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狼性商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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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商脉——群策群力,团队作战(1)

商脉——群策群力,团队作战“团结就是力量”用于描述狼群捕猎时的情景,十分恰当:它们按照各自的优势分工合作,放哨、佯攻、包抄,直至最后将“目标”猎杀,自始至终,合作得非常融洽,并且每头狼都能够发挥最大优势,组成一个有组织纪律的战斗团队。

商人在管理自己的企业时,不妨学一学狼的这种团队精神,让每位员工都各尽其能,优劣得所,配合得当,这样才能发挥出每个人的最大才能,增强企业凝聚力。

1.同心协力,彰显整体优势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确如此,一个人的力量远不及集体的力量。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要想成功就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这里有一个关于群狼捕羚羊的故事。

狼在捕捉草原上奔跑速度最快的动物之一羚羊时,因为考虑到羚羊的奔跑速度,所以狼会采用群狼连环作战的方式来进行捕获,使得连狮子、老虎甚至以“神速”著称的猎豹都难以捕捉的羚羊,也会被这群擅长分工合作的狼给捕获了。事实上这并不夸张,因为狼是很注重团队合作的动物,它们会在头狼的带领下组织攻势。由于狼群没有羚羊的速度快,捕捉羚羊时,它们便设下埋伏,隔一段距离埋伏一群狼,这叫“连环追击战”。发现羚羊时,第一群狼出发追击,这样即使追不上羚羊,也能把羚羊群赶向第二群狼埋伏的地方,随后第一群狼撤下休息待命,第二群狼继续追击,形成一种“接力赛”式的追击战,羚羊再怎么“神速”也抵挡不住这样强劲的攻势,最后由于过度疲劳瘫软倒地,狼群一拥而上,分而食之。

狼群在行动中,很懂得团结协作,它们在围捕猎物时,自知面对强大的敌人,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够取得胜利。在群狼作战期间,它们每一个都清楚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从不擅离岗位。解读这一狼性就是要告诉商人们不要只顾着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合作的重要性。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如果要成就大事,就必须要学会团结协作,这样你的生意才能够做大做火。

企业运作过程中,需要具有狼的团队精神。领导与员工拧成一股绳,组成一个战斗力极强的团队,企业才能够发挥出最大优势,但这个团队必须有一个好的领导者。

唐拉德·希尔顿,出生于美国新墨西哥州,信奉宗教的母亲和忠厚善良的父亲是他人生启蒙的老师,也是他事业的坚定支持者,使他最终成为声名显赫的旅店大王。在希尔顿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他曾是控制美国经济的10大财阀之一。

希尔顿10几岁时,就边读书边在父亲的店里帮忙,学习了一些经营常识。一战爆发后,希尔顿退学入伍,随部队赴欧洲作战。战争结束后返乡。为了实现自己少年时创业的梦想,他离开生长的小镇,开始了创业的生涯。

希尔顿和朋友一起用5000美元买下了“毛比来”旅馆,经过几十年如一日的努力,他的旅店业“遍地开花”,他在世界各地都开了分店,本人也成为举世瞩目的旅店大王和亿万富翁。他的成功,是因为他具有团队精神和杰出的领导才能。

希尔顿重视人才的作用,在他的旅馆王国中,高层管理人员都是从基层一步一步提拔上来的。希尔顿赏识他们的才华,十分信任被提升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大胆细致地工作,这些人也往往不会让他失望。他们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旅店业做得更加兴隆。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时这些高层管理人员也会犯错误。希尔顿会用宽容的态度,客观分析他们犯下的错误,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对其加以安慰和鼓励,为他们树立继续工作的信心。如此一来,他赢得了员工的衷心拥戴。企业内部上下同心,团结一致,有效巩固了企业的根基。

生意场上,双赢是最佳的选择。但要做到这一点却是很不容易的。首先,要打消自私自利的念头,与对方搞好关系,时刻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双方合作愉快,双赢的局面便形成了一半;其次,还要掌握对方的业务特点。在对双方具体情况的深入分析中知彼知己,取长补短,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双赢。

1987年6月法国网球公开赛期间,保罗·弗雷斯科和韦尔奇在巴黎招待他们的商业伙伴并一起观赏这一盛大赛事。法国政府控股的汤姆逊电子公司的董事长阿兰·戈麦斯也在他们热情的邀请之列。

韦尔奇事先已经与戈麦斯约好第二天去他办公室拜访。见面时的情形和韦尔奇与别的商家会谈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一次普通的合作。彼此的企业都需要帮助。汤姆逊公司拥有一家韦尔奇想要的医疗造影设备公司。这家公司叫CGR,实力不是很强,在同行业内排名也只是第四或第五。而韦尔奇的GE公司在美国医疗设备行业则拥有一家首屈一指的子公司,这家子公司几乎垄断了从X光机、CT扫描仪到核磁共振治疗仪等医疗设备的全部业务。但是他们在欧洲市场却没有明显优势。尤其重要的是,由于汤姆逊公司是法国政府控股,实际上这就等于将韦尔奇的公司关在了法国市场之外。

