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彭城人刘暄,“为人性软弱,当轴居政,每事让江?,群弟不得进官。死之日,皆怨之”;南朝梁时东平范人吕僧珍,“僧珍在任,平心率下,不私亲戚。从父兄子先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乃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国重恩,无以报效,汝等自有常分,岂可妄求叨越,但当速反葱肆耳。’”或者为了保全自身的既得利益,在政治上远离罪徙亲属。
如:
东汉“国相王吉以罪被诛,故人亲戚莫敢至者”;南朝刘宋时,初为晋琅邪内史王诞任龙骧府功曹,桓玄徙诞于广州,亲故咸离弃之”;“庐陵内史周朗以正言得罪,锁付宁州,亲戚故人无敢瞻送”。
有些家族成员在政治利益的诱惑下,在政治上勾心斗角、相互猜疑。例如:
北魏咸阳王拓跋坦因诸兄南逃故得袭位,“孝武初,其兄树见禽。坦见树既长且贤,虑其代己,密劝朝廷以法除之。树知之,泣谓坦曰:‘我往因家难,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来,非由义至,求活而已,岂望荣华?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义!腰背虽伟,善无可称。’坦作色而去。树死,竟不临哭”;北齐安定临泾人胡长仁,从祖兄长粲,“后主即位,富于春秋,庶事皆归委长粲,长粲尽心毗奉,甚得名誉。又为侍中。长仁心欲入处机要之地,为执政不许,长仁疑长粲通谋,大以为恨。遂言于太后,发其阴私,请出为州,后主不得已从焉。及辞,长粲流涕,后主亦悯默。至州,因沐发手不得举,失音,卒”。可见,胡长仁的政治目的没有达到却怀疑从祖兄通谋,心生恨意,明争暗斗,结果长粲莫名遭贬而卒。
更有甚者,一些家族成员为了争夺权利,不念手足之情,大起杀心,无情撕下温情脉脉的血缘亲情面纱,出现兄弟叔侄家族间的血刃之争。例如:
秦二世三年十月,“齐将田都畔田荣,将兵助项羽救赵”;狄人田儋,“从弟荣,荣弟横,皆豪桀,宗强,能得人。章邯夜衔枚击,大破齐、楚军,杀儋于临济下。儋从弟荣收余兵东走东阿。齐人闻儋死,乃立故齐王建之弟田假为王,田角为相,田间为将,以距诸侯。而荣怒齐之立假,乃引兵归,击逐假。假亡走楚。相角亡走赵。角弟间前救赵,因不敢归。荣乃立儋子晞为王,荣相之,横为将,平齐地。项梁既追章邯,章邯兵益盛,项梁使使趣齐兵共击章邯。荣曰:‘楚杀田假,赵杀角、间,乃出兵。’”田荣为了满足政治野心而不顾血缘亲情;东晋永和十二年(猿缘远年),“仇池公杨国为其从父俊所杀,俊自立”。
由此可见,人们的家族观念并不是普遍浓厚,有些人的家族观念还是相对较为淡薄的;或者说在利益面前,这种关系带有一定的虚伪性,往往是充满亲情的血缘关系为一些家族成员中别有用心者所利用。
三、家族关系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功能
家族功能还表现在文化教育方面,这也是家族的一项重要功能。家族以多种不同形式对家族子弟进行教育。我们把所见家族进行文化教育的方式归纳为以下几种:
亲自教授近亲子弟
家族成员间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对族中孤贫子弟的培养,这是家族亲属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家族成员亲自教授近亲子弟的文献记载所见颇多。例如:
《史记》卷苑《项羽本纪》载:项羽小时,学书学剑都不成,季父项梁为此大怒,项羽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教其兵法;西汉时王莽,“兄永为诸曹,蚤死,有子光,莽使学博士门下”;东汉北海人淳于恭,“(兄)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江夏人费祎,“少孤,依族父伯仁。伯仁姑,益州牧刘璋之母也。璋遣使迎仁,仁将祎游学入蜀”;北朝清河东武城人房彦谦,“早孤,不识父,为母兄鞠养。长兄彦询,雅有清鉴,以彦谦天性颖悟,每奇之,亲教读书。年七岁,诵数万言,为宗党所异”;南朝刘宋陈郡阳夏人袁粲,又名愍孙,幼孤,“少好学,有清才,随伯父洵为吴郡,拥弊衣读书,足不逾户。其从兄?出游,要愍孙,愍孙辄称疾不动。叔父淑雅重之,语子弟曰:‘我门不乏贤,愍孙必当复为三公’”;袁昂,幼孤,“从兄提养训教,示以义方,每假其谈价,虚其声誉,得及人次,实亦有由”。
这种培育家族成员的做法,正是人们敬宗恤族浓厚家族观念的体现,也是家族为了维持本族门户长盛不衰的一种智举。设学馆教授群从子弟北魏时期,家族教育中出现了设“学馆”培养族中子弟的教育形式。史载:景穆帝阳平王新成之孙拓跋子孝,“性又宽慈,敦穆亲族。乃置学馆于私第,集群从子弟,昼夜讲读。并给衣食,与诸子同”。
