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清:清介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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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 一 篇清廉为政(6)

况钟(1383—1442年),字伯律,号龙冈,又号如愚。江西靖安人。明朝著名廉官。永乐四年(1406年)任靖安县礼曹。十三年,由尚书吕震推荐,任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二十一年升本司郎中。宣德五年(1430年),以尚书蹇义等人推荐任苏州府知府。当时,苏州府赋役繁重,很难治理,况钟为人处事刚正廉洁,不慑于权势,不畏于强暴,大力整顿吏治,惩治贪官污吏。还与江西巡抚周忱合作,减苏州府税粮,建造义仓,均徭役,免军户,招复流民,兴修水利。后来,苏州人民为其立生祠,誉之为“况青天”。正统七年(1442年)卒。著有《况太守集》。

况钟,明代著名清官,苏州人民称他“况青天”。况钟一生出色的政绩主要表现在苏州知府任上。

明宣德五年(1430年),正逢苏州等九府缺少知府,这九府都在当时的经济、政治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也是出名的难以治理的府县。为惩恶肃贪,明宣宗要求大臣推荐廉洁无私、干练有能力的属吏去任职。尚书蹇义、胡荧等人推荐了况钟。于是,明宣宗任命况钟为苏州知府,并特地赐给他敕书。敕书中告诫况钟到苏州后,要“兴利除弊,毋为权势所胁,毋为奸吏所欺,凡公差之人,有违法害民者,即据实奏闻,所属官吏人等,作奸害民,即捉解赴京”,授予了他“便宜行事”的权力。

明朝时期,苏州是经济、文化都很发达的大城市。明王朝全年税粮的十分之一都出自苏州一府(七县),比浙江的全省还要多,可见苏州府地位的重要性。但是,苏州又是一个很难管理的城市。

宣德五年(1430年)七月,况钟到苏州任知府。况钟本着施政以吏治为先的原则,大力整顿吏治,还写下了一段话作为座右铭:“卑而不可不牧者,民也;迩而不可不察者,吏也;严而不可不用者,刑也;微而不可不崇者,德也。不植其德,难施乎刑。不施乎刑,难以正吏。不正乎吏,民曷由安之?”由此告诫自己整顿吏治的重要性,同时也用于自勉。

起初,况钟装作事事糊涂,以此来试探手下的官吏。大小事情他都问属下的意见,不管回答如何,他都只是点头应允。这样,他手下的那帮贪官污吏都以为这个新上任的知府是个“吃闲饭的糊涂官儿”。对于下属的所作所为,况钟都好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经过明察暗访,一个多月后,况钟查清了苏州府及所辖各地官员贪赃枉法的事实,并掌握了大量证据。

这天,况钟传唤所有僚属来到衙门前庭,说有事要宣布。等大小官吏到齐后,况钟拿出皇上的敕令,威严地说道:“从京城来到苏州已经有些日子了,带来的皇上的敕令还没有宣布,今天,就请诸位听一下!”

属下们见况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又得知敕令中的内容有“僚属不法,径自拿问”的话语,顿时吓了一身冷汗。况钟对各属县县令说:“我知道,有些官吏是借着官位给自己谋利,有些当官的假公济私,贪赃枉法,请你们尽快把自己所辖地区的官员状况搞清楚,给百姓、也给我一个交代。把官员分为善恶两类,呈报上来,好的,我将嘉奖;恶的,我要为百姓杀了他。”

接着,况钟又把手下属官召到前面,指着其中二人,声色俱厉地说:“你们暗收贿赂,侵吞公款,掠夺民财,我没说错吧?”被指的二人面如死灰。

说完,况钟即令衙役拿出证据,然后抓住赃官的手脚,抛向空中摔死,就地正法。就这样,不几天时间,就一连摔死了六个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并陈尸于街头。

这以后,况钟仔细考核了属下的各级官吏,对违法乱纪和庸懦而不能胜任的官吏予以开除,设置“通关勘合簿”,对好、坏官吏都张榜公布于众,以示奖惩。从此,苏州府属下各地的官吏谁也不敢以身试法了。老百姓交口称赞:“况知府神威!”

苏州专门有些为朝廷操办蟋蟀、禽鸡、花木的太监。这些人在苏州横行霸道,肆无忌惮,郡守、县令等稍有怠慢就被他们辱骂鞭打,即使是太守也经常被他们斥责。其他经过苏州的大太监则更加蛮横无理。况钟任知府后不久,太监来福责打吴县主簿吴清。

况钟听说后,径直找到来福,抓住他的手,怒斥他道:“你为什么打我的主簿,县里面难道没有其他的事,只要为你一人办事吗?”

