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问我在大学里是怎样克服种种特殊困难的。在课堂上,我当然是最与众不同的。教授距离我如此遥远,就好像在通过电话线给我上课。讲课的内容被尽可能迅速地拼写在我手上,因为追求速度而失去了个性。各种词句匆匆地流淌在我手心,就像一只猎犬追逐着狡猾的野兔。但就这一方面来说,我并不认为自己比那些记笔记的女孩差。如果一个人只顾得上机械地听讲和匆忙地记笔记,就不可能有什么精力去留意讲课的内容和方式。上课时我无法做笔记,因为我的双手都在忙着听讲。通常我都是回到家以后再把自己记住的内容记录下来。我用打字机完成习题、写作文、写评论、完成小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这样教授们就很容易看到我学习上的缺陷。当开始学习拉丁文音韵学时,我设计了一套表示不同韵律和音长的标识系统,并向我的教授进行解释。
我使用一台哈蒙德牌打字机。我用过很多种打字机,但是我发现哈蒙德打字机最能满足我的工作需求。这种打字机具有可以在不同文字间切换的功能,这样就可以根据需求打出希腊文、法文或数学符号。如果没有它,我恐怕就没法上大学了。
在我学习的各种课程中,只有很少数的课本有盲文版,其他课本则必须让人拼写在我手上。因此,我需要花费比其他同学更多的时间来预习功课,练习部分就更费时间了,而且我总要面对别人不会遇到的困惑。有时候,我会因为要花大量时间研究书本上的细节而心生厌倦,一想到我必须用大量时间才能阅读很少的章节,无法像其他女孩一样享受那个充满欢笑和歌舞的世界,我就感到心有不甘。但是,很快我就恢复了愉快的心情,用笑声赶走了怨恨和不满。因为我知道,任何人如果想要获得知识,都必须独自翻越“艰难山”,由于没有通往山顶的捷径,因此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沿着曲折的道路向上攀登。有很多次我都失足滑下,跌倒在地,但是我仍然会坚强地爬起来,向那些隐藏的阻碍发起冲击。我曾经因为挫折而发过脾气,但是我已经学会了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我艰难地跋涉,只为得到一些收获,受到鼓舞时,我会怀着更大的热情爬得更高,直到宽广的地平线展现在我面前。每一次奋斗都是一次胜利。再努力一次,我就能触摸到洁白的云朵和湛蓝的天空,登上愿望的高地。而且,我并不总是凭借自己的力量独自奋斗。宾夕法尼亚州盲人教育学院的院长威廉·韦德先生和E·E·艾伦先生为我提供了很多盲文书籍。他们无微不至的关心为我带来了莫大的帮助和鼓励。
去年是我进入拉德克利夫学院的第二年,我学习了英文写作、《圣经》文学、美国和欧洲政体、霍瑞斯的《颂歌》,以及拉丁文喜剧。写作课是最令人愉快的。课堂气氛非常活跃,老师的课讲得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查尔斯·汤森德·科普兰先生能够让我们领略到最原汁原味、最具震撼力的文学。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你可以尽情品味前辈大师们的不朽魅力,而无需听到无用的解释和说明。你可以沉浸在他们那深邃的思想之中。你可以全身心地聆听《旧约》带来的令人愉快的隆隆雷声,乃至忘记了耶和华上帝的存在。当你回到家时,会感到自己已经“瞥见了灵魂与形式以不朽的方式完美地融合;真与美在时间的古老茎干上长出了新芽。”
这一年是最快乐的一年,因为学习的科目都是我特别感兴趣的——经济学、伊丽莎白时代文学、乔治·L·基特里奇教授主讲的莎士比亚,以及约希亚·罗伊斯教授主讲的哲学史。通过学习哲学,我们可以深入地理解古老年代的习俗传统和思维模式,而不久之前,这些东西在我们眼中还是陌生而毫无道理的。
但是,大学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雅典学园”。在这里,我们并不会与那些伟大而智慧的灵魂面对面地相遇,我们甚至感觉不到它们存在的气息。它们的确是在这里,没错,但是却已经成为了干枯的化石。我们必须把它们从知识的缝隙中抽取出来,加以研究和分析,才能掌握弥尔顿或以赛亚的精髓,而不是仅仅拥有了一件自作聪明的仿冒品。在我看来,很多学者都忘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伟大的文学作品给我们带来的愉悦感更多地来自我们对它的共鸣,而不是对它的理解。对作品所进行的长篇大论的解释很少会留存在我们的记忆中。就像过于成熟的水果会自动从枝条上脱落一样,这些分析讲解也很快会从我们的记忆中掉落。我们有可能了解了一朵花,了解了它的根、茎和所有的组成部分,以及它的全部成长过程,但是却不会欣赏花朵沐浴着天堂雨露的娇美模样。我总是一遍又一遍不耐烦地问自己:“为什么要去在意这些解释和臆测呢?”它们在我的头脑中飞来飞去,就像失明的鸟儿徒劳地扑打着翅膀。我并不是反对全面地了解我们所阅读的著作,我只是反对那些冗长的注释和令人困惑的评论,这些注释和评论仅仅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事实: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观点。但是,像基特里奇教授这样的伟大学者向我们阐释大师的作品时,就像“给盲人带来了光明”。而他讲解的诗人莎士比亚的作品,则使人茅塞顿开。
