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乱世皇后:狼烟起胭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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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为了抵御,胭脂索性化剑为刀,一是迷惑临昭,让他摸不着头脑;二是翻腕折剑,阻挡临昭来势汹汹的剑气,护住周身。众人熟知,刀只有一面刃,而剑有两面,也就是说一把剑若以刀招为势,注以柔绵之劲,运用得好可以等同于两把刀。胭脂参悟了这么多年,正是将这精髓之处完全领略后,才有了今日独树一帜的剑术——一种所有人陌生的剑术。

两把刀与一把剑对阵,即使用刀之人力量稍弱一些,也绝不至于短时间输给用剑之人。因此,胭脂剑中有刀、刀中有剑的全新运用让包括白发男子在内的所有人感到好奇的同时,还让她暂时立于不败之地。

如若临照昭剑刚如铁,那么胭脂用剑却是柔如水,因为以柔克刚是恒定不变的道理。不过,眼下情势对胭脂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即使她打败临昭,接下来再对付众多杀手与士兵,只有被擒的份儿;何况就算好运气都站在她这边,她也顶多仗着新剑法与临昭拼个平手。武士的思想自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倘若逃脱不了,那就杀身成仁,鱼死网破。

两人打得天昏地暗,惊心动魂,不知不觉已有大半个时辰。这对临昭来说,简直像一种耻辱,莫说他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对方还是一个女流之辈,还能与自己缠斗这么久,就是燕陌在他面前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而一直坐在房顶光明正大地观看着这出戏剧性的高手间的巅峰对决的白发男子看得都快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原本,他是受托保证两人安全的,先是让钱庄老板提前准备好银钱等胭脂一到就能取走,结果蒙姜反应太快,偏将胭脂围了起来。临昭一来,竟然让他看到一场终生难忘的决斗,大开眼界。恐怕这将是一路之行中最有意思的一件事了。

对于旁人的观察,胭脂哪还有心思去想?面前这个杀手之王的确让她越打越惊心,只不过所有人都没有看出来她应对得较为吃力。

不可避免的,这场二人之争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逐渐显山露水。胭脂因为以疲惫之躯应战,体力上无法与临昭匹敌,败势一旦呈现,就没有半点可以挽回的余地。好几次,临昭的剑都差一点儿刺到她的身体。

俗话说‘好男不与女斗’,渐占上风的临昭好不容易才找回优势,脸上不仅笑不出来,还更加苍白了,因为就算他将胭脂杀了,传出去时,他脸上亦不会有光彩,只有被描黑的份。当然,为了桓帝,脸面对他来讲并不重要。能抓住她,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因为只要有她在手,燕陌就不会不就范。

抖臂、刺出、转向,临昭手中长剑长了眼睛一样朝胭脂手臂刺到,又准又狠。胭脂收剑补救,又见临昭长剑方位下偏,直刺往自己腰腹,眼见剑锋已至,她的剑招已老,就是此时再收回阻挡也是无力回天,索性化成厉芒,夺向临昭喉颈血管。只要临昭的的剑刺入她的身体,她的剑同样能对临昭起到一剑封喉的效果。如果,她能将这个杀戮无数的家伙刺死,也算报答了自己的第二故土。再者,临昭一死,便没有人可以阻挡燕陌回国之途,除非桓帝亲临。至关重要的生死一刻,她心中千头万绪,只在这么一瞬间便做了取舍。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门儿口,就是临昭自己也未想到她会做如此同归于尽的决断。对他来讲,倘若不能杀了燕陌,他的生命将留下遗憾,是对桓帝的遗憾,也是对自己的遗憾。因为,他对雾烈皇族的恨超乎生命的深,犹记得堕入尘劫之日时自己所发下的两个誓,其一是誓死追随桓帝,其二是不遗余力地斩杀雾烈皇族,不杀光雾烈皇族誓不罢休。

当然,双方争斗所产生的这种变化同样也将白发男子惊住了,原本观战的心态一下子烟消云散,早就搭在弦上的黑羽短箭带着无与伦比的罡气地朝两人交叠的剑飞了过去!

与之同时,打斗的外围,一人一马飞驰而来。来人心神俱裂地大叫着冲进将胭脂围得水泄不通的人流:“胭脂——”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利剑化为旋转的流光,朝两人的方向飞了过去。这圈流光在割断了两个士兵和一个杀手的头颅后,直击两人火花直冒的长剑。那是疾电!

