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传统下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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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台湾“故宫”博物院乃是“故宫”赃物院

大陆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4月29日表示,海峡两岸的交流可从不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敏感争议的文化交流着手,将海峡两岸故宫博物院的交流推动起来,即北京故宫博物院、台北故宫博物院举行文物交流展览,及大陆新近出土的古文物如兵马俑等去台湾展览。

张德勤表示,两岸故宫的文物是中国人的文化遗产,也是全人类的遗产,是中华民族立足世界的优势,两岸人民都有责任保护此文物,也同时有权利要求共享我们祖先的宝贵遗产,所以提出故宫文物交流。

对于大陆法律规定古文物不能赴国外展览的规定,张德勤表示,古文物在尚未完成发掘、学术论文发表工作前,不能到国外展览,但是台湾“可以例外”,“因为台湾不同于外国,到自己的国家展览没有受到上项限制”。

张德勤又表示,台湾现行法律对大陆人士来台限制和“匪区”文化财产入境没收的规定,是造成两岸文化交流的主要障碍,希望台湾能修改现行法律,以利推动文化交流;同时保证,台湾“故宫”的文物赴大陆展览,大陆方面可保证其安全入出境。

在我看来,真正的问题所在,乃是台湾的古物根本是从北京偷运来的,台湾的“故宫”博物院根本是“故宫”赃物院,根本是窃国者的赃物院。既是赃物,理应“合浦珠还”才好,否则在北京展览起来,就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