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乱世皇后:狼烟起胭脂灭
1058100000007

第7章

墨绚国水金城

孟春已至,旧岁刚除。鞭炮声还在整座小城的上空回荡,喧闹非凡。城内城外,家家户户张红挂绿,喜气洋洋。穿着厚实棉衣的黄口小儿在街头巷尾穿行嘻戏,红扑扑的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宁静祥和是胭脂走进这座小城的第一眼感受。如此安逸的氛围,对她而言,已经阔别了三年之久。在雾烈国还没有被侵略的时候,雾都也是这般美好的。

从沧城一路西行,她不分昼夜地赶路,想尽一切办法打探七皇子殿下的消息,还要躲避苍隐国的层层封锁。足足二十七天下来,她总算从多个商团处获得消息,确定七皇子殿下就在水金城,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难得清闲一刻,胭脂骑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晃荡着,任骏马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热闹的街道上,看着笑脸迎人的城民在四周来来往往,听着街边摊档上小贩们不住的吆喝声,惬意之至。

她刚一恍神,马却停止了前行,定睛一看,原是个小伙计牵住了马的缰绳,正冲着她亲切地笑。“小姐,您是远道而来吧?需要住店吗?小店有上好的房间,干净舒适,最适合旅途休憩。”

真会做生意!胭脂暗想,抬头一看,‘悦来客栈’四个字龙飞凤舞地嵌在牌匾上,朝里一望,客栈里内桌椅摆放有序,整洁宜人,想是正值除旧迎新的光景,生意很淡,只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

见她没有什么表情,亦没有什么动作,小伙计有点纳闷儿,依他数年招呼客人的经验,面前这位小姐十有八九是从外地来,肯定需要住店。以往的客人,只要他一开口,一定马到功成,她似乎和一般客人不一样。新春之际,店内生意太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是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还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的,这客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里来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曾见过他。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了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了菜饭。“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老板娘的话,望着桌上的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小伙计一边收拾着邻桌客人走后留下的残局,凑过来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小小的她扭动着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这是甜包菜,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为她夹了几片到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她记得甜包菜,记得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这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

就在她想着心事的同时,门口冲进三个粗壮的汉子,一进门儿就大声嚷嚷:“老板娘——”

小庄赶紧上前迎人,笑脸依旧:“呀,是陆堂主,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老板娘正在楼上呢,一会儿就下来。”

“去去去,你是个什么东西?老板娘呢?快叫她出来。咱们陆堂主对她有话说。”站在中间、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没吱声。他身边的两个汉子粗暴地推攘着小庄,极为不屑地道,眼睛睁得老大,好像眼珠子随时会蹦出眼眶一般。

店里本就不多的客人乍一见这阵势,纷纷放了银钱在桌上,赶紧走人。

胭脂皱了皱眉,朝三人瞟了一眼,知道他们不是善类。可巧带头的陆堂主也将目光扫向了胭脂,一眼就察觉出她身上那股不凡之气。

“来啦来啦!”在楼上听到响动的老板娘匆匆跑到了楼梯处,见了这三人,面色一白,硬着头皮走下楼,隔着远远的距离站定身形,很畏惧地道:“陆堂主,您这是……”

“老板娘,我们刘帮主说你上次送的女儿红确实极品。所以,这次兄弟们就又来了。”

“陆堂主,您这不能啊!半个月前,您就搬走了小店二十坛上好的女儿红,这才多长光景,您就又……”

“嗯?”先前推人的两个汉子双手叉腰地朝她面前一站,足足高了她一个头。被推倒的小庄爬起身来,赶紧挡在老板娘面前,“你们干……干什么?”

“干什么?大过年的,咱们蛟龙帮赶巧收拾了一个臭小子,刘帮主一时高兴,发了话,说你这悦来客栈的酒好喝,叫兄弟们拉着车来取几坛回去助助兴。怎么?老板娘舍不得?”那姓陆的堂主伸手摸摸鼻子,极为轻狂地道,窜到走了食客的木桌前,一一将客人们留下的银钱收了去,占为己有。

“你……你们还有没有王法?”老板娘气得俏脸通红,却碍于壮汉在前,不得动弹。小庄小心地护着她,一脸酱色。

“王五,给我好好看着这小娘们儿和这臭小子,他们谁要是敢动半分,就给老子要了他们的命。李三,你和我一块儿到酒窖里去取酒,动作快点儿,帮主都快等不及了。等会儿帮主一边喝酒,一边儿看我的凌迟表演,那才叫带劲。没准儿帮主高兴了,以后就把帮主的位置传给我。”姓陆的家伙一边说,一边大摇大摆地朝后堂走去。

叫李三的家伙也跟在屁股后面,得意洋洋。

胭脂原本以为只有战乱会让百姓过得不好,却没想到小小一座水金城,因为眼前这些地痞流氓的存在,百姓也过不上舒心日子,不觉怒意渐起,手腕一抖,一双筷子带着几分劲气长了眼睛似地朝两人飞了过去,正中要害。

冷不丁地被筷子一扎,姓陆的家伙与李三身体一麻,山似的身体晃了几晃才站稳,心下大骇,不约而同地朝胭脂的方向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