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林立刻发出命令:“狄尔斯,这是共产党要通过纵火制造混乱,乘机搞武装暴动。刻不容缓,全体警察马上进入戒备状态!”
“明白!”
狄尔斯应命而去。
国会起火时,希特勒正在纳粹宣传部部长戈培尔家里吃晚饭。
希特勒和戈培尔接到国会大厦被烧的报告以后,急忙乘车赶到了国会大厦。
戈林向希特勒汇报说:
“是纵火。犯人已经被逮捕。是荷兰人,共产党员。共产党的议员托格勒和凯念是最后离开国会的,我已下命令派人去抓捕。”
希特勒边点头边对在场的人说:“这是暴动预兆!懂吗?共产党将要发动暴动!”
戈林和戈培尔与希特勒一起从二号门进入了国会大厦。
希特勒窥视着火势已消的议会厅,挥动着双手激动地说:
“该给他们点厉害看了看!谁敢反对我们,就把谁统统干掉!共产党的活动家全部都要枪毙!今天夜里要把共产党的国会议员绞死!同情共产党的要把他们关进监狱里!对社会民主党和国旗团也如法炮制!”
十点半,希特勒召集了政府首脑会议。希特勒在会上的讲话中,断言纵火案是共产党有预谋的行为。
希特勒情绪激昂地说:
“说这是共产党干的勾当,这是天佑!光耀德国历史的伟大的时刻到来了!诸位,你们将马上会看到结果的!”
纳粹党人居然发现了一个神经错乱的共产党人为他们放了火,这种巧合只有天知道。而希特勒在会上的激动无比,好像烧了国会他更兴奋,比当年夺取总理还激动。
事实上,放火烧国会这个主意是戈培尔提出并经元首希特勒首肯的。当时在普鲁士政府内政部供职的汉斯·吉斯维乌斯在纽伦堡作证时就说过:“最初想到放火的是戈培尔。”而纳粹秘密警察头子鲁道夫·狄尔斯则在后来的供词中说:“戈林事先完全知道火是怎样烧起来的。因此他命令在起火之前就准备好在大火燃起之后立即逮捕一批共产党人的名单。”从这个供词中,可以完全知道,放火者的一切行动都掌握在纳粹头子们的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国会纵火案”已经过去了八年,当时任总参谋长的哈尔德有这么一段日记:“在1942年元首生日的午宴上,话题转到了国会大厦,戈林大声打断大家说:‘真正了解国会大厦的只有我一人,因为是我放火把它烧了。’”
一切都非常清楚,卢贝是受纳粹党人利用的,而且主要放火的工作是由冲锋队干的。这个荷兰人不可能在两分钟内就把这么大的一所建筑物烧掉。事实上,卢贝潜入大厦两分钟前,中央大厅就已经燃烧起来了,卢贝只不过充当了一个替死鬼的角色。
4.天佑?还是预谋?
1933年1月30日成立的希特勒内阁,原是“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和保守的“国家人民党”的联合政权。
当时,纳粹党还未在议会中占多数,就是和人民党联合起来也未超过半数。
如果能把共产党的议席排除,政府执政党就有希望在3月5日的大选中超过半数,甚至就是纳粹一党也有过半数的可能。
根据当时德国现有的宪法规定:只要获得国会中三分之二的议员的支持,总理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掌握全权,即所谓的授权法。希特勒最想获得的正是授权法。
早在纵火案发生前几个月的1933年10月19日,希特勒在回答兴登堡总统关于对未来政权设想的对话时,就说过这样的话:“国会应该通过授权法,我和新政府要以它作为基础。除了我之外,国会不能给其他任何人授权法。有了授权法,问题就可以解决。”
当时的希特勒内阁,除希特勒本人,外加弗利克和戈林,其他的内阁成员全都属于保守派人士。总统兴登堡和保守派人士为了抑制希特勒的独裁和激进,决定先利用希特勒,一旦失去利用价值,就将希特勒踢出内阁。
宪法还规定:总统拥有不经国会同意就可以任免总理的特权。
在总统拥有的特权中,除了可以随时解除希特勒的总理职务外,还有一条就是可以拒绝在违背自己意愿的国会所制作的法案上签字,使之因不能生效而成为一张废纸。
在2月27日夜国会大厦纵火案发生后召开的政府首脑会议上,希特勒认为这是给了执政党在新议会中能获取半数以上的议席和能够通过授权法的“天佑”良机。
一旦上述两点获得成功,希特勒就可以完全摆脱总统的节制,成为一个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名副其实的独裁者。
所以,会议一结束,希特勒便迫不及待地上了“奔驰”,在戈培尔的陪同下,直驶纳粹党的机关报《人民观察家》编辑部。
希特勒和戈培尔到达编辑部时,已经快到零点。
《人民观察家》的晨报已经排版完毕,编辑们都已回家休息,编辑部里只有几个工人还围着火炉在闲谈。
戈培尔下车后,便去敲编辑部的门,工人们对敲门之声未予理睬。
当戈培尔好不容易将门敲开时,来开门的工人满肚子不高兴地说:“找谁?明天上班再来!”
