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一点一滴的过去,我对她的恨意日益加深,却心思更加沉重。我总是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然而,美好画面之后又是她狠毒的话,在耳边挥之不去,声声不绝。想留的留不住,想忘的忘不掉。这也许就是我当初伤她至深的报应吧,所以上天又安排了这场让她来伤我的戏码。
自我们分手的消息传出去,我与人打了两回架之后,就没人好在我耳边提艾香熏这三个字,连暗指也没有。
没有她的声音,没有她的学校不正是我想要的吗?可是我为什么还是总想起她?上学,是我们一起并肩走过的晨光和小路;上课,这间课室是我第一次提出复合她发火的地方;窗外走廊上,是她课间来找我向我招手的画面,甜甜的带着调皮的笑;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是和她挽手共进食堂的情景。坐在餐桌前,夹了一个炸鸡腿就往右边递过去,侧身时才发现,旁边的那个人已经消失两个星期了。夹回炸鸡腿时我竟带着不着痕迹的失落,是这两个星期以来的惯性失落。吃着饭菜如同嚼蜡,我正在慢慢地适应没有她的日子,虽然每次看旁边没有她时总会失落,但我相信这个习惯会随着时间的漂移而慢慢淡去,恢复从前的那个我。为了摆脱脑子里她的身影,我烧掉了所有关于她的东西,和她一起的回忆,然后,开始拼命学习,不再打篮球,把所有精力都放在高考上,我告诉自己,当我考上剑桥大学就可以站在她面前,向她炫耀,报复她抛弃之恨。因为,剑桥大学是她最想上的一所学校。
就这样,我在完全封锁她的消息下顺利地进入了高考,结束了我三年的一中生涯,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英国剑桥大学生活之路。我一直坚信着,也许我们会在英国的某一条街上,或咖啡馆相遇,然后,是我看着她潇洒离去的身影。不知为何,没有寒暄,没有问候,就是愿意看她一眼就好。
“Hello Henry,a letter for you.”我正在公寓里看书,突然管理员阿姨敲了敲门说。
十一月的英国天气并没有中国的秋干气爽,一如它温文雅尔的品性,常年温度适宜,不冷不热,但在这里生活的人,都必不可少要备几件风衣外套,因为晚间会有一点冷。
去门口接过管理员阿姨手中的信,道了谢便拿着信坐回沙发上,随手将信仍在茶几上。不用看就知道是谁寄来的,连寄件地址都没有,只有一张英国大街上随处可卖到的邮票,不是她还能有谁?这已是我来到英国收到的第10封她寄来的信。为什么?她连让我忘记她的权利也要剥夺,总要不断地提醒我,掀开那道狰狞的疤痕?
“嗨,兄弟,你的神秘女友又寄信来了?”宿友Robert用他那很不标准的中文调侃问。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十封信了。”苏志健也来凑热闹。
“今天是11月4号,第一个星期六。”我横了他一眼,纠正他的话。
“那又怎么样?这才开学一个多月,人家就写了10封情书给你,你就不能答应人家,去跟人家约约会?人家是女孩子哎,都放下矜持约你10次了,就算你的心是石头也该捂热了吧。”
“就是嘛!难道你的心比石头还硬?钢铁都能熔断呢,更何况是人心呢?”Robert用他那蹩脚的中文劝我。
留学生公寓一套共有四间卧室,一间客厅,每个人分配的宿舍都是随机抽排的,而恰巧,我跟三个奇葩成了宿友。分别是Robert,法国人,专业是人类学,但他最大的目标却是去中国四川研究三星堆文化,他是学人类学的,可我觉得他更像是学世界历史的,因为他翻得最多的书不是关于人类起源,而是历史和考古类的书籍;苏志健,台湾人,商科专业,以后是要子承父业的,而他最喜欢的却是美术;我是建筑学的,我的愿望就是盖一栋世界上最高的楼,让她只能永远仰视我。还有一个人,没在宿舍,他叫井川山一,日本人,也是学建筑学的,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去中国上海,因为那里的建筑集齐了中西方的各种风格。
“伙伴们,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还属曹操,我刚想到一休息不见人影的井川山一,他就出现了。他带着耳机走进来,取下耳机就要跟我们宣布所谓的“好消息”。
“井川,云归又收到情书了,你想不想看呢?”苏志健诱惑他。
好奇心谁都有,更何况平常他最热衷于就是吵吵嚷嚷地要看她寄来的信,那种窥探别人秘密的兴奋感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而他这一次,却表示没兴趣,又把话题转移到他的“好消息”上了。然后我们都表示毫无兴趣知道,都各自该干嘛干嘛去。
而他却没有丝毫受打击,依然兴致勃勃地跟我们说:“你们知道吗?世界十大金曲出炉了。你们知道谁的歌入围了吗?”大家依然不理他,“是中国歌手艾香薰的《被偷走的心》,还是第三名。现在她可是世界十大金曲里最年轻的女歌手哦!”
这下,不但是我惊呆了,苏志健也惊呆了,兴奋地问了好几遍“真的吗?是真的吗?”然后自己又上网搜索了一下,确定是真的之后又兴奋了一阵,突然间,他又唉声叹气地说:“可惜天妒红颜,她看不到这一天,真是天妒红颜,天妒红颜啊!”
为什么?为什么说她看不到这一天?为什么他要感慨“天妒红颜”?
“为什么?为什么她看不到这一天?”我正要问,井川就疑惑地问了我也想问的问题。
“这首《被偷走的心》,是她最后一张专辑的主打歌,在她去世一个月后发行的。”他哀伤地说。
去世?
“去世?”
