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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刘师培讲国学——经学教科书(6)

凡外卦为西南,内卦为东北,五为南,四为西,三为北,二为东,上为南方之外卦,二四为左,三五为右,初为前,上为后。(邹叔绩《读书偶识》)

有指其地而言者,即《系辞》所谓“各指其所之”也。其例如下:

凡初为国门,二为野,三为都鄙之邑,四为侯国,五为疆场。(邹氏《读书偶识》)

有指其位而言者,即《系辞》所谓“列贵贱者存乎位”也。其例如下:

凡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为家,三为君子、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王、为大君、为大人、为圣人,上为首、为宗庙。(《易例》及《读书偶识》)

数例以外,《易》爻之例尚多,均见于焦氏《易通释》、惠氏《易例》。今举其要者著于下:

凡爻之在上者,于下为乘;爻之在下者,于上为承。阴承阳则顺,阳乘阴则逆。

凡初爻之义,从二爻而定。三爻、四爻之义,从五爻定者,谓之“往”。凡二五两爻更端而起义先于初、四、三、上四爻者,谓之“来”。

凡以阳爻乘阴爻者,为“据”。非所据而据者,名必辱。

凡由此卦二爻通彼卦二爻者,谓之“至”,谓之“括”,谓之“假”,谓之“怀”。

此皆《易经》之例也。学者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则易学不难明矣。

(第十一节)释《易》象

《周易》一书,名《易象》。

惠定宇以“象”为书名,且谓古《易》只名为“象”,其说甚精。(《易例》曰:“八卦者,由纳甲而生。故《系辞》曰:‘在天成象。’易者,象也;象也者,象也。古只名象。《皋陶谟》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是也。至周始有‘三易’之名,然《春秋传》曰:‘见《易象》。’则象之名犹未亡也。”)

象也者,以万物之体皆有自然之象,古人举众物不齐之象,悉分括于各卦之中。象也者,像也,像此者也。拟形容以象物宜,故古人立象以尽意,后人观象以明吉凶。《易》之有卦象,犹《诗》之有比兴也。

盖象与形不同,形属于质体,象属于形容,故成象与成形并言。象与卦不同,卦可该象,象不可该卦,故立象与设卦并言。而复言八卦成列,象在其中也。(《说文》云:“象,南越大兽也。”而《易》有《象》辞,六书有象形,皆借用“象”字。孔子作《易传》曰:“象也者,像也。”又曰:“天垂象。”《释文》云:“像,拟也。”盖象生南越,为北方人民所未见。故言及于象,皆出于拟像之词。《韩非子》曰:“人希见生象,而案其图以想其生。故凡人之所意想者,皆谓之象。”盖形者有实状可指者也。而象者无实状可指,而以虚形拟之者也。古人以虚形拟南方之象,故凡言事物之虚形者,皆谓之象。《象》辞者,《易》之取虚形者也。)

《周易》本有《象经》,今《象传》存而《象经》亡,故《易》有佚象。凡见于《序卦传》及《国语》、《左传》诸书者,皆《象经》之佚义也。

见于《序卦传》者,如“帝出乎震”一节以下皆是也。

见于《左传》者,如“坤,土也。巽,风也。离为牛”之类是也。

见于《国语》者,如“坤,母也。震,长也。坎,众也。车,震也”之类是也。

汉儒说经,多引《易象》佚文,盖亦古经义之仅存者也。

近儒张惠言举郑氏“易象”,毛西河亦略引诸家“易象”二十七则,而方申于虞氏“易象”外,复辑《诸家易象别录》,共得“佚象”一千四百七十一则,古《象经》之文盖备于此矣。(此书刊入《方氏易学五书》中)

盖象分四类,即天、地、人、物。或一卦而取数象,或数卦而同一象。

一、取象于天,如乾为天,震为雷是。

二、取象于地,如坤为地,艮为山,震为大涂是。

三、取象于人,如乾为父是。(又有取象人身者,如巽为广颡。有取象人情者,如震为决躁。有取象人病者,如坎为心病。)

