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正在香港讲学,住在中文大学会友楼中。此地背山面海,临窗一望,海天混茫,水波不兴,青螺数点,帆影一片,风光异常美妙,园中有四时不谢之花,八节长春之草,兼又有主人盛情款待,我心中此时乐也。然而我却常有“山川信美非吾土”之感,我怀念北京燕园中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书房,我那堆满书案的稿子。我想到北国就要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马后桃花马前雪,教人哪得不回头?”我归心似箭,决不会“回头”。特别是当我想到咪咪时,我仿佛听到她的咪噢的哀鸣,心里颤抖不停,想立刻插翅回去。小猫吃不到我亲手给她的鱼肉,也许大惑不解:“我的主人哪里去了呢?”猫们不会理解人们的悲欢离合。我庆幸她不理解,否则更会痛苦了。好在我留港时间即将结束,我不久就能够见到我的家人,我的朋友。燕园中又多了一个我,咪咪会特别高兴的,她的病也许会好了。北望云天万里,我为咪咪祝福。
1988 年11 月8 日写于香港中文大学会友楼
1996 年1 月2 日重抄于北大燕园
咪咪二世
凌晨四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咪咪二世已等我给她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赤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窜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
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她出去的。进屋以后,我给她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她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咪咪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加上“二世”?原来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她的名字叫咪咪,她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
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她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
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窜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捉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她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决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
1993 年12 月13 日
喜鹊窝
(我天天早上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喜鹊们箭似的飞翔,喳喳地欢叫,往往能看上、听上半天。)
我是乡下人。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几年。乡下,树多,鸟多,树上的鸟窝多。秋冬之际,树上的叶子落光,抬头就能看到高树顶上的许多鸟窝,宛如一个个的黑色蘑菇。
但是,我同许多乡下人一样,对鸟并不特别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昆虫中的知了( 我们那里读如jiě liū,也就是蝉),在水族中是虾。夏天晚上,在场院里乘凉,在大柳树下,用麦秸点上一把火。赤脚爬上树去,用力一摇晃,知了便像雨点似的纷纷落下。
如果嫌热,就跳到苇坑里,在苇丛中伸手一摸,就能摸到一些个儿不小的虾,带着双夹,齐白石画的就是这一种虾。
鸟却不能带给我这样的快乐,我有时甚至还感到厌烦。麻雀整天喳喳乱叫,还偷吃庄稼。乌鸦穿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名声一向不好,乡下人总把他同死亡联系起来,“哇! 哇!”两声,叫得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只有喜鹊沾了“喜”字的光,至少不引起人们的反感。那时候,乡下人饿着肚皮,又不是诗人,哪里会有什么闲情雅兴来欣赏鸟的鸣声呢?连喜鹊“喳,喳”的叫声也不例外。
我虽然只有几岁,乡下人的偏见我都具备。只有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还能聊以自慰:我从来没有爬上树去掏喜鹊的窝。
后来我到了城里,变成了城里人。初到的时候,我简直像是进入迷宫。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商店,这么多大街小巷。
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有一年,母亲在乡下去世了,我回家奔丧。
小时候的大娘、大婶见了我就问:
“寻( 读若xín) 了媳妇没有?”
这问题好回答。我敬谨答曰:
“寻了。”
“是一个庄上的吗?”
我一时语塞,知道乡下人没有进过城,他们不知道城里不是村庄。想解释一下,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最终还是弄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一时灵机一动,采用了鲁迅先生的办法,含糊答曰:
“唔! 唔!”
谁也不知道“唔,唔”是什么意思。妙就妙在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乡下的大娘、大婶不是哲学家,不懂什么逻辑思维,她们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的口试就算及了格。
这一件小事虽小,它却充分说明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思维和情趣是多么不同。回头再谈鸟儿。城里不是鸟的天堂。除了麻雀以外,别的鸟很少见到。常言道:物以稀为贵。于是城里的鸟就“贵”起来了,城里一些人对鸟也就有了感情。如果碰巧能看到高树顶端上的鸟窝,那简直是一件稀罕事儿。小孩子会在树下面拍手欢跳。
中国古代的诗人,虽然有的出生在乡下,但是科举,当官一定是在城里。既然是诗人,感情定是十分细腻。这种细腻表现在方方面面,也表现在对鸟,特别是对鸟鸣的喜爱上。这样的诗句,用不着去查书,一回想就能够想到一大堆。“鸟鸣山更幽”,“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人归山郭暗,雁下芦洲白”,“微雨霭芳原,春鸠鸣何处”,“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
嘶酸刍雁失群夜,断绝胡儿恋母声。”“川为静其波,鸟亦罢其鸣”等等,用不着再多举了。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和鸟鸣感情之深概可想见了。
只有陶渊明的一句诗,我觉得有点怪。“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鸡飞上树去高声鸣叫,我确实没有见过。“鸡鸣桑树巅”,这一句话颇为突兀。难道晋朝江西的鸡真有飞到桑树顶上去高叫的脾气吗?
