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不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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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毛毛雨。(这个很偶然的机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我在此就不展开讲解了)三个小时后,他说,他爱上了我。闻听他这句话,我感觉跟听见一只蚊子嗡地飞过也没什么区别。自从“爱“字可以随便说出口以后,这个字就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但是我还是比较感谢他。毕竟有的人连这个可以随便说出口的字也懒得说。大家现在是什么都懒得说。跟最终目的比起来,语言略显多余。我说:“是吗?我也挺喜欢你的。“他听了,表现得很惊慌。之前说了,我们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互相认识的,他并不怎么了解我。他不知道我这个人相对喜欢说真话,因为生活剥夺了我说假话的权利。对于我来说,“喜欢“这个词相对于“爱“,是相对的真话,所以我很轻松地说了。他表现得很惊慌。因为他知道我不是无产阶级,是大学讲师,30岁虽然年龄不小了,但也不算是特别老。把这些条件综合加在一起做个评分,得出个结论是我应该不会成为剩女;可是我竟然剩下了,显然是出现了什么问题。比方说道德,比方说贞洁,比方说性格。当然,如果我的这句话其实根本就是一句假话的话,这些担心就完全属于多余。

这只相当于某种运动前的一下温和的热身。他表现得很惊慌。跟我相比,他一无所有。他甚至没有个北京户口。那么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显然这里面可能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陷阱或猫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自己从天下掉下来。他为了避免上当,向我表白完五分钟后,匆匆忙忙地就逃走了,我足有两个月没有见到他。两个月后他又联系我了。观察及等待了两个月后,发现我对他没有构成什么伤害,他一时也分析不出来我可能会对他进行怎样的伤害。所以他又忍不住跃跃欲试了。他所谓的对我的“爱“打个三折,用“有好感“来描述也足够。他自我安慰说“只是交个普通朋友,见机行事不会吃亏上当“,就又来找我了。我们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席间他谨慎地观察我,看看我是否有什么重大而明显的缺陷。化化妆我觉得自己还说得过去,我在前面走,他跟在后面,发现我两条腿也完全等长。他又试探着问了我一些比较隐私的问题。我看出来他的疑虑,一一耐心地回答了。他的疑虑在我看来不过是缺乏安全感的天真。

马克思的理想是人人平等不分阶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能完全做到,于是我们用“圈子“这个词含糊了一下。我跟他,显然不应该属于一个圈子,但我竟然在第一次见了面以后,就用“喜欢“回应了他的“爱“,大概是马克思主义深入我心的缘故吧。他并不了解马克思主义,他也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他不是党员,不相信人人平等。发现我的确没有什么重大而明显的缺陷以后,他就像一条狡猾的鱼,面对鲜美的鱼饵吞了吞口水,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了。这一走又是两个月。我没主动跟他联系过。我并没有爱上他,也不想他。坦白说我早已过了会爱或者会想念的人生阶段。“喜欢“这个词已经是我能表达的极致了。可惜他并不了解我。也不相信我。他的头发和皮肤都还挺合我意。能把这两项我比较在乎的优点有效结合起来的男人并不多。这么一想,你们就能理解我为什么把“喜欢“这个词毫不吝惜地给了他。至于他的性格是不是跟我很合适,我一时还没有考虑过。因为还没到要考虑是否合适的那一步。他的消失对我毫无影响。我照样上课下课、看小说写小说、逛街购物。丰富多彩。两个月后,我们在网上聊了一次。

他的文字表达要比语言表达显得更可爱一些,也许因为我喜欢看小说和写小说的缘故,对能提供广大想象空间的文字更有好感。也就是说,网聊让我更喜欢他了一些。因为更喜欢他了一些,我就说了更多的真话。这无所谓正确还是错误。他问了问我的情感历程,他问:“几个?“我算了算说:“三个。“接下来还有更隐私的问题,我也都实话实说了。他说很遗憾现在几乎找不到处女了。我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了他:“处女不能代表贞洁,或者说只能代表某一阶段的贞洁。但是话说回来,贞洁又有什么意义?“他说:“意味着纯洁。“他假装忙碌地晾了我一会儿。我知道这话让他不舒服,但我也不想说假话。跟他说假话评不了职称入不了党。我也没想通过弄虚作假来达到嫁给他的目的。事实上我并不愁嫁。当他不忙碌了,强打精神想跟我换个话题时,我出于人人平等的观念,也问了问关于他的贞洁的问题。显然他在道德上并不比我高尚。这让我挺高兴。我又跟他说了句真话:“我觉得贞洁跟纯洁之间,就像亚洲象和土星轨道一样,十八辈子也扯不上关系。“他表示了一下同意,意思是说他虽然失去贞洁,但他很纯洁。然后他又说:“有的时候也不一定。“我想我大概就在这个“有的时候“之列。

后来我们又聊了几次。在一次深夜聊天时,我忽觉浑身酸痛,眼睛红肿,同时心里大为沮丧。觉得自己很不会规划时间,规划未来。有跟他聊天打了这么多字的精力,不如去写篇小说,以早日实现冲击诺奖的理想。我告诉他,我不想聊了,想休息了。他问我住在哪里,他想过来。我用30岁的大脑想了想他过来的后果,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承受,就爽快地同意了。我一同意,他就又犹豫了,大概是怕我给他设什么陷阱或者有什么猫腻,他提议让我上他那里去。我又爽快地同意了。但他又犹豫了。因为他不如我阔绰,他住的是跟他人合租的房子,而我是单独住的。他又来回磨叽了几次,试图在我这里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他没发现,因为根本没有。我也奇怪自己居然能忍受这样啰唆的男人,但我的确是忍受了。因为那一阶段我比较无聊,而且当晚有点头疼恐怕很难入睡,而且刚刚在学校里遇上了点小挫折,被好友出卖,心灵备感空虚。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被马克思主义潜移默化,认为相比富人而言,穷人往往更善良也更高尚。资本家都是吸血鬼。工人阶级都是活雷锋。所以我对他深怀超越圈子的宽容和好感。一个小时后,他来了。

我没有做特别的准备,仍然穿着刚才在网上聊天时穿的格子布睡衣,红肿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我们大概是第三四次见面(记不清了),但彼此觉得非常熟络,就像一个黄脸婆给晚归的丈夫开门,脸上都带着点麻木和不耐烦。他匆匆忙忙地跟我打了个招呼,就去洗澡了。我穿着格子布睡衣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等着,几乎快睡着了。由于有一定的心理负担,他比较吃力。表现不佳。上网聊天很消耗体力,我已经很累了,也没兴趣做过多的配合工作。到后来,我睡着了。他也睡了一小会儿。但他不甘心,又重头再来。他出了很多汗,一滴汗水啪地落在了我脸上。这滴汗水让我有些感动。

如果他此时能够稍停,深情地凝视我的双眼的话,那个名叫丘比特的小家伙很可能就会往我心上射上一小箭。但他却有些尴尬地说:“哎唷,出了这么多汗。“毫不留情地伸手来把汗滴抹去。这让我感觉索然无味。后来我发现他哪儿都不错,如果他不说话的话,算得上很不错的一个人。但是他老在不合适的时候说不合适的话。因此而显得相当地索然无味。大概五个小时后,天蒙蒙亮了。我迷迷糊糊睡着,感觉到他起了床,在卫生间里洗了脸,进来跟我说他得走了。因为他还要上班。我闭着眼睛答应了,我很困。然后我听到他轻手轻脚地带上了门,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梯,我很快地就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