电光火闪,石破天惊!不论明招还是暗招,二人之战只在刹那间就变作了四个人的对决。以一敌三,临昭惊心之时,已经失去了伤胭脂的机会。

同样的,胭脂亦伤不了临昭,纵马退守之时,方反应过来那团已经消隐的光芒是疾电发出。她千叮万嘱燕陌不得进城,想不到他还是来了,这可如何是好?然而最令她困惑的,是地上凭空多出来的那支小巧精致的黑羽箭——是谁要救她?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

见胭脂与临昭身形乍分,蒙姜还没有闹清状况,只感觉眼前一花,让他熟悉的身影占满了他的眼眶——燕陌——让他败北的人出现了,不由提惊呼出声:“天啊,名剑疾电、宝马追风!”

临昭收招之后,第一反应便是大吼着下令:“快围住燕陌,取其首级者即刻谪升为副团主。”第二反应是朝四周的房顶上扫了一圈。黑羽箭是从房顶上射来,这人身手决不亚于自己!想他自负之至,一晚之内连连遭遇绝顶高手,先是胭脂,后是羽箭的主人——这人一早就伏在四周,自己竟大意得没有察觉,这对一个敏锐的杀手而言是一个极可能致命的错误。倘若此人早早地瞄准自己,他焉有命在?可是,他看来看去,青黑的房顶与天幕连成一体,别说人影儿,就连鬼影儿都没有一个。

四个绝顶的高手,同时出现在赤奴之城,那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燕陌一脸冷汗地收回疾电,策马至胭脂身边,脉脉情深地看着她。好在来得及时!刚才,他耳听两剑交鸣之声,心都跳了出来,生怕她有一丁点儿闪失。

“殿下来做什么?”胭脂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感到高兴,反而责怪他不以大局为重、以身犯险的荒唐行为。

这样的话,听在燕陌耳朵里,全数变成了关心,回她的话柔如春风,又像在寒夜里绽放的动人花朵:“我来,是因为你在这里。忘记了吗,我说过要与你共同进退。我不想做七年前的那个我。”在她走后不久,燕陌思来想去,终是不放心她一人进城,便不顾她的警告,自告奋勇追进了城,然后到处找钱庄,终于在几番周折后找到了这里,正巧撞见这一幕。

罢了,他不来也来了,现在得全力突围才行。胭脂衡量着杀手及士兵的数量,与燕陌形成背对之势,以传音之术告诉他:“速战脱身。四周房顶上有人,这人刚才也发箭救我。”

听了她的话,燕陌也是大惊,澄明的目光在正前方及侧面的房顶上也搜索了一回,并无结果,当下以传音之术回了她的话:“依计行事,走正南方向。南城门有桥,方便渡过护城河。”

两人会意后,双双出剑,点燃风火之势,招招拼尽全力,朝杀手们及士兵们致命而去。胭脂向南前进,燕陌垫后,相互搭配,可说天衣无缝。两人都是非同寻常的高手,只一个就够众人烦恼的了,何况他们现在强强联手,加上这时的燕陌得了称手的兵器,与玉清河畔时的他早就不能同日而语。只是眨眼的功夫,就有十来个杀手倒地。

这种情势,临昭也惊心起来。且不说,他现在得以一敌二,还得分心注意房顶之上那个没有露面却同样深藏不露的人物,本来占尽先机的局势,突然之间便彻底改变。蒙姜的士兵毕竟只能进行常规作战,碰到燕陌与胭脂,就是全都扑上去也无济于事,然而单靠他与所剩的三十来个下属,也并不会有多大的改变。他清楚,燕陌不再是玉清河边那个手无寸铁的浪子,他所持的是与桓帝佩剑——幻光同炉而出的传奇性名剑,有切金断玉之能;再说两人所御之马,又都是罕世的千里良驹,怪不得他率众拼了命追这两人还是比他们后进城……拿什么来阻止他们?

看着燕陌与胭脂突围的猛烈之气,临昭多年来练就的沉稳有了动摇的迹象,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咻’的一声响,老将蒙姜在受惊后恢复常态,放了调兵响箭。绚烂的焰火在夜空里开出数朵红花!他虽不具超群的武艺,却能用兵如神,运筹帷握不在话下,更加深谙一夫之勇莫敌万夫之众的道理。接到临昭飞鸽传书后,他就在各城门布下重兵,一旦情况不妙,就是耗尽赤奴城所有兵力,也要留下燕陌性命,彻底清除挡在桓帝一统四国路上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