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约翰高尔文他相信自己思想不会错,他的思想是代表上帝;他把反对他的人拿来活活的烧死是替天行道。殷海光先生所举的例也很惨。在法国革命之初,大家都主张自由;凡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都明定在人权宣言中。但革命还没有完全成功,那时就起来了一位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他在争到政权以后,就完全用不容忍的态度对付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对许多旧日的皇族。他把他们送到断头台上处死。仅巴黎一地,上断头台的即有二千五百人之多,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一班当年主张自由的人,一朝当权,就反过来摧残自由,把主张自由的人烧死了,杀死了。推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容忍”。他认为我不会错;你的主张和我的不一样,当然是你错了。我才是代表真理的。你反对我,便是反对真理:当然该死。这就是不容忍。
(《容忍与自由(二)》)
自由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不过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讲了一段话。他说:同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容忍容易,有权有势的人容忍很难。所以他好像说,胡适之先生应该多向有权有势的人说说容忍的意思,不要来向我们这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来说容忍。我们已是容忍惯了。殷先生这番话,我也仔细想过。我今天想提出一个问题来,就是:究竟谁是有权有势的人?还是有兵力、有政权的人才可以算有权有势呢?或者我们这班穷书生、拿笔杆的人也有一点权,也有一点势呢?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想一想。
我想有许多有权有势的人,所以要反对言论自由,反对思想自由,反对出版自由,他们心里恐怕觉得他们有一点危险。他们心里也许觉得那一班穷书生拿了笔杆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话,可以得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这个就是力量。这个力量就是使有权有势的人感到危险的原因。所以他们要想种种法子,大部分是习惯上的,来反对别人的自由。诚如殷海光先生说的,用权用惯了,颐指气使惯了。不过他们背后这个观念倒是准确的;这一班穷书生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可怕的力量,是一种危险的力量。
所以今天我要请殷先生和在座的各位先生想一想,究竟谁是有权有势?今天在座的大概都是拿笔杆写文章的朋友。我认为我们这种拿笔杆发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轻自己。我们要承认,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因为我们有权有势,所以才受到种种我们认为不合理的压迫,甚至于像“围剿”等。人家为什么要“围剿”?还不是对我们力量的一种承认吗?所以我们这一班主持言论的人,不要太自卑。我们不是弱者;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不过我们的势力,不是那种幼稚的势力,也不是暴力。我们的力量,是凭人类的良知而存在的。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友,不要把我们自己看得太弱小;我们也是强者。但我们虽然也是强者,我们必须有容忍的态度。
所以毛子水先生指出我在《容忍与自由》那篇文章里说的话,不仅是对压迫言论自由的人说的,也是对我们主持言论的人自己说的。这就是说,我们自己要存有一种容忍的态度。我在那篇文章中又特别指出我的一位死去的朋友陈独秀先生的主张:他说中国文学一定要拿白话文做正宗;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不许任何人有讨论的余地。我对于“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这个态度,认为要不得。我也是那时主张提倡白话文的一个人;但我觉得他这种不能容忍的态度,容易引起反感。
所以我现在要说的就是两句话:第一,不要把我们自己看成是弱者。有权有势的人当中,也包括我们这一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我们也是强者。第二,因为我们也是强者,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我们绝对不可以滥用我们的权力。
(《容忍与自由(二)》)
对人无成见,对事有是非
现在我再讲一点。譬如雷先生:他是最努力的一个人;他是《自由中国》半月刊的主持人。最近他写了一篇文章,也讲到说话的态度。他用了十个字,就是:“对人无成见;对事有是非。”底下他说:“对任何人没有成见。……就事论事。由分析事实去讨论问题;由讨论问题去发掘真理。”我现在说话,并不是要驳雷先生;不过我要借这个机会问问雷先生:你是否对人没有成见呢?譬如你这一次特刊上请了二十几个人做文章:你为什么不请代表官方言论的陶希圣先生和胡健中先生做文章?可见雷先生对人并不是没有一点成见的。尤其是今天请客,为什么不请平常想反对我们言论的人,想压迫我们言论的人呢?所以,要做到一点没有成见,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情。
至于“对事有是非”,也是这样。这个是与非,真理与非真理,是很难讲的。我们总认为我们所说的是对的;真理在我们这一边。所以我觉得要想做到毛先生所说“克己”的态度,做到殷海光先生所说“自我训练”的态度,做到雷先生所说“对人无成见,对事有是非”十个字,是很不容易的。如要想达到这个自由,恐怕要时时刻刻记取穆勒《自由论》第二章的说话。我颇希望殷海光先生能把它翻译出来载在《自由中国》这个杂志上,使大家能明白言论自由的真谛,使大家知道从前哲人为什么抱着“善未易明,理未易察”的态度。
