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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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都城安邑

一个月后,安邑城外,两匹马呼啸着冲过城外田野小道,在离着城门口不到半里处却是急急停下。

待到烟尘散尽,马背上的骑士下马,那是两个少年,一个高大些,模样俊俏,身着玄衣,其腰间佩着一把铜剑。另一个则是矮小些,见模样也稚嫩,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衣着也朴素多了,棕黄色的深衣也不过是日常百姓穿的服饰,倒是背上的扎枪威武,比他人还要高。

“将军,这就是安邑吗,好大啊。”背枪少年仰着头,发成啧啧赞叹。

“你这小子,别忘了我们来之前说好的,要叫我什么?”佩剑少年拿剑柄敲了前者脑袋一下,不满道。

“哎呦,我知道了,公子,公子您轻点。”那少年发出一声痛呼,连忙改口。

“哼哼,知道了就好,省的给我添麻烦。”

临近了安邑城,自然不能纵马疾驰了,于是两人缓缓驾着马,慢慢往城门口走着。

此时约莫上午过半,近中午时分,路上来往行人很多,多的是背着空篮子的菜贩,他们都是城外的农民,早上背着自家地里长的菜进城卖,快中午的时候大多也就空了,自然是赶紧回去,免得落了午饭。

“我说将,啊不,公子。我们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来安邑啊,听陈孟哥说本来程将军要派一将骑兵护送,为什么咱们要拒绝啊。”少年委屈的看向公子,从上郡到安邑不远不近,但由于后者一路走走玩玩,愣是将一周的路程给拖到了半个月。

而且这不是重要的,两人这一路上还遇到了一波剪径的蠢贼,虽然自家公子勇力无双,提剑斩了那七八个土匪不过十几个呼吸,但在他看来还是没有一将骑兵保护安全的。

“切,没见识的家伙。”公子不屑道,“要知道这一路走来一路游玩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想当初我和几个驴友...算了,反正说了你也不懂。”

“不过还真的长见识了,本以为安邑不过如此,现在看来这城还是被我赵简低估了。”他望着逐渐放大的城墙,本来绷着的脸也是散了下来,脸上的兴奋几乎溢出来。

乖乖,这城要是给我来打,估计至少十几万精兵没日没夜进攻才有机会吧。她心中暗道。

所谓公子便是如今的戍边军旅长,旅骑将赵简了,至于她身边跟着的则是刚担任小伍长不久的赵云赵成业。

成业是赵云的字,和他的名字一样,都是赵简给起的。

“行了,别看了,赶紧进城吧,公子我快饿死了。”赵简没好气的拍拍成业的肩膀,后者差点一个没稳住,摔下马背来。

“好好,这不是刚吃过没一个时辰吗。”赵云小声嘀咕。

魏国都城安邑,天下数一数二的大城,最早就是作为夏朝都城而存在,在现今的山西夏县。

而安邑则是在韩赵魏三家分晋后作为魏国的早期都城,魏惠王三十一年是都城迁往大梁(约公元前三六一年),原因是因为其与秦国的战争不绝,怕秦进攻,则迁都内陆大梁城。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公元前三三九年迁都,原因是著名战役围魏救赵,齐孙膑围魏大梁救赵邯郸。此战在前三五三年,而齐袭大梁救韩新邓则是前三四一年,所以比较靠谱的说法就是后者,前三三九年由安邑迁都大梁。

而现如今,魏国被韩分为南北,所以这北魏的都城在安邑,而大梁则是南魏的都城。

纳了些许钱币,赵简带着成业进了安邑城,毕竟是天下富庶之地,城中的叫卖声络绎不绝。

“炊饼喽,炊饼。”

“好肉好肉勒,上好的肉,新鲜的。”

“有酒水,酒水。”

进了城门口就是一圈集市,穿着粗布麻衣的百姓们围聚在一起,腰间揣着几板子铜钱,大声同各种贩子议着价,神情激动亢奋,小贩们动作也麻溜,招呼身边客人不停,嘴里边还得空总是要吆喝几声,声音透亮高亢,一听这味儿来就是其中老手。

“唔,不错,比我想象的还要好。”赵简走在街道上,虽然不过是黄土夯实的街道,但被打扫的一丝灰尘没有,踩在路面上,没有后世古城的厚重感,盛世烟火的气息扑面。

“可惜,还是不够。”末了,她摇了摇头,即便是这安邑大城,路边仍旧有乞丐,流浪者。他们蓬头垢面,指着半拉破碗过活。

“公子,我们现在干什么,是直接去定王府吗?”赵云牵着两匹马跟着,问询道。

“先不去。”赵简摇头,面带笑容。“既然来了都城,怎么着都得先去吃上一顿,不是吗。”

