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危情契约:恶魔缠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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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闲云野鹤

连阴山脉下游,云河上。

“轻轻杨柳风,悠悠桃花水,小船儿飘来了俊俏的小阿妹……”

轻舟上,风谣穿着一件古朴的棉布夹衣,头戴一顶竹签编织的斗篷,正站在船头载歌载舞,惬意得不得了。

慕凌枭也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棉衣,手撑着竹篙在河面上慢慢滑动。望着那个开心得跟小麻雀似得女人,他的心也情不自禁跟着她飞扬。

“先生啊,你婆娘唱歌真好听。她长得好漂亮啊,我们村子里都找不出这样的美人。她这样的在市场上去卖,起码得一千块钱。”

“……朱大哥,你们……村子卖人?”慕凌枭惊恐的看着这憨憨的壮汉,不自觉的走向风谣,把她护在了身边。

“当然啊,咱们村子穷,又偏僻,婆娘都是买来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婆娘拿去卖了的。我娘是个善良的人,她不会准许我这样做的。”

“唔……谢谢你的好心,我婆娘是我花了两千块买来的,你可千万别给我卖了。”他故作后怕的拍了拍胸口,一本正经的盯着那壮汉道。

这汉子是他们往下游走的时候遇到的打猎汉子,就厚颜无耻的在别人家蹭吃蹭喝了。不过乡下人朴实,粗茶淡饭也是少不了的,还对他们热情得很。

这汉子叫朱克文,没读过书,人很憨厚。世代就在这山脉下生活,没去过大城市,最远大概就是去镇上了。

慕凌枭是想不到在当今社会还有如此原始的村落存在,和风谣两个人玩得有些乐不思蜀了。

这不,今天听得朱克文要去采莲藕,他们俩也屁颠屁颠的跟上了。

莲藕池就在云河的浅滩边,很大的一片。他们采莲藕不是卖掉,就是自己吃。据说那里的莲藕都是野生的,也不存在偷盗问题。

朱克文听得慕凌枭花了两千块买风谣,顿时对他肃然起敬,“先生,你肯定很有钱的,我猜你起码也是个万元户。”

“嘿嘿,还好啦。”

慕凌枭忍不住抽了几下唇角,挠了挠头睨了风谣一眼。她一直望着远山浅笑,一双紫眸亮晶晶的。

“朱大哥,那河边上的是野鸭吗?”风谣望着前方河面上一只只洁白动物,纳闷的问正在整理工具的朱克文。

他抬头瞥了一眼,摇了摇头,“那是白鹤,每到冬天都来这云河过冬。它们会在芦苇丛里下很多蛋,等会咱们可以去捡。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也可以打几只给你们炖来吃,炒着也是可以的。”

“……吃?这种动物怎么可以吃呢?”

“也的确不怎么好吃,肉有点塞牙,炖起来也是有点腥,我娘都不喜欢吃。”

“……”风谣轻轻打了个寒战,再不问他了,深怕他说出别的惊世骇俗的事。

三人很快就来到了那片莲藕浅滩区,枯黄的藕叶全部瘫在河面上,还有几片没枯的,但也黄不拉几的。

朱克文脱下长裤,就穿了一条栓绳子的麻布内裤就大刺刺的跳下了河里,慕凌枭连忙扳过风谣的身子,不让她看那春光乍泄的画面。

风谣娇嗔着捶了他一下,撑起竹篙把小舟滑到了另外一边,准备去芦苇丛里捡白鹤蛋。

“先生啊,你们不要跑太远哦,不然等会有野狼出现我保护不了你们。”朱克文一边采藕,一边对着慕凌枭他们大喊。

“我们就在这附近,很快回来。”慕凌枭挥了挥手,牵着风谣的手跳上河岸,钻进了那片已经枯黄的芦苇丛里,快乐的开始寻蛋。

“瑶儿,你喜欢这样的生活吗?”

“喜欢,没有纷争,没有仇恨,也没有任何利益。”风谣有感而发,靠着个石壁坐下停歇。

这一片芦苇丛很大,又高又密,白花花的芦苇随风荡漾,就像一层一层的轻纱浪,非常漂亮壮观。

瞧着风谣紧锁的眉心,慕凌枭走上前捏了捏她的脸,低头吻了她一下,“以后你只要乖乖的在家里就好,别的事情交给我。”

“我们会有风平浪静的一天吗?像朱大哥他们这样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完全不担心会不会被算计。”

“会,很快的。”慕凌枭拥着她,把头搁在了她的肩上,闻着她发间淡淡的清香味,他有些心猿意马。“所有的事情终会有一个结果,我们会好好的。”

他咬着她的耳垂,炙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她脸一红,转头紧紧靠在了他的胸前,她渴望这种日子一直下去,不要什么荣华富贵,不要纸醉金迷,就是这样就好。

“凌枭,你知道是谁在害我们吗?”

