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宫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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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文采风流今尚存——政治文化篇(4)

《明史》卷三六叙述这种情形说:“内阁调旨,惟出首辅一人,余但参议论而已。”

仁、宣时期阁权之迅速增长,与当时的阁臣“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的特殊身份有关。他们都是仁宗居东宫时的旧臣,为维护朱高炽皇太子的地位起了重要作用,因而深受仁宗和宣宗的信任。

同时,他们在内阁任职的时间都很长,杨士奇在内阁四十三年,金幼孜三十年,杨荣三十七年,杨溥二十二年,历任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四朝大学士。

几位大学士的不凡经历,使之成为“宿德重望”,“为时耆硕”,在朝臣中有着很高的威望。而这一点对于阁臣权力的增长,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明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并非自明朝起,却在明朝发扬光大,说来真是有趣,唐宋时虽有科举,但录取名额十分之少,一科往往只取几十人。明朝自洪武三年(1370年)起开科举,实行扩招,这下子想做官的人就挤破了头。纷纷以读书为业,这些人就是后来明朝文官势力的基础。

明朝从一开始就建立了科举制度。明代的考试制度,主要分为培养人才(养士)和选拔人才(取士)两个阶段。培养人才的主要机构是学校。明朝在府、州、县各级地方政府均设有学校,称为府、州、县学。学生入学,必须先经过考试,考试不及格未能入学者,不论年龄长幼,通称为“童生”。通过考选而取得入学资格者,称为“生员”,又称“秀才”。府、州、县学的生员中,各有一定名额,可以支领公费,称为“廪膳生员”;在名额外增加录取者,称为“增广生员”,不得支领公费。在增广生员外再增加录取者,则称为“附学生员”。生员入学后,可以参加由学道(或称学政、学台)主持的岁、科两试。岁试的目的是对生员测验课艺,其成绩分为六等。“岁试”成绩优异而列于一、二等者,不只可应科试,而且还有奖赏,同时又可以视各类生员缺额,依次递补为廪膳生员或增广生员。至于成绩低劣而名列四等以下者,则会受到挞责或降格的处分。在“科试”中考在一、二等者,称为“科举生员”,可以录送乡试,称之为“出贡”;也可以递补廪生或增广生员,如同岁试;考在三等者则不得应乡试;三等以下者有罚。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子、午、卯、酉年举行。考试分三场,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考生入场经严格搜查,每一名考生由一名号军监视,防止作弊。考生交卷后,经过弥封、誊录、对读程序,然后送主考和同考评阅。乡试的录取名额是由朝廷决定的。乡试考取即为“举人”,举人可参加会试或入监,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于乡试的第二年,即辰、戌、丑、未年在京城举行。会试分三场进行,在一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考试的考场叫作贡院,其实从其结构环境来看,可以称其为牢房。贡院里有上万间房间,都是单间,有人可能觉得单间很好,别忙,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个什么样的单间,这种单间叫作号房,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这几乎就是一个笼子。考生在进去前要先搜身,只能带书具和灯具进去,每人发给三支蜡烛,进去后,号门马上关闭上锁,考生就在里面答题,晚上也在里面休息,但由于房间太小,考生只能蜷缩着睡觉,真是要多难受有多难受。会试的录取人数,明初没有定额,成化十年(1474年)以后,一般只取三百名。会试考中可以参加殿试。明初,会试取士,不分南北。明仁宗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仁宗命杨士奇制定了南北方省份的录取名额,南方省份占十分之六,北方省份占十分之四。正统年间,又分为南、北、中卷,并制定了相应的录取比例,分地而取的原则没有改变。

状元楼

最高级别的殿试在紫禁城的奉天殿或文华殿举行。凡是会试考中的人都可以参加。相比乡试和会试,殿试的考题很简单,仅有一道题,是关于时务的。试题由内阁预拟,在考试前一天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选定,有时皇帝自己命题。殿试由皇帝本人亲自主持,皇帝就是主考官。明代,参加殿试的人一概不被黜落,只是定名次。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殿试发榜后,皇帝在礼部赐宴给新科进士,称“琼林宴”,之后新科进士拜谒孔庙,并在国子监树立石碑,镌刻新科进士姓名。接着,这些进士们就可以被授予官职了。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则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庶吉士,中选者由职位高资历深的翰林院官员任教习,负责培养。三年学成后,优秀者留翰林院任编修或检讨,其余出任给事、御史或者授府推官、知州、知县。