不管怎样,中国古代诗人对鸟及其鸣声特别敏感,已是一个彰明昭著的事实。再看一看西方文学,不能不感到其间的差别。
西方诗歌中,除了云雀和夜莺外,其他的鸟及其鸣声似乎很少受诗人的垂青。这里面是否也涵有很深的审美情趣的差别呢?是否也涵有东西方诗人,再扩而大之是一般人之间对大自然的关系的差别呢?姑妄言之。
我绕弯子说了半天,无非是想说中国的城里人对鸟比较有感情而已。我这个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的人,也逐渐爱起鸟来。可惜我半辈子始终是在大城市里转,在中国是如此,在德国和瑞士仍然是如此。空有爱鸟之心,爱的对象却难找到,在心灵深处难免感到惆怅。
一直到四十多年前,我四十多岁了,才从沙滩——真像是一片沙漠——搬到风光旖旎林木蓊郁的燕园里来。这里虽处城市,却似乡村,真正是鸟的天堂。我又能看到鸟了;不是一只,而是成群;不是一种,而是多种;不但看到它们飞,而且听到它们叫;不但看到它们在草地上蹦跳,而且看到高树顶上搭窝。我真是顾而乐之,多年干涸的心灵似乎又注入了一股清泉。
在众多的鸟中,给我印象最深、我最喜爱的还是喜鹊。在我住的楼前,沿着湖畔,有一排高大的垂柳,在马路对面则是一排高耸入云的杨树。楼西和楼后,小山下面,有几棵高大的榆树,小山上有一棵至少有六七百年的古松。可以说我们的楼是处在绿色丛中。我原住在西门洞的二楼上,书房面西,正对着那几棵榆树。
一到春天,喜鹊和其他鸟的叫声不停。喜鹊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方式,大概是既无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自由恋爱,结成了情侣,情侣不停地在群树之间穿梭飞行,嘴里往往叼着小树枝,想到什么地方去搭窝。我天天早上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喜鹊们箭似的飞翔,喳喳地欢叫,往往能看上、听上半天。
有一天,完全出我的意料,然而又合乎我的心愿,窗外大榆树上有一团黑色的东西,我豁然开朗:这是喜鹊在搭窝。我现在不用出门就能够看到喜鹊窝了,乐何如之。从此我的眼睛和耳朵完全集中到这一对喜鹊和它们的窝上,其他的鸟鸣声仿佛都不存在了。每次我看书写作疲倦了,就向窗外看一看。一看到喜鹊窝就像郑板桥看到白银那样,“心花怒放,书画皆佳”。我的灵感风起云涌,连记忆力都仿佛是变了样子,大有过目不忘之概了。
光阴流转,转瞬已是春末夏初。窝里的喜鹊小宝宝看样子已经成长起来了。每当刮风下雨,我心里就揪成一团,我很怕它们的窝经受不住风吹雨打。当我看到,不管风多么狂,雨多么骤,那一个黑蘑菇似的窝仍然固若金汤,我的心就放下了。我幻想,此时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正在窝里伸开了翅膀,把小宝宝遮盖得严严实实,喜鹊一家正在做着甜美的梦,梦到燕园风和日丽;梦到燕园花团锦簇;梦到小虫子和小蚱蜢自己飞到窝里来,小宝宝食用不尽;梦到湖光塔影忽然移到了大榆树下面……这一切原本都是幻影,然而我却泪眼模糊,再也无法幻想下去了。我从小失去了慈母,失去了母爱。一个失去了母爱的人,必然是一个心灵不完整或不正常的人。在七八十年的漫长时期中,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我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提到了失去母爱,失去母亲,我必然立即泪水盈眶。对人是如此,对鸟兽也是如此。
中国古人常说“终天之恨”,我这真正是“终天之恨”了,这个恨只能等我离开人世才能消泯,这是无可怀疑的了。中国古诗说: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真是蔼然仁者之言,我每次暗诵,都会感到心灵震撼的。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鸟有旦夕祸福。正当我为这一家幸福的喜鹊感到幸福而自我陶醉的时候,祸事发生了。一天早上,我坐在书桌前,真是无巧不成书,我一抬头正看到一个小男孩赤脚爬上了那一棵榆树,伸手从喜鹊窝里把喜鹊宝宝掏了出来。掏了几只,我没有看清,不敢瞎说。总之是掏走了。只看这一个小男孩像猿猴一般,转瞬跳下树来,前后也不过几分钟,手里抓着小喜鹊,消逝得无影无踪了。我很想下楼去干预一下;但是一想到在浩劫中我头上戴的那一摞可怕的沉重的帽子,都还在似摘未摘之间,我只能规规矩矩,不敢乱说乱动。如果那一个小男孩是工人的孩子,那岂不成了“阶级报复”了吗! 我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也不敢动一动呀。我只有伏在桌上,暗自啜泣。
