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喜爱新鲜空气的人:旅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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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旅行读物(1)

我自己的游记

《大地峡的边缘:三本非洲小说》

“地球上有一个大地峡,从加利利海到莫桑比克的海岸,我就生活在这个大地峡的边缘上,在尼亚萨兰德。”我在一页学校用的圆锥形纸帽拆开的纸片上用蓝色墨水写作,在我靠近索奇山的丛林小屋里写字。离开自己的家乡有那么遥远,而且能够做出这样的一个说明,这个念头使我感到刺激。那是一个炎热的季节,当地叫自杀月,因为天气热到了让人窒息和压抑的程度。但那是殖民者的一个说法,非洲人接过权力之后,大部分白人殖民者早已经离开那个国家了。

“那个大裂缝就是大地峡,”我接着写下去。“看起来它吞没了东非的大部分。在尼亚萨兰德,它替代了一些渔村、鲜花,还有一座几乎深不见底的湖,将所有的蚊山都淹没了。它在起伏于这个巨陆的巍峨的悬崖与深槽中显现出自身。据信,这道峡谷是在巨大的火山活动中撕开的。火山活动期尚且没有在非洲结束。它不仅仅显示在大地峡本身,而且显示在这里的人群当中,那生生不息的燃烧,巨量的火山熔岩,生活在大地峡中的人类本身的躁动。”

我继续写道了我教过书的学校,我的学生,附近的大学。是从遥远的地方寄来的一封信使我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这里,我知道自己是幸福的。在一家美国报纸上发表这封“非洲来信”的时候,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即,我已经完全踏上了写作之路。

当时我22岁,为了逃避美国的兵役,也为了看看广大的世界,我加入了和平队。1963年去马拉维的时候,当时叫尼亚萨兰德保护国,由不列颠进行管理。在乡村地区,如果有白人坐着陆地巡游者越野车经过的时候,妇女和儿童会出自尊敬而跪倒在地。非洲男子仅仅是鞠一个躬。马拉维于1964年7月独立,四个月后,发生了一次政变——抢劫、杀人、辞职。人们因为传播谣言而被捕,罪名是“制造恐慌与绝望情绪”。我真是喜欢这样的表达方法。他们的终生总统赫斯廷斯·班达先生的大部分工作生活是在英国度过的,除开英语以外,他不会用任何一种非洲语言发表流畅的演讲。他穿三节式的细条纹西服,戴汉堡礼帽,他跟自己的人民谈话的时候还带着翻译。至少是在某些月份里,这个国家的天气很是有些冷,我认识的许多非洲人都是虔诚的苏格兰教会成员,但他们也相信鬼魂和巫婆。有一些留着胡须的英国殖民者,他们说自己永远也不要离开非洲。这里有修女,有麻疯病人,有游击队员,还有流浪者。马拉维办有一份周报,还有一个极可怕的火车站和一些蒸汽机车。那是一个谣传不断的国家。在这个国家最南边的一些地区,非洲人经常光着屁股到处跑。在北方,他们穿英式的法兰绒西服。这不是我期望看到的非洲。我觉得,因为自己生活在大地峡边缘相对隔绝的地区,并在那里思考这里奇怪的一切事物,从而使我踏上当作家的道路。

我记得在莫桑比克有一个特别的日子,是在一个可怕的小城镇里,有一位葡萄牙的理发师替我理发。他凭自己的理发手艺从葡萄牙乡村地区来到了非洲丛林。不用说,他只为白人理发。莫桑比克几百年来一直都是殖民地,葡萄牙人1489年宣布占有这里。这位理发师并不讲英语,我也不会讲葡萄牙语,因此,当我用青羊佳土语跟他的非洲仆人讲话时,这位葡萄牙人就用葡萄牙语说:“问问这位先生,看看他眼里的非洲人是怎么样的。”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一次谈话的:理发师对那个非洲人讲葡萄牙语,他再把葡萄牙语翻译成青羊佳语,我用青羊佳语答话,非洲人再翻译成葡萄牙语给理发师听。理发师不停地说——非洲人也不停地翻译——大概是这样的一些话:“我受不了黑人——他们看上去那么愚蠢,脾气也不好。但是,在葡萄牙,我根本就找不到工作。”这可真是叫人瞪目结舌的话,胆大包天的话。那是我见到过的最低劣和最黑暗的帝国主义。我无法相信自己的好运气。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非洲的许多地方,事情仍然停留在19世纪,我的内心充满了急迫感,很想马上就写出来。

我在马拉维生活了两年,之后去了乌干达,签了一份四年的合同,在梅克里尔大学教书,当时,梅克里尔大学是非洲最好的大学之一。乌干达是一片绿色的沃野,景色十分美丽。我的生活完全能够自立,我也爱上了后来与之结婚的一位英国妇女。我感觉自己跟认识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而且我还在乌干达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地方。在这样的情绪当中,我开始写到在我生活的康帕拉一带的街角开杂货店的那名中国男子。在这一带,有成千的蝙蝠是非常有名的,它们挂在树枝上,日落的时候成群飞起来觅食昆虫,如同乌云一样。那名中国男子、他的杂货店,还有印第安的竞争者、他的非洲习惯——这些都是《冯与印第安人》里的角色。此前我写过两本小说,但关于冯的这篇小说才是我真正感到满意的第一部小说。

