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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幸好

李远山是陇右世家出身,他的父亲李乱世袭开国郡公,因为军功卓着而晋封为国公,他是嫡长子,李乱死后,这唐公的封号就由他继承。陇右世家,最大者为李姓,其次为刘姓,再次者为虞姓。陇右,在大隋河西道,距离山东道三千七百里之遥。

大隋取士,虽然以科举为主,但不可否认的是,真正掌权者皆是世家出身之人。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六部官员,从四品以上的大员十之八九出身世家。大隋二十四道,二十四位总督,这些权势熏天的封疆大吏,只有河北道总督袁崇武是寒门出身。

虽然十六卫的大将军在品级上低于各道总督,但军政分开,总督是正二品的大吏,却没有权利节制十六卫战兵,手下的兵权也只是州郡的郡兵。但是比起战斗力来,郡兵和战兵绝不可同日而语。

而十六卫的大将军皆是陛下最信任之人,也差不多身上都有国公显爵。各道的总督,见了这些大将军反而要行礼。前朝是以品级定尊卑,而大隋是以爵位定尊卑。比如前朝的国公,若身上只有五品官职,见了六品官员也要行大礼。而在大隋,爵位高于官位。

二十四道的封疆大吏,没有一个爵位高于县侯的。

这十六卫的大将军,除了兵部的虎符和皇帝的旨意之外,哪怕是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正一品大员,也没有权利调动。而除了战兵之外,大隋兵马战力其次者是各亲王属地的门兵,这些亲王在自己的领地内等同于皇帝,士兵的装备物资不从朝廷出,而从他们自己的府库里出,门兵就是亲王们的死人武装力量,自然舍得投入,所以门兵的装备也极好。

各地的郡兵装备物资由朝廷供给一半,另一半由当地官府自行补给。但地方官府收上来的赋税钱粮,大部分都要上交国库粮仓,剩下的本就不多,若是再碰上一些贪财之官,就更没有钱装备郡兵,所以郡兵的战力与战兵和门兵相比差之太远。

十六卫战兵,其中十卫驻守各地。两卫拱卫东都,四卫驻守在长安东西南北四方。

李远山坐镇大隋西北,权利虽然比不得山东道总督杨善臣,但说起来,杨善臣见了他也要客客气气的说话。

所以,御书房秉笔太监吴陪胜就算在宫里再得宠,也绝不敢在李远山面前放肆。他是个聪明人,所以明白一个道理。就算皇帝对他再好,若是因为他得罪了李远山,皇帝也绝不会站在他这边,如果李远山一怒杀了他,皇帝最多下旨责备一番了事。

大隋的宦官,没有实权,再得宠也没有用。

尤其是那些各道的总督,各卫大将军,这些人更是不能惹。

在卧仙山大军营地中,半山腰一棵大槐树下建有一座凉亭。这凉亭的位置选的恰到好处,在山腰一处突起的地方搭建。延伸出山体的巨石上,有巧夺天工之美,远远的看过去,这个地方正是卧仙山这个躺着的仙人的鼻子。

只是这个时节,却并不适合坐在这个地方。

才过了年没多久,河东道又是大隋西北最冷的地方,这半山腰凸起处,更加的风寒冷冽。凉亭里又是四面透风没个遮挡的东西,顺着山坡卷过来的山风刀子一样在脸上割着,生疼生疼的。

吴陪胜紧了紧披着的厚重大氅,还是觉得冷风能轻而易举的钻进自己衣服里。在这个地方,让他坐都坐不住。这凉亭要是放在夏天,绝对是个避暑的好去处。可这个时候,时间久了能把人冻死。

“我的国公爷,怎么挑了这么个好地方。”

吴陪胜冻的鼻涕直流,在亭子里来回小跑。

李远山坐在石凳上看着吴陪胜笑了笑,歉然道:“你也知道,这个地方虽然冷了些,但却有个好处。”

“这地方能有什么好处?”

吴陪胜跺着脚好奇问道。

“谁都看得到,我在这里请你喝酒。但谁都听不到,你我说些什么。我约公公在这个地方相见,公公想必早已经猜到了我有话说。不然……公公怎么可能在陛下面前那么炙手可热?”

李远山依然穿着那身显得单薄了些的国公朝服,但脸色却没有一丝改变。山风之巨,便是右骁卫七虎将中修为最好的殷破山也不敢在这个时节这个地方久留。虽然他那一身横练的功夫赤身刀枪不入,但寒风之威又岂是寻常刀剑可比的。

听到这句话,吴陪胜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唐公,这次随着大理寺和兵部的人巡查,就咱家一个闲人……”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李远山摆了摆手打断。

李远山将面前的食盒打开,微笑着说道:“公公难道不好奇,这奇寒之地我能请公公吃什么?酒可以温着,但菜却端上来就能冻住。”

“好奇”

吴陪胜点头道。

“就这一个菜,公公不要觉着李某寒酸就好。”

李远山把食盒推到吴陪胜面前,吴陪胜弯腰看了看眼睛顿时睁大。食盒里就一张纸,但是很特殊的纸。

“我知道公公你老家是江淮道江都郡人,几年前我在江都城里置办了一座前后五进的宅子,本想清闲时候去享受一番江南风光,可惜一直无法得偿所愿。宅子一直没人住,快荒废了。我驻军西北没有陛下旨意不得妄动,想跑去江都水边怕是没机会了。公公清廉,从不收金银。家中也没什么亲人,将来出了宫养老的地方也不好现找……”

“使不得!”

