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风与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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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政风评议与政风建设(2)

丁煌时下,只要稍加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曾经给中国人带来巨大灾难的浮夸歪风在神州大地又死灰复燃、重新刮起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其范围从城市到农村,从政府到企业,从机关到学校几乎无所不有;其内容从工农业产值到计划生育,乃至学生的升学率无所不包。作为一种严重违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不良政风和破坏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违法行为,浮夸具有极大的危害和恶劣的影响,它不仅会使国家经济蒙受损失,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污染我们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还可能直接导致党和政府宏观决策的重大失误,因为科学、合理、可行的决策是建立在真实可靠的信息基础之上的,而浮夸虚假的决策信息或许比没有信息危害更大,我们过去发生的决策失误,有许多正是由于浮夸虚报而导致的信息失真造成的。近年来,尽管中央曾三令五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此加以纠正,但是为什么这种歪风会屡禁不止呢?只要我们作一些深层次的分析,就不难发现,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在于我们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有问题,特别是干部评价机制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所谓干部评价机制,亦即对干部政绩的评价机制,它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由于对干部政绩的评价结果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关系到干部的升迁去留等切身利益,而利益又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推动力,是人们行动和行为的初始原因。因此,对于我们的各级干部来说,在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同时,作为正常的人,他们也同样有着自己的利益追求,也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自身的进退、工作环境的安稳等等利益需求。当上级领导把对他们的评价或提升同某些政绩或指标联系起来时,自然就使得他们特别关注这些政绩或指标,这种关注进而会形成强烈的压力并对他们具有极为重要的激励和刺激作用。因此,对干部政绩的评价机制犹如一个方向盘,引导着各级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很大程度上对他们的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功能。

应当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政绩在干部的升迁去留中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因素,这本是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可喜现象。但是,由于我们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干部政绩评价机制上尚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标准不够科学以及评价结果缺乏公开性的情况,再加之有些干部升官心切,又无真本领,于是乎,一部分干部为了给自己职位的升迁获得一个好的评价基础而不惜牺牲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虚假政绩上大做文章。可见,浮夸歪风之兴盛与我们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尤其是干部评价机制不无关系。诚如邓小平所言,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笔者认为,遏制不良政风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就浮夸歪风而言,其根本的治理途径应当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们现行的干部评价机制。

一、评价主体多元化

评价主体即是指有权对干部政绩作出评价并使其评价结果能够对被评价对象的升迁去留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它是整个干部评价机制的核心。所谓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指的是应当允许上级领导、组织部门和人民群众等多方面参与对干部政绩的评价,尤其要重视听取来自各个阶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然而,在我们现实的干部评价工作中,却普遍地存在着评价主体过窄甚至过于单一化的情形,尤其常见的是,干部干好干差往往仅由领导班子成员说了算,或由“一把手”和少数领导“一锤定音”。以致于一些干部养成了一种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封建恶习。据报载,四川省成都市三溪镇主要领导为了给自己捞取所谓的“政绩”,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择手段,大肆浮夸虚报。1997年提供的数据是全镇10个村,人均纯收入2427元,实际调查是少数户人均收入不过千元外,中等户的人均收入只有500元;上述数据何来?一是虚报粮食产量达42.68%,二是虚报当地特产脐橙价格多出上百万元,三是要求农民卖血,镇长号召“把血抽出来,造血功能还能继续,对身体有好处。”这些浮夸分子为什么会如此胆大妄为呢?其原因他们心里很明白:

