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适说:文学与历史
12014300000003

第3章 谈谈《诗经》

《诗经》在中国文学上的位置,谁也知道,它是世界最古的有价值的文学的一部,这是全世界公认的。

《诗经》有十三国的国风,只没有《楚风》。在表面上看来,湖北这个地方,在《诗经》里,似乎不能占一个位置。但近来一般学者的主张,《诗经》里面是有楚风的,不过没有把它叫做楚风,叫它做《周南》《召南》罢了。所以我们可以说:《周南》《召南》就是《诗经》里面的《楚风》。

我们说《周南》《召南》就是《楚风》,这有什么证据呢?这是有证据的。我们试看看《周南》《召南》,就可以找着许多提及江水、汉水、汝水的地方。像“汉之广矣”,“江之永矣”,“遵彼汝坟”这类的句子,想大家都是记得的。汉水、江水、汝水流域不是后来所谓“楚”的疆域吗?所以我们可以说《周南》《召南》大半是《诗经》里面的《楚风》了。

《诗经》既有《楚风》,我们在这里谈《诗经》,也就是欣赏“本地风光”。

我觉得用新的科学方法来研究古代的东西,确能得着很有趣味的效果。一字的古音,一字的古义,都应该拿正当的方法去研究的。在今日研究古书,方法最要紧;同样的方法可以收同样的效果。我今天讲《诗经》,也是贡献一点我个人研究古书的方法。在我未讲研究《诗经》的方法以前,先讲讲对于《诗经》的几个基本的概念。

(一)《诗经》不是一部经典。从前的人把这部《诗经》都看得非常神圣,说它是一部经典,我们现在要打破这个观念;假如这个观念不能打破,《诗经》简直可以不研究了。因为《诗经》并不是一部圣经,确实是一部古代歌谣的总集,可以做社会史的材料,可以做政治史的材料,可以做文化史的材料。万不可说它是一部神圣经典。

(二)孔子并没有删《诗》。“诗三百篇”本是一个成语。从前的人都说孔子删《诗》,说孔子把《诗经》删去十分之九,只留下十分之一。照这样看起来,原有的诗应该是三千首。这个话是不对的。唐朝的孔颖达也说孔子的删《诗》是一件不可靠的事体。假如原有三千首诗,真的删去了二千七百首,那在《左传》及其它的古书里面所引的诗应该有许多是三百篇以外的,但是古书里面所引的诗不是三百篇以内的虽说有几首,却少得非常。大概前人说孔子删《诗》的话是不可相信的了。

(三)《诗经》不是一个时代辑成的。《诗经》里面的诗是慢慢的收集起来,成现在这么样的一本集子。最古的是《周颂》,次古的是《大雅》,再迟一点的是《小雅》,最迟的就是《商颂》《鲁颂》《国风》了。《大雅》《小雅》里有一部分是当时的卿大夫作的,有几首并有作者的主名;《大雅》收集在前,《小雅》收集在后。《国风》是各地散传的歌谣,由古人收集起来的。这些歌谣产生的时候大概很古,但收集的时候却很晚了。我们研究《诗经》里面的文法和内容,可以说《诗经》里面包含的时期约在六七百年的上下。所以我们应该知道,《诗经》不是那一个人辑的,也不是那一个人做的。

(四)《诗经》的解释。《诗经》到了汉朝,真变成了一部经典。《诗经》里面描写的那些男女恋爱的事体,在那班道学先生看起来,似乎不大雅观,于是对于这些自然的有生命的文学不得不另加种种附会的解释。所以汉朝的齐、鲁、韩三家对于《诗经》都加上许多的附会,讲得非常的神秘。明是一首男女的恋歌,他们故意说是歌颂谁,讽刺谁的。《诗经》到了这个时代,简直变成了一部神圣的经典了。这种事情,中外大概都是相同的,像那本《旧约全书》的里面,也含有许多的诗歌和男女恋爱的故事,但在欧洲中古时代也曾被教会的学者加上许多迂腐穿凿的解说,使他们不违背中古神学。后起的《毛诗》对于《诗经》的解释又把从前的都推翻了,另找了一些历史上的——《左传》里面的事情——证据,来做一种新的解释。《毛诗》研究《诗经》的见解比齐、鲁、韩三家确实是要高明一点,所以《毛诗》渐渐打倒了三家诗,成为独霸的权威。我们现在读的还是《毛诗》。到了东汉,郑康成读《诗》的见解比毛公又要高明。所以到了唐朝,大凡研究《诗经》的人都是拿《毛传》《郑笺》做底子。到了宋朝,出了郑樵和朱子,他们研究《诗经》,又打破毛公的附会,由他们自己作解释。他们这种态度,比唐朝又不同一点,另外成了一种宋代说《诗》的风气。清朝讲学的人都是崇拜汉学,反对宋学的,他们对于考据训诂是有特别的研究,但是没有什么特殊的见解。他们以为宋学是不及汉学的,因为汉在一千七八百年以前,宋只在七八百年以前。殊不知汉人的思想比宋人的确要迂腐的多呢!但在那个时候研究《诗经》的人,确实出了几个比汉、宋都要高明的,如著《诗经通论》的姚际恒,著《读风偶识》的崔述,著《诗经原始》的方玉润,他们都大胆地推翻汉、宋的腐旧的见解,研究《诗经》里面的字句和内容。照这样看起来,二千年来《诗经》的研究实是一代比一代进步的了。

