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后汉书核心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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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动词篇(4)

《后汉书》中说类词大量连用、结构多样,这与当时的语言背景密切相关。中古时期是汉语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词汇方面表现为复音词的迅速发展,《后汉书》中大量说类词的连用形式,正是这一时期复音化趋势的体现。

(二)“说”的功能拓展

《后汉书》中“说”共328见,较之先秦,“说”的用法有了明显的发展。首先,在语义上,上古时期“说”用例少见的“叙说、说话”义,在《后汉书》中用例较多,以带宾语为绝大多数,宾语是所叙说的内容,且直接作为“说”的受事宾语,不以直接引语的方式出现,如《东夷列传》:“又说海中有女国,无男人。”《列女传》:“说所不当道,观所不当视。”也可单用,不带宾语,如《虞傅盖臧列传》:“我百战百胜,决之于心,卿勿妄说,且污我刀。”“说”的前面有时还可加上状语修饰,如上例中的“妄说”,另如《独行列传》“问忳所由得马,忳具说其状,并及绣被”中的“具说”。可见“说”的这种用法已基本与现代汉语相同。

其次,“说”与说类词的组合使用常见,如“说言、说云、说曰”等,其后常接所说的原话,即直接引语,如《冯岑贾列传》:“召见彭,彭因进说曰:‘今赤眉入关,更始危殆,……今复遭遇,愿出身自效。’”在这种组合形式中,“说”和说类词结合的较为紧密,二者之间通常是不能插入其它任何成分的。

同时表示“叙说、说话”义的“说、道”都已见于先秦,且“道”的产生要早于“说”,在先秦的用例也大大多于“说”。而《后汉书》中“道”的这种用法却并不多见,较之先秦基本上没什么发展,远没有“说”用例之多,使用之广。我们从《后汉书》的语言实际,结合“说、道”从先秦以来发展情况的对比,也可以明确感受到“说”的用法正大为扩展。

小结:因为说类词本身的纷繁复杂,我们对《后汉书》中“说”语义场的研究,只是选取了说类词中的上位词作为考察对象,包括“言、语、云、曰、谓、说、道”7个。这些词在使用时区别已经不大,基本上处于混用状态,虽然“曰、言”在数量上遥遥领先,但从用法功能上看,“说”仍是最受瞩目的。总体上,突出的表现为各说类词的相互组合连用,及“说”自身的发展。

5.名(Name)

“名”位于《百词表》第100位。“名”既可以作动词表示“命名、叫作”,也可以作名词表示“名称”,对该词的归属尚有不同看法。考虑到学者们在进行亲属语言比较时,一般都是拿汉语“名”的动词义即“叫作”和其它语言进行比较,我们也将其纳入动词性语义场来进行研究。《后汉书》中与“名”有关的词有:名、命、谓、称、号、曰。

名:《说文·口部》:“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这里许慎是将“名”作为动词释义的,当然“名”不仅局限于“以口自名”,而可泛指命名。《春秋繁露·深察名号》:“鸣而命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后汉书》中“名”大多用为名词,当表示“命名、叫作”义时,常见于“名之曰/名之为/名之+具体称谓”的格式,而“名”单用的例子则较少。各举一例:

(1) 有遗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之曰小同。(《张曹郑列传》)

(2) 常用十月祭天,昼夜饮酒歌舞,名之为“舞天”。(《东夷列传》)

(3) 乃啮指而吞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吴生’,言我临死吞指为誓,属儿以报吴君。”(《吴延史卢赵列传》)

(4) 傕因欲妻之,固不听,而终不自名。(《皇后纪》)

命:《广雅·释诂》“命,名也”王念孙疏证:“名、命,古亦同声同义。”《诗·周颂·赍》“时周之命”马瑞辰传笺通释:“古音命与名近,通用。”“名”与“命”上古音双声叠韵,同为明母耕部。文献和注中“名、命”相通的例子很多,如李富孙《春秋左传异文释》卷一:“桓二年传:命之曰仇。汉五行志命引作名。”“闵二年传:遂以命之。鲁世家作名。昭元年传:余命而子曰虞。地理志作名。”《庄子·人间世》“命之曰菑人”成玄英疏:“命,名也。”《后汉书》中“命”表示“命名、叫作”义,多见“以……命之”的形式,如《律历志》:“以甲子命之,二十而复其初,是以二十蔀为纪。”也有省略具体所命称谓的用法,如《律历志》:“求后月朔,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百九十九,小余满蔀月得一,上加大余,命之如前。”

