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夫之这里,神就是太虚之气的本性,神潜在地具有使气形成物体、使物体的运动有规律的能力。所以,事物之理实际上是顺承了太虚潜在的理。天地的法则,万事万物的规律都是对“神”的实现、扩展。所谓“存神”,即把握万物的规律,宇宙的法则,从而与太虚本体所含之神契合无间。这是圣人的极致。王夫之给了张载神的概念以更加实在的、可以认识和掌握的性质,剔除了其中的神秘成分。王夫之所谓神,实际上是处在太虚阶段,尚未衍为物体之时的气所具有的潜能。
再次,王夫之对理气关系也有新的阐发。他解释张载的“虚空即气”说:
虚空者,气之量,气弥沦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显则人谓之有;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神化者,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于性命者。气之健顺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无迹可见。若其实,则理在其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入于太虚则不形,抑必有所从来。盖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则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从来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3页)
虚空以气为实体,气弥沦无涯而不可见。气因聚散而有显隐,神是气聚散过程中显示的奇妙作用,化指气的流行变化过程。神化有迹可见。性与命是气潜在的理,它主宰着神化的方向和过程。性指本性,命指性的所以如此运动的必然性。性命表现在物上就是物的本性和运动变化的规律。这种本性和必然性都不是感官的对象,而是通过对事物运动的根据和现实过程进行理性思考而得到的,所以不可见。王夫之的“理在气中”可有三个层次。从太虚清通不可见之气潜在地具有法则和规律说,可以说“理在气中”。从这种潜在地具有的理是现实可见的具体事物的主宰者、调剂者,它决定着具体事物的运动方向和展开过程说,可以说“理在气先又在气中”;从理为具体事物上体现出的条理、秩序、规则说,可以说“理在气上”。这三种意义上的理,都不能离开气而存在,故说“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理在气中和理在气先是宋明哲学中带有根本性的争论,这种争论很大程度上起于对“理”的不同界定。王夫之区分了不同情况,从气的太虚状态到气聚为万物,对这些不同阶段、不同状态中理的作用作了分别的解说。
王夫之对张载的继承与改造也体现在对“太和”概念的阐发上。张载所谓太和与太虚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它们都表达本体之气的性质和功能。太虚是个方位概念,代表广大无限的空间,空间中充满了希微之气。它要说明的是气的本然状态。而太和才最显豁地表达了气的运动及其和谐的本性。故太和被列为《正蒙》首篇的篇名。王夫之对太和的解释,重点在太和中“神”、“理”的功能及宇宙的整体和谐。王夫之对“太和所谓道”一句解释说: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氤氲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5页)
太和为最高之和,最广大之和。太和之中有理有气,理即所谓道,气即阴阳之气。阴阳之气氤氲于太虚之中,是气的对立的两种势力,这两种势用合而不相悖害,分而不见涯畔,这就是太和。太和与气共始终。在阴阳二气未形成有形的具体事物前,是气的和谐状态;在形成具体事物后,事物各依其性运动,宇宙整体是和谐的。王夫之这里所说的道,与《周易外传》以道为宇宙万有的本体的用法不同,这里的道和太极指理。王夫之的太和概念,不仅包含阴阳的和谐,也包含气与神的和谐。他说: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6页)
神在张载和王夫之的哲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神在张载哲学中指太和之气的神妙的本性,王夫之对它作了引申,加强了它的潜在地具有并主宰气的运动这一意思。它是不可用感官把握的,只可由事物的运动推知。太和中阴与阳的和谐是最根本的。而所谓气与神和,却是一个形式的陈述,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因为神是气的活动的潜在根据,活动与其根据是同一的。而所谓“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这里的气和神已是带有价值意味的概念,即气是属于肉体方面的,是贪戾的;神是属于精神方面的,是德性之源。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指人为贪欲所蔽而失去其德性追求。这里论人之神与气和论自然界的神与气是在不同的层面讨论问题。由于中国哲学的泛伦理的性质,自然哲学与伦理哲学常常混在一起讨论,并且伦理哲学是以自然哲学为蓝本,为依仿的。王夫之也不能免此。他在注释张载“不如野马氤氲,不足谓之太和”这句完全是自然哲学的陈述时,将它注入了完全是伦理学的内容:“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倚之中,合气与神,合神与性,以健顺五常之理融合于清通,生其变化。