我的未婚妻在肯尼亚的一家女子学校教书。我写这本小说的期间,时常会开着车绕过几百英里颠簸不平的公路去追求她,从康帕拉到她位于内罗毕北部的丛林学校去。肯尼亚有很多殖民者,他们都是一些粗俗和专横的白人,有明显的势利倾向。这样的环境跟乌干达很不一样,因此使我觉得十分有趣,而那间女子学校看上去也包含了所有的矛盾与势利现象,以及帝国主义性质的等级差别。我的写作方法,当时和现在都是先在笔记本上写一本书(第一稿),然后用带线条的纸张誊写出来(第二稿),然后自己打印出来(第三稿),最后进行修改,然后交给别人重新打印出来(第四稿)。开始写作《玩耍中的姑娘们》第一章的时候,我正在打印关于冯的小说。

在我看来非常清楚的是,我生活在非洲是有特别的优势的,而这样一个角度的非洲是没有人写过的。这不是康拉德或卡伦·布利克森笔下的非洲,也不是海明威笔下的非洲,甚至也不是罗伦·凡德波斯特笔下的非洲。这样一个特别的非洲是没有人曾经写到过的。我觉得,这才是我的好运气。应该由我来描述这样一个未知的时间和地点。这里有殖民时期的后续气息,白人俱乐部里现在有非洲人挤在里面,叫他们很不舒服。但是,我本人不是任何一家俱乐部里的成员,我也不去打猎。非洲有很多狂热的舞会,有村庄的庆祝活动,还有丛林中的学校,这些才是我非常感兴趣的事情。疯狂的政客在各处的乡村进行咆哮似的演讲,但是,还是存在很大的一个真空地带,大部分非洲人都喜欢那样一种无政府主义状态,他们感觉很是自由自在。在一个欢喜和不经意以及自我陶醉的心态里面,在殖民主义之后的一段时期与政客、军人拧紧螺栓之前的那一个中间地带,我感觉很是安全。

《丛林情人》是我离开非洲以后得出的成果。1968年,在马拉维和乌干达生活了5年之后,我和妻子受到康帕拉的一些暴动学生的攻击。之后,我也不想再在非洲教下去了。我的信心没有了。我对自己的非洲同事说:你们做下去吧——我在这里无事可干。我决定永远离开,到新加坡去找个教书的活。新加坡的官方得到一些口风,知道我还是个有作品出版的作家,因此俗气地认为作家一定是制造麻烦的人,因此坚持要我签署一份文件,要求我保证在新加坡的合同期间内不要发表关于新加坡的任何内容。他们还给我发极低的工资。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掩蔽什么东西。

我发现:什么都没有——或者非常之少。新加坡是一个很小和湿润的岛国城市,它称自己为一个共和国。岛上主要由严格的海外华人控制着,越南战争期间,他们还在种稻谷。我的学生说他们想移民到澳大利亚去。我在那里教詹姆斯一世时期的英国文学课程。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裁剪成只适合在热带国家教书的人。当然,我并不是那样的人,而且我还把写作当成一个解放。

因此,禁止发表关于新加坡的任何东西,我就写非洲的事情,也就有了《丛林情人》。天气很是热。我只能在晚上或周末工作。我一直不让校方知道我写作的事情,在写作这本小说的途中,我染上了登革热。花了两年多才完成那本小说。当我最后完成并寄出去以后,我就离开了新加坡(也放弃了教书的生涯),准备写一本关于新加坡的小说,叫《圣人杰克》。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拿工资的工作。

那是1971年。现在,再次翻翻《丛林情人》,我对其中特别的一种幽默和暴力成分特别吃惊。其中一些闹剧,另外一些是悲剧。我觉得,一个保险推销员和革命家处在我性格互相矛盾的两端。我去非洲的时候相信,政治自由可能会形成社会变革。五年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多少,而现在,差不多二十五年之后,这样一种无益和破灭希望的小说看来比任何时候都更真实一些。这就是我离开非洲时的心绪。我当时年轻得多。现在,我应该说,需要更多的时间才会产生一些变化,而变化总是应该在内部发生的。外面的人,哪怕对非洲抱有良好意愿的人,也总会是一些干涉者。

现在,经常会有人问我这年纪的人,说六十年代你在哪里?美国人什么道路都走过。他们蹲在大学里,愤世嫉俗而加人反文化行列,或者派到了越南。有些人跟我一样在第三世界度过了许多年——那是一种虚拟的逃避和有意避开越南战争的行为。20世纪60年代,我才二十多岁,我觉得我的非洲小说很多就是六十年代的事情。许多非洲国家刚刚独立,殖民者也开始回家了,而志愿老师——还有保险推销员和革命家——都在源源不断地到达,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没有人意识到他们找到的黑暗就是非洲过去漫长的阴影。