有时候,我真想将所学的东西减少一半,因为负担过重的头脑无法充分享受它所获得的财富。要想在一天之内读四五本不同文字、内容迥异的书,而又不失去重点,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人匆忙紧张地读书,一心想的都是测验和考试,他的脑子里就会塞满太多杂七杂八、毫无用处的东西。目前,我的脑袋里就装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以至于无法理出头绪。每当我走进自己的内心世界,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闯入瓷器商店的公牛。成千上万种零零碎碎的知识像冰雹一样劈头盖脸地向我砸来,当我试图躲避它们,各种学术的精灵和大学的鬼怪就会对我穷追不舍,直到我许下邪恶的愿望,希望将那些顶礼膜拜的偶像统统砸碎。
考试是大学生活中最恐怖的事。尽管我已经多次面对考试,并且将它们打倒在地,但是它们还是会爬起来,面目狰狞地向我扑来,令我望而生畏。在考试前的日子里,我拼命往脑子里塞进各种神秘的公式和不好消化的年代资料,就像强行吃下难以下咽的食物,令我真想与书本和科学同归于尽,一起葬身海底。
可怕的时刻终于来临了,如果你感到胸有成竹,并且能够在恰当的时候召唤来头脑中有用的知识,那你就是上帝的宠儿。但往往不管军号吹得多响,当你最需要你的记忆和良好的判断力时,它们却插上翅膀飞走了,真是让人又急又气。你千辛万苦装进脑袋里的知识,在紧急关头却总是想不起来。
“请对胡斯和他的生平事迹做简要说明。”“胡斯·胡斯是谁?他做了什么?这个名字似乎非常熟悉。”你在自己储备的历史知识中拼命搜寻,就像在一个装满碎布的口袋里找寻一小片丝绸。你肯定知道这道题的答案,而且就在嘴边。那天你复习宗教改革的开端时,还曾经遇到过它。但是现在它却不知所踪。你已经将脑子里所有零零星星的知识都翻了个遍——宗教革命、教会分裂、大屠杀、政治制度等,但是胡斯到底躲在哪里?你惊讶地发现,有那么多自己熟知的东西却没有在试卷上出现。你气急败坏地倒出了脑子里的所有知识,啊,原来他躲在那个角落,正若无其事地独自沉思,全然不知他给你带来了一场怎样的灾难。
就在这时,监考官却通知你时间到了。你怀着无比的厌恶之情,一脚踢开这堆垃圾,回家去了,脑子里不禁产生了一个革命性的想法:应当废除教授们未经许可就向人提问的权力。
在本章的最后两、三页,我采用了一些比喻,它们可能会招人嘲笑。看,那头遭到冰雹袭击,闯进瓷器商店的公牛,还有那些面色惨白的怪物,如今它们都在趾高气昂地笑话我!让它们嘲笑去吧!我使用这些比喻只是为了确切地描述我身处的充满竞争的环境,因此我对它们不予理睬,而且我还要郑重声明,我对大学的看法已经改变了。
在我没有进入拉德克利夫学院之前,我对大学生活充满了浪漫的幻想。如今,浪漫主义的光环已经褪去,但是在从浪漫到现实的转变过程中,我还是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没有这段经历,我根本不会有如此深刻的体会。其中之一就是“忍耐的学问”,这门宝贵的学问告诉我们,学习知识就要像在乡间散步一样——从容不迫,敞开胸怀,兼收并蓄。这样学来的知识就会像波澜不惊的潮水一般,悄无声息地用各种深刻的思想浸润我们的头脑。与其说“知识就是力量”,不如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拥有了知识——广博而精深的知识——就可以辨别真伪,区分高下。了解了标志着人类进步的思想与成就,就如同触摸到从古至今人类活动的脉搏,如果一个人不能从这跳动的脉搏中体会到人类的崇高愿望,他就感受不到生命的和谐。
爱书如命
文学是我的“乌托邦”。在这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感官的障碍不再阻断我与“书籍朋友”的亲密交流。他们可以毫无隔阂地与我谈心。
至此,我已经把我的生活做了简要的描述,但是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爱书如命,这不仅是因为书能带给人愉悦和智慧,而且也是我吸收知识的重要媒介,就像其他人通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获得知识一样。实际上,在学习生活中,我对书籍的依赖远远超过了其他人。因此,我应当从我最初的阅读经历讲起。
