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内阁政治本身已经变成一种高级艺术,一种对于一切涉足于它的人们的艺术满足,其巧妙和文雅方面是少有的,彬彬有礼的,优雅的,对很远的地方也发挥着神奇的作用——因为仅是那种在地球上完全不同的地点引起决定的惊人的联合势力,早已使俄国、北美殖民地、甚至印第安人的各个国家依次地活动起来。内阁政治是一种具有严格规则的竞技,一种中途截取信件和结交秘密心腹的竞技,在一种由若干政府组成的体系内结盟和聚会的竞技,这种体系甚至在当时也被称作(具有深刻意义地)列强——用当时的习惯用语来说,充满了贵族和才士——的“合奏会”,一种使历史保有那从未想象过的和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未想象过的,或者甚至想象不出的“形式”的方法。
西方世界现在的影响范围几乎已经是整个世界了,专制国家的时间在那里还不到一个半世纪——从1660年波旁王室在比利牛斯和约期间战胜哈布斯堡王室和斯图亚特家族重返英国时起,到针对法国革命的同盟战争时为止。在这场战争中伦敦战胜了巴黎,或者,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伦敦战胜了维也纳会议;在维也纳会议中,旧式的外交,即血胤的外交而非金钱的外交,向世界举行了它的盛大告别演出。与此相当的时期是第一次僭主政治与第二次僭主政治之间的伯里克利时期,是护国者与“战国”之间的、中国人的所谓“春秋”时期。
在具有传统的但非民众的,众所周知的但不是被一笑置之的形式的高贵政治的这个最后阶段,连续发生的两个哈布斯堡家系的断绝,以及在1700—1710年间充满西班牙王位继承、在1740—1760年间充满奥地利王位继承的外交事件与战争事件,标志了是它的顶点。这个最后阶段也是谱系原则的最高峰。“让他们开战吧;而你,幸运的奥地利,就必须结盟!”的确是“战争的另一种手段的继续”。这句名言确实在很久以前就创造出来了(与马克西米连一世有关),但直到此刻它才达到了最充分的效果。福隆德战争演变成王位继承战争,这些战争是在内阁中决定的并以少量的军队和按照严格的惯例英勇地战斗到底的。巴罗克时代早期的联姻政策所集合于哈布斯堡家族手中的半个世界的继承产,就是所竞争的对象。国家仍然“相当地适合于形式”;贵族业已变成一个效忠的宫廷贵族和服役贵族,进行王家战争并组成王家内阁。与路易十四的法国并列,一个国家机构的杰作现在在普鲁士出现了。从大选侯同他的各等级(1660年)的冲突,到腓特烈大帝(他在巴士底狱陷落前三年接见了米拉波)的逝世,普兽士的道路与法国的道路一样,并且每种情况的结果都产生了一个完全与英国类型相反的国家。
因为帝国和英国的情况是另一种样子。在那里,福隆德党已经取得胜利,并且民族不是被专制政治统治着,而是被贵族政治统治着的。然而在英国和帝国之间也还有巨大的区别,即作为一个患国的英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免除政府的警戒,并且她的上院的贵族和下院的乡绅把他们的行动建立在英格兰的伟大的自明性上面;而在帝国,土地诸侯的上层——以累根斯堡议会为其上院——主要从事的则是把偶然落到他们各自手中的民族的残缺部分教化成为纯粹的“民族”,并把他们所有的分散的小片祖国土地尽量严格地同其他“民族”的小片土地区分开来。代替哥特时期曾经有过的世界眼界,地方眼界被思想和行动养成了。民族观念自身沉溺于梦想的领域中——另一种非种族的而是语言的,非宿命的而是因果关系的世界。并且在这个世界中,诗人们和思想家们所想象的“民族”的观念,最后还有“民族”的事实,出现了;这些诗人们和思想家们在诗和逻辑的空想中亲自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并最后竟至于相信政治在于理想主义的写作、讲读和谈论,而不在于行动和决断——结果甚至在今天,实际的行动和决断还和纯粹的倾向表现混同在一起。
