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小闲事:恋爱中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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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毛绒小半臂和鲁迅图章

广州的夜晚没有风,天虽然已经不热了,但蚊子仍然很多。给一个叫做吕云章的同学写完信以后,时间刚好夜里十时整。

许广平有些瞌睡,白天没有休息,午睡的时间用来给鲁迅写信了。空闲的时候也用来给鲁迅织毛衣了,就连到街上去,也是想着鲁迅的,譬如上午出门时,在一个刻章的店铺里,她订了一个质地较好的印章,要求刻上鲁迅二字。那章料仿佛是玻璃的,又仿佛不是,总之透明着,还闪着光泽。

可是,虽然瞌睡,却也不能立刻睡觉,因为,她需要值班到十点半钟,等学生们熄灯了,她检查完毕才能入睡。大概之前曾经因为太瞌睡了,而提前睡去,结果看宿舍的老妈子不懂得关灯,于是整个宿舍这了一夜,而挨了校领导的骂。

那么就用这半个小时看鲁迅的信,还有照片,一边看一边摊开纸,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想到哪里了呢,哈哈,实在好笑。我摘录一下:“我初回来时,总是以手探鼻孔取污物,因北京每天能取好些次,在广州我也照样取,没有,于是乎常常把鼻子抠破,新痕与旧痕相继,现时乖了,不干这样傻事,习惯扳回来了,这是经验先生教我的。”在书信里,给鲁迅介绍自己的抠鼻孔的心得,实在是滑稽之至,自然,这样的内容虽然能博得鲁迅哈哈失声,但出版的时候,必然会被先生删除掉的,所以,在已经出版了的《两地书》中,1926年11月13日晚上十时十分的信,是看不到的。

白天里十分充实,因为学生****去闹风潮,学校只得放了一天假期。许广平的白天是如何过的呢。“早间无事,坐在寝室继续做手织,十一时出街理发,买一双布鞋,订一双皮鞋。到家里看一回,而今天叫我欢喜的,就是我订了一个好玩的图章,要铺子雕鲁迅二字篆字,阴文。”

这枚鲁迅的图章,后来鲁迅一直使用着。

这天上午,经过了多日的努力,给鲁迅编织的一件藏青色的毛衣小半臂也好了。什么叫毛衣小半臂呢,想来是比毛背心要有一小截袖子那种吧。织好了毛衣,许广平恨不能马上就到邮局去寄了,但想到还有一枚图章,便忍了一忍。

这是在书信集中记载的许广平第一次给鲁迅织衣物,藏青色的,天气即将变冷。再也没有比这更温暖内心的。以致于鲁迅收到此衣物以后,穿上就再也没有脱过,甚至天冷了,也不舍得脱下来。

在此之前呢,1926年11月11日,晚上的11时,许广平也给鲁迅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这封在月日和时都相同的时间写的书信颇有些孩子气。

鲁迅在上封信里说了一些小闲事,许广平都做了点评,譬如谈到林语堂时,许广平说:“玉堂总是小孩子,黄也年轻,自然有许多地方看不出其不对,因为自己年龄差不多你斟酌处理,旁人没有不放心的了。”

而在日本的留学生假冒是鲁迅的特别代表一事,许广平又建议鲁迅直接写信给日本的盐谷温说明,以免以后成一个流弊。这封信的语气,柔软万分,然而这些字词在出版时也多有删节,譬如这信的末尾的一句:“傻子独立电灯下默着干吗?该打,不好好读书,做事!”因为鲁迅在上封信里有“默念某君”的字眼,许广平便如任何一个在恋爱中的女孩子一般,被这样一句甜蜜的话语醉倒,而撒娇,而嗔喜。

她自己的毛绒衣织好了,便开始替鲁迅织毛背心,一开始大约是计划织成一件毛背心的,但所购买的藏青色的毛线多余了一些。于是一想,便改变了主意,干脆把这些温暖的毛线都利用起来,变成话语,变成自己满腔的温暖,便决定织成一件毛绒小半臂。信里的柔情是这样的:“现在织开一件毛绒小半臂,是藏青色,但较漂亮的,因不易买到平时要的一式一样,以己之心度人,我看这颜色不坏,做好时打算寄去,现已做成大半了,不见得心细、手工佳,但也是一点意思,可以在稍慢时单穿它,或在绒衣上加穿亦可,取其不似棉的厚笨而适体耳。”

11月17日,图章刻好了,许广平将毛衣和图章放在一起寄了,还另附了一封短信:“迅师:兹寄上图章一个夹在绒背心内,但外面则写围巾一条中,你打开时小心些,图章落地容易碎的,今早我又寄去一信,计起来近日去的信很详细了,现时刚食完早饭,就要上堂,下次再谈吧!蛇足的写这封信,是等你见信好向邮局索包裹,这包长可七寸,阔五寸,高四寸左右。”

鲁迅果然先收到这封简信,包裹随后到的,收到短信后,鲁迅便复信,在信里说:“包裹尚未来,大约包裹及书籍之类,照例比普通信件迟,我想明天大概要到,或者还有信,我等着。我还想从上海买一盒较好的印色来,印在我到厦后所得的书上。”

这封信分两次写成,正写信,有学生来坐,说了很多天真的话,鲁迅然自要陪坐着,一下到十二时夜深方离去。客人去后,鲁迅继续写信,解释前几天的一顿牢骚是一种误解,其实根源在于言语不通。写完了,标注时间为:仍是二十五日之夜,十二点半。其实按现在的计时方法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然而第二天上午这封信还是没有寄出,因为十一点钟鲁迅专门到邮政所去看,有没有包裹,结果没有。取了一份报纸看,发现有一艘由上海到广州的船在汕头被盗劫,被放了火。于是鲁迅联想丰富地写道:“不知道我的信可有被烧在内。我的信是十日之后,有十六、十九、二十一等三封。”

事后证明,这几封信许广平均收到了。

然而,包裹真的是慢速啊,直到十天后的12月2日,鲁迅才取回了包裹,心情自然大好。那经由许广平的手织就的毛背心从包裹里取出来便穿在了身上。信里的话是这样的:“背心已穿在小衫外,很暖,我看这样就可以过冬,无需棉袍了。印章很好,没有打破,我想这大概就是称为金星石的,并不是玻璃。我已经写信到上海去买印泥,因为盒内的一点油太多,印在书上是不合适的。”

一枚印章要到上海去买印泥,可见鲁迅对此印章的看重。这当然引得许广平高兴,高兴归高兴,但还是要批评鲁迅的,在回信里,许广平写道:“穿背心,冷了还是要加棉袍、棉袄……的,这样就可以过冬吗?傻孩子!包印章的白色东西,是在京买而经用过的,你看得出吗?一个图章何必特去上海买印泥,真是多事了。”

印泥自然还是买了的,鲁迅坚持做,理由是不在上海买,便不舒服也。这依旧是恋爱中的孩子气。一个见到现代评论派就要轮胳膊上台争执的鲁迅先生,就这样被一个柔软的背心包裹在厦门的初冬里,成了许广平笔下的“傻孩子”,甚至“没出色(息)”。

借鲁迅的一句话来反驳许广平一下,那就是:广平兄,我总是不大佩服你说的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