来福十分害怕,设宴道歉。

此后,在况钟任苏州知府的十几年间,再也没有宦官敢在苏州横行。况钟不惧强权,敢于和当时气焰嚣张的太监作斗争,使他们得以收敛自己的言行,这在当时是十分可贵的。

明代时期,军人都立有军籍,并且是世袭的。在卫所中当兵的死了或逃亡了,都要在原籍勾取他的弟、子或孙子补充。宣德四年(1429年),清军御史李立等人奉命到苏州清理军籍。李立为了表功,只求军籍越多越好,于是勾结当地的贪官污吏,动用酷刑,使很多百姓无端服军役,人民惨遭残害。

况钟上任后,遇到很多受害的百姓拦路喊冤。况钟问明缘由后,对军籍作了复查,查明这些人大多是民户。于是上奏皇帝,要求派公正的清军御史与当地官员一起重新清理军籍,使李立的暴行得以揭露。最终在苏州,有160人免除了军役,1240人本人服役,免除世役。

况钟十分了解苏州历来赋税过重的状况,上任不到一个月便连上六道奏章,恳请朝廷减免苏州过重的赋税杂役,最终苏州每年减税粮70多万石。随后,况钟协同巡抚周忱制定了合理的征粮纳赋的办法,减轻了民众的不合理负担。

接着,况钟又率领苏州百姓疏浚河道,兴修水利,促进了苏州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他还建立了济农仓,粮食有剩余的时候,就送入济农仓,用于弥补地方的亏空和赈济灾民。

况钟一生廉政清明,明察秋毫。况钟的故乡崖口村有一座况公祠,祠堂前面有一只驮印的石赑屃。传说,这是一位有名的老石匠为了感谢况钟平反冤狱,搭救了他儿子性命,特地刻下的。

正统四年(1439年),况钟任苏州知府已达九年之久,准备赴北京考绩,朝见皇帝。这一天,送行告别的人有百里长。百姓们作歌道:“太守朝京,我民不宁,太守归来,我民祈哉!”

明朝的地方官进京朝见时,一般都要带一些金银珍宝送给京城里的显宦权贵。明代流行的一首歌谣说:“知县是扫帚,太守是畚斗,布政是叉袋口,都将去京里抖。”而况钟进京朝见时却两袖清风。他赴京临行时,作诗和前来饯行的苏州人民告别,其中一首是:

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绵。

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洒酒注如泉。

检点行囊一担轻,长安望去几多程。

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

况钟赴京后,任期已满,理应升官。但苏州府八万百姓上书挽留,要求况钟再次回苏州。明英宗接受苏州民众的请求,升了况钟的官,赐正三品,仍回苏州做知府。

正统七年(1442年)十二月,况钟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享年60岁。况钟的灵柩运回江西时,苏州城数十万的百姓都穿着孝服为他送行。

况钟专任富庶的苏州知府十余年,却没为自己购置过一间房;在家乡靖安,也没有为家人买得一亩地。况钟死后,苏州七个县的百姓为他立祠纪念,其廉正清明的事迹被百姓永远记在心里。

在江西靖安县的况钟墓后的清风亭上,刻有一副对联:

一肩行李,试问封建官场有几?

两袖清风,且看苏州太守如何?

这副对联正是况钟一生真实的写照!

◎故事感悟

“一肩行李,试问封建官场有几?两袖清风,且看苏州太守如何?”寥寥两句话把况钟毕生的光辉事迹谱写得淋漓尽致。况钟一心为国为民,在任期间两袖清风,是百姓真正的“父母官”。况钟的事迹一定会千秋万代地流传下去,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辈人。

◎文苑拾萃

谒况钟墓

佚 名

竹曳青云,松阴秀岭,苍澜满目凭陵久。

茂苑鸣条音畅,浏以飕飕,韵悠悠。

一座丰碑,千秋风范,颂歌唱与姑苏守。

傲骨冰魂,化作豪气长留,贯神州。

忆念尊翁,有多少、除贪佳话,

血凝两字青天,终教雾敛霾收,百翎羞。

愿清风遒劲,卷起兴廉洪浪,

导源清本,荡秽祛邪,滚滚奔流。

“天下第一清官”张伯行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分,我为人不值一文。——张伯行

张伯行(1651—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又号敬庵,河南仪封人(今河南兰考东)。清朝大臣,理学家。他居官清正廉明,“只饮江南一杯水”,深受百姓爱戴。康熙皇帝称赞他为“天下清官第一”,老百姓称誉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清康熙五十年(1711年)秋,这本是一个收获果实的季节,但在江苏却发生了一件令朝野震动的科场案。