在英国,乡绅的胜利和权利宣言(1689年)实际上使国家终结了。国会为了它的阶级,置威廉三世于王位上,恰如后来它阻止乔治一世与乔治二世辞退他的王位一样。早在都铎时期已经流行的“国家”这个词,废而不用了——不管是把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译成英文还是把腓特烈大帝的“朕为吾国之第一公仆”译成英文,都成为不可能了。另一方面,“社会”这个词表现了这个事实,即民族是在阶级统治下而不是在国家统治下“具有形式”的;卢梭和大陆的理性主义者以重大的误解通常用来表示第三等级对权威的憎恨的也是这个词。但是“政府”这样的权威在英国是清晰的和充分被理解的。从乔治一世起,政府的中心就是内阁,这是这样的一个团体,它在宪法上完全不存在,而在事实上是当时发号施令的贵族派别的一个执行委员会。专制政治存在过,然而是一种阶级代表的专制政治。“大逆罪”的观念落到了议会身上,如同罗马国王的特权转给了保民官一样。
这里也有谱系的原则,然而它是通过高级贵族内部的家族关系和高级贵族对议会局势的影响来表现的。甚至在1902年,索尔兹柏里侯爵(1830—1903年,英国议会保守党领袖)作为塞西尔家族的一员,还推荐他的外甥巴福尔作他的继承人,而反对约瑟·张伯伦。托利和辉格这两个贵族派别越来越清楚地、十分经常地、确确实实地在同一家族小区分开来,区分的根据是“权力”观胜过“掠夺”观——即视土地的价值重于金钱——或是“掠夺”观胜过“权力”观,这是一种甚至在十八世纪时,就在高等资产阶级中用两个代表两种截然的神士观的字眼“可尊敬的”和“流行的”来表示显著的差异。国家对全体的关切,公开地被阶级利益所代替。正因为如此,个人才要求他的自由——即“自由”一词在英语中的意义——但是岛国的生活和“社会”的建立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关系,以致作为最后的手段,每一个属于社会的人(这是阶级专政中的重要事件)都力图获得他的,被贵族政党托里或贵族政党辉格的党员们所代表的利益。
这种达到极点的、最深刻的和最成熟的形式的稳固状态来自西方人类的历史感情,是古典人类所没有的。僭主政治消灭了。严格的寡头政治消灭了,公元前六世纪的政治把它作为所有属于城邦的人们的总和而创造出来的德谟(民众),分裂成了许多派别,并且在德谟中突然出现了贵族对非贵族的时断时续的冲突;国家内部以及国家之间的斗争也开始了,在这些斗争中每个党派都企图消灭另一个党派,以免自身被消灭掉。当公元前511年,即仍然处在僭主的时代,乌巴立斯城被毕达哥拉斯派毁灭掉的时候,这个事件,这类事件的第一次,震撼了整个古典世界;甚至连遥远的米利都城都为此事服丧了。但是这时消除一个城邦或一个党派的事情是太经常了,以致为了处置被征服者而出现一种方法上惯用的方式和选择——相当于西方巴罗克时期的典型的和平条约。
例如,居民或许被屠杀掉,或许被卖作奴隶;房屋或被夷平,或许被当作战利品予以分配。这里存在着追求专制主义的意志——希波战争后这种意志是普遍的,它存在于雅典,也同样存在于罗马和斯巴达——但是那所企求的城邦(即政治据点)的狭窄和所企求的任职期的短促以及计划的暂时性,造成始终无法就谁应成为“国家”这个问题作出断然决定。被传统所鼓舞的西方内阁经常施展的高超的外交技巧,在这里因无人专门从事而受到了阻碍,这种无人专门从事的状态丝毫不是因为人选的不适当,因为许多人是适合的,而完全是因为政治形式本身。这种政治形式从第一次僭主政治到第二次僭主政治的过程,是清楚的并与一切其他晚期的同样演变一致;然而这种演变的特殊的古典类型是在混乱中和在许多偶发事件的支配下出现的,这些偶发事件作为一种既不能也不愿脱离现在生活状态的结果,自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这种演变最重要的例证是公元前五世纪罗马的演变。这是一个历史家们至今争论不休的时期,之所以争论不休正好是因为历史家们企图从中发现一种不会存在于古典国家中的稳固状态,它既不会存在于任何其他地方,也不会存在于罗马。引起误解的其他原因是:那种发展状况被视为十分原始的,尽管事实上甚至塔尔昆家族的城市都早已十分进步了,而原始的罗马却还处在更为遥远的过去。公元前五世纪的关系同凯撒时期的关系比较起来是规模较小的,但它们决不是古代的。
