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总有人治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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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物降一物(6)

“我中午煮冬瓜面!不炒白菜。”顾霜霜说。

“村姑,我求……你,给我一盘大白菜。”陆怀瑾已经疯了,他捧着脑袋有些抓狂,“水煮冬瓜也行,只求你不要放面,好吗?”

“光吃菜怎么行!”顾霜霜教育他,“陆大哥,挑食不好啊!”

“顾大姐,我求你还不成吗?”陆怀瑾有点崩溃,他深吸一口气,看着一脸天真无邪的顾霜霜,嗓音里几乎带着哭腔,“水煮冬瓜,放点盐就成。”

他发誓,他这辈子没求过谁,顾霜霜是第一个。

顾霜霜坚持不听他的话,中午煮了碗冬瓜面给他。

他捧着一碗面,傲娇地把冬瓜拣出来吃干净,面汤喝得溜干,把面条留在碗里。

他发誓出山之后,再也不会吃一口面条,这货带给他的心理阴影太大。因为面条的事情,他一下午都没跟顾霜霜说话,兀自坐在院子里发呆。

到晚上,顾霜霜练完箭,扶他回屋睡觉,发现他有点闷闷不乐,安慰他说:“陆大哥,你今晚好好睡,我明天给你吃肉。”

陆怀瑾一听肉,两只耳朵登时竖起来,两只眼睛冒着希望之光:“真的?!”那眼神,跟看从天而降的迪迦奥特曼似的。

顾霜霜抿着嘴,头点得很认真:“嗯,我不说谎。”

当天晚上陆怀瑾抱着被子辗转反侧,激动得无以复加。他从未如此渴望过肉,也从未如此刻这般,对一件事充满向往。

第二天一早,顾霜霜天还没亮就出了门。

陆怀瑾醒来后喊了几声“村姑”,无人应答,便自己翻身起床,扶着墙下地走动。他走进堂屋,目光被堂屋红漆矮柜上的一些字画吸引住。

砚台下压了厚厚一叠宣纸,他随手翻了翻,全是顾霜霜的字画。她用毛笔书写的正楷字虽然好看,但没有商用价值。她的画却相当不错,笔落纵横,轻松洒脱,写意画法发挥得不错,这些画能值些钱。

陆怀瑾随手又翻了翻,从柜子上找到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上共有十二个人,中间一名男子戴着金牌,穿着国家队运动服,笑得灿烂。

这人他认得,是十几年前国外一届国际奥运会射箭项目组的华人冠军,孟天华。

这个孟天华,拿了冠军之后就消失在国民视线里了,据说是患癌症去世了。这人于他来说,是个神话,远古神话。

他仔细看了下照片,不像是复制品。顾霜霜家里,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如果他料想得没错,顾霜霜的二叔,就在这十二个人之中。

陆怀瑾在堂屋坐了两个小时,饿得前胸贴后背。顾霜霜总算在他饿死前赶了回来。

她捧着一个黑色塑料袋,雀跃地跨进堂屋,还没进门,嗓音就扯得高高的:“陆大哥!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肉!”

本来已经饿得两眼昏花浑身无力的陆怀瑾听见“肉”,登时挺起脊背坐直,饿狼一般盯着她。

顾霜霜把怀里的塑料袋放在八仙桌上,用手扒拉开。塑料袋里放了二十包辣条,两毛钱一包的那种小包装。陆怀瑾脸色微沉,大吸一口气,压制着暴脾气,很是平静地问她:“顾大姐,这是什么?啊?”

他尾音的那个“啊”字发音很奇怪,是发飙的先兆。

顾霜霜坐下,兀自拆开一包,冲着他笑眯眯地道:“唐僧肉啊,刘大婶上个月去镇里买的,就只剩这最后二十包了。”

“唐僧肉?!”陆怀瑾嘴角微抽,深吸一口气,手指在包装袋上重重几戳,语重心长地道:“顾大姐,这个,是辣——条!”

他说话间顾霜霜已经拆开一包吃起来,辣条的味道顿时弥漫整个堂屋。陆怀瑾本来就饿,被辣条的香味一刺激,唾液快速分泌,肚子跟着咕噜叫。

他低头盯了眼自己腹部,又抬眼看顾霜霜,伸手拿了一包,沿着锯齿封口撕开,小心翼翼尝试了一块。这一尝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小学生因为辣条而癫狂,凡事不会无缘无故,总是有原因的。比如他现在,吃了一口,还想再吃第二口,吃了一袋,还想再吃第二袋……

他养了二十几年的脸,全在顾霜霜面前丢失殆尽。他斯文地拆开第三包,慢吞吞地往嘴里送“唐僧肉”。顾霜霜被辣得小脸通红。她有点兴奋,手舞足蹈地问他:“陆大哥,你觉得这个肉怎么样?好吃吗?”

陆怀瑾本来不想理她,但碍于这姑娘总拿水汪汪的大眼睛瞪他,所以不情愿地点点头,闷闷嗯了一声。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顾霜霜一拍大腿,兴奋道。

陆怀瑾喝了一口水,伸手取过矮柜上的照片,问她:“村姑,这照片上十二个人,哪个是你二叔?”

“这个。”顾霜霜咬了一口辣条,用手指戳了戳世界冠军旁边的男人,说道:“他就是我二叔。怎么样?我二叔年轻的时候帅吧?”