谓:《说文·言部》:“谓,报也。”桂馥义证引《洪武正韵》:“非与之言而称其人亦曰谓,指事而言亦曰谓,称其言亦曰谓。”《后汉书》中“谓”多表示“对人说”义,属于“说”语义场的用法;当表示“叫作”时,往往接双宾语,见于“谓之+具体称谓”的形式,可以称人也可以指事,如《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统性俶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或谓之狂生。”《朱乐何列传》:“故率性而行谓之道,得其天性谓之德。”而直接接具体称谓的例子较为少见,如《袁张韩周列传》:“袁公窦氏之间,乃情帝室,引义雅正,可谓王臣之烈”。

称:《集韵·证韵》:“称,谓也。”《史通·曲笔》“国自称为我长”浦起龙通释:“称,一作谓。”《后汉书》中“称”多表示“称述、呼唤”,在本语义场中的用法多见于“自称”,如《孝明八王列传》:“及献帝初,义兵起,宠率众屯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此时同于“谓”称人时的用法。《礼记·曲礼下》“自称曰寡人”陆德明释文:“自谓,一本作自称。”也可见于“称为”,如《宦者列传》:“延字伯行,北海人,后为京兆尹,有理名,世称为长者。”

号:《玉篇·号部》:“号,号令也。”“号”表示“叫作”义的引申方式同“命”,都是由“发号、号令”以使知其意的特征出发而引申来的。《后汉书》中“号”表示“叫作”多见于“号为、号曰”的形式,如《方术列传》:“后临郡,未到,先遣吏修门人之礼,又欲擢扶子弟,固不肯,当时人因号为北郭先生。”《周黄徐姜申屠列传》:“年四十八终,天下号曰‘征君’。”

曰:早在甲骨文中,某些刻辞中的“曰”就可以理解为“谓、叫作”的意思。《后汉书》中也有这种用法,除和语义场其它成员连用而见于“名之曰、号曰”外,“曰”还可单用,可以用以称人,如《光武帝纪》:“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遵孝宣皇帝曰中宗。”也可用于指事,如《律历志》:“阳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

以上几个词,都可以表示“命名、叫作”,在使用频率上看不出有多大的不同。从语义的具体指称上看,“名、称、号”多关乎人名,而“命、谓、曰”则多关乎物名,由此我们很容易理解“名、称、号”用为名词时也表示人的名号了。从功能用法的角度来看,首先,关于具体所命称谓的位置,“命”别具一格,用介词“以”引出而置于“命”的前面,而“名、谓、称、号、曰”则直接置于其后;其次,从所带宾语的情况来看,“名、谓”多接双宾语,且多用“之”指代被命名的人或事,而“命、称、号、曰”通常只带1个宾语,其中“命”的宾语为用“之”指代的被命名的人或事,“称、号、曰”的宾语则是具体所命的称谓,这里“号”需要接“为”或“曰”,“称、曰”则可直接跟具体称谓。

小结:对“名”语义场的研究,我们暂将其纳入动词性义场。《后汉书》中“名、命、谓、称、号、曰”均可表示“命名、叫作”,值得注意的是,“命名、叫作”义均不是这些成员在《后汉书》中的常用义,有的成员还跨越两个语义场,如“谓、称、曰”兼属“说”语义场。这些动词在后世的语义及其使用发生了变化,现代汉语中表“命名、叫作”义常用“叫”。

(第三节)行走起居

1.游(Swim)

“游”位于《百词表》第63位。金理新先生曾在《汉藏基础词辨正》(2007:3)中指出,“游泳”是可以从核心词范畴剔除的,由于受地理位置、气候等条件的限制,很多民族都不具备游泳的先决条件,有的语言甚至都没有表示“游泳”意义的词语,即使有也并非专称词,因此作为核心词,汉藏语系中“游”并不典型。龙丹在《魏晋核心词研究》(2008:234)中表示认同。对此,我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首先,金先生似乎把《百词表》中的“swim”对应为了“游泳”,实际上“swim”在英语中表示“通过四肢、鳍或尾巴在水中运动”,是可以既用于人也用于动物的,如He

can swim two kilometer(他能游两公里),Never offer to teach fish to

swim(勿班门弄斧)。而汉语中“游泳”只适用于行为的发出者是人,而不是动物,“游”则两者都可以。我们通常不说“鱼在水里游泳”,而说“鱼在水里游”。而且从词汇的演变过程来看,早在先秦文献中“游”已常见,上古时期,表“游泳”义“游”、“泳”一般都是以单音词的形式出现,如《诗·邶风·谷风》“泳之游之”,后在中古复音化趋势的影响下,“游泳”这一双音形式才渐为使用,近代以后频率开始增多,如《五灯会元》“游泳”有2

