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权力界定国家利益是普遍适用的原则,是客观存在。利益的观念是政治的实质,不受时间和空间条件的影响,是判断、指导政治行为永存唯一的标准。但利益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视制定对外政策时所处的政治和文化环境而定。
第四,“必须依据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而不能用抽象和普遍的公式把普遍的道德原则应用于国家的行为”。民族国家在追求利益时所遵循的道德,不同于普通人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所遵循的道德。政治家作为国家领导人采取行动时,评判其政策的标准是政策的政治后果。谨慎,即对不同政治行动的后果进行权衡,是政治中至高无上的品德。把个人道德同国家道德混为一谈,就是制造民族灾难,因为国家领导人的首要职责是保证民族国家的生存。
第五,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特定国家的道义愿望与普遍适用的道义法则等同起来。所有国家都试图用全人类的道德原则掩盖它们的特殊的愿望和行动。只有从权力界定利益的角度,才能对所有国家作出公正的评价。
第六,政治现实主义强调政治学的独立性。政治行为必须用政治标准来判断。“经济学家们的问题是:‘这项政策如何影响社会福利或部分人的福利?’法学家们的问题是:‘这项政策符合法治精神吗?’而现实主义理论家的问题是:‘这项政策对国家权力有何影响?’”
7.权力
权力是做事情和控制他人的能力,体现行为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达尔将其界定为,让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的能力,即在行为体利益存在冲突的时候,权力可以使一个行为体的意愿胜过另一个行为体的意愿,尽管可能遭到抵抗。因此,权力是零和游戏,一方所得即是另一方所失,行为体的权力基本上能够根据结果判断,谁拥有权力,谁获胜。
权力的基础是实力,即权力的资源基础。摩根索认为,权力的资源基础包括地理、自然资源(粮食、原料)、工业能力、军事准备(技术、领导能力、武装力量的数量和质量)、人口(分布、趋势)、民族性格、国民士气、外交质量、政府实力。另一个衡量一国实力的公式是克莱因国力方程:Pp=(C+E+M)×(S+W),即确认的国力=(基本实体+经济能力+军事能力)×(战略意图+政治意志)。在衡量实力的过程中,经常犯三种错误:绝对化、永久性、单一因素(地理、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
不同实力之间存在转换性问题。经济、军事实力不可互相替代;经济实力向军事实力转换需要时间,是长期的过程;军事实力无法保障经济必然发展;经济强大并非必然形成强大的军事实力。
软实力(同化权力):是指使别人追求你想要的东西的能力,改变他人的偏好。例如,父母影响孩子的信念和偏好。软实力来源包括文化(行为方式)和经济(制度模式),不一定以硬实力为基础。
8.霸权
霸权指国际关系中一种支配性的领导地位和状态,也可指霸权国强行推行其意志的政策。霸权国是指具有足够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行为,操纵国际体系运作的国家。成为霸权国要具备三个条件:国家力量和影响具有压倒性优势,具有将自己的力量转化为对国际事务、其他国际行为体进行干预的愿望,具有强行推行其意志的行动。
9.威慑
威慑就是让对手相信,它为采取某种行动而付出的代价或所冒的风险会大于收益,从而阻止其采取某种行为。威慑需要实力、使用实力的意志以及潜在进攻者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评估三方面的结合,而且威慑是所有这些因素的乘积,而不是它们的和。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是零,威慑就会失效。
10.安全困境
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一个国家增强自我安全的行动必然会削弱其他国家的安全感,国家往往通过增强军备减弱自我的不安全感。但是这样做只能使其他国家以同样的方式加强自己的军备,结果就会出现国家之间不断升级的军备竞赛,最终所有国家都因为增强了军备而感到更不安全。这就是“安全困境”,安全困境出现的条件是:无政府状态,国家希望生存。缓解安全困境的条件为:国家在增强防御的时候,将进攻型战略和防御型战略清楚地区别开来,使对方得到明确的非进攻信号,安全困境就会得到缓解,国家之间就可以实现合作。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是调整博弈的支付结果,加大相互合作的收益,增加单方不合作行为的成本,加强各方对对方合作的预期期望。
11.均势理论
均势理论认为,国际体系中竞争的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权力大体相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支配别国,就能够实现共存。汉斯·摩根索认为,在这种格局下,国家反对其他国家的权力优势,原因有两个:第一,权力不平衡可能威胁各个国家的安全与自主;第二,不平衡可能带来体系不稳定。因此,只有当主要国家的权力大体均衡的时候,安全才能得到最好的保障。由于国家权力的优势可能导致侵略,因此防止战争的最佳途径就是防止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取得权力的优势。国家可以通过增加自身势力到达制衡目的(内部均势)。如果自己实力不足,也可以通过结盟的方法实现这一目标(外部均势)。均势理论在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依据均势理论创建的维也纳体系曾经维系了欧洲国家近百年的和平。
均势有三个方面的缺陷:第一,不确定的,因为尚没有绝对可靠的方法测量、评估和比较权力;第二,不真实的,因为国家领导人试图谋取优势以弥补均势的不确定性;第三,不充分的,不能充分说明1648年至1914年大部分年份里国家关系缓和的原因,因为该理论不相信当时欧洲基本统一的认识和一致的道德具有约束作用。
12.均势维持者
当均势处于崩溃边缘时,凭借强大力量,恢复均势平衡的国家被称为“均势维持者”。在历史上,英国在欧洲国家体系中就扮演过这一角色。
13.同盟
同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针对共同的外部威胁,承诺共同参与战争,目的是增强自身军事力量,以超过对手的军事力量赢得战争,或威慑对方不敢发动战争。北约是一个典型。同盟是排他性组织,针对的是具体的外部威胁。组成多边同盟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三条:存在共同的外部威胁,内部成员互不构成威胁,同盟中的主导国家的偏好选择。
14.新现实主义
国际体系的特征决定着国际体系单位——民族国家的行为,而国际体系最核心的特征是体系结构,它具有独立性,一旦形成便约束着国家的行为并决定着国家行为(冲突与合作)的结果。也就是说,在沃尔兹的理论中,两个主要的变量是体系结构和体系单位行为。
国际体系结构与国家行为之间是因果关系,其中体系特征是原因,单位行为是结果。由于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的首要利益是生存,所以它必须学会顺应国际体系的规律,依照国际体系结构的要求而行动。顺国际体系规律而动的国家可以生存并发展,逆国际体系规律而动的国家则衰退并灭亡。因此,在某一给定的国际体系结构中,国家必然根据其结构的特征制定本国的对外政策。