《诗经》的研究,虽说是进步的,但是都不彻底,大半是推翻这部,附会那部;推翻那部,附会这部。我看对于《诗经》的研究想要彻底的改革,恐怕还在我们呢!我们应该拿起我们的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去大胆地细心地研究;我相信我们研究的效果比前人又可圆满一点了。这是我们应取的态度,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上面把我对于《诗经》的概念说了一个大概,现在要谈到《诗经》具体的研究了。研究《诗经》大约不外下面这两条路:

(第一)训诂:用小心的精密的科学的方法,来做一种新的训诂工夫,对于《诗经》的文字和文法上都重新下注解。

(第二)解题:大胆地推翻二千年来积下来的附会的见解;完全用社会学的,历史的,文学的眼光重新给每一首诗下个解释。

所以我们研究《诗经》,关于一句一字,都要用小心的科学的方法去研究;关于一首诗的用意,要大胆地推翻前人的附会,自己有一种新的见解。

现在让我先讲了方法,再来讲到训诂罢。

清朝的学者最注意训诂,如戴震、胡承珙、陈奂、马瑞辰等,凡他们关于《诗经》的训诂著作,我们都应该看的。戴震有两个高足弟子,一是金坛段玉裁,一是高邮王念孙及其子引之,都有很重要的著作,可为我们参考的。如段注《说文解字》,念孙所作《读书杂志》《广雅疏证》等;尤其是引之所作的《经义述闻》《经传释词》,对于《诗经》更有很深的见解,方法亦比较要算周密得多。

前人研究《诗经》都不讲文法,说来说去,终得不着一个切实而明了的解释,并且越讲越把本义搅昏昧了。清代的学者,对于文法就晓得用比较归纳的方法来研究。

如“终风且暴”,前人注是——终风,终日风也。但清代王念孙父子把“终风且暴”来比较“终温且惠”,“终窭且贫”,就可知“终”字应当作“既”字解。有了这一个方法,自然我们无论碰到何种困难地方,只要把它归纳比较起来,就一目了然了。

《诗经》中常用的“言”字是很难解的。汉人解作“我”字,自是不通的。王念孙父子知道“言”字是语词,却也说不出他的文法作用来。我也曾应用这个比较归纳的方法,把《诗经》中含有“言”字的句子抄集起来,便知“言”字究竟是如何的用法了。

我们试看: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

驾言出游。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

这些例里,“言”字皆用在两个动词之间。“受而藏之”,“驾而出游”,岂不很明白清楚?(看我的《诗三百篇言字解》,十三版《胡适文存》335~340页。)

苏东坡有一首《日日出东门》诗,上文说“步寻东城游”,下文又说“驾言写我忧”。他错看了《诗经》“驾言出游,以写我忧”的“驾言”二字,以为“驾”只是一种语助词。所以章子厚笑他说:“前步而后驾,何其上下纷纷也!”

上面是把虚字当作代名词的。再有把地名当作动词的,如“胥”本来是一个地名。古人解为“胥,相也”,这也是错了。我且举几个例来证明。《大雅·笃公刘》一篇有“于胥斯原”一句,《毛传》说:“胥,相也。”《郑笺》说:“相此原地以居民。”但我们细看此诗共分三大段,写公刘经营的三个地方,三个地方的写法是一致的:

(1)于胥斯原。

(2)于京斯依。

(3)于豳斯馆。

我们比较这三句的文法,就可以明白,“胥”是一个地方的名称。假使有今日的标点符号,只要打一个“一”儿就明白了。《绵》篇中说太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也是这个地方。

还有那个“于”字在《诗经》里面,更是一个很发生问题的东西。汉人也把它解错了,他们解为“于,往也”。例如《周南·桃夭》的“之子于归”,他们误解为“之子往归”。这样一解,已经太牵强了,但还勉强解得过去;若把它和别的句子比较起来解释,如《周南·葛覃》的“黄鸟于飞”解为“黄鸟往飞”,《大雅·卷阿》的“凤凰于飞”解为“凤凰往飞”,《邶风·燕燕》的“燕燕于飞”解为“燕燕往飞”,这不是不通吗?那末,究竟要怎样解释才对呢?我可以说,“于”字等于“焉”字,作“于是”解。“焉”字用在内动词的后面,作“于是”解,这是人人可懂的。但在上古文法里,这种文法是倒装的。“归焉”成了“于归”;“飞焉”成了“于飞”。“黄鸟于飞”解为“黄鸟在那儿飞”,“凤凰于飞”解为“凤凰在那儿飞”,“燕燕于飞”解为“燕燕在那儿飞”,这样一解就可通了。