四、取象于物,析为动物、(如乾为马一节)植物、(如乾为木果)珍宝、(如乾为玉器)器物、(如乾为布)物形、(如乾为圆)物色(如震为玄黄)六类。

后儒不知象之有经,或以卦画为象,或以爻辞为象,均失之矣。《易》以设卦与设象并言,则卦非象。又言爻象动乎内,则象非爻。

至王弼创“得意忘象”之论,而汉儒以象说《易》者,其说渐亡。宋人作《易》注者,亦舍实象而言虚理。夫“易象”之说,固近穿凿,谓之不易明则可,若举而废之,夫岂可哉!

(第十二节)释《十翼》

孔子所释之《易》,谓之《十翼》。《十翼》者,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也,皆谓之传。翼也者,以传辅经之谓也。

按班固谓孔子晚而学《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传即《十翼》是也。郑康成、孔颖达本以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当之。(先儒多主此。)至宋胡旦、(谓《彖传》、大《象》、小《象》、上《系》、下《系》、《乾文言》、《坤文言》、《说卦》、《序卦》、《杂卦》。)胡瑗、(谓上《彖》、下《彖》、大《象》、小《象》、《文言》、上《系》、下《系》、《说卦》、《序卦》、《杂卦》。)郑樵、(谓《彖传》、大《象》、小《象》、《文言》、上《系》、下《系》、《说卦》、《序卦》、《杂卦》,及无咎、悔吝等辞自为一篇。)吴仁杰(谓《彖传》、《象传》、《系辞》上下传、《文言》上中下、《说卦》、《序卦》、《杂卦》。)诸儒其说不一。(见《经义考》)今按经分上下,则《彖》、《象》释卦亦当随经而分。故二吕氏(大防、祖谦)据孔、郑之说定为十二篇,(颜师古曰:“上下经及十翼。”)朱子《本义》因之,无容异议矣。

《彖传》者,即“大哉乾元”以下之文是也。经皆称“彖曰”以别之,所以引申文王象词之说也。

如“大哉乾元,万物资始”,即释《象经》之“元”字。“品物流行”,即释“亨”字。“乾道变化”,即释“利”字。“保合太和乃利贞”,即释“贞”字。余可类推。

《象传》者,有大《象》,有小《象》。大《象》者,即“天行健”以下之文是也。乃孔子释古《象经》之文,大抵先言每卦所从之象,(即所从上下卦之象)而使人法《易》象以作事也。

如“云雷屯”,即言其所从上下卦之象。(其例甚多,可阅《正义》。)又言“君子以经纶”,即所以使人法《易》象以作事也。

小《象》者,即“潜龙勿用,阳在下也”以下之文是。乃孔子分释六爻之词,经于大《象》。小《象》皆各称“象曰”以别之。

有按本卦之爻以释之者,有此卦之爻附于他卦释之者。(见焦氏《易通释》)

