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岑从老师手里拿到数理试卷,一颗心又汹涌又迷茫,说不出什么感觉,她一直刁难他,没想到最后帮她的却是他。
虽然这件事微不足道,可比起林凡,少言的秦初更值得人信赖。
她站在讲台上。
遥望着台下的少年。
所有人似乎都淡化进阴影里了。
只余那俊美清贵的少年,瞳孔沉黯如夜,没有一丝浮动,凉凉的,有些远,有些淡。
她默默看着他,神情突然无措起来,恍如被温暖的海风吹过,泛着金色涟漪的温暖的味道。
空气中好像流动着清香,然后安岑的心,微微悸动了一下。
小考后,秦初崭露锋芒,位置被老师调倒三组中央,坐在了安岑的隔壁,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
安岑也因为数理成绩优异,被老师大大赞扬了一番,她摸着自己的鼻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白杨树高耸入云,蔚蓝天空被映衬得格外高远,有一点风,风中飘散着树木的清香。
自从抄过秦初的试卷,安岑和他之间的恩怨就无形化解了,这就像欠了债似的,安岑见到秦初债主,不觉地就低声下气了。
她本来就是个讲义气,知恩图报的妹子,于是每天看见秦初,就甜甜唤上一句,“秦秦。”
秦初的脚步一顿,俊美的脸庞扭过来,瞥她,“秦秦是谁?”
“你啊,我给你取你外号,好听吗?”自从抄过他的试卷和作业后,安岑现在觉得他格外顺眼,各种帅气,怎么看都觉得心花怒放。
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私心的,她身周坐的全是优等生,但只有秦初肯给她抄袭试卷和作业,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她已经抄了,索性就抱秦初大腿吧。
中考状元的大腿,想必是又粗又结实的。
若是她跟秦初变成好朋友了,那方圆百里,还有什么题能难倒她?
自从安岑当了组长后,她乖张的性格就收敛了很多,上课几乎不吃零食了,也不逃课了。
看来老师是用对方法了,安岑这孩子心眼并不坏,只是一直以来,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她,她每上一个班级,就会被所有老师警告,这样的待遇,如何让一个孩子对老师亲切起来?
但她和秦初的友谊始终没有进展,秦初不爱和人打交道,寡言少语,课间时间都是沉睡度过。
安岑只有每天早上见到他的时候,能唤上一句早安,这句早安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秦初的作业本。
秦初一直没有承认安岑是他的朋友,至于安岑要抄他的作业这事,他秉承无所谓态度。
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开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广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亲是省第一医院院长,母亲是外交官,权与钱相交,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绩嘛,烂透。
而且她在学校的名声也不太好,极其顽劣。传闻她有六个发小,此七人天天腻在一块,到哪,人家都得给她们让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过样子倒是长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无人知晓,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个重要人物,他现在住在广州二叔家里,二叔是广州响当当的人物,在广州商会里任职副会长。
安岑和秦初的友谊,一直停在借作业本的坎上,没有任何进步。
秦初是班级的名人,因为成绩优异。
安岑也是班级的名人,因为她的顽劣事迹。
直到这天,尖子班外来了一个穿玫红衣服的女孩,这个女孩在学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红色上衣,头发盘得乱糟糟的,夹着12根枚红色夹子,满头的玫红。
这女孩有好几个外号,其中最贴切的外号叫火箭,原因是她骑单车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从眼前一闪而过,就不见了。
安岑等人回家都是骑得慢悠悠的,一边聊天一边笑,每次火箭都从她们中间一闪而过,若水见了她,必然出声咒骂,“这女的脑子有泡吧?路这么大她不骑,非从我们中间骑过,还骑那么快,我手刚要是伸出去,肯定得被她折断。”
然后所有人都会笑起来。
听说这人爸妈是近亲结婚,导致这女孩有点不正常,这种人,要说她可怜嘛,她又可恨。
但她并不是神经病,只是行为很怪异,她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并且很喜欢交朋友似的,她特别喜欢跟安岑说话,安岑初中跟她同班过,火箭每天都带一个橘子给她。
安岑不喜欢吃橘子,就婉拒她,她还是不听,偷偷把橘子塞在安岑书包里。
安岑这人书包是几百年都不打开的,几天后她闻到一股糜烂味,好像是从书包里散发出来了。
不可能啊。
她皱着眉,一打开书包,书包里的橘子已经腐烂了,表皮凝了一层白色的粘稠物,将整个干净的书包都染上了令人恶心的白色粘稠物。
气得她差点动手,但出于她是好心,安岑就算了。
一开始安岑还是好好跟她说话,然后火箭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安岑的电话,每天打电话给她,大致内容如下:“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安岑不想搭理她,翻着白眼敷衍道:“不知道。”
“我知道啊,安岑,我告诉你吧。”
“……”
第二次。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我知道啊。”安岑仍旧敷衍,但这次她学聪明了,速战速决她,免得她罗里吧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