这一年的江苏省乡试,副考官赵晋与同考官王日俞等内外勾结,接受了考生的贿赂,大肆舞弊,总督噶礼也受贿于科场。发榜后,苏州士子全体哗然,1000多人抬着财神涌入供奉着圣贤的文庙,以此来讥讽考官见钱眼开、以钱择人的丑行。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朝廷,康熙帝立即命户部尚书张鹏翮、侍郎赫寿赶赴江苏,会同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等人共同审理此案。通过调查、审理,举人吴泌、程光奎对暗中贿赂考官一事供认不讳,证实了赵晋及同考官王日俞、方名等勾结受贿的事实,但因供词中涉及到噶礼从中受贿索银50万两,使案情复杂化,审理一个多月竟然没有任何结果。

时任江苏巡抚的张伯行,对此事异常愤慨。他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毅然上章弹劾噶礼的不法行为,力主彻查此案。张伯行在奏书中说:外间舆论先是盛传总督与考官、提调各官暗中受贿而出卖举人衔,事情败露后,又传总督勒索银50万两。这或许不完全是事实,但为了便于案件的审理,请解降噶礼的职务,让他接受审查。

噶礼知道这件事后,大为不安,便私下买通官吏,得到了张伯行弹劾自己的奏稿。随后,噶礼捏造事实,罗列了七大“罪状”,上章诬陷张伯行,说张伯行是“阴谋诬陷”,并指出张伯行专门从事著书,猜忌糊涂,不能很好地审理案件等失职行为。甚至还抓住当时刚刚发生的戴名世文字狱案,企图委罪于张伯行,说:“《南山集》刻版在苏州印行,张伯行难辞其咎;进士方苞由于为此书作序而遭到连坐,张伯行一向与他交往颇深,因此才不肯对他逮捕治罪。”

至此,案情越来越趋于复杂,而办案官员又惧于噶礼的权势,不敢秉公审理,反而逢迎巴结,使案件无法审结。

康熙在审阅了张、噶二人的奏疏后,也感到无奈,只好下令一同免去噶礼、张伯行二人的职务,由张鹏翮、赫寿(此时已调任漕运总督)继续办理此案。

然而,张鹏翮等人在办案过程中,褒噶而贬张,最后形成了汇报材料和处理意见:赵晋、王日俞、方名及所取士子行贿受贿成立,应按科场舞弊律论罪;噶礼弹劾张伯行不能很好审理案子属实,其余都是总督、巡抚联名上奏的旧事;方苞是张伯行逮捕送交刑部的,《南山集》刻版在江宁,都免予论罪,而张伯行胡乱弹劾噶礼出卖举人衔,应当撤职。

虽然案件的审理结果出来了,但康熙对张鹏翮的这个调查结论很不满,觉得张、赫二人有徇私之嫌,于是另派尚书穆和伦、张廷枢重新审查。可是,二人的审理结果仍然与张鹏翮等作的结论相同。康熙无奈之下,只得在奏报上亲笔批示:“张伯行为官清正,天下所知;而噶礼才干有余,却天性喜无是生非,并没有清正的名声。此结论是非颠倒。”

张伯行为什么会得到康熙皇帝如此的信任和宠信呢?这还得从康熙的批示和谈话中寻找答案。

张伯行出生于河南仪封(今兰考)的一个书香之家,其祖父、父亲都是儒士,在当地号称有德之人。受家庭的熏陶,张伯行从小就学习儒家学说,到13岁时便已读完四书五经,初通翰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张伯行考取进士,但直到七年以后,才补为内阁中书,步入仕途。

张伯行的仕途刚开始并不是很顺利,两年后他才升任中书科中书舍人,以至在随后为父亲守孝的三年里,醉心于与名儒冉太史相与讲学,萌生出不再出仕的念头。

转折点发生在康熙三十八年(1697年)。这一年,仪封一带暴雨成灾,城北的河堤被洪水冲垮。在这危急时刻,张伯行挺身而出,紧急招募和指挥民工用沙袋修筑防洪大堤,奋起抗洪,保住了仪封城的安全。河道总督张鹏翮得悉张伯行的事迹后,大为赞叹,特地向朝廷推荐张伯行,把他推到治理河务第一线。张伯行不负众望,日夜在河堤工地上指挥,督修了200余里的黄河南岸堤,并主持完成了马家港、东坎、高家堰等工程。

由于工作出色,张伯行被委以山东济宁道之职。刚刚上任,济宁便遇上了灾荒,饥民流离失所,张伯行立即投入到救灾工作之中。他想办法从家乡运来粮食、棉衣,救济饥寒交迫的百姓。在接到皇帝下达的救济指示后,张伯行动用仓谷赈济灾民,仅汶上、阳谷二县,就动用了2.6万余石。事后,山东布政使指责他擅自动用仓谷,准备奏准朝廷给予革职处分。张伯行不为所惧,慷慨陈词:“皇上有旨救灾,不能说是擅自动用。皇上如此重视民间疾苦,应该以仓谷为重还是以人命为重?”答案自然是不言自明,布政司无可奈何,只好宣布免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