例,《太平广记》有6

例。所以,“swim”对应为“游”更为合适,金先生认为由于很多民族不具备游泳的先决条件,仅仅只考虑“游”和人类的关系,而得出的“游”可从核心词范畴剔除的结论,就值得商榷。即使金先生真的把“swim”对应为“游”,但其却是以“游”和人类的关系为主要决定因素来考虑“游”的核心词地位的,那我们不禁疑惑,依此逻辑,人们更不具备“飞”的可能和条件,又如何解释《百词表》中“飞”的核心词地位呢?

其次,从历史发展来看,在民族产生之前,人类曾历经了漫长的洪荒时代,由于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力和严酷的生活条件,上古先民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食物,基本上集中于自然资源更为丰富的水域附近,我们从发掘出的旧石器时代与氏族制以前的人类社会遗物中,证明当时人们已经有了渔猎生活,而在采鱼捕鱼的过程中,古人必须熟悉水性,必有其蹈水之道,可想见当时的渔猎生活中,游水已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基本手段;同时诸多的古代传说也足以显示人类和水的密切关系,如古代部落中以通晓水性著名的共工氏,他们以水为图腾,以水记事,以水命名设立官职,到了氏族社会末期,类似夏禹治水的关于人与水的传说就更多了,人们在与水的斗争中逐渐学会了驾驭水的各种形式和方法,从流传于民间的狗刨式、大爬式、扎猛子等推断,当时已有相似动作的古老游泳方式。从先民获取生活资料和战胜自然的角度来看,“游”与生活的密切相关及重要程度是不难理解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在今天来看,的确像金先生说的那样,“游”不再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但是我们认为这并不影响“游”的核心词地位,就像“虱”一样,语言中的“虱”虽然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是核心词是没有疑问的,只能说不是常用词而已。更何况“游”较之于“虱”还更常用。

再次,从语源上看,早在甲骨文中,已有象形文字“洗”、“浴”,我们猜想也必有一定的洗浴方式。《山海经·大荒南经》:“有渊四方,四隅皆达,北属黑水,南属大荒,北旁名曰少和之渊,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也就是说舜在一个与其它水源相通的地方洗浴。我们想“游*lu”和“浴*log”会不会是同源的,如果人们到河水中去洗浴,而从洗澡发展为游水是有其理由和可能的,如现在利川方言中叫“游泳”为“浮澡儿”,青岛方言中称“在海里游泳”为“洗海澡”;而在郑张尚芳先生《华澳语言比较三百核心词表》(征求意见稿)中第202位有“洗”,如将“游”看成是“洗”的一种方式,那么“游”也可视为核心词。而黄树先师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把游泳看成是一种特殊的行走,认为“泳*Gwras”和“走”语义场中的“往*Gw”、“行*Graas”可能同源,因此,“游”仍可视为核心词。这里虽然我们和黄树先师对“游”的来源看法有些不同,但对“游”的核心词地位都是没有异议的。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游”语义场,《后汉书》中和“游”义有关的词共有两个:“游”、“浮”。

游:《慧琳音义》卷四十一“游泳”注引顾野王云:“游,浮于水上而进也。”古汉语中“游”与“浮”同义,表示“浮游”。《后汉书》中“游”多表示“游览、游乐”,或用于人名,表示“游水”义仅有3例,可用于人,如《马援列传》:“男儿溺死何伤而拘游哉。”李贤注曰:“游,浮也。”也可用于水生动物,如《张王种陈列传》:“若鱼游釜中,喘息须臾间耳。”除作谓语外,“游”还可用为定语,如《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

浮:《广雅·释言》:“浮,游也。”生命体自如地漂浮于水面,即是浮游。《后汉书》中“浮”明显表示“游水”义仅1例,用于动物,如《东夷列传》:“以弓击水,鱼鳖皆聚浮水上。”

小结:《后汉书》中“游”语义场构成简单,只有“游、浮”两个成员,且用例也较少。现代汉语中,“游”表义泛化,不再侧重于浮游,除单用外,多见“游泳”这一双音形式;而“浮”表示“游水”仅见于少数方言,普通话中已没有这种用法了。

