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小闲事:恋爱中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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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书店老板

阅读鲁迅日记和书信集,以及别人的回忆录,我发现了鲁迅在谈恋爱的空闲期,还有一段有趣的个人经历,那就是,1927年,鲁迅曾经在广州开过五个月的北新书店。

查鲁迅日记,1927年3月16日内容如下:雨。午后同季市、广平往白去路白云楼看屋,付定泉十元。往商务印书馆访徐少眉,交以孙少卿信。买《老子道德经》、《冲虚至德真经》各一本,泉六角。往珠江冰店夜餐。夜至拱北楼饮茶。

关于这所房子,日记里还有两处:

一处是1927年3月20日:星期。晴。先后寄伏园信。寄春台信。寄三弟信。同季市(许寿棠)、广平往白云楼看屋,不见守屋人,遂记梅恕曾君。

另一处是1927年3月29日:黄花节。雨。晨得卓治信片,二十二日发。上午往岭南大学讲演十分钟,同孔容之归,在其寓小坐。下午晴。移居白云路白云楼二十六号二楼。夜雨。

至此,鲁迅搬家完成。

鲁迅和许广平住在了一起,除了有许寿裳做为灯泡或者作为证人来证明二人暂时的清白关系之外,学校的工作也已经辞了,鲁许二人有大量的时间一起外出,一起说悄悄话。书信自然不必了。

在1975年出版的《鲁迅研究资料》第三辑中,广东人何春才写了一篇《回忆鲁迅在广州的一些事迹和谈话》,他在文章里回忆了北新书屋的始末:

鲁迅先生到广州感到广州文艺园地非常寂寞。为了使南方爱好文艺的青年活跃起来,他同意孙伏园的提议,与北新书局联系,在惠爱路芳草街开设了一间北新书屋。三月底,许广平写了一篇题为《北新书屋》的短文登在《国民新闻》的副刊《新时代》上,起了广告作用,广州爱好文艺书籍的青年纷纷去买书,一时门庭若市。书是从上海北新书局邮寄来的,实际上是代北新书局销售该局出版的新文艺书籍,目的在于起到传播新思潮的作用。这间书屋是承顶别人租下来的房子开设的,实在简陋得很,只是一栋小楼房的二楼,前厅用一块长条柜隔开,约三分之一的位置给买书的人站立选购书籍,三分之二的地方放了几张插满了新书的架子。经常由一个小姑娘许月平在那里卖书,有时她的姐姐许广平也来帮忙,就是鲁迅先生偶然也来看看。他们做的是亏本生意。

我爱好文艺书籍,尤为爱好鲁迅先生的作品。每次北新书屋的新书一到,不管是创作还是翻译,我都应有尽有的买来看。我在北新书屋碰见过鲁迅先生一次,碰见许广平三次。鲁迅先生离开广州之前要结束北新书屋的业务,便于八月十五日约定与他接近的许广平、陈延进、廖立峨和我协助将所存的书籍廉价卖给永汉路共和书局。那天陈延进、廖立峨和我去到北新书屋时,鲁迅先生、许广平、许月平已先在那里包扎书籍,我们一到就帮忙,把所存的书很快包好。除许月平留在屋里收拾零星东西外,我们五个人一齐动手把包好的书提到马路,乘五部人力车,一次运完,把书点交给共和书局。

何春才的回忆文字很长,接下来就开始写鲁迅先生高兴地请他们大家吃饭并醉酒的情形。在何的描述中,鲁迅先生在广州的北新书屋主要店员就是许月平,书屋是三月底开张,而八月十五日关闭,一共持续了五个半月。

而鲁迅在中山大学的工作却在1927年四月底和五月初就结束了。鲁迅日记1927年4月29日记:昙。上午寄中山大学委员会信并还聘书,辞一切职务。寄骝先信。午后谢玉生来。得台静农信,十八日发。下午骝先来。得中山大学委员会信并聘书。

