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刚健中正,中孚之实而居尊位,为孚之主者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德,故其象占如此。
[九五]中孚之实,为中孚之主,下应九二与之,曰德,相信是其孚信之两相挛固者也。占者如是,则上下一心,君臣同德,明良喜起之歌在于是矣。何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五象]五之应二,所以能有孚挛固者,何以得此哉?盖德本刚健中正,而位之正又居尊位,而位之当正则有以定取舍之极当,则有以握举错之权,此信贤之心所以耑也。
《蒙引》正以德言,即刚健中正,当以位言,即居尊位。要分看,《履》、《兑》九五与此同。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居信之极而不知变,虽得其正,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此。鸡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极,为登于天。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变,亦犹是也。
[上九]居信之极,务执于信。虽时之所不宜,势之所不便,亦固欲行之。而不知变,亦犹鸡固羽族,宜能飞也,而不能飞,则变也。乃以其有羽翼而强欲飞而登天,不知变也,不免于胶执。虽正理所在,终不能济而凶。
《蒙引》《曲礼》注云:翰,长也。鸡肥,则鸣声长。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上象]翰音欲其登天,信非所信,岂可长乎?必败信也。如宋襄之仁,尾生之信也。
小过 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谓阴也。为卦四阴在外,二阳在内。阴多于阳,小者过也。既过于阳,可以亨矣。然必利于守正,则又不可以不戒也。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三四皆以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体内实外虚,如鸟之飞,其声下而不上,故能致飞。鸟遗音之应,则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类也。
[小过全旨]《存疑》:《小过》不当以人类言,当以事类言。阴多于阳,则收敛退缩之意多,开张奋发之意少。总之,可小而不可大,宜下而不宜上,如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大事也,不可也。如行过乎恭云云,小事也,可也。如行过乎傲,丧过乎易,用过乎奢,上逆也,不宜也。如行过乎恭云云,下顺也,宜也。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以卦体释卦名义,与其辞。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以二五言。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以三四言。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以卦体言。
[小过彖]艮下震上,阴多于阳,小者过也,故为小过。既过于阳,则收敛退缩之意多,开张奋发之意少,占者得之,在己不失其能守,凡事得遂其所求,固当得亨矣。然必固守其正,斯为利焉。何也?卦体有可小事,不可大事之象,又有飞鸟之象,故小而安常守分,则可大而创建,非分则不可即,所为虽可小事,亦须收敛退抑,不居于亢而居卑,若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则事适其宜而大吉,可小事而宜下,所谓利贞者如此。
《蒙引》可小事宜下,皆利贞之意。宜下只是退一步做事的意。飞鸟多有声,声皆不闻,大抵风皆自上而下,声音难逆风而上。《存疑》曰:小过亨者,小事过而亨也。曰利贞,申戒占者之词,即小者过也。可小事宜下,是皆守正之利,亦即小者过也。
[彖传]卦名小过而词曰亨者,卦体阴多于阳,在人则是收敛退守,一身之事亦得遂其求而亨也。
[二节]过而利于贞者,时当小过,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可以小过而不可以甚过。利贞者,过小而不过大,小过而不甚过之谓,是与时偕行也。可小事者,二五柔而得中,柔本不可有为,而得中则柔而不过,所以犹可小事也。
《蒙引》时,谓小过之时,非时有小过,谓时当小过也。
[三节]曰不可大事者,三四之刚皆失二五之位,非上下之中,刚本有图大之才,而失位则权夺不中则善亏,是以任有不胜,不可大事也。