《文言》者,文饰之言,所以释每卦之用、每卦之德也。仅《乾》、《坤》有之。

阮元曰:“文者,文饰之言也。故奇偶相生,声韵相叶,而《乾》、《坤》、《文言》多用偶句。”其说甚精。盖《文言》者,乃寡其词,协其音,以文饰其言之谓也。

《系辞》亦分上下,“天尊地卑”以下为上《系》,“八卦成列”以下为下《系》。

《系辞》之用有三:一曰溯《易》义之起源,二曰推《易》学之作用,三曰杂释卦辞之义,以补《象传》之缺,盖孔门哲学之讲义也。

《说卦传》者,“昔者圣人之作《易》”以下之文是也。共十有一章。《说卦传》多用《易经》古《象》辞,乃偏于言象者。若《系辞》则偏于言理。

《序卦传》者,即“有天地然后万物生”以下之辞也。

《杂卦传》者,即“乾刚坤柔”以下之文是也。

《序卦》分上下二篇,而《杂卦》仅一篇。《序卦》言六十四卦相承相生之序,《杂卦》于反卦及正对之卦对举而言。

盖孔子之《十翼》,即《彖》、《象》爻辞之笺疏,此孔子赞《易》之功也。

(第十三节)说筮法

人心不能无所疑,凡作一事,欲先预料其吉凶成败,而后筮法以兴。筮法者,以蓍草揲成卦形,复于揲成之卦,察其变动者为何爻,取原爻之文以释之,以验作事之吉凶成败。

例如:“周史以《易》见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观》?瘙棾四爻变而为《否》?瘙棲,遇《观》之《否》,即占得《观》卦第四爻,“观国之光”二语,引原爻之文也。“此其代陈有国”,称原爻之文,以验其作事之吉也。(吉者,必成。)崔子欲娶东邪姜,筮之,遇《困》之《大过》,陈文子曰:“妻不可娶也。”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下略)《困》?瘙椢三爻变而为《大过》?瘙椓,遇《困》之《大过》,即占得《困》卦第三爻,“困于石”数语,引原爻之文也。以下则释原爻之文,以验其作事之凶也。(凶者,必败。)

盖古人以《易》爻之文,占吉凶成败,由今人之用古人诗语为数本也。然古人作《易》,非为卜筮而设,故《易》有圣人之道四,卜筮仅居其一。《系辞》言“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即所谓“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也。故不必假诸卜筮。《系辞》又言“人谋鬼谋,百姓与能”,盖百姓即下民,未能以道喻。所欲者吉与利,所忌者凶与灾,欲与忌交锢于中,不能无疑,古人即以所作之《易》用为卜筮,即神道设教之义,使之以趋吉避凶之心,化为迁善改过之心,故于尚辞、尚变之外,抑且尚占,非果有所谓神而化之之道也。

此理焦循《易图略》言之最详。(其言曰:《传》云:“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又云:“鼓之舞之以尽神。”又云:“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又云:“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贰即疑也,因民之疑,而使之迁善改过,以从于德行,所以默而成之,不言而信。亹亹,勉也。民不能自喻于善,因其疑而转移于吉凶之际,乃勉强以自改过,则所以鼓之舞之者,在此卜筮也,即在此《易》也。天下之赜,天下之动,谓百姓也,假卜筮之事,而《易》之教行乎百姓矣。《易》之教行乎百姓,而吉凶乃与同患。《传》云:“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圣人以此斋戒,以神明其德夫。”察于民之故,知民疑于吉凶也。知民疑于吉凶,而以神道设教。其道神,其物亦神,故称蓍策为神物,神明其德,所谓济民行也。君子自明其德,百姓不能自明其德,而神道设教以明其德,所为神而明之也。夫云德、云行、云亹亹,而筮以济之,则《易》之用于筮者,假筮以行《易》,非作《易》以为筮也。《易》为君子谋,用《易》于卜筮,则为小人谋。此筮之道,即《易》之道也,而岂有二哉!)故《易》不可占险。见《左传·昭十二年》。

盖《易经》之戒恶,戒之于未为之先。顾炎武曰:“卜筮者,先王所以教人去利怀仁义也。”又曰:“《易》以前民用也,非以为人前知也,求前知非圣人之道。”焦循曰:“《易》非徒卜筮之书,乃寡过之书也。古之卜筮,所以教人寡过也。”后世术士家,言多托之《周易》,非《周易》之旨也,亦可谓之虚妄矣。

(第十四节)说互体(一)

卜筮之法,用互卦以与正卦相参谓之互体。此即古太卜所用占法,而《说卦传》所谓“分阴分阳,迭用柔刚”者也。《系辞下》云:“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又云:“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三与五同功而异位。”此言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也。是为互体之正例。试举之如下:

一为二、三、四三爻互卦之法。

即《系辞》所谓“二与四同功异位”也。郑氏《蒙》卦注云:“互体震。”《同人·彖》注云:“卦体有巽。”《恒》“九三”爻注云:“互体于乾。”《困·彖传》云:“互体离。”此二、三、四三爻互卦之法也。试演其式如下:

