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十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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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第十八题文学艺术中的天才现象 (1)

——在香港岭南大学的演讲(2010年2月23日)

(一)天才难以定义

什么是天才?尽管过去许多人讲过,但实际上它毕竟是非常复杂的现象,很难准确地说清。今天我讲这个题目,仍然是“灵魂的冒险”(法朗士语)。而且也只能给天才一些描述性定义,很难做本质性定义。要作本质性定义,也许需要100年后脑科学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

在以往的天才定义中,大约有四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是强调天才是上帝派来的,自天而降的,即强调天才的先验性、先天性与神秘性,也可以说是强调天才的神性与魔性及不可知性。所以他们干脆称天才为天纵之才,与人力无关。鲁迅先生《摩罗诗力说》一文中,把天才诗人拜伦等称为具有魔鬼般魅力的诗人,这些诗人具有魔鬼般的反抗性与破坏性,鲁迅很欣赏,他觉得我国的大诗人屈原缺少这种叛逆精神,所以一直不满意。鲁迅这一观点大约受到英国着名诗人弥尔顿的影响。弥尔顿在《失乐园》里称赞的正是摩罗诗人。魔鬼性也是天性,也是天才的特征。第二种意思,强调天才是父母给的,即强调天才的遗传性、生理性。一些不信神的科学家、哲学家,他们认为天才是人而不是神,也不是魔,但是具有常人所没有的特殊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他们虽是人,但拥有超人的基因或者说超人的秉赋。尼采把人分为末人—人—超人,意思是说,在人类进化的长链条中,天才属于比人进化得更高级、更完备的超人,其脑袋、神经、基因均有别于常人。

鲁迅受尼采影响,写出《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这两部代表作。前者的主人公狂人属于超人,后者主人公阿Q属于末人。末人是尚未完成进化的人。鲁迅自己从未如此说过,但我们似乎可以做这样的解读。第三种意见,是强调天才乃是自己争来的即强调天才的自创性,也就是后天现象。持守这一意见的人,几乎不承认天才的存在。例如鲁迅就说过:“哪有什么天才,我是连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在紧张工作。”他只承认后天的勤奋努力。钱锺书先生也说过一句话“大器从来晚成”,认定伟大人物都不是少年得志而是大器晚成,从来如此,这是规律。我在讲述禅宗、讲述《红楼梦》时说慧能是天才,但我也强调天才的悟性不是凭空而悟,而是阅历而悟,修炼而悟,慧能固然天生有超人的悟性,凭着听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捕捉禅学的要点,的确非同凡响,但他最后成为划时代的佛门大师,乃是一生不断磨炼、不断感悟的结果。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红楼梦》的诞生,既仰仗曹雪芹的天赋才能,又仰仗他不怕“十年辛酸泪”艰苦写作的结果。

其人格化身,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童年时就说了“男子泥作,女子水作”的天语,但最后的大彻大悟是经历了情感折磨、皮肉痛楚、家道变故等刻骨铭心的经验之后。《红楼梦》哲学的深刻,不在于色空(这一点所有的宗教家都可看到),而在于曹雪芹让自己的主人公像释迦牟尼那样经历了荣华富贵,然后在色世界的顶峰上看穿色世界的空无:白茫茫一片真干净。这才是天才抵达的最高点与最深处。第四种意见是强调天才是老师给的即教育传授的结果。鲁迅在“天才与泥土”一文中讲天才,强调的是泥土的作用。没有生长的环境与条件,天才就只能凋谢和死亡。也就是说,天才要紧,培育天才的泥土更要紧。例如学校,如果出现有天分的学生,那么,重要的是教师对这种学生的扶持、保护和培育了。所谓教育,就是泥土之功。学校就是培育天才的土地与摇篮。在上述的四种意见中,前两种强调的是先天,后两种强调的是后天。《红楼梦》的主人公被曹雪芹命名为“神瑛侍者”,如果我们借用来描述天才和泥土,那么,天才乃是神瑛,教师乃是侍者。侍者即服务员。伟大的老师与伟大的编辑,都是伟大的神瑛侍者。20世纪的中国,蔡元培就是一个伟大的神瑛侍者,爱才如命的教育家。

在强调先天(天分)与强调后天(勤奋)的争论中,我个人喜欢采取“中道”立场,觉得两者都有道理。我最先接受的是发明家爱迪生的定义。他认为天才是1%的天分加上99%的勤奋。这位发明过电灯泡、发报机的大发明家给天才所做的这一经典性定义激励我永远处于不屈不挠的拼搏中,给了我巨大的力量。但是,我今天不是讲述个人体验而是在描述一种大精神现象,因此,我又觉得后来美国心理学家沃森(Watson)对爱迪生公式的修正可能更接近天才的本质,或者说,更接近天才真理,也能更有说服力地描述“天才”这种生存现象。

沃森认为,天才确实是1%的天才与99%的勤奋,但不是爱迪生所说的加法,而是乘法。这就是说,两者都极为重要,两者都是天才的根本条件。如果没有1%的生理性前提,也就是说天分是0,那么,后天的99乘以0还是0;但如果具有“1”的前提而没有后天的努力,“1”也没有用。后天“99”(勤奋度)乘1得99,后天“66”乘1得66,后天“33”乘1得33,如果后天是懒洋洋的零状态,那么先天的“1”也必将归于零结果。沃森的说法最接近真理,他说明,天才需要具有先天的生理性的前提(“1”),又需要后天的文化性提升,而“提升”过程,舍“勤奋”别无他法。

(二)康德关于天才的概说

尽管天才难以本质性定义,大哲学家康德还是做了许多着名的界说。他揭示天才的几个要点值得我们再思考。

第一,他认定天才产生于文学艺术领域,并不产生于科学领域。因为科学遵循理性、遵循逻辑、遵循规则规范,而天才则超逻辑,超规范,超法度。如果说他们也有法度,那也是无法之法,无逻辑的逻辑,即反常规法的特殊法,无形式逻辑的想象逻辑。那是生命深渊中的难以说明的逻辑。文学艺术之法,只能说是大自然赋予的法规,连诗人自己也不知道,也无法控制和说明的法则。

康德关于科学无天才、文学艺术才有天才的论点,实际上是在说明天才的思维特点不同于科学的思维,即说明天才们不是依靠逻辑的、推理的力量去抵达目标,不是靠亚里士多德式的推论,也不是依靠培根式的归纳或笛卡尔式的演绎,而是靠直觉,靠文字艺术家去捕捉独特的感受,并走向概念、逻辑无法抵达的高处与深处。用中国哲学的语言表达,康德所揭示的天才思维实际上是庄子式的思维——直觉,不是惠施式的思维——逻辑。庄子的直觉思维,乃是没有逻辑中介的跳跃性思维。禅宗的“明心见性”也是这种思维方式。这种方式不可教、不可学、不可论证,所以是天才的方式。

第二,他认为天才必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它的原创性;二是它的典范性。

关于第一点,我们下边再做阐释。现在先说第二点(基本特征)。康德认为天才首先必须具有原创性,即必须识前人所未识,创前人所未创。《金刚经》所讲的天眼,就是能识前人所未识的天才眼睛。有天眼,才有天识,天识便是天才的原创性、突破性的思想。凡文学大经典,一定具有包含着大哲学、大思想的天识。没有超俗的哲学思想,就不是天才式的作品。荷马史诗,希腊悲剧所以拥有永久性的魅力,便是每一部作品都具有震撼世界的大思想。例如荷马史诗中《伊利亚特》,其主角阿喀琉斯的母亲对他说:你有两条路,一条是安宁、舒适的荣华富贵之路,一条是通向死亡的征战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