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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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周易》卷之一 (26)

[象传]上下皆坎,是往过来续,水流重仍而至习坎之象。君子于此以为德行不常,则理不熟于身心,非所以成己矣。故必学而不厌,涵泳乎已知,敦笃乎已能,务使身与理相安焉。教事不习,则民不熟于见闻,非所以成物矣。故必诲人不倦,劳来绳以匡直,辅翼从而振德,务使民与化相洽焉,亦重习之意也。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以阴柔居重险之下,其陷益深,故其象占如此。

[初六]初六以阴柔居重险之下,既非济险之才,又居难免之势,险而又险,其陷益深,犹已在习坎,而又入于坎中,小窗之象。占者如是,终于沦没而无出险之望。凶何如哉?

《大全》吴氏曰:坑坎中,小穴旁入曰窞。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初象]习坎入坎者,有孚,心亨,惟阳刚斯得出险之道。初六阴柔则失出险之道,是以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处重险之中,未能自出,故为有险之象。然刚而得中,故其占可以求小得也。

[九二]九二处重险之中,未能自出,在坎而有险之象。幸其刚中,刚则才足自振,中则动不失宜,正所谓有孚心亨者。其占虽未能大有为以出险,亦可以求小得,而不至困厄之甚也。

《蒙引》此坎字轻看,六爻皆坎者也。使其能出乎坎,则其坎无险矣。今未能自出,则在坎为有险也,不可以坎为险,有坎为重险。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二象]二曰求小得者,虽有刚中之德,而阻于其时,未能出坎险之中,若出险中,则为大得矣。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以阴柔不中正而履重险之间,来往皆险,前险而后枕其陷,益深不可用也。故其象占如此。枕,倚着未安之意。

[六三]阴柔既非济险之才,不中正又无淑善之行,以此处重险之间,安有自出之理?故其来也,亦坎,其往也,亦坎。其往也坎,则是前有个险矣;其来也坎,又是后枕个险矣。将见其陷益深,终无以自出矣。占者一切事皆当退止耳。勿用可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三象]处险者,以出险为功。来之坎坎,则益入于险,终不能有出险之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晁氏云:先儒读樽酒簋为一句,贰用缶为一句,今从之。贰,益之也。《周礼》、《大祭三贰弟子职》左执虚豆,右执挟匕,周旋而贰是也;九五尊位,六四近之。在险之时,刚柔相际,故有但用薄礼,益以诚心进结自牖之象。牖非所由之正,而室之所以受明也。始虽艰阻,终得无咎,故其占如此。

[六四]九五尊位,六四近之,大臣之近君者,而在险之时,则有艰阻而不得相遇者,夫既致身于人而不得遇,咎莫大焉。然四与五有相应之谊,能用柔以济刚,惟用忠心诚意,委曲以求,因其明以开其蔽,故有但用薄礼、益以诚心进结自牖之象。盖不屑屑于上下礼文之际,惟在积忠信以动主心,不拘拘于寻常法度之间,惟欲得机关以回主意。占者如是,则始虽艰阻而不得遇,终则相遇而无间矣。无咎之道也。

《大全》潘氏曰:樽,酒簋。贰用缶,与损之贰簋可用享,同意。皆言其穷约之时,不事多仪而尚诚实也。纳约自牖,与睽之遇主于巷,同意。皆言艰难之时,白间道而通于君也。

《蒙引》谓以樽酒簋,贰用缶,而自牖以纳约也,三句连贯作一事,一气读下,樽酒簋谓不必八珍九鼎之富,但一樽之酒、一簋之肴,以将意而其贰也。亦不必拘于酒肴,但用缶器以备礼,亦可矣。缶谓贰以缶樽而不拘于酒,贰以缶簋而不拘于肴,承上樽酒簋而言也。樽酒簋时,诚心已备了。故可只用樽酒簋,非至是而始有诚心,非始用薄礼而益以诚心也。《存疑》此爻是在艰阻之时,而不可以直遂用此道也。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晁氏曰:陆氏释文本无贰字,今从之。

[四象]四之于五,当险阻而不得遇,然而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者,由九五虽刚,六四用柔道以入之,所为不事,烦文而可约结也。

《蒙引》所谓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大概皆是柔道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九五虽在坎中,然以阳刚中正居尊位,而时亦将出矣。故其象占如此。

[九五]九五虽在坎中,然阳刚中正,有济险之才,居尊位,有济险之势,而时将出险,又有将济之机,故天运时艰未能即通,将必易危为安,夷险为平,殆犹坎水虽未至盈而出,然亦将至于平而盈之象。其占难可济而出乎险,何咎之有?