完了,完了,一切全完了。喜鹊的美梦消失了,我的美梦也消失了。我从此抑郁不乐,甚至不敢再抬头看窗外的大榆树。喜鹊妈妈和喜鹊爸爸的心情我不得而知。他们痛失爱子,至少也不会比我更好过。一连好几天,我听到窗外这一对喜鹊喳喳哀鸣,绕树千匝,无枝可依。我不忍再抬头看它们。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对喜鹊不见了。它们大概是怀着一颗破碎的心,飞到什么地方另起炉灶去了。过了一两年,大榆树上的那一个喜鹊窝,也由于没加维修,鹊去窝空,被风吹得无影无踪了。
我却还并没有死心,那一棵大榆树不行了,我就寄希望于其他树木。喜鹊们选择搭窝的树,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标准。根据我这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楼前,楼后,楼左,楼右,许多高大的树都合乎搭窝的标准。我于是就盼望起来,年年盼,月月盼,盼星星,盼月亮,盼得双眼发红光。一到春天,我出门,首先抬头往树上瞧,枝头光秃秃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我有时候真有点发急,甚至有点发狂,我想用眼睛看出一个喜鹊窝来。然而这一切都白搭,都徒然。
今年春天,也就是现在,我走出楼门,偶尔一抬头,我在上面讲的那一棵大榆树上,在光秃秃的枝干中间,又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连年来我老眼昏花,对眼睛已经失去了自信力,我在惊喜之余,连忙擦了擦眼,又使劲瞪大了眼睛,我明白无误地看到了:是一个新搭成的喜鹊窝。我的高兴是任何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的。然而福不单至。过了不久,临湖的一棵高大的垂柳顶上,一对喜鹊又在忙忙碌碌地飞上飞下,嘴里叼着小树枝,正在搭一个窝。这一次的惊喜又远远超过了上一回。难道我今生的华盖运真已经交过了吗?
当年爬树掏喜鹊窝的那一个小男孩,现在早已长成大人了吧。
他或许已经留了洋,或者下了海,或者成了“大款”。此事他也许早已忘记了。我潜心默祷,希望不要再出这样一个孩子,希望这两个喜鹊窝能够存在下去,希望在燕园里千百棵大树上都能有这样黑蘑菇似的喜鹊窝,希望在这里,在全中国,在全世界,人与鸟都能和睦融洽像一家人一样生活下去,希望人与鸟共同造成一个和谐的宇宙。
1993 年2 月25 日
神 牛
(神奇的富有浪漫色彩的动物。)
我又和我的老朋友神牛在加德满都见面了。这是我意料中但又似乎有点出乎意料的事情。
过去,我曾在印度的加尔各答和新德里等大城市的街头见到过神牛。三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访问印度的时候,在加尔各答那些繁华的大街上第一次见到神牛。在全世界似乎只有信印度教的国家才有这种神奇的富有浪漫色彩的动物。当时它们在加尔各答的闹市中,在车水马龙里面,在汽车喇叭和电车铃声的喧闹中,三五成群,有时候甚至结成几十头上百头的庞大牛群,昂首阔步,威仪俨然,真仿佛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它们对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对人类一切的新奇的发明创造,什么电车汽车,又是什么自行车摩托车,全不放在眼中。它们对人类的一切显贵,什么公子、王孙,什么体操名将、电影明星,什么学者、专家,全不放在眼中。
它们对人类创造的一切法律、法规,全不放在眼中。它们是绝对自由的,愿意到什么地方去,就到什么地方去;愿意在什么地方卧倒,就在什么地方卧倒。加尔各答是印度最大的城市,大街上车辆之多,行人之多,令人目瞪口呆。从公元前就有的马车和牛车,直至最新式的流线型的汽车,再加上涂饰华美的三轮摩托车,有上下两层的电车,无不具备。车声、人声、马声、牛声,混搅成一团,喧声直抵印度神话中的三十三天。在这种情况下,几头神牛,有时候竟然兴致一来,卧在电车轨道上“我困欲眠君且去”,闭上眼睛,睡起大觉来。于是汽车转弯,小车让路,电车脱离不了轨道,只好停驶。没有哪一个人敢去驱赶这些神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