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欧阳修散文
8896800000012

第12章 纵囚论

【题解】

这篇文章作于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

史载唐代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十二月辛未,唐太宗“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诒悉原之”(《旧唐书·太宗纪》)。其实,这并非是当时的历史事实,而是史官的溢美之词;同时也与唐太宗“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的一贯思想不相符合。因此,主张修史“褒贬前世,著为成法”的欧阳修,对这种“立异以为高,逆情以干誉”的史家记载,提出了批评。作者以常理人情立论,层层加以剖析,指出此种说法的矛盾和“上贼下情”、“下贼上心”,实不可以为法的原由。

【原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1]。刑入于死者[2],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3]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4],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5]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6]囚三百余人,纵[7]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8]。是以君子之难能[9],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10]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11],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12]曰:罪大恶极诚[13]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14]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15],有如是者矣。曰[16]: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17],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18]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19]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20]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21]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22]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之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23]。然此必无之事[24]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25]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26]。

【注释】

[1]信:信用。义:正义。于:对。君子:指品德修养好的人。戮:杀。施:实行。小人:指品德恶劣的人。[2]入:纳。刑入于死者:即把刑施加在死罪者身上,亦即处以死刑的人。[3]尤甚者:特别严重的人。尤,更加、特别。甚,厉害、严重。[4]不苟幸生:即不图苟且偷生之意。幸,同“悻”,侥幸。[5]尤难者:很难做到。尤,最、很。[6]方:当。唐太宗之六年:即贞观六年。录:汇集。大辟:指死刑,古代五刑中最重的刑罚。[7]纵:放走。[8]约:约定。就死:受死。[9]是以:用这。难能:难以做到。[10]期:期待,希望。尤者:最坏的人,指死囚。必能:必须做到。[11]及期:到期。卒:终于。无后者:指没有超过期限的。[12]或:有人。[13]诚:实在,确实。[14]及:待。临:降临。[15]盖:大概。移人:指改变人的品质。移:更移,改变。速:快。[16]曰:说。[17]安知:怎知。意:料到,估计。冀:希望。免:赦免。[18]被纵:指被放走的囚徒。复:又。[19]贼:害。[20]乌有:哪有。[21]于兹:到此。兹,此、今。[22]不通之论:讲不通。论,论说、讲。[23]致尔:来到这里。[24]然:然而。必无之事:这是根本不会有的事。[25]是以:所以。三王:指夏禹、商汤和周文王。[26]干誉:求取名誉。干,求。

【译文】

信义只能在君子中施行,刑罚却能用来对付小人。处以死刑的人,便是罪大恶极,这更是小人中恶性特别严重的人。宁愿舍身取义,不愿苟且偷生,并能视死如归,这再是君子也很难做到的啊!当唐太宗贞观六年时,皇上汇录死囚三百余人,放出牢来让他们回家,约定他们自己按期返回来受死。这是拿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却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去必须做到呢!那些囚徒到期竟终于自己返回,没有一个超越期限的,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容易地做到了。这难道近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实在是小人了,等到皇上施行的恩德降临到他身上时,便能使他改变而成为君子。大约恩德感人甚深和改变人的品质之快时,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吧。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是用它来求取名誉啊!这样怎知把那些囚徒放走,不是意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而希望得到赦免,所以才放走他们的呢?又怎知被放走的囚徒,不会估计到他们自己返回时就一定能获得赦免,所以才又回来的呢?那么意料到他们必定会回来才放走他们,这是皇上危害下民的心术呢!估计到一定能赦免才又回来,这是下民危害皇上的心思啊!我见皇上和下民互相加害来成全他们的名誉,哪里有什么所谓的广施恩德和那知晓信义的行为啊!不然的话,唐太宗施德给天下,到现在已经六年了,不能使小人不做极恶大罪的事,竟用一天的恩德使得三百余名死囚视死如归,而且保全了信义,这再怎么也讲不通啊!

既然如此,那么怎样做才行呢?回答是:死囚放走后却能归来的,杀死他们不予赦免。接着,再放走他们却又能归来,那才知道他们是被恩德感化才回到这里的。然而这是根本不会有的事!至于那放走后却能归来并给予赦免的事,也只能偶尔做次把罢了。假若多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的人,都不处死,这能作为天下的长久法度吗?不能做天下的长久法度,难道能算是圣人的法度么?所以尧、舜、夏禹、商汤和文王治理天下,一定以人情为准则,不把立异视为高明,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