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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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一、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后,我国从1953年起,全面展开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农业的改造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列宁关于合作化的理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提出了“先集体化,后机械化”的思想。毛泽东提出,在经济落后、生产不发达、缺乏生产资料和资金的中国广大农村,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他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协作能够形成新的生产力。在中国的条件下,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即使没有大批农业机器投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提高生产力的目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毛泽东领导中国几亿农民在土地改革后,“趁热打铁”地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毛泽东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主张是要求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第二,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及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苏联的经验,农业合作化是通过土地国有化实现的。中国的情况不同,在土地改革中把土地分给了农民,广大农民成为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小私有者。毛泽东认为,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只能引导、说服和教育,使之自愿地走合作化道路。为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专门对自愿原则作了说明,所谓自愿原则,就是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所谓互利,就是让入社的所有农户都能得到实惠,增加收入,在经济上不受损失。绝对不容许一部分农民侵占另一部分农民的经济利益。典型示范,即先办好一批合作社作出榜样,用典型教育和吸引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所谓国家帮助,就是国家通过贷款或其他方式帮助互助组、合作社发展生产,使典型示范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各级领导干部要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积极领导”,就是党的领导不应当落后于群众的要求和国家建设的需要。“稳步前进”,就是要采取逐步过渡办法,不要使农民感到突然,不能不顾现实可能和客观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切实掌握当时当地的客观实际情况,既不要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又不要犯命令主义的错误。而要善于掌握各地区互助合作运动中所存在的和新发展的各种形式的不同典型,把点和面相结合,把创造和推广相结合,把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要坚信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指出:中国“由于人口多,已耕的土地不足……时有灾荒……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同时,我们相信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

第三,创造了经过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采取了逐步前进的方法。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为一起或者十几户为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在这些互助组的基础上,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步,在这些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的基础上,号召农民进一步地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这种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其好处是:一是可以使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逐步地提高社会主义的觉悟程度,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可以使他们较少地感到他们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好像是突然地到来的;二是可以基本上避免在一个时期内农作物的减产;三是有利于训练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贯彻了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限制并逐步改造富农的阶级政策,从而团结了广大农民共同走合作化道路。土改以后,我国农村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中农在农村人口中占到60%左右,一时成为农民的多数。毛泽东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把中农分为上中农和下中农;对下中农,又分为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把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一起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样贫农和下中农一起,大约占农村人口的60%到70%。他认为合作化运动首先要依靠贫下中农,他们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中坚力量。团结中农是一条重要的政策。中农劳力、农具、牲畜都较齐全,是重要的生产力。伤害中农必然破坏农村的生产力,并使贫下中农陷于孤立。对富农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消灭富农阶级的具体办法就是吸收富农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在合作化中的生产劳动把富农分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一政策,调动了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稳定和教育了中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富农和未改造好的地主分子对农业合作化的反抗,使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有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保证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顺利进行。

到1956年底,我国入社农户达1.17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87.8%,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是成功的,5亿多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首先,农业合作化运动实现了将生产资料农民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变革。这一伟大的变革,为农村的进步和发展打下了基础。其次,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进行了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这就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合作化过程中,有些地方发展了集体企业,增加了公共积累。最后,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基本上保证了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也使农民生活有所改善,还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也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主要是1955年夏季之后,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和偏差,以致在长时期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是,这些毕竟是属于实际工作中的偏差,我国农业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功绩必须肯定。

2.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对手工业也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农业一样都是个体经济,但是它又有不同的特点。如手工业个体经济是商品经济,行业复杂,产品繁多,它的生产活动和商业活动是结合在一起的,同市场联系紧密。因此,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既有相同之处,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对于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实现的。采取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具体步骤是从供销合作入手,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实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步,建立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第二步,过渡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供销合作社;第三步,进一步发展到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10万多个,入社的手工业者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基本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手工业合作化后期也出现了发展过快合并过多的问题。但是,总的来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依据

关于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至于采取什么方式变革,马克思曾设想以和平的手段迫使资本家屈服于工人阶级,恩格斯认为假如能用赎买的办法剥夺资产阶级的财产实现完全国有化,那将是最便宜不过的事了。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反复研究了马克思关于赎买的思想和俄国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并曾在1918年和1921年进行过两次尝试,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反抗,列宁的赎买政策未能成功。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赎买政策这一光辉思想,为中国共产党通过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中国共产党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和平改造的方针,其必要性在于:一是我国经济落后,需要利用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全国解放初,我国工农业生产水平很低。我们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允许资本主义工商业存在和发展,利用它为国家供给产品,扩大城乡交流,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部分资金,为国家训练干部,以及提供管理企业经验,使它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一定的积极作用。二是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可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资本主义工商业中拥有相当数量的技术人员,还可以通过他们培养更多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私营工商业者的某些经营管理经验,对社会主义企业也是有用的。我们可以利用他们为国家服务。和平改造的可能性在于:一是在阶级力量对比上,无产阶级占绝对优势。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又同农民结成了巩固的联盟,割断了资产阶级同个体农民的联系,加上私营企业工人监督的加强,促使资本家不得不接受改造。二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三是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政治上对资本家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经济上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又采取逐步过渡的形式,在政治待遇、生活、工作等方面作出妥善安排,使民族资产阶级比较愿意接受改造。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途径和步骤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逐步实现的。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在工人阶级监督下,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用各种方式保持联系和合作的资本主义经济。按照其中社会主义因素多少等情况,又可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种形式。初级形式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是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