2.飞(Fly)

“飞”位于《百词表》第64位。飞:《说文·飞部》:“飞,鸟翥也。”《后汉书》中“飞”共117例,用法多样,以作谓语为常,可与趋向动词连用,如:飞来、飞去、飞出、飞过、飞扬、飞翔、飞走等,也用为定语,如:飞鸟、飞虫、飞鸢、飞禽、飞鹰、飞鹊等,还偶见作状语的例子,如:飞驰。“飞”本指鸟、虫等鼓动翅膀在空中活动,《后汉书》中“飞”可泛指物体在空中飘浮游动,如:飞蓬、飞髯。另外《后汉书》中“飞”还有其它较多的引申用法,表示“快、高、没有根据的、意外的”等,如:飞矢、飞梁、飞语、飞祸。总体上,从“飞”的意义用法、组合搭配来看,和现代基本无异。

关于“蜚、飞”,一说古今字,一说通假字,《后汉书》中不见“蜚”,在薛克谬、王强军的《“蜚”、“飞”与“蜚声”——兼谈通假异形词语的规范》中,精辟地分析讨论了二者的关系,认为“蜚”是“飞”的通假字,更符合语言实际。

翱(敖):《玄应音义》卷十一“翱翔”注:“翱,飞也。”《后汉书》中“翱”共4见,均“翱翔”连用,如《五行志》:“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翱翔殿屋,不察也。”另“敖”通“翱”1例,也与“翔”连用,见《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敖翔太清,纵意容冶。”

翔:《说文·羽部》:“翔,回飞也。”段注:“翱、翔统言不别,析言则殊。”又《鹖冠子·天权》“乃始翱翔而成其容”陆佃解:“高飞曰翱,布翼不动曰翔。”《后汉书》中“翔”表示“飞”22例,和“翱”相比,“翔”的用法要灵活得多,除“翱翔”外,还有“翔集、飞翔、奋翔”等组合形式,如《班彪列传》:“如得及明时,秉事下僚,进有羽翮奋翔之用,退有杞梁一介之死。”也可单用,如《冯衍列传》:“神雀翔于鸿崖兮,玄武潜于婴冥。”且在适用对象上,不仅用于鸟类,还可用于“风”等无生之物,如《肃宗孝章帝纪》:“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同时“翔”有时也泛指的意味,相当于“飞”,如《左周黄列传》:“夫覆巢破卵,则凤皇不翔。”这里“不翔”即不飞。当然“翔”大多数还是表示“回飞、盘旋”,只是“飞”这种行为过程中的一部分,可用在与“飞”对举的例子中,如《班彪列传》:“飞者未及翔,走者未及去。”

翥:《慧琳音义》卷九十“忘翥”注引《集训》:“翥,谓直飞而疾往也。”《说文句读·羽部》:“翥,谓自地初起之时也。”可见,“翥”是指刚起飞时的快速高举。《后汉书》中“翥”只2例,可见“轩翥、腾翥”,如《班彪列传》:“甘露宵零于丰草,三足轩翥于茂树。”

翰:“翰”本义为赤羽天鸡,也可表示飞,《诗·大雅·常武》“如飞如翰”孔颖达疏:“翰是飞之疾者。”《后汉书》中“翰”4见,本语义场用法仅1例,如《儒林列传》:“方叔翰飞,王师电鸷。”

翩:《说文·羽部》:“翩,疾飞也。”《后汉书》中“翩”单用3例,如《张衡列传》:“迅飙潚其媵我兮,骛翩飘而不禁。”另有“翩翩”3见,均不表示飞。

翚:《说文·羽部》:“翚,大飞也。”《广雅·释诂》“挥,动也”王念孙疏证:“翚,即奋迅之意。”《后汉书》中“翚”表示飞仅1例,用如形容词,表示迅飞的样子,如《马融列传》:“翚然云起,霅尔雹落。”李贤注:“翚,飞也。”

扬:《说文·手部》:“扬,飞举也。”多指无生之物借助外力产生“飞”这种行为,《后汉书》中其搭配对象多是“旗、灵、尘、埃”等,如《西羌传》:“毂马扬埃,陆梁于三辅。”《张衡列传》:“氛旄溶以天旋兮,霓旌飘而飞扬。”此例中“飞扬”连用。也有极少数表示鸟飞,但仅限于“鹰扬”这一组合形式中,如《吴盖陈臧列传》:“宫、俊休休,是亦鹰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