(《容忍与自由(二)》)
自由的标志
前些日子有人讨论美国与苏俄对峙的两个世界的区别,曾说:“美国给人民一张选举票,苏俄给人民一块面包。”这似乎不是公允的比较论。美国人民未尝没有面包,苏俄人民也未尝没有选举票。但这两个世界的根本不同,正在那两张选举票的使用方式的根本不同。苏俄因为没有反对党,故一九三六年新宪法之下的选举结果认为百分之一百,或是百分之九十九。美国因为容许反对党自由竞争,所以罗斯福最大的胜利总不过人民投票总数之百分之六十。(此指一九三六年大选的结果。一九三二年他只得百分之五十七,一九四零年他只得百分之五十四。)这百分之六十的大胜利,代表自由的政治,代表独立的思想与行动,代表容忍异党的雅量。所谓“两个世界”的划分正在这自由与不自由,独立与不独立,容忍与不容忍的划分。
(《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
一个握有政权的政党自动的让出一部分政权,请别的政党来参加,这是近世政治史上希有的事。所以无论党内或党外的人,似乎都应该仔细想想这种转变的意义。依我个人的看法,这个转变应该是从乙式的政党政治变到甲式的政党政治,这里面似乎应该包括党的内容与作风的根本改革,而不仅仅是几个政党分配各种选举名额或分派中央与地方的官职地位。如果训政的结束能够引起一个爱自由的、提倡独立思想的、容忍异己的政治新作风,那才可算是中国政治大革新的开始了。
(《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
言论自由是要争取的
言论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样,都是要各人自己去争取的。言论自由并不因为法律上有规定,或者宪法上有这一条文,就可以得来,就是有规定也是没有用的。言论自由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
无论世界任何国家,就是最自由、最民主的国家,当政的人以为他是替国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们总是讨厌人家批评的。美国当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绝对没有限制言论自由,但是诸位还记得的吧,前两年在华盛顿,有一个《华盛顿邮报》的戏剧音乐批评家,批评总统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鲁门先生就生气了。第二天自己写了一封信送给这个音乐评论专栏记者,连他的秘书也不知道,骂他,并且说,你要再这样批评,我就要打你。这件事也曾轰传一时,成为笑谈。故事开始时,我们明白,杜鲁门总统对于人家批评他的政治,已经养成容忍的习惯,不能发脾气。批评他的行为,批评他的政策,批评他的政治,他尽管不高兴,但是没有法子干涉。
不过到了人家批评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时,他觉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气,用粗鄙的语句说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写出以后,得到社会上很不好的反应,我可以相信,杜鲁门先生决不会写第二次这样的信。因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别人有批评的自由,可是他写信时并没有想到戏剧歌曲家批评唱歌好不好,这也是言论自由。而且言论自由是社会的风气,大家觉得发表言论,批评政府是当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当局也会养成习惯,所以言论自由是要争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气一样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评政治,不但有批评政策的自由,还可以批评人民的代表,批评国会,批评法院,甚至于批评总统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这都是言论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这样就把风气养成了。所以我说言论自由是大家去争取来的。这样好像是不负责任的答复,但是我想不出比这更圆满的答案。
(《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
政府要靠政策行为博取舆论的支援,而不靠控制来获取人民的支持。
(《新闻独立与言论自由》)
自由的流弊
我们既主张使儿女自由自动,我们便不能妄想一生过老太爷的太平日子。自由不是容易得来的。自由有时可以发生流弊,但我们决不因为自由有流弊便不主张自由。“因噎废食”一句套语,此时真用得着了。自由的流弊有时或发现于我们自己的家里,但我们不可因此便失望,不可因此便对于自由起怀疑的心。我们还要因此更希望人类能从这种流弊里学得自由的真意义,从此得着更纯粹的自由。
(《寄吴又陵先生书》)
致陈独秀
独秀兄: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以来,这一句话常常往来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的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过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肯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之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个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和诬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小的眼界。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1925年12月[ 选自《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册20,黄山书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