家族设学馆义务培养族中子弟的情况并不多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仅见此员例。这一方面反映出家族对本族子弟培养教育的重视,反映出拓跋子孝家族观念很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一时期由家族所创建的“族学”仍未兴起。
劝勉近亲子弟
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对近亲子弟的教育还表现为常著书立说以说教和劝诫。见于史载的训教名篇如:西晋王祥的《遗令》、夏侯湛的《昆弟诰》、北朝魏收的《枕中篇》、张烈的《家诫》、甄琛的《家诲》、颜延之的《庭诰》、刁雍的《行孝论》等。最为有名的是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这种方式的教育构成了这一时期家族教育的一大特色。从训诫的主要内容来看,主要是从劝学、修身、立志、处世等方面对子孙谆谆教诲。如:
西晋谯国人夏侯湛,出任野王令时政务清闲,优游多暇,作《昆弟诰》,其辞主要为以孝悌之礼义及修身爱人之道教训诸昆弟,引古人言:“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死丧之戚,兄弟孔怀”,“周之有至德也,莫如兄弟”,以此教训诸弟曰“:古之载于训籍,传于诗书者,厥乃不思,不可不行”;追述先祖,念父母养育之恩,教其“修身”“爱人”;东晋琅邪临沂人王祥,值弥留之际,著《遗令》训子孙“: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过,德之至也;扬名显亲,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临财莫过乎让:此五者,立身之本”;北朝钜鹿下曲阳人魏收,以子侄年少,申以戒厉,著《枕中篇》,其词主要是教子侄处世之道:“苟任重也有度,则任之而愈固。乘危也有术,盖乘之而靡恤。彼期远而能通,果应之而可必”“,处天壤之间,劳生死之地,攻之以嗜欲,牵之以名利,粱肉不期而共臻,珠玉无足而俱致,于是乎骄奢仍作,危亡旋至”,“源不清而流浊,表不端而影曲”,“言行相顾,慎终犹始”,“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可大可久,与世推移”,“能刚能柔,重可负也;能信能顺,险可走也;能智能愚,期可久也”等等。
还有以书信形式进行训诫。如西晋平吴之际,吴将蔡敏守于沔中,其兄圭为将在秣陵,与敏书曰:“古者交兵,使在其间,军国故当举信义以相高。而闻疆?之上,往往有袭夺互市,甚不可行,弟慎无为小利而忘大备也”。另外,对家族成员的教育还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既包括衣食住行,又包括待人接物。如:
晋朝吴郡吴人陆纳,谢安拜见时,“纳所设为茶果而已。
(兄子)倜遂陈盛馔,珍馐毕具。客罢,纳大怒曰:‘汝不能光益父叔,乃复秽我素业邪!’于是杖之四十”;陈郡阳夏人谢尚,“好衣刺文裤,诸父责之,因而自改,遂知名”。可见,家族对子侄的日常规范还是相当严格的。
而临终遗言对家族子弟的教育更是刻骨铭心。例如:北魏西河介休人宋隐,临终谓其子侄等曰:“苟能入顺父兄,出悌乡党,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则足矣,不劳远诣台阁。恐汝不能富贵,而徒延门户之累耳”;恒农华阴人杨椿乞归老,临行之际,劝诫子孙,约敕诸父:“脱若富贵于今日者,慎勿积金一斤、彩帛百匹已上,用为富也”,“不听治生求利”,“不听与势家作婚姻”;又对子孙不如祖父辈的行为方式进行训斥,“今汝等服乘,以渐华好,吾是以知恭俭之德,渐不如上世也”,“又吾兄弟,若在家,必同盘而食如闻汝等兄弟,时有别斋独食者,此又不如吾等一世也”。还将立身处世经验传授子孙,“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方为势家作夺”。又云:在仕途要“深慎言语,不可轻论人恶也”,“正由忠贞,小心谨慎,口不常论人过,无贵无贱,待之以理”,“所以孜孜求退者,正欲使汝等知天下满足之义,为一门法耳,非是苟求千载之名也”。以上家族在文化教育方面的作用体现得也很明显。那些劝学、修身、立身处世等方面的教诲,不但规范了家族成员的行为,培养和提高了家族成员的文化素养,而且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可以说,在魏晋南北朝这一特殊社会环境下家族的教育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兴衰存亡与个人的地位与安危。