“混蛋!”希特勒一声怒吼。
当排字工人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希特勒和戈培尔,顿时惊呆了!
希特勒派人叫来值班的副总编辑,对他发出命令:
“国会大厦被共产主义者纵火烧了。《人民观察家》明天的晨报要改版!”
国会纵火案发生后的第二天,纳粹的新闻媒介发表了由戈林起草的一份公报,说:
通过已经侦查得出的结果表明,2月27日二十一时十五分,国会大厦内数处发生火灾系属纵火,这次纵火从其胆量和规模来说是共产党所为。在对冠名为卡尔·李卜克内西的共产党总部进行查抄后……发现了共产党大量的绝密材料,其中包括有共产党已经策划好的阴谋铁证。
对国会大厦纵火,本来会成为共产党发动血腥叛乱的开始,以这次纵火为导火线,造成内乱局面。
由于政府采取了紧急措施,这个肮脏的预谋失败了。纵火犯已当场被捕,他是荷兰共产党员范·德·卢贝……
公报发出后不久,希特勒便在威廉街的总理官邸召开了内阁会议。
希特勒在会上向到会的各位议员介绍了国会纵火案的经过情况,然后接着说:
“我要对共产党采取最坚决而严厉的手段!”
希特勒还宣称,按原计划举行3月5日的国会选举。
希特勒讲话结束后,戈林说明了关于案件的侦察经过,其内容和所发公报完全一样。内阁会议结束后,希特勒直奔总统府官邸,请总统签署内务部制定的“保护人民和国家法”。
这项法令是以“对付共产党暴力活动的自卫措施”的理由颁布的。对此,内务部长戈林曾宣称:
“这个赋予空前广泛侦察权的法令,虽主要以共产党为对象,但间接地也以跟共产党一起活动或支持、帮助共产党犯罪的人为对象。”
这个法令的第一项即废除了魏玛宪法的基本人权规定,为后来希特勒把德国变成警察国家奠定了基础。
希特勒从纵火案件得到的第一个好处,就是按自己的全部意志制定的“保护人民和国家法”得到通过和实施。
3月5日的国会选举如期举行。纳粹党和国家人民党的票数终于超过了半数。
大选之后,纳粹对仍保持独立性的地方政府,直到市镇村,实行了彻底夺权。希特勒政府因此奠定了在全国内实行独裁统治的基础。这是希特勒利用纵火案做文章捞到的第二个好处。
国会纵火案的侦查,由国家秘密警察负责,仍在进一步地进行。
希特勒利用纵火案获得了镇压异党和镇压反对自己的社会的特权,以及掌握了德国全境的地方自治政府。与国家人民党等保守势力相比已占优势后,他决定于3月21日提前召开国会议会,并将授权法提交国会审议。
会议选择在波茨坦的忠烈祠举行。
3月21日是俾斯麦在1871年主持第二帝国第一届国会开幕的日子。忠烈祠有皇室的墓地,是帝国主义者的圣地。
希特勒选择这样的日子和地点是有所用心的,目的是要唤起保守派们对帝政时代的怀念。
会议的开幕纪念仪式在菲德烈大王的墓前举行。身穿旧普鲁士军队元帅服的兴登堡总统、前王太子和旧普鲁士军队的将军们应邀与新议员一起出席了纪念仪式。
这个使梦想复辟帝政的保守主义者们拜倒在希特勒独裁者脚下的日子,后来被人们称为“波茨坦日”。