因为成文传说是不完备的(除雅典外到处都是这样),继布匿战争之后的文学运动就力图用诗,而且尤其是(在希腊化时期被视为理所当然)用肯奇那图斯故事里面那样的牧歌式的过去回忆来填补这些空白。现代的古典学虽然不再相信这些传说,却仍然受到激发这些传说的创作趣味的影响,并继续用这种趣味的眼光去考虑该时代的情况——当希腊历史和罗马历史越是容易地被看作两个单独的世界时,把历史的开始跟提出可靠历史文献的开始等同起来的那种有害的习惯,也就会被照常遵循下去。事实上,公元前500年的情况决非荷马时期的情况。罗马城墙的遗迹表明,与加普亚相比,塔尔昆家族统治时代的罗马,是意大利最巨大的城市,而且比忒密斯多克利的雅典还要大些。一个跟迦太基缔结商业条约的城市决不会是农民村社。据此可以推断:公元前471年的四个城市部落的人口一定很多,也许比微不足道地分散在空间的16个乡村部落的总数还要多。
拥有土地的贵族在推翻一次几乎的确很得人心的僭主政治和确立无限权力的元老院统治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胜利,又一次被公元前471年前后发生的一连串强暴事件弄得烟消云散了。这一连串的强暴事件是:家族部落为4个大市区所代替;这些市区由保民官们为代表,他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就是享有贵族政府中任何一个官吏都不具备的帝王的特权,最后,小农摆脱了贵族门客的地位。
保民官之职不仅是此一时期的绝妙创造,而且一般说来也是古典城邦的绝妙创造。保民官制是抬高到宪法的主要部分那种地位的僭主政治,而且是同一切继续存在的旧日的寡失政治官职并立的。这意味着社会革命也是以合法形式实行的,结果在其他地方表现为冲击和反冲击的激流者,在这里变成了一种通常限于辩论和投票范围内的广场论战。没有必要召来一个僭主,因为他已经在这里了。保民官享有自然属于这种身份的各项权利,而不享有来自一种官职的各项权利,并因其所具有的特权能够推行革命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在任何其他城邦中不经过巷战是不可想象的。
这个创举是一个偶然事件,但是罗马的其他创举都不能像它一样使罗马出人头地。从第一次僭主政治到第二次僭主政治的转变,以及从此直到晚于撒马战役时的进一步发展,仅在罗马完成了,固然不是没有震荡地完成了,但无论如何没有发生灾难地完成了。保民官是塔尔昆家族和凯撒之间的桥梁。因公元前287年的荷尔田西乌斯法,保民官拥有无限的权力,他是具有宪法“形式”的第二次僭主政治。在公元前二世纪,保民官使执政官和监察官成为可以逮捕的对象。革拉古兄弟是保民官,凯撒攫取了终身保民官的职位,而且在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中保民官的显赫地位成了他元首地位的根本要素,成为他借以保有最高权利的唯一要素。
公元前471年的危机并非罕见,而是古典世界共有的。它的目标是寡头政治,这种寡头政治甚至在这时,在僭主政治所创设的德谟范围内,力图成为各项事物的动力。这不再像是赫西俄德时期那样的、作为与无等级者对抗的等级制的寡头政治,而是反对另一政党的寡头政党——二者都处于专制国家的组织之内,这点从未引起过争论。在雅典,公元前487年执政官被打倒了,他们的权利也转到了十将军委员会手中。公元前461年,阿勒乌柏果斯,相当于罗马元老院的雅典元老院,被推翻了。在跟罗马有密切关系的西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