从家族教育的内容来看,东汉时期的家族教育主要是以经学传家,教育子弟以儒学为主,如汝南袁氏世代传《易》、弘农杨氏世代通《尚书》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儒学为主要教育内容的家族仍不在少数,如范阳卢氏、琅邪王氏、吴郡顾氏等。家传儒学对于保持家族崇高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故而在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始终以此作为家族的主要教育内容。不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门阀制度的建立,玄学的兴起等等,家族教育的内容也有所变化,范围更加广泛。在魏晋时期,以玄入儒,儒玄相融,成为家族教育的一大特色。如南朝庐江何氏,精通儒经,何尚之“立宅南郭外,立学聚生徒”,讲授儒经,其子何偃则“素好谈玄,注《庄子·逍遥篇》传于时”。“谱牒”为这一时期世家大族维护其政治特权的工具,谱学也就成为家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东晋南朝时贾渊,世传谱学,其祖父贾弼之,“广集百氏谱记,专心治业”,其父与己“三世传学,凡《十八州士族谱》,合百帙七百余卷,该究精悉,当世莫比”。文学、书法、科学等也成为家族教育的丰富内容。如文学世家陈郡谢氏、书法世家琅邪王氏、数学世家范阳祖氏、医学世家丹阳徐氏等等,这些家族成员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都与其深厚的家学渊源有着很大的关系。
家族关系除了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生活方面的功能外,还表现为其他形式的一些聚族活动,如家族造像、家族成员文义赏会等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造佛活动盛行。碑刻所载也有家族成员为其亲属造佛祈福的事例,如“?麻仁合家造像记”,左侧碑文载:
正光二年八月廿日,北地郡富平县□北?亭城西二里?麻仁合家大小一百□□廿九口,竭家所珍减割□□身口造石像一区。
?麻仁合家参与造像者既包括麻仁的曾祖、祖父、父、子、孙,又有侄儿、侄女以及妻、息等五世内的家族成员。又如“王盆生造像记”,发愿文载:
保定四年,□□□□□□□朔十五日己□,佛□子王盆生敬□□□□□□为天龙八部,下为人(王)帝王七世父母,见在父,过去母,合门大小一年已上百岁已来,恒愿在西方供养无量寿佛,复为一切法界众生生世世侍佛闻法。
(造像人)祖父王喜、祖母张香香、父王普是、母陶甑香、母乐女香、母□□香、息男伏□、息男伏荣、息女端政、息男伏奴、息男伏敬。
再如北周建德元年(缘苑圆年)“李元海兄弟七人等造元始天尊象碑”、北周(无年月)“吴标兄弟父叔造象记”。这些造像活动都是由家族成员(有些包括兄弟子侄,有些还包括曾祖、祖父母、父母以及妻息等五世内亲属)共同为纪念其先祖或祈求平安幸福而进行的。这种家族佛事活动在碑刻记载中远不如合邑造像活动那样频繁。不过,通过这些佛事活动,家族成员借此加强了彼此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感情,客观上起到了敬宗收族的作用。
另外,士族家族子弟常会聚在一起,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表现为:
或以文义赏会,如:南朝刘宋时陈郡阳夏人谢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常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五言诗所云‘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侄’者也”;又如南朝梁兰陵人萧介,“性高简,少交游,唯与族兄琛、从兄眎素及洽、从弟淑等文酒赏会,时人以比谢氏乌衣之游”。
或作诗文唱答,如:西晋谢氏才女谢道韫与叔父谢安等常内集,“俄而雪骤下,安曰:‘何所似也?’安兄子朗曰:‘散盐空中皆可拟。’道韫曰:‘未若柳絮因风起。’”或进行游戏活动,如南朝刘宋东宛莒人刘秀之家族部分成员聚会:“秀之从叔穆之为丹阳,与子弟于厅事上饮宴,秀之亦与焉。厅事柱有一穿,穆之谓子弟及秀之曰:‘汝等试以栗遥掷此柱,若能入穿,后必得此郡。’穆之诸子并不能中,唯秀之独入焉”。
这些士族子弟的文化活动不但娱乐了家族生活,而且陶冶了情操,对社会风气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综上所述,家族关系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家族成员间在社会生活中的互动基本上都是在家族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礼制和律令对家族关系的行为规范已有制度规定,家族成员间的活动基本依此制度而进行。这些都说明家族观念在当时社会上多数人的头脑中还是较为浓厚的。但是,家族关系在社会生活中也多有不符合礼制、律令的行为,说明家族观念较为淡漠的情况依然存在。无论是家族关系亲密还是充满矛盾,都说明家族之间的联系还是相当密切的,人们的社会活动都是在这种关系中进行着。因此说,家族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