我们谁都认得“以”字。但这“以”字也有问题。如《召南·采蘩》说: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这些句法明明是上一句问,下一句答。“于以”即是“在那儿?”“以”字等于“何”字。(这个“以”字解为“那儿?”我的朋友杨遇夫先生有详说。)

在那儿采蘩呢?在沼在沚。又在那儿用呢?用在公侯之事。

在那儿采蘩呢?在涧之中。又在那儿用呢?用在公侯之宫。

像这样解释的时候,谁也说是通顺的了。又如《邶风·击鼓》“于以求之?于林之下”,解为“在那儿去求呢?在林之下”。所以“于以求之”的下面,只要标一个问号(?),就一目了然了。

“诗经”中的“维”字,也很费解。这个“维”字,在“诗经”里面约有二百个。从前的人都把它解错了。我觉得这个“维”字有好几种用法。最普通的一种是应作“呵,呀”的感叹词解。老子《道德经》也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可见“唯”“维”本来与“阿”相近。如《召南·鹊巢》的: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维鹊有巢,维鸠方之。

若拿“呵”字来解释这一个“维”字,那就是“呵,鹊有巢!呵,鸠去住了!”此外的例,如“维此文王”即是“呵,这文王!”“维此王季”即是“呵,这王季!”你们记得人家读祭文,开首总是“维,中华民国十有四年”。“维”字应顿一顿,解作“呵”字。

我希望大家对于《诗经》的文法细心地做一番精密的研究,要一字一句地把它归纳和比较起来,才能领略《诗经》里面真正的意义。清朝的学者费了不少的时间,终究得不着圆满的结果,也就是因为他们缺少文法上的知识和虚字的研究。

上面已把研究《诗经》训诂的方法约略谈过,现在要谈到《诗经》每首诗的用意如何,应怎样解释才对,便到第二条路所谓解题了。

这一部《诗经》已经被前人闹得乌烟瘴气,莫名其妙了。诗是人的性情的自然表现,心有所感,要怎样写就怎样写,所谓“诗言志”是。《诗经·国风》多是男女感情的描写,一般经学家多把这种普遍真挚的作品勉强拿来安到什么文王、武王的历史上去;一部活泼泼的文学因为他们这种牵强的解释,便把它的真意完全失掉,这是很可痛惜的!譬如《郑风》二十一篇,有四分之三是爱情诗,《毛诗》却认《郑风》与男女问题有关的诗只有五六篇,如《鸡鸣》《野有蔓草》等。说来倒是我的同乡朱子高明多了,他已认《郑风》多是男女相悦淫奔的诗,但他亦多荒谬。《关雎》明明是男性思恋女性不得的诗,他却在《诗集传》里说什么“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把这首情感真挚的诗解得僵直不成样了。

好多人说《关雎》是新婚诗,亦不对。《关雎》完全是一首求爱诗,他求之不得,便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是描写他的相思苦情;他用了种种勾引女子的手段,友以琴瑟,乐以钟鼓,这完全是初民时代的社会风俗,并没有什么稀奇。意大利、西班牙有几个地方,至今男子在女子的窗下弹琴唱歌,取欢于女子。至今中国的苗民还保存这种风俗。

《野有死麇》的诗,也同样是男子勾引女子的诗。初民社会的女子多欢喜男子有力能打野兽,故第一章:“野有死麇,白茅包之。”写出男子打死野麇,包以献女子的情形。“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便写出他的用意了。此种求婚献野兽的风俗,至今有许多地方的蛮族还保存着。

《嘒彼小星》一诗,好像是写妓女生活的最古记载。我们试看《老残游记》,可见黄河流域的妓女送铺盖上店陪客人的情形。再看原文: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实命不犹。

我们看她抱衾裯以宵征,就可知道她的职业生活了。

《芣》诗没有多深的意思,是一首民歌,我们读了可以想见一群女子,当着光天丽日之下,在旷野中采芣,一边采,一边歌。看原文:

采采芣,薄言采之。采采芣,薄言有之。

采采芣,薄言掇之。釆采芣,薄言捋之。

采采芣,薄言袺之。采釆芣,薄言之。

《著》诗,是一个新婚女子出来的时候叫男子暂候,看看她自己装饰好了没有,显出了一种很艳丽细腻的情景。原文: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我们试曼声读这些诗,是何等情景?唐代朱庆余上张水部有一首诗,妙有这种情致。诗云: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你们想想,这两篇诗的情景是不是很相像。

总而言之,你要懂得《诗经》的文字和文法,必须要用归纳比较的方法。你要懂得三百篇中每一首的题旨,必须撇开一切《毛传》《郑笺》《朱注》等,自己去细细涵咏原文。但你必须多备一些参考比较的材料:你必须多研究民俗学,社会学,文学,史学。你的比较材料越多,你就会觉得《诗经》越有趣味了。

(原载于1925年10月16日至17日《时事新报·学灯》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