《蒙引》二阳不居二而居三,不居五而居四,皆失位也。又三以阳居下之上,四阳居上之下,皆不中也。失位以时位言,不中以才德言。
[四节]卦取乎飞鸟,卦体内实,象鸟之身,外虚,象鸟之翼,有飞鸟之象焉。有此象,当思此义,所谓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者,时当小过,即当小事,若上亢自处戾,于时宜、于理为逆,惟卑下自牧,合于时宜,于理为顺也。
《蒙引》有飞鸟句,是卦体上逆下顺,以人事之理言,以理断其上逆下顺者,以小者之过可下而不可上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山上有雷,其声小过,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彖》所谓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象传]山上有雷声,在高处,去人甚远,其声渐微,小过之象。君子而体之用思时,有不得过于激烈,而可过于收敛者,其于行己,宁过乎恭,毋过乎傲,而但不至于足恭;居丧宁过乎哀,毋过乎易,而但不至于减性制用;宁过乎俭,毋过乎奢,而但不至乎鄙陋,此皆小事,而宜下,所谓与时偕行者。
《大全》朱子曰:如大过便说独立不惧,小过,只说这行丧用,只是这般小事,是小事过,又是过于小,如行过乎恭云云,皆是过于小,退后一步自贬的意思。皆是宜下之意。《存疑》可过于小,不可过于大。行可过于恭。过于傲,不可也。丧可过于哀,过于易,不可也。用可过乎俭,过乎奢不可也。可以小过而不可以大过。过乎恭而至足恭,不可也。过乎哀而至于丧明,不可也。过乎俭而至豚肩不掩,□不可也。
初六:飞鸟以凶。
初六阴柔,上应九四,又居过时,上而不下者也。飞鸟遗音,不宜上宜下,故其象占如此。郭璞《洞林》占得此者,或致羽虫之孽。
[初六]小过之时,不宜上而宜下。初六阴柔则阴躁不能固守,以上应九四,则志在上行,恃势自高,又居过时,只管过极,上而不下者,如鸟之飞,只管过去之象,以是而行,凶必然矣。
《蒙引》不好处全在飞字上,以凶者乎!庵曰:以飞致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初象]飞鸟以凶,躁妄骄盈,自取其灾,虽欲善为之,图以解救之而不得,无可奈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六二柔顺中正,进则过三四而遇六五,是过阳而反遇阴也。如此,则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适遇其臣也。皆过而不过,守正得中之意,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六二]柔顺中正,得臣道之纯者,彼三四是阳祖之象也。五阴妣之象也。进而求遇,过三四而遇六五,象过祖而反遇妣也。在人事所过者,阴克骄亢之心,秉恭顺之节者也。如此则过而不过,不凌逼其君而适得为臣之分,象不及其君遇其臣也。上不疑而下不忌,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所以不及君而还遇臣者,以臣不可过故也。
[二象]二所以不及其君者,以臣不可过其君也。夫君臣之义,毫发之际,不容潜差,然则不及其君,虽二之能然,实理之当然也。
《蒙引》不及其君,爻词本自爻言其能然,《象传》则复以理言其当然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小过之时,事每当过,然后得中。九三以刚居正,众阴所欲害者也,而自恃其刚,不肯过为之备,故其象占如此,若占者能过防之,则可以免矣。
[九三]小过之时,凡事以能过为中,九三以刚正而当,阴过之时,邪正不容两立,彼既欲害乎我,则不徒当防而当防之过也。三乃自恃才力之刚,而以彼为不足畏,不肯过为之防祸患,从此而加,或戕害之而不自知矣。凶何如哉?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三象]吾子之于小人,必防之至而使不得逞其奸,可也。从或戕之,是蔑贞之祸,有莫知其所自来,莫究其所底止,凶何如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当过之时,以刚处柔,过乎恭矣,无咎之道也。弗过遇之,言弗过于刚,而适合其宜也。往则过矣,故有厉而当戒。阳性坚刚,故又戒以勿用。永贞言当随时之宜,不可固守也。或曰:弗过遇之,若以六二爻例,则当如此说,若依九三爻例,则过遇当如过防之义,未详孰是。当阙以俟知者。
[九是]当小过之时,占得此爻者,得宜下之道而无咎。所以无咎者何也?盖以刚处柔,勿过于刚而为傲,宁过于柔而为恭,是道合乎小过之宜,故无咎也。若去柔而以刚往,是过刚取败之道,必有危厉而当戒也。然过恭乃一时之宜,非不易之道。而九四阳性坚刚,恐胶固而永执此柔以为常,又当随时变通,或用恭于所当恭,而勿过乎刚,可也。或用刚于所当刚,而勿过乎恭,亦可也。岂可以过恭为贞而永守之乎?
