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兵法藏书
15366800000018

第18章 九变篇

〔曹操曰:变其正,得其所用有九也。〕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绝地无留,

〔曹操曰:无久止也。〕

衢地合交,

〔曹操曰:结诸侯也。衢地,四通之地。〕

覆地无舍,

〔曹操曰:无所依也。水毁曰圯。〕

围地则谋,

〔曹操曰:发奇谋也。〕

死地则战。

〔曹操曰:殊死战也。〕

途有所不由,

〔曹操曰:隘难之地,所不当从;不得已从之,故为变。〕军有所不击,〔曹操曰:军虽可击,以地险难久留之,失前利,若得之则利薄,困穷之兵,必死战也。〕城有所不攻,〔曹操曰:城小而固,粮饶,不可攻也。操所以置华费而深入徐州,得十四县也。〕地有所不争,〔曹操曰:小利之地,方争得而失之,则不争也。〕君令有所不行。

〔曹操曰:苟便于事,不拘于君命也。〕

故将通于九变之利,知用兵矣。

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曹操曰:谓下五事也。九变,一云五变。〕

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

〔曹操曰: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杂于利,故务可伸;〔曹操曰:计敌不能依五地为我害,所务可信也。〕杂于害,故患可解也。

〔曹操曰:既参于利,则亦计于害,虽有患可解也。〕是故,屈诸侯以害,〔曹操曰:害其所恶也。〕

役诸侯以业,

〔曹操曰:业,事也,使其烦劳,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趋诸侯以利。

〔曹操曰:令自来也。〕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不可攻也。

〔曹操曰:安不忘危,常设备也。〕

故将有五危:

必死可杀,

〔曹操曰:勇而无虑,必欲死斗,不可曲挠,可以奇伏中之。〕必生可虏,〔曹操曰:见利畏怯不进也。〕

忿速可侮,

〔曹操曰:疾急之人,可忿怒侮而致之也。〕

洁廉可辱,

〔曹操曰:廉洁之人,可污辱致之也。〕

爱民可烦。

〔曹操曰:出其所必趋,爱民者,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则烦劳也。〕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译文]

孙子说:通常用兵的法则是将领受到国君的命令,征集兵员编成军队出征作战,在“圮地”不可驻扎,在“衢地”应与邻国结交;遇到危险之地时,万万不可停留;遇到前有强敌,后有陷阱之地,要巧出奇谋;陷入“死地”,则要殊死奋战;于我军不利的道路,千万不能行军;有的敌军,万万不能攻击;有的城邑,万万不能攻占;国君的命令,有的可以不用执行。所以,如果将帅能够通晓九变之利,就算懂得用兵了。不通晓九变,虽然知道地形的险阻,也不能实得地利;不知晓九变,虽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具体运用,得智谋之人。

明智的将帅在考虑问题时,总是兼顾“利与害”两个方面。在有利的情况下,考虑到有害的方面,事情必定能够顺利进行;在有害的情况下,考虑到有利的方面,祸患也就迎刃而解。用计谋去威胁,能使诸侯屈服;富强的基业,能役使诸侯;用利益去引诱,能使诸侯归附。所以用兵的法则是,不要奢望敌人不会来,而要依靠力量以备后患;不要奢望敌人不会进攻,而要依靠力量致使敌人无法防御。

将帅有五种致命的弱点:死拼硬打,有勇无谋;临阵畏怯,贪生怕死;急躁易怒,暴跳如雷;过于自尊;无原则“仁慈爱民”。以上五点,是将帅最易犯的错误,更是用兵的要害。军队的覆灭,将士被害,必定是因为这五种致命危险造成的。将领之人必须对此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