蒙?瘙棧(下坎上艮),二三四互震?瘙椻,同人?瘙棳(下离上乾),二三四互巽?瘙椼,困?瘙椢(下坎上兑),二三四互离?瘙禹,恒?瘙椏(下巽上震),二三四互乾?瘙椸。

又《左氏传·庄二十二年》:陈侯使周史筮,遇《观》之《否》。曰:“风为天于土上,山也。”盖巽变为乾,故曰风为天。乾在坤上,故曰于土上。自二至四为艮,艮为山。试演其式如下:

观?瘙棾(下坤上巽),六四变则上卦乾为?瘙椸,?瘙椸与?瘙椺合成否?瘙棲(上乾下坤),中三爻为?瘙楁。此即春秋时所用二、二、四三爻交互成卦之法。余可类推。

一为三、四、五二爻互卦之法。

即《系辞》所谓“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也。郑氏《大畜》卦“六四”爻注云:“互体震。”《离》“九四”爻注云:“互体兑。”《损·彖》注云:“互体坤。”此三、四、五三爻互卦之法也。今演其式如下:

大畜?瘙椆(下乾上艮),三四五互震?瘙椻,离?瘙椊(下离上离),三四五互兑?瘙楃,蒙?瘙棧(下坎上艮),三四五互坤?瘙椺。

又《左氏传·僖十五年》:晋史苏占嫁伯姬,遇《归妹》之《睽》,又云:“为雷为火,为嬴败姬。”

服注云:“秦水位三至五,有坎象,水胜火。”今演其式如下:

归妹?瘙椪(下兑上震),上六变则为睽?瘙椗(下兑上离),三四五互坎?瘙椾。此即春秋时所用三、四、五三爻交互成卦之法。余可类推。

试将以上所举二例汇列如下,以发其凡:

屯?瘙棦(下震上坎),二三四互坤?瘙椺,三四五互艮?瘙楁。

否?瘙棲(下坤上乾),二三四互良?瘙楁,三四五互巽?瘙椼。

同人?瘙棳(下离上乾),二三四互巽?瘙椼,三四五互乾?瘙椸。

(第十五节)说互体(二)

《易》卦互体之法,于三画互体法之外,复有四画互体法,汉儒言之较详,今详考之,约有三例:

曰中四爻互体之法。(即以此卦中四爻,易为他卦上半、下半四爻中增二爻另成一卦。)

虞氏《大畜》“九三”爻注云:“谓二已变,二至五体《师》象。”《睽》“初九”爻注云:“四动得位,二至五体《复》。”《丰》“初九”爻注云:“五动体《诟》遇。”此中四画互体之法也。今演其式如下,余可类推。

大畜?瘙椆(下乾上艮),中四画互归妹?瘙椪,若九二变则为贲?瘙椀,故中四画互师?瘙棪。

睽?瘙椗(下兑上离),中四画互既济?瘙椶,若九四变则为?瘙椚,故中四画互复?瘙椃。

丰?瘙椫(下离上震),中四画互大过?瘙椈,若六五变则为革?瘙椥,故中四画互诟?瘙椝。

曰下四爻互卦之法。(即以此卦下四爻,易为他卦上半,下半四爻中增二爻另成一卦。)

虞氏《蛊》“六四”爻注云:“四阴体,大过本末弱。”《无妄·象传》注云:“体颐养象。”《小过》“六二”爻注云:“得正体诟遇象。”此下四爻交互之法也。今演其式如下,余可类推。

蛊?瘙棻(下巽上艮),下四画互大过?瘙椈。

无妄?瘙椄(下震上乾),下四画互颐?瘙椇。

小过?瘙椵(下艮上震),下四画互渐?瘙椩。若六二变则为恒?瘙椏,故下四画互诟?瘙椝。

曰上四爻互卦之法。(即以此卦上四爻,易为他卦上半、下半四爻中增二爻另成一卦。)