《存疑》勿过遇之,要只是无咎之意,在遇之处截上,是因其处柔而善之下,是原其所性而戒之也。《程传》往去柔而以刚进也,故有厉。而当戒又恐其一切用柔而不知变,故又戒以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爻义未明,此亦当阙。
[四象]弗过遇之者,位不当而居柔,所以弗过乎刚而适合其宜也。往厉必戒,过刚必以傲败,终不可长久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以阴居尊,又当阴过之时,不能有为,而弋取六二以为助,故有此象。在穴,阴物也。两阴相得,其不能济大事可知。
[六五]以阴柔才弱而居尊,又当阴过之时,过于退让不能有为于天下,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夫在己固不能有为,或得阳刚之佐,犹可资以为助,乃六二阴柔在下,如在于穴焉。两爻皆阴,理无相应,故为公弋取彼在穴之象。以无能之佐,辅不振之主,何能成大事哉?
《蒙引》密云二句,自六五而言其不能成大事也。公弋句,自六五之得六二而言其不能共济大事也。绳按:不雨在穴,皆阴过而不得阳助之象,正是小者过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已上太高也。
[五象]密云不雨,阴既不能有为,又加以过高志满,不能得阳之助能有为哉。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六以阴居动体之上,处阴过之极过之,己高而甚远者也。故其象占如此。或曰遇过恐亦只当作过遇义,同九四,未知是否。
[上六]阴柔性躁动体已过,又居动体之上,阴遇已过,又是阴过之极,凡事不与理遇,动皆过甚,有如飞鸟之迅速,而至于远去焉。吾知志满,则离天人,皆违,眚灾并至,是之谓矣。
《程传》离过之远也。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上象]弗遇过之,由其居动体之上,处阴过之极,恣其矜侈之意而已亢也。
即济 离下坎上
即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事之既成也。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当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
[既济全旨]《大全》胡云峰曰:创业之主,以忧勤而吉。守成之主,以逸乐而乱。初吉不几时,终乱乃叠见,圣人所以于既济之时,深戒之也。《存疑》保济之道,尽人事以扶天运之穷也。而总不外于利贞者,尊贤使能,修政明刑,罔失法度,罔淫于佚,罔游于田,儆戒无虞,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是也。《蒙引》只缘既字不好,此即康节怕处其盛之意。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济下疑脱小字。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以卦体言,
初吉,柔得中也。
指六二。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既济彖]成天下之事者,在于彼此协力施为当可。此卦离下坎上,卦象彼此相为,用事之所以济也。爻位所处无不正,亦事之所以济也,故为既济。济而曰既,好时节都过了,其占仅于小事之无关于治乱之数者。犹可得亨而已。此时正当着意谨守,持盈戒满而利于贞。所以然者,盖治乱安危,相为倚伏,法度既已修举,而将至于废坏,教化皆已大行,而将至于凌夷,天下已治,将至于乱。其初,人心警饬,所由得吉,终则怠心易生,而衅巽渐萌,惟其初吉终乱,所以谨始虑终,又必利贞也。
《大全》朱子曰:大率到那既济了时,便有不好去,所以说小亨。初吉终乱,便有不好在末后底意思。李隆山曰:阴阳当位,六十四卦无如既济最正,向使不正,安能相济?天既济功成,物极则反,理之必然,故曰初吉终乱,辞亦虑既济后,盈溢太过者。即《蒙引》既济之时,好时节都过了,只得小亨而已。不好事又将来,故须利贞。初吉终乱,正是此意。是言其所以小亨而又利贞也。
[彖传]卦名既济,而词曰小亨者,盖既济之时,大亨已过,小事之无关于治乱者,犹可以得亨也。
[二节]曰利贞者,于卦何取哉?卦体初、三、五,刚位也,以九居之,则刚得其正,而当乎刚之位矣。二、四、上,柔位也,以六居之,则柔得其正,而当乎柔之位矣。刚而正当,则厉精以图而复,不好大以妄为。柔而正当,则持重以字而复,不偷安以滋弊,诚制治保邦之善。利贞之义,非本诸此乎?
[三节]曰初吉者,二居既济之初,而以柔居中,柔则持重而不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