“恩,知道。不过这些你都不要担心,有我在,所有事我都会处理的。”他很心疼的道,轻抚着她软软的发丝。

这些年她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他不想她再痛苦了。他想尽自己所能给她最美好的一切,所以他必须让这一切仇恨终止。

“树欲静而风不止,就像这芦苇,如此枯黄了,还是会随波逐流。”风谣拧着眉,心在隐隐约约担心着。

这些年一直都水深火热,她经历了太多,心早已经累了。所以才会如此渴望这种原始而平静的生活,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山村过完下半辈子。

慕凌枭捧起她愁容满面的脸,用鼻尖轻轻蹭着她的眉心,“想要芦苇停下摆动很容易,别那么悲观,有我呢。我们回城后就结婚好吗?我们耗了太多年了,我不想再这样浪费下去。”

“好!”她毫不犹豫的答应,脸蛋红扑扑的。他心一热,低头又吻住了那娇艳的红唇。

顿然间,这芦苇荡漾得更加剧烈,一阵阵暧妹的气息从芦苇丛里荡漾出来,令云河里采藕的朱克文都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一脸了然于胸的样子。

回村的时候,河面上又响起了风谣清亮的歌声,脆生生的特别醉人。三人满载而归,不光采了一船的莲藕,还捡了不少白鹤蛋。

朱克文的母亲云芳丽站在竹屋前笑盈盈的望着他们,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背篓,准备装莲藕。

“娘,我们回来了。”

“云姨,我们捡了好多白鹤蛋。”风谣献宝似得用衣摆兜着一堆白鹤蛋兴冲冲的走了过来,一个个放在地上的竹盘里。

云芳丽慈爱的瞧着他们,满眼都是笑意,“好玩吗瑶儿姑娘?”

“特别好玩,我都不想回城了。”风谣随口应道,又帮忙把莲藕卸下来装进篓子。

“城里也有城里的好处,只是城市节奏快,又太浮躁,很多人就利欲熏心了。”云芳丽唏嘘道,眉宇间又着淡淡的追忆。

风谣听得愕然,狐疑的瞥了她一眼,“云姨,你在城市呆过吗?”

“呆过一段时间,后来认识了克文他爹就来这里了。我很喜欢这里的朴实,很美。”

“哇哦!”

云芳丽的谈吐不经意的露出与她生存环境不太一样的话,令风谣觉得有些好奇。按理说,一个没文化的村妇应该没有这样的思维吧?

“云姨,从这里到A市大约多远?”慕凌枭搬了莲藕走上前来随意的问道。

“有五六百公里吧,以前坐车大概要一整天呢。”她顿了顿,拎着白鹤蛋朝竹屋走了进去,“你们是想回家了吗?”

“到也不是,只是觉得在这里总是打扰你,有些过意不去。”

“怎么会呢,有缘分才会遇见嘛。你们如果没事的话,可以多玩玩,过了这村就没有这个店啦。这村子再过几年怕也就没落了,可惜啊。”她无比唏嘘到,开始洗菜准备做饭。

风谣走过去帮忙,瞧见她眉宇间的怅然,狐疑的探头过去,“云姨,你是不是有心事啊?”

“是啊,看着你们青春洋溢的样子,我有想起了当年年轻的时候。真不该任性啊,来到这个地方本以为会守护一份真情,却不过短短几年就阴阳相隔了。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懂得取舍,可能他不会早早的离开我吧。”

“……你是说……朱大哥的父亲?”

“是啊,如果不是我给了他太多的压力,他兴许现在还活着。”

“云姨,你以前应该生活得极好吧?”

风谣看得出云芳丽的穿着打扮,虽然朴素但非常干净整洁,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不像一般的村姑那样土里土气的。还有朱克文,虽然为人憨厚,但穿戴好一点的话,也算是个人中之龙。

“一般吧,只是我不喜欢那个家,就在认识克文他爹的第二天就跟他回这村子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

“噢,你也不想你的娘家吗?”

“我不是她亲生的女儿,我是从孤儿院领回去的。母亲在生了我姐姐就过世了,我没见过她的模样。至于我的父亲,也过世得很早。”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及的。”

“无妨,我对他们的感情很淡漠了,再说也没有血缘关系。不过云家人脉一直不怎么旺,也不知道我那姐姐现在是不是还活着。”

“她住在哪里呢?如果你想她的话,我回A市了可以去帮你找找看。”

“不用,我跟她关系不是很好,这么多年也从不联系。”

瞧着云芳丽那淡漠的神情,风谣倒是觉得她很像之前给摩奇当佣人的云妈,只是两人容貌不一样,身高也有差异。

她没有再问,低头帮她清洗莲藕。云芳丽见缸里没水了,便拿着水桶去到井边提水。刚弯下腰就被闪了一下,僵在那里动不了。

风谣见状连忙走了上去,扶着她慢慢回到院子里坐下。她斜睨了她一眼,眼神不经意的掠过她的脖子,瞧见了一个吊坠滑出了她的领子。她定眼一看,竟是与楚啸天给她的那颗猫眼黑曜石一模一样。

她愣了愣,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