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外的关市终于如期开始,长城守卫军的苏烈长官在得知即将离去的剑仙准备前往故乡楼兰时,有些嗟叹,他无法阻止战争,楼兰的国力与大唐无法相比,只好期望自己的好兄弟程咬金能够善待投降的俘虏,并亲自写了书信托剑仙带给程咬金。
自从上次小股的马贼被赶走,长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和平,长城周边的村镇在为期一个月的关市中,迎来最热闹的日子。
苏烈长官命令长城守卫军打开长城边关,在守卫军的密切注视下,商旅往来于周边村镇,进行各种各样的交易。
魔种混血百里荀就混迹在各色商旅中,背上背着祖传的长枪,以及自己辛苦猎来的猎物,几只山鸡,一只野兔,甚至还有一头半大的小鹿。
长城之畔的镇民大概都知晓这个魔种混血小子,能说会道,往往将自己从山林里猎的猎物夸大其词,来忽悠不懂行的过往商人。大人们有时候开着恶俗不堪的玩笑,荀也不以为意,谁让自己是魔种混血呢,每每听到身后有人指指点点和略带歧视的目光,荀都会直接选择无视,毕竟,卖掉手中的猎物,填饱自己和弟弟玄策的肚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找到一个人流密集之地,将手中的猎物摆在地上,荀带着笑脸欢迎每个前来询问的商旅,很快便将手中的猎物销售一空。
抚摸着鼓鼓的钱袋,荀脸上乐开了花,距离关市结束的日子还有些时日,看来自己还能再去一趟山林,运气好的话,自己和弟弟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就不用一直去做零工了,甚至能给弟弟买一个他一直想要的机关飞鸟。
想到弟弟,不免让他头大,相依为命的孤儿哥哥和弟弟,最头疼的莫过于教导弟弟这件事了,为此少年的荀使尽了浑身解数。他曾认真请教邻居阿妈传授教育孙子的心得;为了不耽误弟弟的身体生长,专门去镇子里的酒馆学过厨艺;为了让弟弟能够拥有同龄人的玩具,拜雕刻师傅做了老师,为弟弟雕刻好看的木人和玩偶;最近已经开始挑战缝制衣物这样比射中五百米外猎物还要高难度的技能。
弟弟玄策是个聪明而又敏感的孩子,又有些胆小,荀小心翼翼的呵护弟弟不被同龄人排斥和嘲笑,魔种混血的身份让年幼的弟弟还不能像自己一样无谓,他在母亲逝世前,答应会守护弟弟一辈子的。
回家的路上,荀顺手给可爱的弟弟玄策买了一个好看的风车,弟弟一定会喜欢的,想象着脸蛋圆圆的弟弟玄策开心的样子,荀的脚步欢快起来。
“玄策,我回来啦,今晚有大餐啰。”
弟弟玄策并没有如预想扑到怀里,像往日那样搂着自己的脖子撒娇,反倒猛地朝外跑去。
“玄策!”
路上的人纷纷回头,望着迈起小短腿跑得飞快的男孩身后扬起毛茸茸的尾巴,跟在身后焦急呼唤的少年不理会路人诧异的目光,朝着小男孩猛追过去,
男孩一头扑到长满蒿草的土堆上,那是父母安睡长眠的地方。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身后并没有往日哥哥焦急的呼唤和身影。
“连哥哥也丢下我了!”他愤怒控诉着,幼稚可爱的脸庞满是泪痕,反倒显得可怜兮兮。
“不会的!”身后终于传来哥哥略带喘息的声音,哥哥仍然像往日一样,在自己被邻居家的坏小子欺负后,第一时间找到他。
荀轻轻蹲在弟弟玄策面前,摸着他的头:“哥哥没有丢下你,永远不会丢下你,我们约定。”
“拉钩,约定。”弟弟玄策终于破涕为笑。
为向弟弟赔礼道歉,饱餐后的夜幕下,弟弟玄策依偎着哥哥荀,哥哥雕刻起小木片,灵巧的手下很快出现雏形。
“这是大雁。大雁秋去春回,是再远也会回家的动物。”
“这是爱哭的玄策。”肿眼睛的小孩形象活灵活现。
“这是哥哥。”玄策也拿出自己的作品,隐约有双手双脚的木人,精致的小人和粗糙的小人放在一起,好像手牵着手。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荀已经为弟弟玄策弄好早饭,叫醒睡眼惺忪的弟弟,一边擦拭长枪一边看着弟弟吃完早饭,荀准备再去一次山林。
山林里的猎物最近好像多了不少,以往只有深入林子才能捕猎到的野物,最近在山林边缘就能寻找到蛛丝马迹,这让荀有信心再猎上一头类似鹿啊羚羊啊之类的,能够换取不少钱财的猎物。
很快荀便发现了猎物的踪迹,脚掌印小小的类似分开的树叶,是未成年的梅花鹿,再往前悄悄行走十几步,脚印消失了,但一块被啃咬的树叶暴露了猎物的行踪。荀小心翼翼的摘下背后的长枪,将自己隐藏于树的阴影下,感受一下风的气息,找到能够让风吹散自己的气息而不被猎物嗅到的天然草丛,荀俯下身子与草丛和大树融为一体,耐心的等着猎物的到来,给予其致命一击。
子弹穿过枪膛,刺破气流,准确的命中猎物的心脏,巨大的能量让猎物当场倒地,是一头鹿!
荀兴奋的跳起,自己的枪法越发的精准!要是每天都有猎物,弟弟玄策所有的玩具都不用发愁啦。
可是下一刻心里忽然一紧,类似一种玄妙的心灵感应,他仿佛听见弟弟玄策可怜的哭声,这哭声又不像被林家坏小子欺负后的委屈,却饱含了害怕和惊恐的情绪。
荀无心再寻找其他猎物,赶紧往村庄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