陆怀瑾并不意外,看这男人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个教练,顾二叔能跟世界冠军一起合影,必然是国家队的教练。他拧着眉头,又问:“村姑,你二叔怎么会带你来山里?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为什么?”

“我二叔说这里更适合训练,说以后让我进国家队,拿世界冠军。”顾霜霜挨着他旁边坐下,不紧不慢地说。

他觉得奇怪,这深山老林,交通不便,很多设备都没有,如果顾二叔真的有想法培养她进国家队,怎么会让她来这里?又怎么会扔下她一个人离开?

这些事情他想不明白,估计顾霜霜一样也不知道。

在山村的日子虽然枯燥,静下心来陆怀瑾居然觉得这里的生活似乎还不错。这里的人天还没亮就起床,天将黑就回屋躺下,这跟他在都市昼伏夜出的生活大相径庭。

等他勉强能走路后,顾霜霜就扶着他四处走。他发现,这村子里的人很纯朴,路上遇到的小孩,会笑嘻嘻跟他说“叔叔好”,路上遇到年长的,即便不认识他,也要跟他打声招呼,拉着他的胳膊问候他:“腿还好吧?村里还住得惯不?”

虽然不认识这些人,但陆怀瑾碍于顾霜霜的面子,总要和他们寒暄几句。等他们走后,陆怀瑾大吸一口气,扭过头问顾霜霜:“刚才那老头谁啊?”

“哦,牛大叔,你不认识,但他认识你。昨天你吃的南瓜,就是他送给你的。”顾霜霜说。

陆怀瑾觉得好笑:“他都不认识我,为什么送我南瓜?”

顾霜霜眨着眼睛说:“因为你受伤了啊。他说你需要吃点好吃的补补。”

陆怀瑾觉得莫名其妙。

时间晃得很快,两个月飞速流逝。

陆怀瑾拆了绷带,总算能一瘸一拐走路,不再用顾霜霜搀扶。脱离了寄生虫的日子,陆怀瑾的心情实在畅快。也难为了顾霜霜,这段时间不厌其烦地照顾他。

这日天还没亮,顾霜霜就跑去山上晨练,下山时,路过刘大婶家的莴笋地,顺便拔了两根莴笋回家。

于是陆怀瑾总算喝到了一碗清爽的莴笋叶稀饭。莴笋叶浮在粥面上,白瓷碗里的粥泛着碧绿的色泽,清爽开胃,他就着顾霜霜做的咸菜,一口气喝了四碗。

他擦擦嘴,放下碗,问顾霜霜:“路通了吗?”

顾霜霜喝了一口粥,点头说:“村长已经带人去清路了,估计还要半个月。陆大哥,到时候咱们去厦川,就先得去镇上坐车去市里,再从市里坐火车去厦川。那个……你知道的,我没钱,咱俩怎么去厦川啊?”

陆怀瑾笑道:“我有。”他的钱夹还在,里面虽然没有现金,但有卡,等到了镇上,只要能找到提款机,钱的事儿都不是事儿。

再者,即使没钱,去了镇里他打通电话,自然会有人来接他。

顾霜霜飞快把碗里的粥扒拉进嘴里,吃过饭,匆匆换了身衣服,从柴房拿了一把砍刀,背着背篓准备上山。陆怀瑾放下碗筷,问她:“你这干吗去?”

大黄狗在顾霜霜身边摇着尾巴打转,她一面整理绳子一面回答他:“帮刘大婶砍猪草,采草药,这顿粥可不是白吃的!”

她这么一说,陆怀瑾居然觉得自己是在吃软饭。他沉思片刻,叫住她:“我跟你一起。”

顾霜霜抖抖肩,背好背篓,惊讶地啊了一声:“陆大哥,你能行吗?”

陆怀瑾一瘸一拐走过来,从她肩膀上扒下背篓,背在自己肩上,拧着眉头一字一顿道:“我是男人,这种事应该我来做。”

顾霜霜嗯了一声,眉眼弯弯道:“陆大哥,你真男人!”

“行了,走吧,你采药,我负责背。”

昨夜刚下过一场秋雨,外面一个水坑接着一个水坑,山路泥泞,刚走出院子,陆怀瑾的鞋子已经进了水和稀泥。

看着自己的运动鞋被稀泥晕染,脏兮兮,他很崩溃!

陆怀瑾看着自己脏兮兮的双脚,太阳穴突突跳,求救似的看着顾霜霜。小姑娘很快意会,跑回屋拿了一双军绿色解放鞋出来,递给他:“喏,你穿这个,防滑。”

陆怀瑾看着那双年代久远的军绿色胶板硬底鞋,嘴角微抽,背着背篓,风中凌乱……这,这就是传说中的解放鞋?

十分钟后,在顾霜霜的帮助下,他挽起裤腿,穿上了军绿色胶板鞋,踏上了漫漫山路。薄雾笼罩的山路上,打扮土气的陆大少背影落寞萧条。

偏偏这个时候,顾霜霜还特别应景地扯着嗓门大唱:“山丹丹的那个开花哟红艳艳……”

歌喉脆亮,地道的村姑味儿。

陆怀瑾背着背篓,扛着砍刀,跟在她屁股后面满额黑线,他有点无奈:“别唱了!”

大黄狗摇着尾巴在前头开路,顾霜霜跟着狗在山路上一蹦一跳,头也不回地问他:“陆大哥,去了城里,你还会帮我干活不?你还拿我当朋友吗?”

陆怀瑾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