从日记中可以看出,中山大学并未同意鲁迅的辞职。查鲁迅日记也可以看到先后几次的挽留。

朱家骅把辞职信和聘书还给了鲁迅。然而5月3日。鲁迅又一次将辞职信和聘书寄还给中山大学委员会。那日心情颇不错,记录内容颇多,如下:

晴。上午寄台静农信并《朝花夕拾》小引一篇,又饶超华诗一卷。寄中山大学委员会信并还聘书。午得钦文信,四月二十一日杭州发。午后同季市、广平游沙面,在前田洋行买小玩具一组十枚,泉一元。至安乐园食雪糕。晚黎国昌来。黎翼墀来。夜谢玉生来。

这一天,鲁迅仿佛是下定了决心的,心里的负担又一次放下,然后很轻松地和许寿裳、许广平一起游玩,给童心未泯的许广平买了小玩具,还吃了冰淇淋,可见颇为欢乐。

然而六天后的5月9日,鲁迅日记中又记:昙。上午绍原(江绍原)寄示矛尘(章川岛)信。晚雨。谢玉生、谷中龙来。沈鹏飞来,不见,置中大委员会函并聘书而去。

这时候已经是第二次挽留了,鲁迅不见中大委员会的沈鹏飞,让许广平去推脱忙碌,可是那沈鹏飞得了中山大学的死命令,早有对策,进入鲁迅客厅后,将聘书扔下就跑了。鲁迅无法,只好于两天后,再一次寄还给中山大学委员会辞职信和聘书。

然后一直到5月24日的日记中,只有一句:午后晴,谢玉生来。晚接中大委员会信。

鲁迅遂于第二天上午复信。这是最后一次反复,计算一下,前前后后,一共四来四往,终于中山大学于6月6日写信给鲁迅,允许其辞职。又6月30日收到中山大学5月份工资500元,至此,鲁迅与中山大学再无瓜葛了。

1927年7月17日给章川岛的信中说:这里的“北新书屋”我拟于八月中关门,因为钟敬文(鼻之傀儡)要来和我合办,我则关门了,不合办。此后来信,如八月十日前发,可寄“广九车站旁,白云楼二十六号二楼,许寓收转”,以后寄乔峰(周建人的字)收转。

鲁迅推测关门后不久即可启程赴沪,所以给章川岛的信中还有意说明让周建人转。但是,因为广州太古公司的船员罢工,船一直停开,再加上还有一些琐碎事,譬如书店的账目还没有理顺清楚,所以一直停留在广州。

鲁迅在接下来的日记里也有一些关于书店的琐碎,我也一并摘录一下:

1927年8月12日载:得上海北新书局总账,一日发。

13日载:昙,午晴。下午同广平往共和书局商量移交书籍。

14日载:星期。晴。上午收共和书局信。下午黎仲丹来。陈延进来,托其致立峨信。

15日载:晴。上午至芳草街北新书屋将书籍点交于共和书局,何春才、陈延进、立峨、广平相助,午讫,同往妙奇香午饭。

这四天的日记写得非常连续,主要就是处理北新书屋的图书的问题,12日得到北新书局李小峰的总账,13日就和共和书局商量好了价格,14日得到了共和书局的答复,14日下午陈延进来的时候托他捎口信给廖立峨,一起帮助把书运过去。15日的情景,在上文中何春才用一大段详细解释了。

书店从1927年三月底开始业务,至1927年8月中旬,营业时间为五个半月。书店结束的第三天,即8月17日,鲁迅给章川岛写一信,开头却说……这几天我是专办了收束伏翁所办的书店一案,昨天弄完了,除自己出汗生痱子外,还请帮忙人吃了一回饭,计花去小洋六元,别人做生意而我折本,岂不怪哉。

大意是说此书店是伏翁(孙伏园)开的,但据笔者推测不是,因为前面的信里已经说了,关门与否都鲁迅自己说了算的,而根本不需要和孙伏园商议的。再加上店员是许广平的小妹许月平,代售的又都是北新书店和未名社的图书,所以,书店一开始虽然是孙伏园提议的,然而,资金却是鲁迅出的。

是的,这是鲁迅做过的职业中,时间最短的一个:书店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