《大全》朱子曰:不盈是未平,但将来必会平。《蒙引》盈则平矣,平则出矣。二义相继,但以未出乎险,则当下不盈字,以将出而言,则当下平字。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有中德而未大。

[五象]人主处险,必能出险,而后见其道之光。九五坎不盈者,因在坎中,故虽有中德,而未能出险,是未大也。非其德之病,亦其时之艰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以阴柔居险极,故其象占如此。

[上六]上六以阴柔居险极,以柔懦不振之才,当危急存亡之际,亦终必亡而已矣。犹拘系之以徽纆从而寘之于丛棘中,三岁之久而不得解脱者,然凶何如哉?

《大全》陆氏曰:三股曰徽,两股曰纆,皆索名,《折衷》系用二句,是居险极之象,以时言,三岁不得正见,阴柔之才不能济也。《存疑》言终不得脱也,是终不能出险之象。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上象]出险以阳刚为道,上失济险之道,故凶至于三岁也。

离 离下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丽也,阴丽于阳,其象为火,体阴而用阳也。物之所丽,贵乎得正,牝牛,柔顺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则亨,而畜牝牛则吉也。

[离卦全旨]离之时,惟柔正,为善。朱子曰:六二一爻,柔丽乎中而得其正,故元吉。至六五,虽是柔丽乎中而不得其正,特借中字而包正字。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释卦名义。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以卦体释卦辞。

[离彖]一阴丽于二阳之间,故为离,词谓万物莫不各有所丽,在人则为所亲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丽也。其占须知以附丽为事者,每易失于不正,而流于不顺,必慎重所处,而所丽得正,则可以亨通。不然,窒碍者多矣,其能亨乎?又必养习以成其顺德,无一些骄亢之气,如畜牝牛然,可保其终而吉。信乎正与顺乃丽之善道也。

《蒙引》畜牝牛只取柔顺意,不必拘与上句利贞相连。《存疑》明是畜牝牛,盖卦中有些象也。如田获二品,亦是实象。

[彖传]卦名丽者,附丽之义也。推之造化人物,莫不各有所丽。仰而在上,有日月焉,则成象于天而附乎天;俯而在下,有百谷草木焉,则成形于地而附乎土。至若君臣,各有其正位,而均以常明之德,丽乎正位,则君臣同德,而政教可行,礼乐可兴,天下化之,而成文明之治矣。此释离之为离,而举天地人之丽,以明其义也。

《蒙引》重明以德言,丽正以位言,百卉中之能养人者,皆谓之谷。

[二节]词曰:利贞亨,畜牝牛吉者,卦体六二一爻兼乎中正,六五一爻中可该正,是柔丽乎中正也。惟其中正,则君臣一德而贞矣,故亨,且柔,丽乎中正,则柔顺之道得矣,是以畜牝牛,吉也。

《蒙引》畜牝牛,吉之义,虽不重在中正,然丽乎中正,是指柔也。故以畜牝牛,吉,就缀此解为有柔顺义在也。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作,起也。

[象传]二离合体,一明两作,周而复始,离之象也。夫明两作,故有以照万物。君德之明不继,则无以照万方。大人于焉,格至诚正,日新又新,自一身以达乎庶政,自初服以至耄老,皆必纯乎天理之正,绝乎人欲之私,则明德远及于四方,普天率土,照临无外矣。此明德以新民之事也。

