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不合理用药,防止或减少不必要的医源和药源性疾病。建国后实行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管理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都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作出的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