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政产学合作,为高职教育产学合作提供良好环境
我国高职教育因为其特殊历史,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已打上了深深的市场的烙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与企业一样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高职院校的发展更多的不是靠政府的计划与指令,而是靠其自身的市场运作,其“产品”(教育服务)的市场认同性越来越重要。对于进入市场环境不久的高职院校来讲,大多数还很难驾驭市场竞争和选择所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趋利性。正因为这样,在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中,更需要政府发挥其公共管理的职能,推动、协调、监督与评价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也同样适用于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另外,产学合作是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双方优势互补的自主行为,要解决合作中有关职责、信息、利益、动力等方面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处于双方之上的更大系统——由政府的加入的社会系统(政府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加入)来运作和协调。所以,我们需要加强政产学合作,建立高校、产业、政府之间的三边关系。对于政府而言,在政产学合作中的目标可定位为,对合作教育进行政策指导,为产学各方提供市场化服务。具体建议包括:
(1)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者的动力机制。使政府、企业、学校三者都能充分认识到“政产学”合作的意义以及各自在其中的利益及责任,变学校一方的积极性为三方共同的积极性。在合理的动力机制下,企业既能认识到支持与配合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又能感受到企业开展合作教育带来的种种利益上的好处。政府应根据市场需要,根据社会的目标协调与高职院校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学校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从而促进高职教育质量的提高,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效益。
(2)建立针对“政产学合作”的法律法规,规范、调节、推动合作教育的实施。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加强“政产学”合作教育的立法工作,明确政府、企业、高职院校在合作教育中的地位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关的基础文件规范合作教育的细节问题,例如《合作教育协议》等。
(3)建立专门机构,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高职院校的关系,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
(4)加强政策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不同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考虑不同类型教育的特点;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院校代表组成高职教育行业协调委员会等,推动行业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的深层合。
(六)建立多种形式的职教联盟,建设职教园区
职教战略联盟是指职业院校(高职、中职)、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行业为培养符合产业经济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开发应用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招生就业、资源共享和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建立的长期、深度的合作关系。职业教育园区是对区域功能的描述,是从事职业教育的学校、机构的集合,它可以是同一区域内有多家从事职业教育的学校和机构,也可以是多家从事职业教育的学校和机构相邻,园区应有一个政产学合作的管理机构,园区内的职业教育学校和机构应结为战略联盟,实现资源共享。
职教园区的建设,在教育内部应基于一个重要的基础——学分制及学分互认协议;在教育外部应有一个比较好的利益平衡机制。因此,职教园区应在以下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第一,职业教育园区“政产学”合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明确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职业院校的地位与责任、权利与义务;
第二,依据园区内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条件时引进国外职业教育机构,研究和促成其形成各种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第三,在有条件的园区内,尝试建立从中职—高职(专科)—技术本科,甚至延伸到硕士、博士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四,建立园区职教资源内外共享机制,既能够提升园区内教育教学质量,又能够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园区的服务功能;
第五,职教园区与外界的沟通与互动,包括职教园区与企业、行业及社会资本的沟通、互动和分享;与区域产业经济和社会互动和共同成长;
第六,在科技服务、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这些探索,推动园区内各高职院校调整专业结构,办好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专业,推动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凸显办学特色;实现校际间教师的联聘、互聘,进一步发挥优质教师资源的作用,同时造就更多的名师;合理配置高职教育资源、探索教育外包,缓解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设备设施和场地紧张等问题,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真正体现高职教育特色。
建立职教联盟,建设职教园区将真正使高职教育实现从分散到集约,从单一到联合,从小职教到大职教,从城乡分离到城乡一体,从校企不密到校企紧密,从区域封闭到区域开放。
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河南、湖北等五个省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分别共同建设河南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在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中职业教育也是重要的改革试验内容。武汉城市圈职业教育园区已经启动,湖北省教育厅已经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共建职业教育园区,鄂州、职业教育园区,孝感、职业教育园区,咸宁;未来还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开发区建立职业教育园区。就目前职业教育园区发展情况来看,河南、湖北应学习和借鉴天津职业教育园区的先进经验。
(七)有效履行有限政府的职能,保证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
教育行政管理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概括起来就是“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所谓“越位”,就是政府管了许多不应该管的事情,包揽太多,统得过死;所谓“错位”,就是中央、地方、部门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所谓“缺位”,就是政府应该办的事情没有真正抓起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更新管理观念,充分理解和履行有限政府的职能,树立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将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将市场和学校该做的事还给市场和学校,充分地授权和分权。
政府应放宽对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尊重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实行对教育的宏观调控和学校的自我管理。政府应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调研决策系统、宏观监测系统和服务系统。学校以高质量的教育成果来换取更多的教育资金,并积极吸收充足的生源,学校由此获得更多的权利和责任,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政府职能转变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了,学校能否办好责任完全在学校。为了把学校办好,学校要创新办学体制。只有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前提下,学校才能真正依法自主办学。学校自主办学能不能变为现实,将取决于学校内部的运行是否能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并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化的新机制,这种机制需要一整套组织、制度以及运作系统与程序,这是学校自主办学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构建一个法人治理结构,是体制创新的主要内涵。
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命题下,做强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做强中部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既是高职教育本身的需要;也是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践行科学发展观,协调区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更是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顺利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建设“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充分体现后发优势的需要。中部地区的高职教育要密切联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对待环境约束,充分发掘自身优势,配合“中部崛起”的战略实现,做强中部高职教育。
参考文献
[1]新华社.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中部崛起[EB/0L].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4241926.html,200603-27/2009-11-12.
[2]周洪宇.中部教学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
[3]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8年教育统计摘要[Z].北京: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9.
[4]罗序斌,周绍森.中部崛起的态势分析[J].开放导报,2009,(3).
[5]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历年)[Z].人民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