一座酒楼,正对热闹的街口,赵简带着成业坐在边上,透过窗户能看到外面的景象。

刚落座,店里伙计就跟了过来,只见其穿着身靛蓝色短打(短衣),肩膀上一块素色的抹布松塌塌的挂着,一顶小帽将头部包裹,看上去倒是利落精神。

“两位,用些啥,咱们今天来了只早上刚从郊野打的獐子,这会儿还没死透呢,正新鲜。”伙计笑眯眯的迎了上来,指望着这两位能赶紧点菜。

毕竟这快到中午了,店里正忙的时候,那边已经有客人落座了,要赶紧去招呼。

“成业,你想吃什么?”赵简坐在凳子上,望着窗外随意道。

“我听公子的。”赵云小声道,像是这种酒楼他还是第一次来,有点怯。

“那好,两碗豆饭,来些肉,烫些菜。”赵简熟门熟路道。

“好勒!”

伙计应完退下,不一会儿便陆续将赵简要的食物端了上来,两碗饭,两碟小菜。

饭是豆饭,加了丁点油和盐,吃起来还带着不少豆腥味。不过莫看这豆饭不出奇,比起其他来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精品了。

菜则是烫的葵菜,用盐和豆酱调味,獐子肉也是如此。

要知道,这些已经是寻常人难得的美味了。

赵简和赵云吃的很快,前者还稍好一点,后者的头几乎快要埋到饭碗里去了,看的周围的食客也颇有食欲,纷纷要了一碗豆饭,打算尝尝。

“成业,你慢点,我不和你抢。”赵简呵呵笑道,说着伸手将赵云脸上黏着的一粒豆子取了下来。

“嗯嗯,公子你也吃,我就这碗豆饭就好了。”赵云点头应着,手中的豆饭已经下去一半。

结果呢,还是掉了个儿,赵简的豆饭这还饶了些许给他,没办法,赵简也清楚,像是他这个年纪正是你能吃的时候,而赵云莫看此时依然瘦削,但不过两个月,个头已经比刚来的时候高了不少,之前勉强到赵简胸口的个子现在隐隐够着其脖子了。

风卷残云吃的一阵吃完,花费还好,更何况临走之时程子茂那个老头子塞给她一大堆钱币,说是路上花销,而她这一路除了打猎就是借宿,专挑深山老林子走,根本没多少机会花钱。

不过说实话,熊肉的滋味真不错,尤其是熊掌,怎么吃都好吃,相比之下的虎掌就差了许多,肉也带了些许酸味。

“公子,我吃完了。咱们过会儿去哪儿?”赵云把碗筷一放,一抹嘴道。

“嗯,吃完了的话那自然要带你去个好地方。”赵简嘿嘿一笑,“对了,成业你今年也十五了吧。”

十五岁,虽然离着加冠尚远,但若是在平民里这个年纪的确是孩子都有了的岁数。

“对啊,明年过完年十五,怎么了吗?公子。”

“没事,带你去琴楼逛逛。”赵简道,露出色眯眯的表情。

上辈子她虽为男儿身,但现代社会哪儿给你光明正大摆这种风雅场所。也就是古代了,即便现如今自己是个女子,但这等机会还是不能错过的。

“琴楼?那是什么地方,弹琴的吗?”赵云不解,挠头问道。说实话,他还想再吃一碗豆饭,不想什么琴楼。

“嘿嘿嘿,说是“谈情”的地方也不错,过去你就会知道了。”赵简嘿嘿笑道,手肘撑着桌子,手掌托腮,侧着头看向窗外。

屋子外面是热闹的街道,行人倒是不少,有趣的事情不多,但赵简不在意这个,在北境呆着的时间长了,尤其是率军深入草原的那一个月,望着大漠孤烟的她的确是烦了。

自己又不是不食烟火,何苦来哉。

赵云则摸了一杯凉水细细喝着,之所以小心的饮就是为了在仰头的一瞬间多看对面之人一眼。不知道为何,定王他也见过,模样不比自家这位赵大哥差,但与其说是优劣,不如称之为不同,他的赵大哥,似乎是很美。

“赵云,你看啥呢。”

突然,赵简冷不丁说道,吓得前者一跳,杯中的凉水也撒了一地。

“啊,没什么,赵大哥你看外面,好像有什么事情。”赵云急慌慌,不知道如何回答,万幸,窗外的街口的确是有人在争执,被他拿来转移话题。

被他这么一说,赵简立时往其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原来是两个大汉正拉着一个少女往外面走,少女挣扎着想要挣脱,可惜力气不够,根本就是蚍蜉撼树,而路边围观的行人虽有不少,但两个如壮牛般的汉子满脸恶相,着实无人敢接近。

“哎呦呵,这种情节还能被我碰上,有意思。”赵简乐了,翻身从窗户就跃了过去。临走还不忘吩咐赵云。

“成业,将咱们的行李拿着,今天你赵大哥让你看看什么叫英雄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