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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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返广州(2)

“啊?”九九迷惑。

“你忘了你以前气管炎是谁看好的吗?”他把血燕递到九九眼前,暗红色的血燕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可怖,九九皱眉看着,不肯接过他手中的汤匙。

“我不太想吃的。”九九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冷了脸色,只好慢吞吞接过汤匙,“好吧,为了你,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吃下去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她柔软的短发,“嗯,明天我们回广州去看病,顺便去看看我爸妈,已经6年没回去了。”

当年治好九九病的神医,如今应该还在吧,若九九的咳嗽没好转,那么就回广州看病吧,也顺便回家看看亲人。

他已好多年没回去了,应该去看看爸爸大妈和外公了。

“是要回去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吗?”九九吃着血燕,不经意间问。

结婚……

兰仲文的心底好像被针扎了一下。

然后,一阵温热从那里涌出来,愈来愈滚烫……

他和九九要结婚了。

他失神地想着,嘴角弯了起来。

“是啊。”兰仲文的眼眸突然变得好温柔,凝神着九九,荡出醉人的温柔,“到时候你身体调好了,我们就要个孩子吧。”

九九懵了一下,“可是我还不想要孩子耶。”

“妈妈不是说了吗?趁年轻生孩子恢复快,你今年都二十六岁,可以生啦,不然就要过三十岁了。”

“我还没准备好……”九九的声音弱弱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迎接一个孩子的到来,她有点恐惧,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带好一个孩子,怕自己尽不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九九,顺其自然就好。”他把她的短发拔到耳朵后,吻了吻她的脸颊,“你要是怕自己教不来,我来教。”

反正他早就想好了,九九始终是个危险人物,孩子要是给她教,迟早心性跟她一样,迷迷糊糊,随波逐流。

还是他来教吧。

九九默了一下,最终,砸了砸舌,“好吧,生就生吧。”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越发美丽,“谢谢你,九九。”

他吻住她的唇。

谢谢她,愿意给他生孩子。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

九九吓了一跳,口齿不清地挣扎,“我生病了,小心传染给你……”

他却不放开。

犹自闭上眼睛,深情的加深那个吻。

他的睫毛又浓又密,看得九九一阵失神,她楞了一下,便闭上了眼睛。

他的嘴唇有些冰凉,她的嘴唇也有些冰凉,他轻轻地吻她,渐渐地,他的唇愈来愈热烈,呼吸愈来愈滚烫。

身周都充斥了他的气息。

浓烈的深吻。

九九迷乱地沉沦着。

他眼底氤氲着惊人的柔情,他抱紧她,直到九九无法呼吸,他才轻轻放开她。

“好了,九九,你晚上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回广州呢。”他的眼珠乌黑迷人,在不敢看九九,转身把血燕的空碗拿到楼下去。

在看下去,他就把持不住了,九九现在生病了,他不能欺负她。

第二天天刚亮。

兰仲文就把九九叫起来,早晨和半夜是九九咳嗽最严重的时候,她睡眠不深,睁开无光的眼珠咳嗽。

兰仲文把她扶起来,马上就圣诞节了,他们还得快去快回,在圣诞节之前赶回香港来。

他给九九换衣服,梳头发,就像过去无数个早晨,他悉心照顾她,并且习惯了。

九九懒懒地坐着,时不时咳嗽几声。

每当她咳嗽,兰仲文的眉头便皱得仿佛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病似抽去了她的灵魂,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单薄苍白。

他给九九穿上四件衣服,保暖衣,线衫,马甲,大衣,在围上围巾,套上帽子,手套。

穿好后,九九俨然是一只小粽子。

陆叔已经把车准备好了,兰仲文把九九抱上黑色的莱斯劳斯,司机小扬开车,兰仲文坐在后座上,照顾九九。

路上,兰仲文给兰宅拨去个电话,说他和九九晚上会到家。

已经六年没回去了,从前是他的事业未成型,九九离开了他,他不想踏进广州,今日回来,他什么都拥有了。

事业,地位,最爱的女人。

都拥有了。

他们到了广州,没有先回市里,而是先去拜访神医,黄土路上,两旁的白杨树直冲云霄。

风景不断从身边倒退。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窗外的白杨树,想起了高一那年,兰仲文开着军车带她来拜访神医。

那年他才十五岁,还没到开车的年纪,却还是拿着军牌直闯大道,为了她的病,他熬中药,打探神医的地址。

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细水流长的爱情。

“兰花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相恋十三年。

那是谁都无法始料未及的,尖子班的翘楚和尖子班的吊车尾,竟然神奇的相爱了。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染上一丝温柔的光晕,“我肯定记得啊,那时候你蠢得要命,上课时间各种小动作,花花肠子千万条,老师怎么罚你你都不怕。”

九九也笑,眼珠黯淡无光,“兰花儿,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香港上学,我们每天都会做纸工艺,这是为了开发学生大脑里的丰富想象力,初三之前我都是在香港上学的,所以我习惯了,怎么改都改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