在会谈中,阿兰·戈麦斯明确地表示他不想把他的医疗业务卖给韦尔奇,但韦尔奇决定看看他是否对业务交换感兴趣。因此他向戈麦斯说明,他可以用自己的其他业务与他们的医疗业务进行交换。在此之前,韦尔奇非常清楚阿兰·戈麦斯不喜欢GE的那些业务和公司,因此,他绝不会做赔本的交易。于是,他站起身来,走到汤姆逊公司会议室的讲解板前面,拿起一支水笔,开始在上面列出他能够卖给他们的一些业务清单。他列出的第一个项目是半导体业务,对方不想要。然后,他又列出了电视机制造业务。这时,阿兰·戈麦斯立刻表示对这个想法很有兴趣。在他看来,他的电视业务规模目前还不算很大,而且全都局限在欧洲范围之内。他认为,通过这项交换可以把那些不赚钱的医疗业务甩掉,同时又能使他一夜之间成为第一大电视机制造商。他们两人对这项交易都很感兴趣,于是马上开始谈判。很快,他们达成一致。谈判结束后,阿兰·戈麦斯陪着韦尔奇走出了电梯,一直把他送到等候在办公楼外面的轿车旁边。当车发动起来并从道路上疾驶而去的时候,韦尔奇一把抓住了他身边的秘书,激动地说:“天啊,是上帝来让我做这笔交易的,我当然有理由把它做得更好。”“而且,我认为阿兰·戈麦斯是真想做成这笔交易。”秘书回答他。他们都开怀大笑起来。韦尔奇确信阿兰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因为阿兰·戈麦斯也同样清楚,他的电视机公司规模太小,根本无法同日本人竞争。这笔交易可以使他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地位,从而加强了自身实力去应对一场巨大的挑战。对韦尔奇来讲,他在国内消费电子产品的业务年销售额为30亿美元,拥有员工3231人。而买进汤姆逊的医疗设备,自己的业务年收入则将增加到7亿5千万美元。这笔交易将使韦尔奇在欧洲市场上的占有份额提高到15%。

他将更有实力去对付GE的最大竞争者——西门子公司。在余下的6周之内,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全部顺利完成,并于7月份对外宣布。除了做交换的医疗设备业务之外,汤姆逊公司还附带给了GE公司10亿美元现金和一批专利使用权,这批专利权将会每年为GE带来1亿美元的收入。而同时,汤姆逊公司也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机生产商。然而,韦尔奇出售电视机业务一事成了很多人批评的对象。许多媒体指责他向日本人屈服,另一些人则攻击他不爱国,只爱钱。他甚至被称为在战斗中开小差的胆小鬼。但韦尔奇对此发表评论说:“这些批评都是媒体的一派胡言。事实是,通过交易,我们的医疗设备业务更加全球化,技术更加尖端,而且我们还得到了一大笔现金。每年专利使用费的收入就比我们前10年里电视机业务的纯收入还要多。而且,我们由此上缴国家的利税也是前些年的好几倍。”

就这样,韦尔奇与汤姆逊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做成了这笔交易,各自都扩大了业务量,最终双方都取得了成功,并成了很好的朋友。

双赢的魅力是建立在真诚地为他人着想的基础之上的,是双方合作愉快的结果,是促进企业快速成长的决定性因素。

2.不一意孤行,不我行我素

如果一只狼一旦成为“孤独之狼”,就会受到同类的排挤与虐待,在任何组织活动中都会被排到最后一位,甚至在捕猎时会被用来当作“诱饵”。因此任何一匹狼都不愿成为孤独之狼,它们总是竭尽全力和狼群中其他的狼合作,它们知道,合作就能够得到同类的尊重和爱护。

一只被“开除狼籍”的狼在无垠的旷野中奔跑,因为多天没有捕捉到猎物,它已经饥肠辘辘。可是它不知道在何处栖身,该到何处去寻找猎物,所以它只有可怜巴巴地等待着生命的结束。这只狼之所以被开除,是因为它不遵守族里的规矩、不懂得团结合作、不爱护狼族里的其他成员。它属于屡教不改型,总是我行我素。于是狼族首领遵循狼族的惯例将其开除。这只狼在旷野、森林、草原、荒山里奔波了好多天,尝尽了没有家没有同伴的孤独,此时它想再回去,但这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它知道狼族里的成员是不会给予它任何同情和怜悯的。狼族中需要的是懂得积极合作、互相配合并且遵守规矩的狼,而不懂纪律与合作的“害群之狼”就一定会被驱逐出去,而且如果对这些狼总是宽恕和纵容,那么不但犯错误的狼会增多,而且被原谅的狼还会变本加厉,目无“王法”。于是,这只不懂得合作的狼就只有饿死在荒郊野外。

