一、三十多年来福建农业投融资态势透析

(一)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投融资的总量变动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投资总量增长呈现上下波动状态,1978~2007年,农业投资总量增长速度由增到减多次交替。此外,农业投资总量持续不足,投资结构不合理,资金外流严重等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福建农业发展的瓶颈。

(二)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投融资的结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投融资的结构变化很大。财政资金投入占农业总投资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2007年的30年间共下降了11.78个百分点。金融系统的农业贷款所占比例稳步上升,并且增幅较大,2007年达到了42.6%,比1986年增长了23.7%。而乡镇企业贷款所占比例明显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而后又缓慢下降,并于2007年降为10.61%。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例波动频繁,总体呈现下降态势,2007年降为11.87%,与1978年相比下降了将近六个百分点。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则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并且波动幅度较大,至2007年达到28.44%,是最低点1986年的8.13%的3.5倍。外商农业投资在福建农业资金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比较低,即使最多的年份,外资农业投入在农业投资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也没有超过7%。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农业投融资大致呈现出大幅度增长、平衡增长、负增长、波动增长和低速增长相结合的态势,不仅变动频繁波幅大,而且农业投融资的结构变化也很大。根据农业投融资总量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可将1978年后福建农业投融资的变动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5年),体制的变动带来农业投资总量的快速增长,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由于改革开放后农业经营管理体制相对稳定,农产品市场开始逐步开放,权责利机制逐步完善,开始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资主体,农业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拓宽。其中,农业贷款在农业资金中所占份额不断波动上升且始终稳定在20%以上,并于1985年达到28.46%,比1978年的22.65%增长了5.8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虽然小有波动,但总体呈现出小幅下降的态势外商投资额较少,所占比重低于0.2%。

第二阶段(1986~1993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和外商农业投资实现较快增长。优惠措施减少,乡镇企业贷款所占的份额迅速下滑,从1986年的43.7%降至25.06%,减少了17.94个百分点。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所占比重在此期间有了大幅上升,1993年升为17.76%,与1986年相比翻了一番。财政资金、农业贷款、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则没有太大的变化,所占比例分别稳定在5%、20%和26%左右。外商投资也有了一定的增长,所占比例在1993年已经超过5%,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所占份额最高的时期。

第三阶段(1994~2007年),农业贷款在福建农业资金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至2008年底,福建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1267.09亿元,比年初增长19.99%;各项贷款余额769.72亿元,增长17.72%。农业贷款在福建农业资金中所占的比重也出现大幅上升的态势。至2007年,农业贷款所占比例与1994年相比上升了23.67%,与此同时,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2007年比1994年上升了12.58%。财政资金所占比重略有下降,基本稳定在4%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和乡镇企业贷款都呈现下滑态势,2007年分别降低11.87和10.61%,比1994年分别减少了将近18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外商投资所占比例也小幅下滑,至2007年降为1.1%。

二、福建省农业投融资存在问题的剖析

(一)福建省农业投融资存在问题

(1)农业财力有限,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从农业投入总量来看,福建省财政支农支出有所增加,但从相对量来看,财政支农支出比重偏低,与全国农业生产状况和发展要求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农业发展资金需求的无限性和财政支农资金供给的有限性的矛盾长期存在,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农地重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品质改良、重大病害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等大量资金需要,都难以得到完全有效满足,长期内也难以解决。

(2)农业贷款比例偏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难获贷款。2010年,福建省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10%,而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不到6%。同时,由于政策性银行业务单一和商业银行资金的逐利性以及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有限性,使得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获得贷款难度较大。农业发展银行为满足产业政策要求,专门负责棉粮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业务。由于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调拨,农发行服务领域仅为农业产业链的流通、储备环节,支农效果不大。农业的信用投入主要由农业银行和农信社提供。由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要求,农业银行的主要服务区域从农村转向城市,支持产业也从农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此外,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在审批贷款过程中要求借款者提供相应的抵押,而这正是农户所缺乏的。

(3)农村资金积累低,速度慢,外流严重。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机构网点不断撤离,不仅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向城市,流出资金中有一部分是金融机构以存款准备金的形式流向中央银行,间接流向非农产业。而且,农村和农业项目的收益一般较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致使农业项目难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

(4)农业外资有所增长,但结构不合理。虽然,福建省农业外商直接投资2000~2009年间有所增长,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吸收外资数额较小,同时还存在外资结构不合理、农业投资环境不完善、利用外资规模小、利用外资的地区差异大且分布不平衡等其他问题。

(二)福建省农业融资问题原因剖析

(1)财政支农体系不完善致使资金利用效率不高。财政资金向农业投入的渠道主要是农业扶贫资金的投入、农业水利等基础的设施投入、农业其他各种专项基础设施的投入等。但由于资金的不到位现象严重,加剧了财政支农力度不足的问题严重性。由于县、乡财政体系尚不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上级拨入的专项发展基金被挪用的比较多,加上缺乏良好的民主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比较低。

(2)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导致农业融资动力不足。农业是基础产业,又是弱质产业,对自然条件有很高的依赖性,而且农产品普遍存在低值性,这些导致了商业银行和其他企业投资农业动力不足。一方面,农业高度依赖自然环境,而迄今为止人类对自然环境控制的能力极为有限。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的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土地等资源的抗灾御险能力低,这就增添了农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熊志东,2006);另一方面,农产品普遍存在低值性。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深加工明显不足,导致其附加值低,而且农产品缺需求乏弹性,往往出现“谷贱伤农”现象。在农业投资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投资农业兴趣不大。

(3)信用体系不健全加大了农业融资的难度。当前,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尚未健全,农村市场中存在农户数量大,分布广,分散化等问题,增加了金融机构管理成本。此外,农户信用意识薄弱,逾期还本付息甚至不还屡屡发生,造成商业银行“惜贷”。而且,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和发放权上收,拉长了贷款申请链,制约了贷款发放的灵活性和时效性。

三、深化福建农业投融资的基本思路

(一)构建农业投融资稳定增长机制

从福建农业、农村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构建以财政、金融机构、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主,包括农业外商直接投资和社会其他方面投资在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农业投融资体系,以此加快福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

(1)确保财政投资农业的稳定增长。在目前农业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财政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农业投资总量,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保证财政农业投资资金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可以通过财政贴息、参股、担保等方式得以放大,实现对全社会农业投入资金的流向引导和结构调整,使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农业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

(2)加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应发挥政策性支农的职能,加大对农业贷款和各项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比重,为农业开发和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应承担一定的支农责任,县及县以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农村信用社应提高其信贷支农的能力,增加支农贷款数量,改进支农方式,调整支农贷款投向,最大限度地发挥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还要合理引导民间借贷,实施有效的监控和引导,加强金融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