而有滞有息,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而用亦不足以行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7页)王夫之的注释重点在使人与太虚清通湛一的本体为一,此时“合气于神,合神于性”,清通湛一中的健顺五常之理直接呈现于人。这就是以人合天,“肖太和之本体”。并且,人的本然是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此时人本性充满,未有戕害,与太虚为一。所以他说:“于物感未交,至静之中,健顺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穷。”(《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8页)
2.两一两即气中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一即这两个方面包含于一个统一体中。张载的“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此天之所以参也”(《正蒙·参两》)及“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正蒙·太和》)是关于两一这对范畴最为明确的解释。王夫之对“两一”进行了详细的阐发,使“两一”这对范畴的意义更加明确和深刻。“两一”在他这里的基本含义是:“氤氲太和,合于一气,而阴阳之体具于中矣。”(《张子正蒙注·参两篇》)一指太和之气,两即阴阳二体。他解释两一的关系说:
自太和一气而推之,阴阳之化自此而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原本于太极之一,非阴阳判离,各自孳生其类。故独阴不成,孤阳不生,既生既成,而阴阳又各殊体。其在于人,刚柔相济,义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万变之理,而皆协于一。(《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7页)
阴阳二体统合于一气中。阴阳无时不互相包含,共同完成事物的生化,单纯的阴或阳皆不能有生与成,须阴阳共同作用。但其中阴阳又不容混杂。人与物皆不外此理。如性情中刚与柔互相成就,裁断中义与利互相制约,事物的根据、法则与形体互相依赖。两个方面构成一个统一体。两一概念集中表达了事物运动的根源,王夫之说:
自其神而言之则一,自其化而言之则两。神中有化,化不离乎神,则天一而已,而可谓之参。(《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7页)
神指统一体的神妙的、隐微不可见的功能;化指两端相推而变化发展。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事物中对立的两端,而此两端所以能发生作用是因为它们处在一个统一体中。变化发展的根据在其内蕴的功能,内蕴的功能中原来即包含发展的潜能。所谓天之参,指一中之两端互相渗透、干涉。王夫之说:“太极之本体,中涵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则于太极之中,不昧阴阳之象。而阴阳未判,固即太极之象。合而言之则一,拟而议之则参,象之固然也。”(《张子正蒙注·参两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5页)这里太极本体指太和之气。太和之气中包含两端对立的潜能。阴阳尚未分判,此潜能已具。故合言则一,分言则二,而二则本有互相渗透与干涉等。
张载与王夫之都非常重视感这个概念,感指对立势力的互相作用,张载曾说:“天大无外,其为感者,氤氲二端而已。”(《正蒙·太和》)王夫之对这一句注释说:“氤氲之中,阴阳具足,而变易以出,万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随感而出,无能越此两端。”就是说,变易是由于对立两端的互相作用,万物在宇宙总体中生化无穷,各具其性,各呈其形。万物皆相感,而相感之根源,在于对立之两端。他说:
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故交相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借令本无阴阳两体虚实清浊之实,则无所容其感通,而谓未感之先初无太和,亦可矣。今既两体各立,则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非有一,则无两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太和中阴阳对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变化起于阴阳相感。如果没有阴阳对立就不会有阴阳统一之太和,相感也就不会发生。王夫之关于两与一的思想方法是由现象推本体的方法:两端的对立是随处可见的,但此对立必是一个统一体中两端的对立,因此推出“一”的观念。两由观察所得,一由推理所得,这也就是王夫之所说:“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惟两端迭用,遂成对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动所静,所聚所散,为虚为实,为清为浊,皆取给于太和氤氲之实体。一之体立,故二之用行。”(《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在两一相感相推所构成的大化流行中,张载与王夫之所注重者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他们对道的解释上有不同的侧重点。张载的道指气化生万物的实际过程,道如川流之不息,如轮转之无穷,重在其流动过程。而王夫之的道指气化的根据和气化过程中万物呈现出的规律性,重在万物之有本、有序。王夫之说:
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氤氲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与太虚妙应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则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适得吾体,遂有屈伸,而神无损益也。(《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4页)
阴阳具于太虚氤氲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2页)
上一段中,理是太和中体现的条理、规律,道是氤氲未分时的潜在功能,下一段中道是事物的条理和人据以行动的准则,都不指气化流行本身。也可以说,张载在气的流行过程上着眼,王夫之在气所构成的具体事物的根据和条理上着眼。这个不同,表现了王夫之重新张大二程、朱熹学说的努力,以人合天的意味更加浓厚。同时说明,王夫之继承了二程的说法,力图克服张载的“穷探极虑”,“有苦心极力之象无宽裕温厚之气”,处处把天和人统合起来,避免把天仅仅作为纯粹学理探讨的对象。这表明了王夫之在经过王学擅场的局面之后,阐扬程朱之学的企图。
3.动静动静是王夫之哲学中又一对重要范畴。王夫之关于动静的理论,本其“两一”模式,重点阐述了动与静在事物运动中的功用,动静的发生状态——“几”,及他的尚动的哲学主旨。
王夫之认为,动静是事物运动的两种状态。动静各有其功能,王夫之说:
虚实,太虚之量,实者,气之充周也,升降飞扬而无间隙,则有动者以流行,则有静者以凝止。于是而静者以阴为性,虽阳之静亦阴也;动者以阳为性,虽阴之动亦阳也。阴阳分象而刚柔分形。刚者阳之质,而刚中非无阴;柔者阴之质,而柔中非无阳。(《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7页)
太虚中充满了气,气分阴阳,由阴阳而有动静,动是气的流行,静是气的息止。动以阳为性,虽凝止为具体形器仍不失其动性;静以阴为性是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只要涉入形器,可供给感官据以识别的都是静。动是永恒的,静是相对的,世界上的事物就是气在不同的形式中流转的过程。静是动借以驻寓自己的逆旅。动是无形式的流行,静是气入于具体形式中的相对稳定状态。王夫之说:
阴阳之生,一太极之动静也。动者灵以生明,以晰天下而不塞;静者得而处重,以凝天下而不浮。则其为实,既可为道之体矣。动者乘变以为常,锐而处先,故以一得九;静者安居以待化,辟以任受,故以二得十。则其数既可备道之用矣。(《周易外传》易辞上传第五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04页)
阴阳因太极之动静而有,动指太虚之气流转于不同的形器中,“晰天下”指借形器而显,以自别于其他事物。不塞即不滞于一种形器而不停地流转。静指形成具体事物而有形象有质碍,这就是得而处重。静使太虚之气处于具体事物的形态而不缥缈游荡,此即凝而不浮。其动其静,皆是实在的。动静而合言之即道体。动的寓意是能动、主动、不安故处,于数为奇;静则安居其处靠动来使自己变化,它的品格是承受,于数为偶。动静、阴阳贯穿太虚之气的始终。所以王夫之说:“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数之条理。”(《张子正蒙注·神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2页)
在王夫之这里,动是永恒的,静是相对的,静是动的另一种形式,他说:止而行之,动动也;行而止之,静亦动也。一也,而动有动之用,静有静之质,其体分矣。(《张子正蒙注·太和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36页)
动静虽有表现上的不同,但实际上皆是动。比如,静止的东西的启动,是本来的动的继续;动的物体的停止,是处在静的状态中的动,故动是绝对的。他说: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张子正蒙注·诚明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14页)
这里“神之不息者”指太虚之气内在的动能,动静是具体事物或动或静的状态。由于有动能为具体的动静的根据,所以,动是永恒的,相对的静中含有不息的动的根源。王夫之用永恒的动、绝对的动来解释周敦颐的《太极图说》:
太极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生哉?一动一静,阖辟之谓也。有阖而辟,有辟而阖,皆动也。废然之静,则是息也。“至诚无息”,况天地乎?“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何静之有!(《思问录》内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