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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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政务公文写作(4)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以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要以宪法为依据,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立足于我国国情。同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紧密结合,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改进监督工作,完善监督制度,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范例三】

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2003年3月1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3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报告中为完成2003年中央和地方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按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全面完成2003年的预算任务。

会议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执行中,要厉行节约,除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楼馆所建设;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制度,加快税收立法进程;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逐步形成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的机制,继续安排使用好支持西部大开发、扶持帮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和维护社会安全方面的支出,努力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和完善出口退税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的审计;继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第三章 命 令

(第一节 概念诠释

一、概念

命令(令)是国家权力机关或权力机关的负责人颁布的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指令性的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令,是指内容比较集中单一的命令,是命令的简称。

命令(令)是国家的行政公文之一。

二、作用

命令(令)常用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政府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等法规性文件,宣布为执行上述文件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部署任务和下达指示。也可以用于其他行政机关宣布下属的任免与奖惩。

三、特性

1.强制性命令(令)强制性主要表现在执行命令的不可动摇性。它以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对重要的行政工作进行决策性指挥。强制性地统一人们的行为,没有任何商洽的余地,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收文单位不得在行动上有一丝一毫的怠慢。否则,将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2.权威性

命令(令)权威性主要表现在发布命令的机关级别高、权力大。根据《宪法》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其他机关和人员不得也无资格使用命令。可见,它是国家权力的集中体现,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3.严肃性

命令(令)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轻易使用命令,使用时要特别慎重;二是表现形式要有威严感,语言要高度准确,语气要强硬,要坚决、果断。

(第二节 格式扫描

命令通常由标题、正文、签署三个部分构成。

一、标题

通常也有三个部分构成。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体种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命令》。由于内容和分类的不同,写法上也常常各具特色,有时也采用省略式的标题,仅由发文机关加文种或由发文事由加文种两个要素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等。

二、正文

命令的正文大体上可分为命令事由、命令措施和执行要求三个层次。概括起来就是说明为什么要发布命令,以及要求命令所属下级机关遵照执行的事项,生效执行的时限等。撰写时,文字简明扼要,篇幅简短,行文结构严谨,文句精练标准,语气坚定,绝不使用商量或模棱两可的词句。由于命令的种类和特征不同,所以写法上也不尽一致。

1.公布令

用于公布重要的法规和规章文件。一般篇幅较短,结构严谨,将命令根据和命令事由精确简练地写出来即可。

2.任免令

是国家行政机关用于发布有关人事任免事宜的文件。

基本要求是文字精练、内容简洁明确、篇幅短小精悍。必须要写清楚任免的依据及任免的内容,即要写清楚在什么时间,通过什么会议做出决定,被任免人的姓名、职务等。

3.行政令

用于发布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的文件。

要求行文严谨明确、抓住要害、言简意赅。首先,运用典型并具有说服力的事实作根据,简明扼要地阐述发布命令的理由;其次,要简洁、具体地写出所发命令的有关事项;最后,要写出对受令人的要求嘱咐和号召,或写明有关补充事项。

4.嘉奖令、惩戒令

是各级政府用来公布重大嘉奖单位、个人或惩戒过失者而使用的文件。通常由三个层次构成:先概述奖惩对象的事迹或过失,即写明奖惩的原因;然后根据上述奖惩原因提出奖惩的内容,即宣布授予何种荣誉称号、提职、提级、物质奖励或对被惩戒者给予何种处罚的具体决定。最后向有关方面发出号召或提出借鉴、要求或希望等。

5.指令

指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经济、科研等方面的指导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而使用的一种公文。它和命令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使用范围上。命令涉及的范围广,指令却是以某些特定机关或部门为对象的。另外,在强制执行的程度上,指令也没有命令那样严格。指令中的规定要明确,要求要具体,措施要有力。只有这样,下级才便于遵照执行。

三、签署

在正文后右下方落款处要写明发文单位的全称,如果是以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发布的命令(令),要写明国家领导人的职衔和姓名。并写明签发的日期,加盖公章。

(第三节 相关链接

鉴于命令(令)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发时必须做到:

一、制发者必须具有法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家主席、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可依法制发命令。除此之外,任何政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及其长官,均无权制发命令。

二、要符合现行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命令所涉及的内容,必须与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如果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必须予以郑重说明。

三、要突出公文语体的特点

语言要简明精练,文字要精确具体,语气要严肃庄重。

(第四节 范文解读

【范例一】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听从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定将他们反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范例二】

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李鸿武同志“抗洪抢险模范民兵营长”荣誉称号的命令

国发[1992] 13号

安徽省天长县龙集乡南兴村民兵营长李鸿武同志,一九五O年八月生,一九六九年二月入伍,一九七三年从南京军区舟嵊守备区退伍回乡,一九七七年任村民兵营长,一九九O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九九一年抗洪救灾期间,李鸿武担任了村抢险突击队队长,带领抢险队员日夜坚守在大堤上。七月十日,李鸿武与洪水连续搏斗十五个多小时,排除两处险情,由于极度疲劳和长时间潜水承受深水压力大,导致颅脑内血管受损破裂出血,昏倒在堤坝上,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李鸿武同志对党、对社会主义事业无比忠诚,对工作恪尽职守。在他担任村民兵营长十四年中,该营多次被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他分管的治安、民政工作,样样走在前面。他爱国家、爱集体、爱人民,常常因公或帮助他人而不顾自家受到损失;他舍小家、为大家,热心助人,不计报酬,长期照顾村里孤寡老人,帮助特困户脱贫;他不畏艰难,富有崇高的献身精神,在抗洪抢险中,冒着被洪水吞没的危险,先后百余次潜入深水查堵漏洞,及时排除险情,保护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李鸿武同志是优秀的共产党员,是人民武装战线的好干部,也是抗洪救灾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的杰出代表。为表彰他的崇高思想和模范事迹,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他“抗洪抢险模范民兵营长”荣誉称号。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要以李鸿武同志为榜样,以实际行动向他学习,把李鸿武同志的崇高思想和宝贵精神发扬光大,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范例三】

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

1984年4月13日 国发[1983] 62号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占世界种类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其中大熊猫、金丝猴、台湾猴、羚牛、白唇鹿、黑麂、白鳍豚、扬子鳄、中华鲟、白鲟、褐马鸡、雉鹑、黑颈鹤等一百多种是闻名世界的我国特有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此外,还有丹顶鹤、白鹤、黑鹳、天鹅、黄腹角雉、绿尾红雉、白冠长尾雉、多种长臂猿、叶猴、毛冠鹿、雪豹、野骆驼等珍稀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我国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这项自然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保护及合理利用这项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等事业有着重要意义。近几年来,不少地区仍发生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这些动物的栖息环境事件,以及违章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为坚决制止上述违法行为,加强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特通令如下:

一、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加强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爱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和美德。为了把这项工作搞好,各地应结合“爱鸟周”及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决制止乱捕滥猎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关于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这些规定,私自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买卖、走私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要抓住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处理,并在报刊上公布,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与此同时,对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狩猎生产和猎枪、猎具的管理。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准擅自生产、销售猎枪和汽枪。国家关于禁猎的地区和时间及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依法惩处。

四、禁止珍贵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如有特殊需要出口时,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准,发给允许出口证明书。

五、加强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这些动物的资源考察和人工驯养繁殖等工作。为了驯养目的需要捕捉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