实行改造的步骤:第一步是初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1954年以前,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重点放在委托加工、计划订货和经销代销。这种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在企业外部进行联系和合作。这种联系,一般表现为各种公私合同,如:加工合同,订货合同,包销合同等。根据合同,国家在私营企业外部进行监督,工人在企业内部进行监督,督促私营企业执行合同。生产资料仍属资本家所有,它的生产、经营、市场和销售,在一定程度上纳入了国家的轨道,限制了资本主义活动的范围,资本主义剥削已受限制。这表明,这种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已不同于一般的私营企业,它已经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第二步是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即公私合营。它又分为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就是在原有的私营企业中加入国家的公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资本家和国家共同所有,国家派遣干部,负责对企业的领导管理。这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同资本主义经济的由企业外部的联系进入企业内部进行合作。在这种企业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属于领导地位。企业的利润按“四马分肥”的原则进行分配,即国家所得税占34.5%,工人福利15%,公积金30%,资方红利20.5%,红利是按公私股份所占比例进行分配。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种企业已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把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决定性步骤。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公私共有变为完全由国家支配,国家通过清产定股,在一定时期内对资本家支付定息,发给资本家固定资产的利息,年息为5%,从1956年1月起计算,共计发了十年。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实现了公私合营,这标志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这样,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已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资本家失去了对企业的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人事调配权,因此,这种企业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了。

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经验及意义

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改造的道路。其主要经验有:第一,严格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界限,对民族资本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实行和平赎买,使我国和平地实现了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第二,创造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多种形式,坚持了由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形式,使资本家对改变所有制不感到突然,减少了社会震荡,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三,注意把对企业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在改造资本主义企业的过程中,采取教育的方针,组织资本家学习,逐步地改造这些资本家,把他们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但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程中,也还存在着缺点和偏差。主要是在改造后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把相当多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带入公私合营企业,混淆了劳动者和剥削者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合营改组后,合并过急,使产品单调,产量下降,商业网点撤销过多,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对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使他们不能发挥所长为社会主义服务。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胜利,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历史性胜利。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和资产阶级,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我们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提出但没有做到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学说,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创举,也是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个重要发展。

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1.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的伟大意义

1956年,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短短的七年时间里,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完成了消灭私有制这样一个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而且实现了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也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而是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使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占绝对统治地位。1956年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占32.2%,合作社经济占53.4%,公私合营经济占7.3%,三者合计,公有制经济占92.9%。在工业总产值中,社会主义工业占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占32.5%,资本主义工业下降到接近于零。这表明,社会主义经济已成为主体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还使我国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被推翻了,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已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广大人民从此摆脱了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证明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基本正确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过渡时期学说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伟大创举,它以新的经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总之,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我国基本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20世纪中国第二次历史性巨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华民族摆脱了任人宰割和奴役的地位,实现了民族独立,建立了一个独立、统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成为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点。

其次,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重大事件。改变了世界政治力量的对比,削弱了西方帝国主义阵营,壮大了国际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为世界民族解放树立了典范,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华民族面临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任务的完成,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扫清了障碍,奠定了基础。

最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在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落后的大国能否以及如何建立社会主义的新课题。中国以自己独特的革命理论、经验和实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2.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从1953年至1957年,我国实施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我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始。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逐步制定的,它的主要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稳步增长;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加上苏联和其他友好国家的支援,到1956年,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到1957年则全面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五年中,建立起一批为国民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基础工业,一批新兴工业部门,如飞机、汽车、发电、冶金、矿山设备、重型机械、精密仪表制造等建立起来,填补了我国重工业建设的许多空白,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变。全国工业总产值达783.9亿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41.5%提高到1957年的56.5%。“一五”期间工业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了旧中国一百年的总和。1957年的农业总产值达604亿元,完成原计划的101%,比1952年增长25%,年均增长4.5%;粮食产量达19505万吨,比1952年增长19%,年均增长3.7%。交通运输业、教育科学事业都有较大发展。五年中,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1957年达102元,比1952年的76元提高33%,其中城市职工平均消费水平达205元,提高38.5%。农民达79元,提高27.4%。市场商品增多,物价基本稳定。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也加强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但这个基础还很不充实,需要党把工作重心进一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思考题:

1.简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

2.为什么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

3.试述建国初期我国对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工商业采取和平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4.为什么说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第二次历史性巨变?

阅读文献:

1.《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