吴陪胜连忙推辞:“这若是让陛下知道了,咱家有十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陛下会知道?”

李远山笑了笑道:“陛下即便知道,也会装作不知道。对身边亲信之人,陛下向来心软。而且,公公你安心,我也没什么忤逆陛下之意的事求你。”

“真的?”

“真的。”

吴陪胜看了看山下,大营里的人就好像蚂蚁一般大小。他笑了笑将房契收好,然后打着寒颤行礼道谢:“那咱家就谢谢唐公的慷慨恩义了。”

方解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他在金元坊后面一个独院里居住,等他第二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自己那张舒服的大床上。第二次醒过来,非但小腹里依然如有一团火烧着似的,脑袋里也疼的厉害,全身上下都肿了起来,便是眼皮都没逃过,一双本来挺大的眸子几乎被封住,只能睁开一小条缝隙。

看东西极模糊,嗓子里火辣辣的疼几乎发不出来声音。

他挣扎着试图坐起来,却发现根本就动不了。四肢百骸,无一处不疼的。因为嗓子里干的厉害,想要说话却只发出一声干涩沙哑的呻吟。

但是他却很清楚的知道这是他自己的房间,因为这房间里有他熟悉的味道。这味道,源自沐小腰身上。她是一个身有异香的女子,闻着令人心旷神怡。有她在屋子里,也不知道省了多少檀香。

而女人身上的这种香味,比起檀香来更是要胜过不知多少。

“你在?”

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嗓子里挤出这两个字。

“大掌柜,您可是醒了。”

声音不是沐小腰的,她也不会称呼自己为大掌柜。方解虽然脑袋里疼的如同要裂开一样,但神志却清醒的很。他从声音中判断,说话的是金元坊赌场里四大荷官之一的金凤。这名字虽然俗气,但金凤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而且经过方解调教,苦练了一年之后,她摇骰子的本事绝不可小觑,这两年来,还没有那个客人能赢的了她。当然,这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在方解之前,根本就没有骰子。

金凤是个十七岁的少女,身材娇小。最出彩处是她的小嘴,极其性感。这妮子是樊固城里一个孤儿,父亲是边军,有一次巡逻的时候被山狗围住活活咬死,连骨头都没剩下一根。母亲一病不起,没熬两年就病死了。

金凤身材不错,虽然比不得沐小腰,但也是不多得的美人,小家碧玉,看着很养眼。她的手极为灵巧,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成为金元坊四大荷官之一。

恰是在金元坊开业那天她娘亲病逝,方解便收了她做荷官,精心培养,现在已经是金元坊不可或缺的人。

“眼睛看不清东西,但还是知道你在。”

方解说谎,绝不会脸红。再说,现在他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

方解喝了金凤递过来的水之后嗓子里好受了些,轻声轻语的问道:“我是怎么回来的?”

金凤扶着方解躺的舒服些,为他盖好被子:“是巡城的边军发现您的,当时您全身****躺在大街上,身上看着被人打过似的,巡城的边军队正恰是李敢当,立刻带着人把您送回来了,二掌柜连忙请了郎中给您看过,却看不出这伤是怎么来的。刚才李将军亲自来过,您没醒,李将军坐了会儿就走了,特意吩咐我好生照顾您。”

说到这里的时候,金凤已经忍不住心疼的掉了眼泪。

“这是谁这么龌龊阴狠,把您打成了这样。”

“呃……”

方解自己还糊涂着,他倒是宁愿相信是被人打了一顿:“天黑没看清,被人蒙住头脑就一顿打,昏了过去,是谁我也不知道。”

“李将军说要严查,边军出动了两个队的人手在城里搜呢。”

“没事……放心吧。”

方解苦笑一声,他现在也想明白绝不是杜红线对自己怎么了。说不定,是那个青衫男子搞的鬼。可无冤无仇的,他干嘛把自己弄成这个德行?当时在红袖招,他就觉得那青衫男子看自己的眼神不同寻常。后来在云计狗肉铺子里,他已经微醉,倒是失去了警觉,可那个青衫男子看着不像是个恶人啊?

“叫人怎么放心,大掌柜……还疼不疼?”

金凤垂泪,看着方解肿成猪头一样的脸心疼的问道。

“过几天就好了。”

方解叹了口气,然后忽然警觉一件事。想到这件事,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或是发现他脸色有异,金凤连忙问道:“怎么了,是不是疼的厉害?我这就去请郎中过来。”

“也不是……只是发现有些不妥。”

方解有些痛苦,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全身无一处不疼的,为什么偏偏……偏偏那个地方毫无知觉?金凤,你告诉我……那里是不是被打坏了?”

金凤俏脸一红,忍不住摇了摇头:“没有……是我服侍您躺好的,您当时身子****着,所以我看的仔细,那里……那里好好的,只是……只是……看起来大了许多。”

“可为什么一点知觉都没有?”

方解担忧道:“万一坏了……”

金凤轻轻的把方解的被子拉开,偷眼看了看脸色羞的更红了:“还直挺着,看着怪吓人的。”

“我动不了,你帮我动动它,我看看有没有感觉。”

“噢……”

金凤红着脸应了一声,想用手去触碰却又不敢,唯恐碰疼了方解,她手灵活温柔却还是担心。

方解觉得脑海里的疼痛顿时一轻,不由得庆幸:“幸好幸好,就这东西感觉还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