狼在捕猎过程中配合得非常默契,这是它们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它们对缺乏这种意识的狼给予“开除狼籍”的处罚,而接纳那些有组织有纪律、讲道义、懂合作的狼。这些狼彼此尊重,积极配合狼族中的每一次行动。解读这一狼性就是提醒商人们在经商中要精诚合作,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而一意孤行,成为一匹“孤独之狼”。

在商场上,有些人不懂得合作,往往不考虑他人利益而只顾自己的利益,但最终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成为一匹无人理睬的“孤独之狼”。

“苹果”公司的创办人史蒂夫·乔布斯,曾经受到过美国航天工业巨子休斯公司副总裁艾登·科林斯先生的高度赞赏,科林斯这样评价乔布斯:“我们像杂货店店主一样每天埋头苦干,一年到头攒下的钱还不如乔布斯一夜之间赚得多。”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乔布斯22岁创业,仅用4年时间就积累了上亿资产。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不会因为你是商场精英或是其他的成功人士就特别眷顾你。

乔布斯的成功来得太快,在媒体的吹捧和业界人士的称颂下,这位大男孩开始飘飘然了,他陶醉在鲜花和掌声之中,忘记了自己成功背后的艰辛和努力。他不再是那个谦卑有礼、文质彬彬的小伙子了。他变得自高自大、狂妄无礼且脾气暴躁。他不愿迁就任何合作伙伴,又缺乏理性的管理头脑,而且对员工极为苛刻。从此,再也没人愿意与他合作,没人主动给他出主意,员工见他就躲,也不敢和他同乘电梯,他们怕的是还没有出电梯就被他炒鱿鱼。

最后,终于有一高级主管——原百事可乐公司国内饮料部总经理斯卡利出来说话了,他在董事会上说:“苹果公司有乔布斯在,我就无法执行任务。”可见二人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董事会也对此做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发现这位董事长确实很“不合群”,于是董事会最后做出裁决:撤消乔布斯的一切职务。狂妄的乔布斯不能忍受如此打击,最后离开了他多年辛苦打拼的公司……

乔布斯被迫离开苹果公司,但他的工作能力绝对是一流的,他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是一只“孤独之狼”!

B公司销售部门的丁经理脑子活、有想法,而且善于观察市场行情,很适合做销售工作。刚进公司时很受老板的重视,不久就荣升为经理,他也不负众望,上任后做出了不少的成绩。

也许是太追求完美,也许是过于自负,一年以后,他开始怀疑每一位下属,脾气还越来越暴躁,呵斥下属成了家常便饭。下属们躲在一旁纷纷议论:“真不知道,曾经那么和善的丁经理哪儿去了,怎么人一‘升官’就变成这样了呢?”部门上下乱成一团。在工作讨论会上,无一人敢出来发言,即使有人提出意见也被他马上否定,慢慢地,部门会议就成了丁经理一人的演讲会,任何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裁决。除了工作之外,无一人和他谈天。久而久之,他觉得情况不对,开始要求下属发言,但仍无一人回应。最后他只有点名,可是被点到的人说的都是同一句话:“丁经理,您的想法真是太有创意了,我十分赞成。”其实,他们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就这样,这个丁经理成了一只“孤独之狼”,最终主管因他没有团队精神而将其辞退……

成功应该属于懂得合作的人,不懂合作的人即使具有超人的能力,也不会成为商场上的成功者。所以,在经商中,若想取得长远发展,就应该学会与人合作,这样,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

3.维护事业大局,坚守个人职责

狼是动物界最具有团队精神的动物,所以才有“猛虎敌不住群狼”的说法。事实上,企业里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有这种团队精神,尤其是管理者,更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并勇于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这样一来,企业才会充满活力和朝气。

狼在集体进攻的时候不退缩、不投降,他们知道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尽量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狼群在冬季捕捉猎物时,通常是在头狼的带领下,在广阔无垠的旷野或在万木丛生的森林中,踏着积雪,一匹挨一匹,单列前行,寻找猎物。领头狼充当开路先锋,在厚厚的雪地上为后边的狼踏出一条小路。这样后边的狼就能够保存体力,遇见猎物时,就能够冲锋陷阵。因为领头狼体力消耗太大,有时会让身边的狼接替它的位置,它自己则跟在队尾,稍微放松一下,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狼在捕食时分工具体,责任明确。我们可以再试举一例。狼在捕杀牛群时,它们会按照早已分配好的任务,展开行动。一队狼应对反击的公牛时,边作战边后退,使公牛渐渐脱离群体;而另一队狼发出嗷嗷的嚎声干扰小牛,让本来就狂奔的小牛更加惊恐;还有一队狼包抄企图突围的小牛群,而此时能保护小牛的成年牛都被引开了,群狼于是便对小牛群展开了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