群众的评价无足轻重,只要维持好了与上级的关系,便可官运亨通。因此,要从根本上制止浮夸风,首先,必须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尤其要注重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果人民群众对干部政绩的评价能够对干部的升迁去留等利益追求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想必那些热衷于搞浮夸的干部不敢而且也不愿冒着丢失自身利益的危险而胆大妄为的,这无疑有利于遏制浮夸风。因为人民群众没有出政绩、图提拔的利益驱动,他们更多地是从本地区、本部门的长远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主张量力而行。那些浮夸虚报和好大喜功的做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往往是难以认可、不能赞同的。反之,评价主体越是缺少群众参与,不能真正对干部的升迁起到制约作用,干部浮夸的胆子就越大。群众说话不顶用,便更是不愿说实话,以免惹来麻烦,这样便出现了恶性循环,浮夸越演越烈。当然,在干部评价工作中注意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非人云亦云,也不等于群众意见的简单相加,因为对一个干部的政绩,群众出于不同的动机,难免会有不同的看法。这里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其一,有的干部能力一般,既无功又无过,工作平平,但善于处理“关系”,人缘不错,在多方征求意见时,就可能得“感情票”多些;其二,尽管有的干部责任心强,工作大胆泼辣,敢抓敢管,有魄力,实绩突出,但有时可能因工作简单或其他某种原因而导致群众在对其进行评价时多了一些“出气票”。这正是干部评价不仅要尊重和听取群众意见,而且还要依靠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二、评价标准科学化

评价标准是指对干部政绩作出评价的依据,这里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地理解“政绩”这一概念。由于人们在对“政绩”的理解上存在着偏差,进而导致干部政绩的评价标准在很大范围内出现了片面化的不良倾向,严重地缺乏科学性,从而对干部的行为产生了较大的误导作用。特别是在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后,一条不成文的要求就是看一个地方或部门的经济发展怎么样。而经济发展往往只是以发展的快慢即其增长率的高低来衡量。习惯的做法是年复一年在省市之间、地区之间、单位之间和部门之间按照绝对数或相对数进行种种评比,有综合的,如百亿元以上城市,百强县(市);有单项的,从总产值到产粮、产棉等。不仅在省、市级,以下也依样画葫芦,直到乡、镇和村,名目繁多。其中占主导位置的是发展速度,简单化为“速度挂帅”,简言之就是“以速度看成败,以产值论英雄”。本来,一个地方或部门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取决于很多主客观条件,不能都算到某个或某些干部头上,但是在没有更科学的办法前,这样就约定俗成了。

问题在于定下这个办法后,很多激励措施相应跟上,省市以上暂不论及,省市以下,有政治激励,如职务升迁,规定10亿元产值的乡镇一把手进入县市党委常委(或者享受副县级待遇);有经济激励,如对达到大规模的乡镇负责人给以若干万元或一幢别墅、一辆轿车,等等。甚至在召开地方党委扩大会议时,“实绩”

好的坐在前排,“实绩”差的靠边站。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其结果是片面求快,不讲效益,攀比成风,浮夸四起。在这样的评价方式引导下,干部作风很难不遭致被污染的厄运,因为哗众可以取宠,老实受到歧视。所谓“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靠浮夸获得飞黄腾达者,决非绝无仅有,他们各有绝招:如年终上报统计数字,不是层层汇总,认真核实,而是左顾右盼,在掌握别地或别的部门增长幅度的基础上,加上一二个百分点,再向下“摊派”。每逢换届,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核减上届任期的基数,为本届的更高增长率准备条件。这些经验,不仅在基层乡镇,而且至少在某些中层市县都习以为常了。当然,在干部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重政绩固然没错,我们在过去的很长一个时期正是由于干部管理体制缺乏必要的竞争机制才导致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后果,但问题的关键不是干部的任用要不要看政绩,而是应当如何评价干部的政绩,特别是应确立什么样的评价标准才算公正、科学,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在笔者看来,所谓政绩,应该是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见之于客观实际的成果,是干部的思想品德、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努力程度以及社会条件等诸因素的综合体现,是对干部内在素质转化为实际效用的检验依据。因此,我们必须科学地确立干部政绩的评价标准,具体说来就是应当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全面的评价,既要注重其才干,又不能忽视其品德;既要注重其在物质文明方面硬指标的完成情况,又不能忽视其在精神文明方面取得的新成果;既要注重其在某一方面工作中所取得的单项政绩;又不能忽视其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所取得的总体政绩,以防“一俊遮百丑”或“一丑遮百俊”。二是要发展的或动态地评价,既要看其当前的“显现”政绩,又要看其过去的“历史”政绩,还要看其长远的“潜在”政绩。三是要具体的评价,既要注重较好环境下创下的政绩,更要注重那些不计个人得失受命于危难中的“无绩”,要坚持从内因与外因的有机结合上来评价干部,否则,艰苦的环境无人愿去,困难风险的地方无人敢去。

