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教育领域,明确提出从大国变强国的目标,实际上凸显的是高等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尽管在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并没有明确提出高等教育强国的概念和目标,但是在很多教育咨询报告和教育法案里,实际上都体现着重视高等教育、希望通过高等教育促进国家发展的思想,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特征。例如,欧洲国家尤其是西欧福利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规模长期停滞之后,自20个世纪90年代以来,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明显上升;南美及非洲国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世纪之交也都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表象来看是经济差距,在其背后则是科技差距和教育差距,尤其是高等教育差距。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银行2000年发布的《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没有更多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发展中国家将会越来越难从全球性知识经济中受益。高等教育已经从社会边缘进入到社会中心,它必然要在未来的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二、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和本质
一般认为,本质是事物特有的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了事物成为自己的原因,因此,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相对稳定的方面以及事物的根本性质,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构成。内涵则是指事物本质属性的总和,它体现了事物全部或者主要的本质属性。有鉴于此,这里我们把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和本质综合起来加以研究。具体而言,高等教育强国的内涵和本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素。
(一)具有符合时代特征的高等教育理念
真正的高等教育强国是在一定的高等教育理念体系指导下的制度形式,这些理念不仅应对本国的高等教育具有指导意义,而且也应该对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比如英国高等教育中坚守的传统、德国高等教育中自由的理念、美国高等教育中多样化的思想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理念需要传承,也需要创新。德国高等教育正是由于理念的创新,而创造了柏林大学的模式;美国则是在继承德国高等教育理念和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本国政治、经济、文化,创造了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高等教育系统。
中国高等教育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实际上也在反复探寻着我们的高等教育理念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今天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困惑和迷茫也是理念上的模糊造成的。我国古代高等教育思想和理念与西方现代高等教育理念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隔阂和鸿沟。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全盘引进苏联高等教育理念,改革开放后又转向全面学习欧美,致使几类完全不同的高等教育理念交汇于当代,确实呈现一定程度的“乱象”。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所需要的高等教育理念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理念体系,是在“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观念影响下形成的、能够使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和谐统一的高等教育理念体系,其中既应包含世界经典高等教育理念的中国化解读,又应体现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特征的内容。为此,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教育思想,敢于突破旧有教育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断更新高等教育观念。
(二)构建体系合理的高等教育制度
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相应的制度体系来规范,尤其是在外部社会转型或高等教育自身发展成熟度不高的情况下,高等教育制度建设更显示出其重要性。完备的高等教育制度体系,不仅是高等教育发展成熟的标志,而且为高等教育内外部关系的协调、为高等教育结构和功能的优化提供了规范和保障。从世界各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经验来看,莫不通过制度建设来协调和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且,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提升到立法的高度来进行。比如美国的《莫雷尔法案》、《国防教育法》,英国教育总法之下的《大学考试法》、《教师退休法》、《大学与学院资产法》,等等。[2]可以说,完备且制度效力较高的高等教育制度体系,既是一个国家成为高等教育强国的必要条件,也是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相比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仍然存在较多不足。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的“空白领域”较多,有时存在“有政策而无制度”的制度缺失现象,如,高等教育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和4%的国家教育经费投入目标只是一种政策导向,相关的制度保障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其二,某些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已经建立起来的高等教育制度由于制度内容已经落后于高等教育的发展,或者含糊不清,而导致了很多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民办高校合理回报的规定不能得到落实等;其三,制度体系的总体效力偏低,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高等教育制度偏少,这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建设相对落后的一种表现。
制度是理念与实践间的桥梁,因此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多数现实问题,也与制度建设的相对落后有关。可以说,高等教育制度建设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将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瓶颈”。为此,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应转变以往“自上而下”的制度制定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高等教育制度的制定,实现高等教育制度的民主化建设;同时应保持一定的制度弹性,对已建立的高等教育制度,要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实现高等教育制度的科学化建设。
(三)拥有世界公认的高质量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强国离不开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它描述的是当时世界上最高水平的高等教育系统。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既指整体质量和水平很高,也指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因此,高质量应该是“点”和“面”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的高质量,要得到世界的公认才有意义,因此,这里的高质量应该用世界一流的标准来衡量。
当前,我国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宏观背景下提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目的主要是指向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不仅包括高校教学科研质量,还应该包括高等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的能力高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以及结构布局是否合理,甚至高等教育的运行过程是否健康有序等方面的内容。
高等教育的理念、制度、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三个主要方面。高等教育理念和高等教育制度既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又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质量建设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导向。在三类问题解决的逻辑顺序上,应以理念更新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质量提高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是因为:理念的更新与质量的提高都需要长期的努力才能见到一定成效,而依靠制度的力量可以有效推动理念更新与质量提高的进程;作为连接理论与实践的中间环节,制度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建设的最薄弱的环节,正因为其薄弱,所以它才是突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问题之网”的关键所在。
三、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特征
所谓高等教育强国,实际上是一个在比较中才能产生意义的概念。因为“强”具有相对的意义,只有在比较中才能体现出来。因此,高等教育强国的特征也一定是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国家的比较中产生的。高等教育强国的特征有很多,我们可以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研究,通过对强国的高等教育实践特征加以归纳和概括而成。但是这里,我们力图对其基本特征加以研究,而且将以更开阔的视野,把它放在国家经济、政治发展的背景中加以分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凸显作为实践问题的高等教育强国,才能在理论研究中关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实践经验,才能对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