只要国际体系结构,即大国之间的物质实力分配不发生质的变化,体系中成员的国际行为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冲突与合作也就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多极结构使欧洲诸国的合作不能实现,因为它们在安全领域里的互动只能是零和游戏,但在国际体系结构变为两极之后,由于美国对其盟国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所以它们之间的合作就成为可能。
15.结构现实主义
沃尔兹继承了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学说,其理论的核心仍然是权力,但是对古典现实主义进行了重大修正,表现在:第一,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力是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而不是人性;第二,无政府条件下国家的第一考虑是生存考虑,而不是盲目追求权力;第三,国家权力是国家生存的手段,不是国家政策的目的;第四,国家权力的第一要素是军事权力。
在此基础上,沃尔兹提出了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其主要假定是:第一,国际体系是以无政府性为基本性质的体系。第二,国家是基本行为单位。第三,对体系的稳定和体系单位行为的最重要影响因素是体系结构。体系结构是指国家之间实力的分配,主要是大国之间实力的分布。沃尔兹认为,国际体系结构是自变量,国家行为是因变量,国际体系结构决定国家的国际行为。
总之,结构现实主义理论的基本内涵是:以理性主义为理论前提,以国际体系为基本研究层次,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为基本特征,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国际关系行为体,以国际体系结构为自变量,以国家行为为因变量。
16.防御性现实主义
防御性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中的安全并不是稀缺的,而是充足的。国家获取安全的最佳途径通常是采取防御性的战略,或者说是旨在维持现状的战略。历史上奉行扩张战略的国家往往会引起其他国家的制衡而最终导致失败,作为理性的国家会从中汲取教训,计算扩张的得失损益,进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无政府的国际体系并不必然导致激烈的冲突和战争,也会促使国家采取温和、慎重和有节制的政策。如果一个国家采取一种不计后果的扩张政策,那么其原因在于国家层次而不是国际层面。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当“进攻—防御”的平衡关系有利于进攻一方时,即便同是追求安全目标的国家之间也可能会因“安全困境”的加剧而彼此发生冲突。但在多数情况下,国际体系是平稳的,“安全困境”的问题并不严重,国家动员主要限于对付产生于体系的某些特定的威胁。
17.进攻性现实主义
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中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安全的稀缺性,为获取安全而展开的激烈竞争迫使国家,尤其是大国采取进攻性战略,尽可能多地获得权力,依靠自己谋求安全。
由于因为国际体系强大而直接的压力会使在体系中处境相似的国家采取相近的行动,理解国家对外行为应该首先考察该国的相对力量和外部环境,而国家之间的内部差别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扩大自身的相对力量是获取安全的最佳途径,毕竟一个拥有力量的国家比一个没有力量的国家要更安全,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会导致冲突和战争。
18.体系结构
界定政治结构有三个标准:秩序原则、单位特征、权力分配。国际体系不同于国内体系,其秩序原则是无政府性;国际体系的单位——国家,国家是享有国家主权自主的政治单位,面临着相同的任务——确保生存,不同之处只有一个,即国家实力的大小。因此,在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三个重要原则方面,只有权力分配是可变因素,所以沃尔兹的体系结构就被定义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大国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单位,因此国家体系的权力分配主要是指体系中大国之间的权力分配。而权力是指国家的物质能力,即“经济、军事和其他能力”。因此,国际体系结构就是指体系中大国之间的物质实力分配,并提出“极”的概念来表示国际体系结构的根本特征。例如,一个大国统治国际体系的结构为单极结构,两个大国统治国际体系的结构为两极结构,四五个大国对国际体系有着大致相同的影响的结构则被称为多极结构。
19.民族国家
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形态,具有四个要素:定居的人民、固定的领土、有权统治人民和领土的政府、主权(国际承认,即对内最高统治权、对外平等权)。共同体的核心基础是政治文化认同,种族、血缘、经济等关系的重要性都在下降,而文化认同的核心是语言、文化倾向、生活地域关系。民族主义是一种思想感情,即忠诚于操共同语言和具有共同历史传统的集团,关注其命运的发展。现实主义强调国家是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单位,具体是指:
第一,以主权国家为中心。梅奥尔指出,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以主权国家为中心,以主权国家之家的交往为主要内容。在无政府的国际环境中,国家为本国公民提供安全保护等公共物资,保障公民的国际性贸易和投资,决定社会中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解决社会中的各种冲突。国家对内具有绝对权威,对外不受任何其他权威的制约。由于只有国家享有主权,所以任何具有重大意义的跨国界活动必须由国家从事或是得到国家的允许。
第二,国家是单一行为体,即国家是一个一元社会整体,能够独立地确立国家的利益,制定并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其目标、行为和利益不同于任何国家内部社会力量和集团的利益。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的社会集团会有着不同的、甚至是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目标,但是国家的目标却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只有这些整体、统一的目标才能构成国家利益,其中民族国家之生存是超越时空的国家最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