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教育史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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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理学家与理学教育思想(2)

王守仁说:“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他认为万物之理皆包含在吾心中,吾心中即具有万物之理,所以心与理是同一个东西,故曰“心即理”。他还认为不仅心与理是同一个东西,就是天地万物也在心中而不是心外,心在则有天地万物,心灭天地万物也灭了,所谓“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王守仁“心即理”的观点,是对陆九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与朱熹的“理学”教育思想不同的是,他建立在“心学”理论基础上的教育思想对人自身的探讨比较深入。

王守仁教育思想的另一出发点是“破心中贼”,即消灭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意识。他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发现义军往往是“剿而复聚,长此不已”,由此产生“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想法。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在武力围剿的同时,十分注重办理学校,“延师教子,歌诗习礼”,进行封建道德的教化。

王守仁与其他教育家不同的是更注重对下层人民的道德教化,他感到程朱理学过于繁琐、僵化,不利于封建伦理说教的普及,迫切需要用一种简易的学说来取代。

1.论教育作用

王守仁继承和发展孟子的“性善论”。孟子认为人生来就有固有的善端,王守仁则提出人生来就有固有的“良知”,善端有待于后天的扩充和完善,而“良知即是天理”,即为封建的伦理道德。王守仁说:“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他的“良知”说,一是认为“良知”乃与生俱来,不教自会,即所谓“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二是“良知”不分彼此,为人人所具有,即“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三是“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也不会消失,但若为习俗所染,或为私欲所惑,会受昏蔽。据此,王守仁指出教育的作用一方面是“明其心”,也就是要体验、保持固有的“良知”;另一方面要“学以去其昏蔽”,去除因物欲引诱而使“良知”所蒙受的昏蔽,以明复本心。他说:“君子之学,以明其心,其心本无昧也,而欲为之蔽,习为之害,故去蔽与害而明复。”由此可见,王守仁的教育作用论强调的是“去其昏蔽”,即去人欲。在他看来,“良知”于人是先天赋有,不会泯灭,但易受昏蔽。就像一面光亮照人的镜子一样,镜子之所以不能照人,并不是自身有什么问题,而是上面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因此只需防止使之落上灰尘,或是不断地拭去蒙上的灰尘。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后天的努力,主要是做减法,即减人欲,而不是做加法,因无需外求。王守仁说:“吾辈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是复得一分天理,何等轻快脱洒,何等简易。”同时,王守仁认为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因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一般的人经过自己的努力,做到“无人欲之杂”,也能达到“纯乎天理”的境界。

他说,人的资质虽有不同,但不妨碍人人均可上达于“圣人”之理,所不同的是资质低者更须加倍地努力,“必须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及其成功则一”。他还说:“圣贤之道,坦若大路,夫妇之愚,可以与知。”这一人人皆可成为“圣人”的观点,既充分肯定了教育的作用,也是对先秦儒家思想的继承。

2.论道德教育

王守仁和朱熹一样,坚持儒家教育的传统,重申教育“惟以成德为事”,学校应将“明人伦”作为教育目的。他对受科举制度影响所形成的追逐功利的社会风气十分不满,对这种风气之下的学校教育更为不满,曾尖锐地指出:“今之学宫皆以明伦名堂,则其所以立学者,固未尝非三代意也。然自科举之业盛,士皆驰骛于记诵辞章,而功利得丧分惑其心,于是师之所教,弟子之所学者,遂不复知有明伦之意矣。”王守仁和朱熹一样,将“存天理,灭人欲”作为道德修养的根本任务,但对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看法不同。他反对朱熹把《大学》中的“格物,致知”分成两个阶段,即先是格物穷理,然后进入“吾心无所不知”的阶段,而认为“格物,致知”的关键是“致知”,即“致良知”。他对此的解释是:“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王守仁的“致良知”过程,不是主观到客观去“求其理”,而是主观使客观“得其理”,所谓“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他认为就道德修养而言,与其枝枝叶叶地在外面“穷物理”,不如日日夜夜地从内心“致良知”。

王守仁还针对朱熹关于理的精髓在圣贤书中的观点,分析了书和心的关系:“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犹之产业库藏之实积,种种色色具存于其家。其记籍者,特名状数目而已。”所以,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应在“吾心”下功夫,若只是“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察,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

王守仁十分重视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统一,因而反对“知先行后”说,提出“知行合一”的主张。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这段话的意思是知和行,一个出主意,一个做功夫,两者不可分割。而他所谓的“知”是对于封建伦理道德的认识,所谓的“行”是对封建伦理道德的实践。

王守仁之所以提倡“知行合一”的修养说,一方面是强调对封建伦理道德的教条要切实地去做,“不行不足谓之知”;另一方面则强调对不符合封建伦理道德的思想动机的克制功夫,要晓得一念发动处便是行,若发动处有不善,便将此不善的念头克倒,以达到“防于未萌之先,克于方萌之际”的目的。

由此可见,王守仁关于“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道德修养说,确实十分简易明白,通俗易懂。它不需要广读圣贤之书,只要内心体验固有的封建道德观念,克制物质欲望,克制“不善”动机,就可成为“圣人”,因而“愚夫俗子,不识一字”皆可共学,便于在劳动人民中流传。