我第一次阅读完整的小说是在1887年5月,那时我7岁,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用我的指尖吞食着所有印有文字的纸张。正如我说过的,我早年间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读书也是毫无章法。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印版的书籍——几本启蒙读物、一套儿童故事,还有一本关于地球的书,名叫《我们的世界》。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我把这些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迹被磨损得辨认不清。有时苏利文小姐会给我读书,在我手心拼写一些她认为我能理解的小故事和诗歌,但是我更愿意自己读书,而不是让别人给我读,因为我喜欢反复阅读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我真正开始认真读书是在我的第一次波士顿之行期间。那时,我每天被允许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消磨一段时间,我在一排排书架间徘徊,随意取阅自己想看的书。尽管书中的字我不认得多少,但也照读不误,因为令我着迷的正是这些文字本身。我很少在意书的内容,然而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因为我记住了很多单词和句子,尽管我根本不理解它们的含义。后来,当我开始学习说话和写作时,这些词句就会自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以至于朋友们都对我的词汇量之大感到惊讶。我就这样不求甚解地读了很多书中的零碎片段(在早期的阅读中,我从来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和大量诗歌,直到我发现了《小爵爷方特洛伊》这本书,才算第一次把一本完整的书读懂。
在我8岁那年,有一天,我的老师发现我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读着《红字》。我记得当时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小珀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生词。然后,她告诉我,她有一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那本书的名字叫做《小爵爷方特洛伊》,她答应到夏天的时候读给我听。但是,我们直到秋天才开始读那本书,因为我初到海边的那几个星期,完全沉浸在各种新奇的发现所带来的兴奋之中,以至于忘记了书本的存在。后来,我的老师又离开我去波士顿探望朋友了。
老师回来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阅读《小爵爷方特洛伊》。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我们读第一章时的情景。那是8月一个温暖宜人的午后。我们俩坐在一张吊床上面,这张吊床就垂挂在距离房子不远的两棵墨绿的松树上。为了尽可能把整个下午都用来读书,我们匆匆忙忙地洗好了午餐的盘子,快步穿过草地,向吊床走去。草丛中的蚂蚱纷纷受惊跳起,落在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老师坚持要把它们都从衣服上清理干净,然后再坐下来读书,而在我看来,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老师外出的这段期间,吊床无人问津,因此上面落满了松针。温暖的阳光照在松树上,空气中充满了松香,同时夹杂着一股独特的海洋气息。在我们开始阅读前,苏利文小姐向我解释了一些背景情况,然后我们一边阅读,她一边给我讲解不熟悉的单词。起初,我们遇到了很多我不懂的词,阅读经常会被迫中断,但是一旦我完全理解了故事情节,就急于了解故事的进展,而顾不上理会那些生词了,也无心去听苏利文小姐认为必要的解释。当她的手指累得拼不下去时,我急得不行,真希望自己拥有正常的视力。我把书拿在手上,如饥似渴地摸索着上面的文字,那种急切的心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阿纳戈诺斯先生把这本书制成了凸印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烂熟于心。在我的整个童年,《小爵爷方特洛伊》一直是我亲密无间的伴侣。我如此不嫌嗦地叙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一直都是随心所欲、不求甚解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平生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