评价结果公开化就消灭自然界的细菌而言,阳光无疑是最好的消毒剂。政务活动同样也需要阳光,政务活动中的阳光不是别的,那就是公开。政务公开是对一切管理机关的政务活动进行全民监督的有效形式,是矫正权力错位现象的强有力的杠杆。让公开性的阳光照在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的土壤上,对于防治浮夸歪风的盛行,消除滋生用人上腐败的病毒,可以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对此,列宁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实行公开性,对于党员在政治舞台上的一举一动作普遍的(真正普遍的)监督,就可以造就一种能起生物学上“适者生存”的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各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他能力的工作,亲自尝到自己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在这里,列宁把民主原则归结为公开性与选举的结合,实行这种结合,就可以造成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制度,使党和国家的干部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优者存,劣者汰。大量历史事实证明,要防止权力错位现象,最根本的途径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行政务公开。当然,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具体到干部评价工作而言,主要是指评价制度要公开,评价程序要公开,评价结果要公开,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评价结果要公开。所谓评价结果公开化,就是指及时把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法以及由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干部的政绩所做出的并且是作为干部升迁与去留的重要依据的最终评价结果向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说,评价结果是否公开,是真公开还是假公开,是取信于民还是糊弄百姓的分水岭,它对于防治浮夸和在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总之,在我们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价时,既不能光由上级领导“一锤定音”,也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搞“暗箱操作”,只有“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建立起一套科学、民主的政绩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对每一个干部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浮夸歪风产生的动因和环境。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行政作风的社会评价:解读“民谣”

刘祖云

公共行政群众评价往往集中在对行政作风的评价上。在行政管理中,我们把行政主体作用于客体所表现出来的长期的、稳定的、持久的思想态度、工作方法及其处事原则等称之为行政作风,即通常所言的“政风”。“政风”既是公共行政本质和宗旨的体现,又是行政主体作用了于行政客体所表现出的态度和形象,它是联结行政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因此,它往往成为社会公众评价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管理水平、道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群众评价活动的诸形式——社会舆论、社会谣言、民谣和社会思潮中,既可以对“政风”予以肯定性的社会评价,也可以对“政风”予以否定性的社会评价。而在当前群众评价活动的独特形式——“民谣”中,却大都呈现出对“政风”的否定性社会评价,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政府重视的问题,也是值得我国行政理论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民谣是群众社会评价活动中的主要形式之一,体现着民俗、民风和民众的思想情感,具有独特的社会评价效用。民谣在口口相传的过程中,常常被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一点点加以改变,常常是一个社会群体的集体创造,所以,它是“民族集合生活最强的情感的表现”。比如在《凤阳花鼓》里,反映明太祖朱元璋做了皇帝后,给他的故乡凤阳人民带来一连串灾难的民谣:“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儿郎卖,身背花鼓走四方。”实际上表达了“民”对“官”的一种怨情,一种否定性的社会评价。

此文就作者收集到的有关“政风”的民谣作出解读,以期发现当前“政风”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针对干部的思想作风,民谣有以下反映。(1)关于干部的价值观,有民谣说是“为人民币服务”,以及干部中的“新三大作风”,即“理论联系实惠,密切联系领导,表扬与自我表扬”。(2)关于工作动力,有民谣说:“对自己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想到什么抓什么,布置什么抓什么,碰到什么抓什么。什么有利抓什么”。(3)关于形式主义,有民谣说:“只有唱功,没有做功”、“三分工作,七分宣传”、所谓的成绩是“文人编的,报上抄的,家里想的,上面要的,应付会的”。(4)关于工作方法,有民谣说:“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开大会布置工作,打电话了解工作,听汇报总结工作,凭印象处理工作”、“看的多,干的少;部署的多,落实的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