3.论教与学

就学的方面,王守仁提出“随时就事”和“自家解化”。“随时就事”就是随时随地在各种各样的事中进行学习;“自家解化”即为自己体验。两者合在一起,指的是随时随地通过各种大小事情来体验自己固有的良知。他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者,自一了百当。”他的属僚曾埋怨簿书讼狱太繁忙,不能做学问。王守仁便说:“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悬空。”他的这个观点既是对孟子注重自求思想的继承,却又有不同。他把事的范围拓展得十分广泛,在事亲、敬长、洒扫、应对等事中固然可以体验封建伦理道德,就是理财、练兵、搬柴、运水等事中同样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这就使得无法接触到圣贤之书的普通百姓也能在日常劳动中体验并培养封建道德意识。

就教的方面,王守仁提出要“随人分限所及”,盈科而进。所谓“分限”,即接受程度,“随人分限所及”,就是教学的分量应根据各人的情况做到恰到好处。他说:“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王守仁关于“随人分限所及”的思想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同一个人来说,要考虑不同年龄阶段的智力和体力的水平,不能提过高的要求,但对己能达到高要求者不能提低要求,就像种树浇水一样,树在萌芽时只能浇以少量的水,树至拱把粗需加大浇水量,树能合抱时则需更多的水。王守仁的“随人分限所及”与朱熹循序渐进的思想有所区别,朱熹的“序”指读书之序,王守仁则是考虑人的不同的学习能力,已接触到年龄特征的问题。二是对不同人来说,“随人分限所及”是要根据各人的个别差异进行教学。他说:“人的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他还说:“圣人教人,不是个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因此,王守仁的“随人分限所及”,也是对孔子因材施教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4.论儿童教育

王守仁是继朱熹之后又一个十分重视儿童教育的教育家,其思想集中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一文中。他认为程朱理学一味强调读书的做法,体现在儿童教育上则为“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更有甚者,“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这样的做法,致使儿童视学校为“囹狱”,视师长如“寇仇”,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王守仁的儿童教育主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指导思想上,提倡顺应儿童的性情进行教育。他认为儿童的性情是“乐嬉游而惮拘检”,教育者务必要考虑这一心理特点,如园丁培育花木那样,如时雨春风的滋润和吹拂那样,“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

(2)在教育内容上,提倡通过“歌诗”、“习礼”、“读书”,使儿童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他认为“歌诗”不但能激发意志,也有助于宣泄内心的郁闷;“习礼”不但能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也有利于活动身体,增强体质;“读书”不但能增长知识,而且有利于培养道德观念和理想。

(3)在教学程序上,提倡体脑交叉,动静搭配。他为社学制订《教约》,将每天的课程作了如下安排:“每日功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值得注意的是,王守仁把“习礼”放在上午最后一项,此时儿童诵书坐得有些疲乏,通过周旋揖让、拜起屈伸,可以起到动荡血脉、舒展筋骨的作用。他把“歌诗”放到下午最后一项,也起到调节的作用,同时一天的功课在悠扬的歌诗声中结束。同时,王守仁还主张“歌诗”、“习礼”要举行比赛,以增加儿童的兴趣。他在《教约》中规定:“每学量童生多寡,分为四班,每日轮一班歌诗,其余皆就席敛容肃听。每五日则总四班递歌于本学,每朔望,集各学会歌于书院”。“每间一日则轮一班习礼,其余皆就席敛容肃观。习礼之日,免其课仿。每十日则总四班,递习于本学,每朔望则集各学,会习于书院。”

王守仁的儿童教育思想中提出了许多前人所未曾有的观点。他强调要从儿童的心理、兴趣出发精心组织教学,不仅在当时非常有意义,即便是今天仍值得借鉴。

◆学习重点:

如果说汉儒是儒家在百家争鸣之后对其余各家的主张进行的第一次选择性的吸收、融合,以适合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制的需要,那么理学是儒家对佛教、道教思想进行的又一次选择性的吸收、融合,以适合挽救处于颓势之中的封建****统治的需要。理学家将封建的伦理道德奉为天理,以“存天理,灭人欲”为道德修养的根本目标。理学中以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和以王守仁为代表的陆王心学,由于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不同,一为客观唯心主义,一为主观唯心主义,因而教育思想既有共同之处,也各有不同的特点。

学习本章内容,一方面要对朱熹和王守仁的教育思想分别进行分析、评价,另一方面也要将两者进行比较,总结各自的特点。此外,朱熹和王守仁与书院的发展关系密切,前者曾修复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推动南宋书院的发展,后者及其弟子的讲学活动,促使明中叶书院的勃兴,对此也应给予一定的关注。

◆相关文献:

1.方尔加:《王阳明心学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2.韩钟文:《朱熹教育思想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3.黄书光:《理学教育思想与中国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赵显圭:《朱熹人文教育思想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

5.方彦寿:《朱熹书院与门人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吴光等:《王阳明与明末儒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7.汪传发:《陆九渊王阳明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业2001年版。

8.何俊:《南宋儒学建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9.周德昌:《朱熹的德育理论和方法》,《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4年第4期。

10.陈增辉:《朱熹教学法述评》,《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84年第4期。

11.王静:《朱熹教育思想发微:试论朱熹直观教学思想》,《教育研究》1986年第9期。

12.蔡尚思:《朱熹的书院教育与礼教思想》,《复旦学报》(社科版)1986年第4期。

13.刘民:《朱熹的教学过程理论》,《东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版)1986年第2期。

14.潘立勇:《朱熹美育思想初探》,《孔子研究》1989年第1期。

15.卢美松:《朱熹的教育目的论和教育内容论浅释》,《教育评论》1990年第6期。

16.高时良:《朱熹教育论的辩证思维》,《课程·教材·教法》1991年第6期。

17.雷晓波:《朱熹的常规教育思想及其启示》,《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2年第8期。

18.谯守信:《简析朱熹的学习过程理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