纪念仪式向整个德国人表明了谁是德国的统治者。在这次国会上,由于纵火案,共产党的议员或遭监禁,或隐蔽起来,或逃往国外,没有一个人出席会议。一部分社会民主党的议员也因遭到同样的排挤和打击而未能出席会议 。
3月23日,新国会改在柏林的克罗尔歌剧院举行。
整个歌剧院被纳粹冲锋队包围起来,到会的议员受到了无声的压力。
下午二时十五分,希特勒发表了施政演说。
希特勒演说结束,开始了长达三小时的休息。
休息过后,对授权法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出席会议的五百三十名议员中,赞成的有四百四十票,反对的仅有九十四票。
授权法通过投票得以通过实施后,希特勒所梦寐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他不再是兴登堡总统的傀儡,而是一手独揽大权的霸主。
授权法的实施是希特勒利用纵火案得到的第三个好处。
希特勒紧接着解散了德国的工会组织,废除了政党制度,建立了纳粹一党专政的独裁制度。
由希特勒导演的这场“贼喊捉贼”的国会纵火案,为纳粹党的独裁统治打开了通向胜利的大门。
尽管法庭屈从于希特勒的淫威,但是在后来的审讯中,戈林、戈培尔,包括希特勒本人,都受到了很大的怀疑。只是为时已晚,因为希特勒借此威胁兴登堡总统,不仅残杀了大批德国共产主义分子,还制定了许多保证纳粹党顺利夺权的法律。希特勒开始成为德国法律的象征。
事实上,在后来不久的莱比锡举行审讯时,就确定卢贝这位昔日的荷兰共产党傻瓜根本没有足够的引火物,更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把如此规模宏大的建筑烧掉,卢贝的四根炭精棒和一盒火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起到如此大的作用。
根据专家提供的证词,几处大火都是由化学物和汽油引起的,而卢贝不可能把这些东西带进去。
那么,谁是卢贝的同谋呢?
5.“巴伐利亚饭馆”的跑堂
3月3日,波茨坦街“巴伐利亚饭馆”的跑堂约汉涅斯·赫尔玛战战兢兢地来到了柏林警察局。
赫尔玛向警官瓦尔塔·霍尔茨豪萨报告说:“范·德·卢贝在纵火案发生以前,常到我们的饭馆里来跟一个俄国人坐在饭馆的角落里嘀咕。”
瓦尔塔·霍尔茨豪萨对赫尔玛所提到“俄国人”的证据感到振奋。因为一提到俄国人,人们自然就会想到共产党。这不就是共产党纵火国会大厦的有利证据吗?
霍尔茨豪萨告诉赫尔玛:“如果再见到那个俄国人到店里来,你就马上来报告!明白吗?”
虽说参与卢贝纵火国会大厦的同伙根据调查及推理有“六七个人”,但现在逮住的只有卢贝和恩斯特·托格勒。其余的一直找不到线索。赫尔玛的报告使霍尔茨豪萨心中充满了希望:“要是能逮住一个俄国同案犯,不是一切调查都可以画上句号了吗?”
