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五姐弟溺水身亡的悲剧有了“新闻通稿”。我数了数,339个字。“事故发生后,天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 · 18’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专门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做了大量过细的工作。后经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镇村两级调解委配合,此事得到妥善处理,并在充分沟通、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三合鲟业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三合鲟业有限公司基于管理上有一定过失,自愿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死者家属对此充分理解和认同。”
“通稿”的措辞是严谨的,但它没有透露经济补偿的金额。尽管如此,我仍要感谢“调解委”。正是他们的努力,没有让双方对簿公堂。前些天,当我看到有报道说,孩子们的亲人不排除追究鱼塘承包人的责任时,我心里非常担心。假如真闹上法庭,撕心裂肺的场面会一次次再现,伤口不能愈合,阳光无法透过阴影。在我看来,如果(要追究责任)是受害者亲人的真实想法,我们表示理解,也表示尊重;如果是有人从中在出主意,为追究责任而追究责任,我个人表示不妥。官司本身不能换回五个鲜活的生命,而农村鱼塘、池塘、养殖场的管理责任,从法律上讲,认定起来恐怕也是有限的。我无意为养殖场开脱,我只希望生者能够坚强,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撑。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前行,让更多的人多一点常识。
感谢“人民调解委员会”。虽然我们无法知道协议最终是如何达成的,但只要真的是“在充分沟通、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我们大家不妨都把“2 · 18”这一页早早合上。
特别感谢三合鲟业有限公司。它们没有纠缠于过失究竟有多大的责任划分,没有摆出要法庭上见的毅然决然。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同情、善良和柔软、温暖的东西。
特别想对五姐弟的父母亲朋好友说,痛不欲生的时候你们能“充分理解和认同”,你们是多么得不容易。悲伤中能够紧强,心碎时尚存理智。这也是对天堂里天真烂漫五个孩子的最好告慰。
我相信,善比恶要暖,爱比恨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