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问题妹妹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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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冤家何处不相逢(3)

留下呆呆发愣的我,刚刚张开嘴就想要说点什么时,那古惑又大胆的白富美白静雯,现在则是从我的双腿上退下,动作利索的穿戴好衣物,之后从兜里掏出一只女士香烟,点燃,抽了两三口,对着我的脸吹了几下,妖娆的笑道:“行了小弟弟,姐姐我就先走了。对了,刚刚多谢你帮忙了,放心吧,我会解决好这个事情,不会让他以后来找你麻烦的。”

“那你刚刚亲我……”

“你千万不要把这事情放在心上。我白静雯是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停留的。虽然我各方面都不错,但想要跟我谈恋爱,你还不够格,而我的身子,你更别想得到。好啦,不要多想哦,拜拜。”

然后就走了。

留下傻傻的我,喃喃自语:“什么个意思?强睡了我,还挨了一耳光,就这么把我抛弃了?”

“呜呜……”

欲哭无泪中。

八月三十一号,并不是正式开学的日子,却要提前报道。

所做的,无非是到班报道,实名点名,分配宿舍,打扫清理教室等。

我家虽然在城里,但爷爷却偏要将我赶到学校宿舍里住去,最多就周末回去一趟。

对此,我表示无语。因为好几次我都撞见他和隔壁家的王奶奶经常你来我往,都是单身,对彼此印象很好,说不定会成就一段黄昏恋。

我自然成了他二人中的绊脚石,所以果断被踢了。

对了,我在一周后,就满十六岁啦,到时候就破除了爷爷那所谓的禁咒,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性而为,而不需要处处隐忍低调。只希望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什么傻货来招惹我,否则他就死定了。

之前说过,我是闷骚之人。同时,也是锱铢必较的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

当然,我的底线是,所有女生,统统以说教完成,而男生,则是拿铁拳来给于教训。

我不畏强权,不管他的身份背景如何,最好不要惹我,否则会让他哭得很有节奏感。就比如昨晚碰见的那个富二代聂彬,我还得想办法找到那个古惑仔姐姐,找出聂彬,要让他为那一耳光,买单。

今天,我早早的起床,事实上是被爷爷先泼水,后掀被子,再找了好几只公鸡拿到我耳旁将我吵醒的。别的新生报道都有父母的陪伴。而我却是孑然一身,爷爷貌似今天跟王奶奶约好了要去戏园子看戏,所以对我无暇顾及。我知道爷爷平时看起来对我没心没肺,但当我真正遇见了问题,比谁都还要心疼我。

我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风风雨雨,再清楚不过。

因此,吃完早饭,我便独自出门,上了公交车,前往一中报道。

正是早上高峰期,所以车上人山人海,多得就光能看见脑袋,没下身了。投了两块钱扔进投钱箱,站在一小青年旁边三四分钟,碰到站台,他刚起身我便抢占着坐下来。坐稳后,抬起头,便看见有个人走了上来。他在全身上下四处摸兜,但却没有找到钱,看他头发没梳理干净,眼镜还斜戴着,摆明了是早上出门走得快,忘了带钱,杵在那儿,一脸的尴尬。

本来现在就拥堵,一群群的人流往里涌,挡在门口,立刻惹来长得肥头大耳的司机不满,嘟囔道:“没钱就下车,别挡在那儿。”

这人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是好。四处张望,可能是在想能不能碰见什么熟人,但是人山人海的,根本辨别不清,左看右看的,最后目光看在了我这边。我顿时怔住的看着他,发现他年纪跟我差不多,十五六岁吧,身材虽没我魁梧,倒不算太矮。

他戴的眼镜不算太厚,明摆着是装斯文,我知道无论他如何掩饰,也改变不了他和我一样闷骚的内心。后面背着书包,是个学生,发型是个简单的短发,干净利落,不可能是那种想来混坐霸王车的小混混。

我虽然不是有钱人,但不是吝啬鬼。都是学生,而且他的样子让我看得比较顺眼。爷爷给了我二十块,四块坐车,中午十块,还能剩下六块,就当作件善事,我便面带微笑的问道:“嘿,你上哪儿?”

那小年轻面色尴尬绯红,有些扭捏得像小姑娘的意思,舔着嘴的道:“一中。”

“哦?”我一愣,不由自主的起身站起,一边帮忙投币,一边问道:“你也是去报道的高一新生?”

“嗯,是呀,怎么,你也是哦?”说着,看到我投进去的硬币,立刻感激涕零的道:“谢谢你呀,不然再回去拿钱,这时间上可能就来不及了。”

“嗨,多大点儿事,别客气。”我摆摆手,看他身子比我弱,我可是练过气功的人,多站会儿又不会死人,便邀请他坐在我的位置。起初他还不肯,但是四海之内皆兄弟,更何况难得碰见同校生,便在我的坚持下,他放弃了坚持。

随后我俩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得知,他的名字叫施武兵,是‘慧明初中’考取一中的。一中在全市名声赫赫,进去这里的,要么是成绩优异,要么是家里有钱。但聊天时我却发现,他成绩一般啊,而且家境也是普通,可为什么能进去?有些让人纳闷儿。

事实上,我是发觉他对我有所隐瞒。但人生在世,谁没个秘密呢?就比如我还有十六年的禁咒呢?算了,他不说就不说吧。反正我看他挺顺眼的,不讨厌。

聊了大概十几分钟后,站台到了,我俩下了车,走在路上,聊着过去在初中的趣事儿。可能本是一路人,一开始还挺拘谨,不过后来聊开了,什么荤的素的都来。说他闷骚,他就是闷骚,我以前是偷偷瞒着爷爷看***,而他竟然是瞒着家里人到我们市里所谓的红灯区一条街去找小姐。

我去,我都还是小处男,想不到他都已经是身经百战的花丛高手了。感觉好丢脸,所以他一再追问我的恋爱史,我却故作神秘的不告诉他,实际上我是连女生的手都没碰过,除了昨晚那暴力白富美。

对了,说到她,我当时发现,她也是念书的。因为我看到了她的小包包里露出来的校服,只不过却并不知道具体是哪所学校。她的动作眼花缭乱,实在太快了,以至于我都来不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