《大全》朱子曰:明两作,犹言水洊,至今日明,来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个明,两番作。耿氏曰:重明者,上下明也。继明者,前后明也。《蒙引》继明,只是缉熙意,明兼体用,自身心以至应事接物之际。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志欲上进,故有履错然之象,敬之则无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初九]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刚则不安于下,明则才足以进,是以志欲上进以丽乎人,而无恬静自守之节,正犹疾趋无善步也。所履颠错之象,此无他,急于进而失于敬故耳。占有敬之而慎重安详,则自不至于违错矣。故无咎。

《蒙引》敬之非令其无进也,但欲慎重耳。况以光明之资而终,可令无进乎?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初象]履错而躁进,何胜无咎?处之以敬而不急于进,则不至于错,正所以避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

黄,中色,柔丽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六二]六二正所谓柔丽乎中正者,凡其为丽所亲附之人,所由之道,所生之事,本诸心而见于行者,莫非中德之著。中则皆正矣,为黄离之象。其占所亲附之人正,亦可以宗矣。所由之道正,可以入德矣。所主之事正,则事可成矣。大善而吉之道也。

《蒙引》自其存心之善言,则曰中,自其处事之善言,则曰正。爻兼中正,独言黄离,以中该正也。而传亦只曰得中道。黄离元吉,泛就人事言,不必指人臣事。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二象]二曰黄离元吉者,以柔丽乎中而得中道,存心既善,处事自然合宜,皆此德为之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乐,则不能自处而凶矣,戒占者亦如是也。

[九三]三处重离之节,前明将尽,是当盛极将衰之时,有日昃之明之象。世道之有盛衰,犹人道之有生死,理之必然者也。占者如不安于盛衰循环之常道,而安命自乐,徒然戚戚于危亡之忧,是犹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耳。忧亦何益哉?胥及溺凶难免矣。

《大全》胡云峰曰:日晏,昼而将夜也。昼之必夜,生之必死,皆常道也。缶,常用之器,不鼓缶而歌,是不安常以自乐也。不安其常,则不能自处,而以大耋为嗟矣。嗟者,歌之反。《蒙引》日昃之离,谓日晏之明,非日中之明也。言其衰也。八十曰耋,年之至也。缶是瓶罐之属,近而常用者。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三象]日昃之离,盛极将衰,明岂能久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后明将继之时,而九四以刚迫之,故其象如此。

[九四]四当后明将继之时,当任事之初,必须和缓详密,乃克有济,乃以刚迫之,急遽更张,不以其渐,有突如其来如之象。以刚致败,犹以火自焚,至于死而弃之之象。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无所容,言焚死弃也。

[四象]突如其来如,则焚死,弃而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以阴居尊,柔丽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故忧惧如此,然后得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六五]以阴居尊,柔丽乎中,而不得其正,是立心未常,不善而处,事不合乎宜。又迫于上下二阳,左右皆权臣,诚可忧之地也。其占若能反己自修,常怀忧惧,既出涕沱,若而忧惧形于色,复戚嗟,若而忧惧形于声,将思危可以致安而吉。

《蒙引》看来六二亦迫于上下二阳,而曰黄离元吉,何也?一则得中而且正,二则方中之时,非日昃之离也。若六五,则后明将尽,而且不正,故其词危。六五爻词未见是能忧惧处,只见是可忧惧处,全是戒词,非象也。《存疑》他卦中可该,正此爻不能该者。独立无应故也。出涕沱若,则可以求其正矣。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五象]五不正而迫于二阳,王公之位几不保矣。而曰吉者,盖能忧惧,则危者使平,有以丽乎王公之位而得安,所以吉也。

《蒙引》丽王公也,是出涕沱若以后事,即所谓吉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刚明及远,威振而刑不滥,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上九]上九居卦之终,刚在离上,刚明及远,王者用此刚明以出征,则在天伐暴,有可嘉之功。但折取其首恶之人而威自震,且所获匪其从乱之类,而刑不滥焉。其占既不姑息以养乱,又不嗜杀以伤和,何咎之有?

《存疑》刚在上则刚及于远,故威震,明在上则及于远,故刑不滥。有嘉折首,威之象也。获匪其丑,刑不滥也。《蒙引》有嘉全在折首上,不以获丑为尚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上象]王用出征,非好观兵也,寇贼奸宄,扰我邦国,征以正之,明非穷兵黩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