参加科举考进士是为了当官,随着老百姓做官的人越来越多,世俗的名门望族势力慢慢消退,科举进士们形成了所谓的科举势力,也就是后来的文官群体,这一群体给明朝的政治带来了十分巨大的影响,他们形成了类似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上可威胁皇帝,下可统治百姓,十分之可怕。

孝宗为何要修《大明会典》

明孝宗即位后,励精图治,意欲做一番大事。当他准备查阅历代典籍时,发现了一个问题。

《大明律》封面和序言

那就是,明朝自太祖开国以来的历代典制都散布在各种各样的简册之中,没有经过系统编辑,查询起来很不方便。

因此,孝宗下诏命令阁臣们分馆编辑历朝的典章制度,以方便查看和利用。

对此,孝宗在《御制明会典序》中写道:

我朝自圣祖皇帝开国以来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历朝祖宗的典章制度都经过仔细斟酌,借鉴了历朝历代的经验教训,许多东西可以说是万世之法。现在特意让大臣们编辑成书,以颁示中外。同时,此书还可以借鉴利用,传之于后世,令后人世代遵守,不迁于异说,不急于近利。积之既深,持之既久,这是我朝历代先皇治国治民的高明之处,雍熙泰和之治,可以同唐虞,三代圣贤相媲美。要把这种治理国家的精神传下去,就靠这本书了。

现在要以本朝的官职制度为主线,事物名数等级为纲目,主要编辑祖宗历朝的典章制度,凡事要据实编写,并写明时间,附在后面,汇集起来,最后编成一代典章制度汇集。

随后,孝宗敕定书名为《大明会典》。可见,孝宗命大臣们编辑这本书,不仅要自己利用,还立意深远,考虑到了子孙万代的千秋功业。

《大明会典》是一部政书体史籍。万历四年,大学士张居正等重修大明会典,申时行等奉敕撰。原称《大明会典》,又称《万历重修会典》。全书二百二十八卷,书成于万历十五年(1587年)。

《大明会典》从弘治十年(1497年)三月开始设局编辑。徐溥以内阁首辅兼任总编辑,刘健、李东阳、谢迁等人参与编辑。徐溥当时是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历任几朝,经验丰富。

《大明会典》的编修用了四年多的时间,他们参阅了宫廷里所藏的各部档案以及历朝皇帝起居注,引用了许多私人撰写的传记、方志。

《大明会典》依孝宗所订体例,定有凡例二十四条,以《诸司职掌》为本,参考《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教民榜文》、《军法定律》、《宪纲》、《大明律》、《孝慈录》等十二种朝廷颁布的官书,并附上同历年制度有关的事例,以本朝职官制度为纲,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将六部中的吏、礼、兵、工四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剩下的户部和刑部所属几个司则分省来写,如江苏、浙江等布政司等。

《大明会典》与《诸司职掌》不同的地方是添加了“宗人府”一部分,放在第一卷。后面的第二至一百六十三卷都用来记述六部的典章制度,第一百六十四至一百七十八卷为文官制度,最后两卷用来写武官制度。各官职以下还列有详细的统计数字。如田土、户口、驻军和粮饷等,提供了参考的重要依据,冠服仪礼等还附有精美的插图。

《大明会典》全书共有一百八十卷,于弘治十四年(1501年)修成,由刘健等奉表呈进给孝宗皇帝审阅。

随后,孝宗敕令刊刻,然后颁行全国。遗憾得是,孝宗没能等到此书出版,便驾鹤西去。

武宗即位以后,命令大学士李东阳对《大明会典》重新参校,然后由司礼监刊刻发行。嘉靖的时候又进行两次增补,增加了一些后代的东西。

万历四年(1576年)六月,明神宗又下诏命张居正为总裁,重新纂修,校订弘治、嘉靖年间所编辑的本子,增补修订了一些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前后的六部现行事例,分类编纂。

综上所述,孝宗下旨编修《大明会典》,意在方便查询,并给后世子孙留下一部不可多得的典籍。而《大明会典》也的确为一部不可多得的典章制度汇编,是研究明代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状况的重要文献,也是一本研究明史的重要历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