《黑屋》

我在炎热的国家工作了差不多九年,之后就离开了热带,回到了英格兰,然后体验到了巨大的震撼。在我看来,英国是我到过的最为奇怪的地方(我在乌干达生活过,在刚果旅行过,也在缅甸北部生活过一阵子)。这就是多塞特。我本来想写一写“哈代并没有让你准备好进入多塞特。”但是,当然地,他让你准备好了。他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那个郡的生活。我发现那个地方很是晦暗,有极深的乡村气息,非常美丽,也有很多是无法解释的。人们与其说是生活在那里,倒不如说是囚禁在那里。那里有一种不确定性,也有对外来者原始的不信任。“外来者”并不一定意味着一位美国人。也有可能是伊维尔人或萨利斯贝里人。我在非洲能够找到的东西,在马什伍德谷的边缘都能发现。我感到很是奇怪,但是,也有一些害怕。这样的心态极容易形成小说。

那是1971~1972年之间的冬天。因为发生了矿工罢工事件,因此电力也切断了。有些夜晚,西多塞特所有的地区都是靠蜡烛和油灯来照明的,加勒普阿姆斯的酒店老板戴着前端有矿工灯的矿工帽在黑暗的酒吧里递送饮料。那个时候,正是他们在北海发现石油的时候——他们在多塞特也找到了石油,这是引起极大争议的事情。那是流血星期天的一个时期。报纸上满是阿尔斯特暴力行为的报道——有天主教堂主死掉了,有军人被暗杀,还有一张照片一直都留在了我的脑海里,那是一位爱尔兰姑娘,她因为跟一名英国军人有来往而被人涂上了沥青和羽毛,然后给绑在电线杆上。

有教堂,还有酒吧,到最近的商店需要走一英里。你需要有非洲生活的经历才能在这里存活下去,我感觉。我应该说我感觉很不安全,因为我已经放弃了教学,没有了定期的收入。我在写一本小说,叫《圣人杰克》,还在弄一些书评。写书评并没有钱,小说也得不到多少钱。我为《圣人杰克》得到的酬金是250英磅。一本写了六个月的书才卖250英磅,这显然是不够用的。我下午总想出去散散步,但是,还没有等我穿上长靴,黑暗就降临了,风在橡树间吹动,在烟囱上发出呼呼叫声。我的小孩子发现那栋房子十分不自由。我妻子也开始问我那本小说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我开始产生一点印象,觉得那个房子可能在闹鬼。有一天,散步回家时,我看见一位穿蓝色衣服的妇女站在楼上的窗户旁边,朝下看着我。我妻子当时在厨房里。她说:“楼上没有人。”

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感觉更像个外来者,也没有产生过如此摸不着边际的感觉。我说我想在这里过完夏天再说,但是,我妻子在英国广播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后,我私下里感到甚是欢喜,因此一起搬到了伦敦。在伦敦,我可以认真思考多塞特的事情,还有我们生活过的那栋房子,我觉得那房子是一栋黑屋。

我写小说的时候,看起来是来自我无意识思维当中最深层的一个部分。我经常会感到万分惊讶,有时候还会感到害怕。那好像是关于担心和欲望的事情,是关于死亡和爱情的。我总是相信那是一个鬼故事。那本书也可笑得奇怪,里面有一个段落让我十分开心,是讲一位非洲人到多塞特的村庄上的事情。他的主人叫阿尔弗雷德·曼戴,他是中心人物,而这个主人却是一位人类学家。

我并不怀疑说故事的人。我需要继续写下去才能够发现事情到底是关于什么的。这让我感到十分惊讶。它仍然是让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它也改变了我的生活。当我完成那本书以后,出版人告诉我说,那会对我的名声造成极大的伤害。我说:“我并无名声可言!”他说,如果我扭得动他的胳膊,他就会出我那本书。我告诉他说,他在犯一个大错,我继续找了另一位出版商,自那以后就一直是这位出版商了。我交出《黑屋》的最终手稿的那天,立即出发到了伊斯坦布尔,准备搭火车到东京去。我本情愿再写一本小说的,但是,一时间竟然不知从何开始——小说卖不到钱。我在想,如果写一本旅行方面的书,不知道是否可挣到足够多的稿费。这本书就是《铁路大市场》。

《铁路大市场》

我在各处旅行已经有差不多十多年了——在欧洲、亚洲和非洲——但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写一本游记。我一向都不怎么喜欢游记,因为这些书好像都在自我陶醉,一点也不好笑,而且选择性也太大。我怀疑游记作家总是把该写的很多东西都扔到一边去了,而恰巧把所有错误的内容塞进了里面。我不喜欢看风景,但是,游记的很多内容都是写这些东西的:金字塔、泰姬陵、梵蒂冈,这里的油画,那里的马赛克。在大众旅游的一个时代,人人都可以出发看到同样一批东西,这也就是游记看起来要写的东西。我说的是1960年代和1970年代早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