“嗯,就在今年1月份的第三天,2006年1月3日,在中国A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束了她16年的人生。”
“她是怎么死的?”我问,异常平静,可是心却在不受控制地颤抖,剧烈颤抖。
“自杀。”
“自杀?好好地干嘛要自杀?”这时Robert忍不住问,语气中有种难以理解的疑惑。
“因为她得了绝症,运动神经元。听说她自杀时,已经瘫痪在床,基本上动都不能动了,只有手能偶尔有知觉。”
“运动神经元,我知道这种病,霍金也是因为这种去世的。”
……
自杀?!就在今年1月份的第三天?!她死了,真的死了?可是那天,我还收到了她寄来的信。从十二月份开始我就不断地收到她的来信,虽然几乎每天我都能收到她寄来的信,可是,没有一封我是看过的。
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是早就知道了自己得了绝症才跟我分手的?从十月份到十一月份她就频繁请假,我们都以为她是在忙着事业,却不知道,她那时已经......
不,我不信,不可能是她,一定是与她同名同姓的明星,也许只是同音的名字而已。
我拿着信走回自己房间,打开电脑,在谷歌上打出“艾香薰”三个字,手指在键盘上不停地颤抖。是的,我害怕,我不愿相信会是她,我害怕苏志健讲的都是真的。终于,结果出来了,谷歌上显示她的资料,第一句就是“艾香薰,1989-8-20至2006-01-3,中国青年女歌手”,照片是她剪了齐刘海之后照的,一双大大的眼睛清澈明亮。然后都是关于她的一些阐述。照片、经历都是她,都是她,真的是她。那......我紧捏着手里的信,如果她的真的死了,那这信又是谁冒充她写给我的?她的字娟秀却又带着洒脱,还有一些中规中矩,或者也可以说,她的字是工工整整的,却又带着女子的秀气,男子的洒脱。就如她本人一样,明明是个三好学生,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息,却还和我早恋,翻墙逃课。
不再多想,打开手中的信,一看便知,到底是不是她本人写的。信,共有三页,字,还是她的字,只是,似乎落笔过于用力,信纸上的每一个字都凹进去形成了一排排字槽。
云归:
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的名字了。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你已经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学,并且开学已有两个月。我想,现在你心里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开始忘记我了。大学里,一定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你长得这么帅,一定有很多女生为你着迷,被你倾倒。你现在,该开始了一段新恋情吧?你身边应该有个比我漂亮,比我更懂得照顾你的女生,在很好地照顾你。
对不起,我骗了你,对你说了很多谎。我知道我伤了你,而且伤得很重,很难治愈。可是,比起你和我一起承受病魔的痛苦,然后再与我生死相离,我宁愿你恨我。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痛失一辈子,还不如痛恨一时。那天我说了很多让你伤心,甚至绝望、痛恨的话,我的心亦如刀绞。我是爱你的,一直都很爱很爱你。因为爱你,才不愿意让你看到我病瘫在床,直至死去。那种失去的痛苦,生离死别的感觉我已经承受过一回,既然这一回我亦逃脱不掉,又何必多拉一个你来承受这些呢?
我知道,你也许永远也看不到这封信,我也希望你永远看不到。可是,该说的,我还是要说。我们没有错过,我也没什么好怨恨的,只是,一切都敌不过天意。上天给了我很多,但同时,也要收回很多,不管什么,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就是我的代价,我的命运。
我爱你,可惜,我们今生是注定有缘无份了。其实,在九月底我就被检查出患了运动神经元,我查了很多资料才相信医生说的,这是个绝症,治愈的机会很渺茫很渺茫,渺茫得都让人看不到希望。医生说,也许会有奇迹,可是我,不相信奇迹,更不会相信上天会如此眷顾我,帮我一次又一次。所以,我选择自杀这条路,因为这个病,我,我父亲,还有肖越、梅子和彦俊男都承受了很多很多痛苦。与其消耗时间等待死亡,还不如提早结束生命,早登极乐世界。
在我分手之后这一段时间,我想很多很多,我想如果我没有这个病,我们会很幸福,比世界上的很多人都幸福。就如我刚才所言,上天给我很多礼物,我接受了,就得同时接受上天要向我索取的任何东西,任何代价。但我不后悔,我做了我想做的,遇见了最值得的人,爱上了最该爱的人,我不后悔,我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因为遇上你,我很幸运,因为被你爱,我很幸福。
云归,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就一件。忘记我,找个好姑娘,好好地,幸幸福福的过完这一生。我知道这样对你有多难,我懂你,就如你懂我一样,我们都是痴心人,爱上一个人和忘记一个人都一样难。我们的爱情,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消亡,也请你好好珍惜我们这份情意。
下辈子,我等你,下辈子,我会再遇见你,换我先爱上你,然后和你永不分离。
云归,答应我,一定要忘记我,放下我。
云归,下辈子,再见。
2005年12月31日
小艾
小艾,小艾,你这个傻瓜,为什么这么傻?你以为你这样做我就能忘记你,不痛苦了吗?若不是今天我无意中知道了,我这一辈都会沉浸在被你抛弃,痛恨你当中。你只想到了我知道你的病情后会痛苦,亲眼看着你死去会痛不欲生,可是你却不知道,当我最后知道真相时,故人已逝,我会有多悔恨,多自责,多痛苦。艾香薰,你这个大傻瓜,你这个大傻瓜,你以为这就是为我好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会减轻我的痛苦吗?可是你错了,比起陪在你身边,看着你一点一滴被病魔吞噬,最后走向死亡,我又会少一些遗憾,多一点庆幸。可是现在......在你死去近一年我才知道真相,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我有多自责多后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