3月9日,瑞士作家鲁道夫·赫迪加去波茨坦大街的“巴伐利饭馆”约见两个保加利亚人。其中一个是他的老相识布莱戈伊·波波夫,另一位是他未曾见过的年轻人。
为了甩掉纳粹的盯梢,赫迪加自早上走出所居住的库林卓尔大街九十六号公寓之后,连续换乘了几次公共汽车和电车,兜了不少圈子后,于上午十一点钟才到达“巴伐利亚饭馆”。
那两个人已先于赫迪加到达了饭馆。
身材修长的波波夫和赫迪加打过招呼后,便把身边的青年人介绍给他。
赫迪加用保加利亚语向年轻人作了自我介绍:
“我是鲁道夫·赫迪加。”
这位自称为“鲁道夫·赫迪加”的人就是正在流亡的保加利亚共产党的领袖格奥尔基·季米特洛夫,“鲁道夫赫迪加”是他使用的化名。
三人的谈话还未进入正题,两个便衣警察就出现在了”巴伐利亚饭馆”的门口,其中一个便是警官瓦尔塔·霍尔茨豪萨。
这显然是饭馆跑堂告的密。
两个便衣警察来到紧挨赫迪加三人的饭桌旁的桌子跟前坐了下来。
赫迪加觉得气氛不对,给另外两人作了示意,借故站起来要走。
霍尔茨豪萨突然站起来,拦住三人的去路说:“对不起,我是警察,要看看你们的护照。”
鲁道夫·赫迪加很从容镇定地掏出护照递了过去。年轻人也不慌不忙掏出了护照。
三人的护照都制作得很规范和精致。精明的霍尔茨豪萨马上便判断出那都是假护照。正当霍尔茨豪萨要对赫迪加进行盘问的时候,没有护照的波波夫想乘机逃走,但一下子就被跟随霍尔茨豪萨一起来的另一个便衣警察按倒了。
“跟我们走一趟!”三人被警察押上了车。
在车上,赫迪加突然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塞进嘴中,未得嚼咽,就马上被霍尔茨豪萨扭住手、撬开嘴取出了纸团。
这是一张由共产国际印发的传单。传单的标题是:“全德国的工人们,消灭法西斯!”
赫迪加等三人被带到国会大厦“俾斯麦厅”的侦察总部。
警官布莱舒维茨问赫迪加:
“你们到德国来干什么?”
鲁道夫·赫迪加考虑到自己的身份迟早都要暴露,干脆直截了当地回答说:
“我是保加利亚共产党员格奥尔基·季米特洛夫,为了免遭国内敌人的迫害,我化名为鲁道夫·赫迪加。”
审查的结果,没有一个是侦察当局所希望得到的俄国人。
为了证实饭馆跑堂赫尔玛所作的证言,第二天德国警察便把“巴伐利亚饭馆”的工作人员和常客叫来辨认:有没有见过卢贝和季米特洛夫在一起。结果除赫尔玛以外,其他人都说没有卢贝和季米特洛夫在一起的印象。
由于在一年前,柏林警察局的政治警察部得到情报,有一个由共产国际派来的人,经常到柏林的有关公共场所进行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活动。
侦察总署把曾经目击过这个外国人的一位警察唤来辨认,季米特洛夫是不是他所见到的那个人。
这个警察一见季米特洛夫后便马上断言:
“没错!就是他!”
这样,侦察总部以卢贝同案犯的罪名把三个保加利亚人拘留了。
政治警察搜查了季米特洛夫下榻的库林卓尔大街九十六号的房间。抄走了季米特洛夫的书籍、笔记本和记录之类的东西,并进行了仔细的查阅,但从中并未找到有关要在德国搞武装暴动和纵火的物证。
为了从政治的需要作出判断,证明三个保加利亚人是卢贝纵火的同案犯,希特勒指令政治警察必须找出一些事实作为证据。于是,侦察总部印刷了大批标明季米特洛夫三人相貌、特征的通缉令,四处张贴。
通缉令写道:
1933年3月9日被捕的国事犯的名字、相貌和特征:
一、格奥尔基·季米特洛夫。保加利亚人。身高一米七四。体胖。头发浓金色杂以灰色。胡子刮得很干净。脸呈蛋圆形。眼睛黄中带灰。金黄色的眉毛,呈月形。宽鼻梁。耳朵长。嘴大唇厚。上下牙均有缺损。会讲保加利亚语、德语和俄语。
二、瓦西里·康士坦丁·泰涅夫。保加利亚人。身高一米六二。体胖。头发呈浓褐色。胡子刮得很干净。脸呈蛋圆形。眼睛暗褐色。眉毛金黄色,且左右相连。弯钩鼻子。耳朵椭圆形。会讲保加利亚语、土耳其语、德语和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