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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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嫁女当孝顺公婆

【原文】

字谕纪鸿儿:

接尔澄叔七月十八日信并尔寄泽儿一缄,知尔奉母于八月十九日起程来皖,并三女与罗婿一同前来。

现在金陵未复,皖省南北两岸群盗如毛,尔母及四女等姑嫂来此,并非久住之局。大女理应在袁家侍姑尽孝,本不应同来安庆,因榆生在此,故吾未尝写信阻大女之行。若三女与罗婿,则尤应在家事姑事母,尤可不必同来。

余每见嫁女贪恋母家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余家诸女,当教之孝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也。

三女夫妇若尚在县城省城一带,尽可令之仍回罗家奉母奉姑,不必来皖。若业已开行,势难中途折回,则可同来安庆一次,小住一月二月,余再派人送归。

其陈婿与二女,计必在长沙相见,不可带之同来。俟此间军务大顺,余寄信去接可也。

【译文】

字谕纪鸿儿:

收到你澄叔七月十八日信和你给纪泽的一封信,得知你陪同母亲将于八月十九日动身来安徽,并有三女儿与罗婿一道前来。

如今金陵还没有收复,安徽省长江南北两岸群盗如毛,你母亲和四女儿等姑嫂来此,并不是久住之计。大女儿本应在袁家服侍婆母尽孝,本不应同来安庆,但由于袁榆生在这里,因此我没有写信阻止大女儿之行。像三女儿与罗婿则更应在家侍奉婆婆、侍奉母亲,尤可不必同来。

我每见因为贪恋娘家富贵而忘记自己侍奉公公婆婆责任的嫁女,其今后必定没有好处。对我家各女儿应当教育她们孝顺公婆,敬侍丈夫,切不可重母家,轻夫家,学习轻薄小家之陋习。

三女儿夫妇若是还在县城或省城一带,要尽可能让他们仍然回罗家服侍母亲,服侍婆婆,不必来安徽。如果已经出发,情势实在难以折回了,则可同来安庆一次。小住一两个月,我再派人送回去。

陈婿与二女儿预计必在长沙相遇,不可带他们同来。等此期间军务大顺时,我写信去接他们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