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舒口水:新闻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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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法治社会 哪里起步

浙江经视报道:吴小姐在杭州德胜东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折腾了近两年,她根本就住不进去。近日,房子的铁门被人死死地焊住,门口墙壁上还写着四个大字“血债血还”。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房子原是黄先生的,吴小姐花80多万元买下。但黄先生因兄弟姐妹不和等原因,一直让自己的老母亲住在这套房子里。没办法,吴小姐只好求诸法院,要求“消除妨碍”。官司打赢了,但法院说没办法执行,黄先生的母亲住着不肯搬走。有律师给吴小姐出主意:装修。吴小姐照做了,黄先生的母亲于是搬走了。但没过几天,就出现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算了,把房子还给黄先生吧,但谁能保证,黄先生会把钱还给她。把房子转卖了吧,吴小姐善良得很,她不愿意把风险转嫁给了别人。法院找过了,没辙。公安机关去过了,人家说这是民事纠纷,不管。怎么办呢?吴小姐进退无门。

明明是合法的房产,权利却得不到保障。在我看来,这不是吴小姐个人的不幸。这个问题要是得不到解决,那是整个社会的悲哀。门被锁,墙上画着大字,吴小姐应该去报案,辖区派出所一定要管。你不管,那是失职;你管不了,那是警察的权威受到挑战。我曾经建议吴小姐干脆搬进去,看黄先生怎么着。真想血债血还,那好,让矛盾激化吧!真出血了,闹出人命了,看你公安管还是不管。

打造平安浙江,建设法治社会,正是从点滴事情做起的,更何况这件事根本不是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