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洛克谈人权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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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论谁有继承权(5)

我以为他还不如抛开不谈荷马和他的托洛伊战争为好,因为他对于真理或是君主政体的强烈热忱已经使他对于哲学家们和诗人们产生了如此高度的愤懑,以致于他在序言中告诉我们说,“在今日,喜欢跟着哲学家和诗人们的意见后面跑的人太多了;他们想从其中找到一种可以给他们带来一些自由权利的政府起源学说,使得基督教蒙受耻辱,引出了无神论。”可是,这些异教的哲学家和诗人们……象亚里士多德和荷马……只要能够提供一些近乎还可以满足他的需要的东西,却根本没有被我们这位热诚的基督教政治家所拒绝过。

可是,让我们仍旧回到他的《圣经》上的历史来吧。我们的作者接着告诉我们说:“自从以色列人摆脱压迫回去,上帝对他们特别关心,挑选摩西和约书亚相继做君主来管理他们,替代最高的父亲的地位。”假如以色列人“脱离埃及的压迫回去”是真的话,他们一定回到自由的状态,并且这话定必包含有他们在受压迫之前及以后都是自由的意思,除非我们的作者说,主人的更换就是“摆脱压迫回去”,或是一个奴隶从一只奴隶船搬到别一只船去,就是“摆脱压迫回去”。那么,假如说他们“摆脱压迫回去”了,很明显,在那个时代……不管我们的作者在序言中说了些与此相反的话……一个儿子,一个臣民,和一个奴隶之间区别是存在的;不论是在受埃及压迫以前的先祖们或是以后的以色列统治者,都没有“把他们的儿子或臣民算作他们的财物”,好处置“别的财物”那样,用绝对的支配权来处置他们。

流便献他的两个儿子给雅各做担保,犹大最后为着使便雅悯平安逃出埃及,而充当了担保,这是明显的例证。假如雅各对于他的家族各人的支配权,像支配他的牛或驴一样,像主人对于自己的财物一样,上述的事便完全是空的。多余的,最多是一种笑话而已,并且流便或是犹大拿出来做担保,保证便雅悯回去一事,便正像是一个人从他的主人的羊群中取出两只羊,拿一只出来做担保,保证他一定会好好的把第二只送回去一样。

当他们脱离了这种压迫,其后又怎样呢?“上帝因为对他们以色列人特别的关心。”在他的书中,他竟有一回让上帝对人民关心起来,真好,因为在别的地方,当他讲起人类来时,一若上帝绝不关心他们中的任何部分,而只关心他们的君主,至于其余的人民,人类的社会,只被他当做是若干群的家畜,供他们的君主使役。应用和作乐。

上帝挑选摩西和约书亚相继做君主来统治;这是我们的作者所发现的这个精明的论据,证明上帝关心父的权力和亚当的继承人。这里面,为表示上帝对于他自己的人民关心,他挑选来做他们的君主的人竟都绝没有做君主的资格,因为摩西在利未族中,和约书亚在以法莲族中,都没有父亲的身份。但是我们的作者说,他们是代替最高的父亲地位的。假如上帝曾在任何地方像他选择摩西和约书亚那样明确地宣告过他把这样的父亲做统治者,我们就可以相信,摩西和约书亚是“代替他们的地位的”;但是,那是一个还在争论中的问题,在这个问题没有被更好地证明以前,摩西为上帝选作他的人民的统治者,不能证明亚当的继承人或属于“父亲的身体”拥有继承权所有,正如同上帝选择利未族中的亚伦做祭司,不能证明祭司一职属于亚当的继承人或“最高的父亲”所有一样;因为,纵使祭司和统治者两种职位都不是安排在亚当的继承人身上或是父的身份之上,上帝仍然可以选择亚伦做以色列的祭司,摩西做来统治。

我们的作者接着说:“同样,在选择了他们之后没多久,上帝又设置了裁判官,在危险的时候保护他的人民。”这证明父的权力是政府的渊源,同从前一样,继承人是从亚当手中得到的,只是在这里,我们的作者似乎承认这些在当时全都是人民的统治者的裁判官们都不过是些勇敢的人们,在危险的时候,人民推举他们做将军来保护他们。难道没有父权为统治权力的依据,上帝就不可以设置这些人员吗?

可是,我们的作者说,当上帝为以色列立君的时候,他重新建立了父权政府世代承袭制这一个古老而原始的权利。

上帝是怎样重新建立的呢?是用一种法律吗?即一种成文的命令吗?这样的事情我们找不到,那么,我们的作者的意思便是,当上帝为他们立君主之时,在为他们立君之中,他就“重新建立了这权利”等等。所谓在事实上重新建立对父权统治的世代承袭权,便是让一个人占有他的祖先曾经享有的以及他自己根据世袭权也有资格享有。因为,第一,假如不是他的祖先曾有过的政府,而是另一政府,那就不是继承一种“古老的权利”,而是开始一种新的权利。如果一个君主,除了赐给一个人以多年来他的家族已被夺走的早期遗产以外,还另外赐以从来不曾为他们祖先所占有过的财产,在这个场合,只有对于从前为他们的祖先享有过的产业,才能说是“重新建立世代承袭的权利”,别的产业就不能这样说。因而,如果以色列诸王所有的权力多过以撒或雅各所有,那便不是在他们身上“重新建立”对某一种权力的继承权,而是给他们以新的权力……不论你怎样称呼这种权力,不管是不是“父权”;至于以撒和雅各有没有与以色列诸王一样的权力,我请大家根据上面讲过的话去加以考虑,我不相信他会发现亚伯拉罕以撒或者雅各享有任何一点王权。

其次,除非那个取得这种权力的人,确实有继承之权,又是他所继承的人的真正下一代继承人,不然对任何东西都不能有所谓“原始的与古老的世袭权利之重新建立。”在一个新的家族中开始的事情,能说是重新建立吗?让无权继承的人得到王位,然而这个人在世代继承没中断过的情况下,又根本没有可能提出取得这种权利的借口,这能说是一种古老的世袭权的重新建立吗?上帝赐予以色列人的第一个王扫罗是出自便雅悯族。是否“古老的和原始的世代继承权”在他身上“重新建立”了呢?大卫是第二个王,他是耶西最幼的儿子,而耶西是雅各的第三个儿子,犹大的后裔。是否是在他身上,又“重新建立了对父权政府的古老而原始的世代继承权呢?”抑或是在王位的继承者他的幼子所罗门的身上呢?是在支配十族的耶罗波安的身上呢?抑或是在登基六年与王族血统完全无关的亚他利雅的身上呢?假如“父权政府的世代承袭这种古老而原始的权利”重新建立在上述诸人中的任一个人或他们的后裔身上,那样“父权政府世代承袭的古老而原始的权利”,不论长兄幼弟都可享有,只要活着,在他身上都可重新建立这种权利;因为,凡是幼弟们和长兄们一样,根据“世代承袭的古老的和原始的权利”可以得有的权利,无论它是什么,每一个活着的人也可凭着世代承袭权而取得这种权利,包括罗伯特爵士以至任何人。我们的作者是为了保障王权和王位继承权而重新建立的对“父权”或“王权”政府的世代继承权,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享有这种权利,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英勇权利,就让大家来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