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经(白话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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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道法自然

原典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有种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它没有声音,也没有形体,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它可以作为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字,约定叫它做“道”;勉强地形容它,说它是广大无边的。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深远无际,深远无际而又返归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整个宇宙中有这四大,而人是其中之一。人学习地的厚实涵藏,地学习天的高明宽广,天学习道的本源创生,道则纯任自然,顺规律行事。

名家注解河上公:道无形混沌而成万物,乃在天地之前。寂者,无音声;寥者,空无形;独立者,无匹双;不改者,化有常。道通行天地,无所不入。在阳不焦,托阴不腐。无不贯穿,不危殆。道育养万物精气,如母之养子。

王弼: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周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逝,故曰远也。不随于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

朱元璋:人法地者,君天下,当体地之四序交泰,以为常经而施政。地法天者,听风雨霜露,以生实收敛物焉。天法道者,以无极之气,自然徐成之也。道法自然者,和气冲而物不敝是也,故能自然。

经典解读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运行。“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是圆满和谐的整体,并非由不同因素组合而成的松散体。“道”无声无形,先天地而存在,循环运行不息,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

在本章中,老子提出“道”、“人”、“天”、“地”这四个存在。其中,“道”是第一位的,是一个绝对体。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才能够“独立而不改”。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而是经过变动运转又回到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处。

“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的,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这就是“道”的性质和规律。其实,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东西。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的“无限”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玄虚。它独立存在,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不依靠外力推动。

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宰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老子讲的道,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即道在物先,又在物中。

智慧典例

人没有理由自高自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学习地的厚实涵藏,然后学习天的高明宽广,进而学习道的本源创生,最后则是效法自然,顺规律行事。所以,人没有理由自高自大。自高自大,出自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见人读数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法国大文学家巴尔扎克也曾说,自高自大是人生的三大暗礁之一。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井底之蛙的故事。

从前,一口废井里住着一只青蛙。有一天,青蛙在井边碰上了一只从海里来的大龟。青蛙就对海龟夸口说:“你看,我住在这里多快乐!有时高兴了,就在井栏边跳跃一阵;疲倦了,就回到井里,睡在砖洞边一回。或者只留出头和嘴巴,安安静静地把全身泡在水里;或者在软绵绵的泥浆里散一回步,也很舒适。看看那些虾和蝌蚪,谁能比得上我?”海龟听了青蛙的话,就笑着对青蛙说:“你看过海吗?海的广大,哪只千里;海的深度,哪只千丈。古时候,十年有九年大水,海里的水,并不涨多少;后来,八年里有七年大旱,海里的水,也不见得浅了多少。它不受旱涝影响,住在那里,才是真的快乐呢!”井蛙听了海龟的一番话,吃惊地待在那里,再没有话可说了。

沧海一粟一个人眼界与心胸足够高远,自然知道自己所知所悟有多么浅薄。只有井底之蛙,才会自高自大,自以为是。不能保持警觉,自高自大,学识浅薄,就难以应付人生路上的困难。因此,要尊敬自己周围的人,虚心向他人学习,要经常保持清醒的头脑。

曾国藩曾说:“古今亿万年,无有穷期。人生其间,数十寒暑,仅须臾耳!大地数万里,不可纪极,人于其中,寝处游息,昼仅一室耳!夜仅一榻耳!古人书籍,近人著述,浩如烟海,人生目光之所能及者,不过九牛之一毛耳!事变万端,美名百途,人生才力之所能办者,不过太仓一粟耳!

“知天之长,而吾所历者短,则遇忧患横逆之来,当少忍以待其定;知地之大,而吾所居者小,则遇荣利争夺之境,当退让以守其雌;知书籍之多,而吾所见者寡,则不敢以一得自喜,而当思择善而约守之;知事变之多,而吾所办之者少,则不敢以功名自矜,而当思举贤而共图之。夫如是则自私自满之见,可渐渐蠲除矣。”

多么高明的见解!芸芸众生,“不知天多高,地多厚”,只晓得一个“我”,则一切相害。一个人倘能觉悟到此种境界,自然可以除去自私自满之见,往大道上迈进。否则坐井观天,画地为牢,怎么能够成就大事呢?

但古今自高自大、自我欣赏,以为自己就是天的人不少。而当他发现自己不是天的时候,就会心生嫉妒,害人害己。所以,周瑜临终之时,才会说出“既生瑜,何生亮”这样的话来。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们要做的就是抱持一颗平常心,顺其自然,师法自然。

自然用它无声的诉说,教给我们许多生活的道理。我们从植物那里学习播种与收获,从动物那里看到平等和自由,从生命的节奏中学会如何告别悲伤。自然界没有浪费,我们从中学会循环之道;自然界的生命多种多样,我们由此学会百花齐放、推陈出新。

师法自然,我们才能对自然和真实的自我有一份尊重。自然能体现一种真实自我同大我的联系,帮助我们聆听内心真实的声音,点燃生命之火,并找到生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