虞氏《大畜》“六五”爻注云:“三至上体颐象。”《丰》“上六”爻注云:“三至上体大壮屋象。”《兑·象传》注云:“三至上体大过。”此上四爻交互之法也。今演其式如下,余可类推。

大畜?瘙椆(下乾上艮),上四画互颐?瘙椇。

丰?瘙椫(下离上震),上四画互大壮?瘙椓。(兼互归妹)?瘙椪。

兑?瘙椯(下兑上兑),上四画互大过?瘙椈。

此皆四爻相互之法也。试举一卦中之具三互体者,汇列如下,以发其凡:

复?瘙椃(下震上坤),中四画互坤?瘙棥,下四画互本卦,上四画互坤?瘙棥。

颐?瘙椇(下震上艮),中四画互坤?瘙棥,下四画互复?瘙椃,上四画互剥?瘙椂。

坎?瘙椉(下坎上坎),中四画互颐?瘙椇,下四画互解?瘙椙,上四画互蹇?瘙椘。

约举三卦,余可类推,此亦互体之正例也。

(第十六节)说互体(三)

《周易》互卦之例,于三画互卦、四画互卦法而外,别有五画互卦,其例有二,试述之于下:

一为下五画互卦之法。

虞注《豫·彖》注云:“初至五体比象。”《萃·彖传》注云:“五至初有观象。”《归妹》“六三”爻注云:“初五五体需象。”此下五画互卦之法。其例如下:

豫?瘙棷(下坤上震),比?瘙棫(下坤上坎),若去豫上爻——则成之象,与比之上二画相同。

萃?瘙椞(下坤上兑),观?瘙棾(下坤上巽),若去萃上爻——则成之象,与观之上二画相同。

归妹?瘙椪(下兑上震),需?瘙棨(下乾上坎),若去归妹上爻——变六三为九三则成之象,与需之上二画相同。

一为上五画互卦之法。

虞氏《蒙·彖传》注云:“二至上有颐养象。”《大有》“九三”爻注云:“二变得位体鼎象。”《明夷》“上六”注云:“谓三体师象。”此上五画互卦之法。其例如下:

蒙?瘙棧(下坎上艮),颐?瘙椇(下震上艮),若去蒙初爻——则成之象,与颐之下二画相同。

大有?瘙棴(下乾上离),鼎?瘙椦(下巽上离),若去大有初爻—变九二为六二则成之象,与鼎之下二画相同。

明夷?瘙椕(下离上坤),师?瘙棪(下坎上坤),若去明夷初爻—则成之象,与师之下二画相同。

盖四画、五画能互诸卦,而三画又为四画、五画之本,此定例也。今举一卦之具有七类互体者,立表如下:

卦?瘙棤?瘙棥?瘙棦?瘙棧?瘙棨?瘙棩?瘙棪?瘙棫?瘙棬?瘙棭

名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

二三?瘙椸?瘙椺?瘙椺?瘙椻?瘙楃?瘙禹?瘙椻?瘙椺?瘙楃?瘙禹

四互乾坤坤震兑离震坤兑离

三四?瘙椸?瘙椺?瘙楁?瘙椺?瘙禹?瘙椼?瘙椺?瘙楁?瘙禹?瘙椼

五互乾坤艮坤离巽坤艮离巽

中四?瘙棤?瘙棥?瘙椂?瘙椃?瘙椗?瘙椖?瘙椃?瘙椂?瘙椗?瘙椖

画互乾坤剥复睽家人复剥睽家人

下四?瘙棤?瘙棥?瘙椃?瘙椙?瘙検?瘙椷?瘙椙?瘙棥?瘙検?瘙椗

画互乾坤复解夬未济解坤夬睽

上四?瘙棤?瘙棥?瘙椘?瘙椂?瘙椶?瘙椝?瘙棥?瘙椘?瘙椖?瘙椝

画互乾坤蹇剥既济诟坤蹇家人诟

下五?瘙棤?瘙棥?瘙椇?瘙棪?瘙棴?瘙椱?瘙棪?瘙椂?瘙棴?瘙椳

画互乾坤颐师大有涣师剥大有中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