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青少年一定要知道的奥运知识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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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偷盗五环旗的奥运冠军

澳大利亚的“女飞鱼”道恩·弗雷泽,从1955年起就已经闻名遐迩了。她3次参加奥运会,荣获4块金牌,4块银牌,共39次打破世界纪录,成为世界游泳史上最有成就的女运动员之一。

弗雷泽自幼调皮、好动、任性。她6岁开始就去河里游泳,她在小朋友中算是游得最快的一个。14岁那年,她首次在悉尼举行的一次100米自由泳比赛中,击败了当时很有名气的澳大利亚希望之星洛·克拉普,获得地区的冠军,并一举成名。

从此以后,弗雷泽的成绩迅速上升,几乎所向无敌,屡战屡胜。然而,她的胜利并没有引起官方多大的重视。相反,她被取消其以业余运动员身份参加比赛的资格,理由是7岁时她为一个俱乐部参加比赛。幸好她当时没有接受任何的现金,就这样,弗雷泽在中止了18个月的比赛之后,官方恢复了她的业余运动员资格。

当时,澳大利亚的著名教练哈里·格拉赫邀请弗雷泽参加他的俱乐部,可是任性的弗雷泽认为每天在游泳池里泡上几个小时实在没什么乐趣。然而格拉赫教练对弗雷泽说:为了能够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世界冠军,除了苦练以外,没有任何捷径可走。两年后,弗雷泽终于出现在游泳池内,而且每天至少进行5小时的苦练,辛勤的汗水终于迎来了丰硕的成果。

1956年,19岁弗雷泽首次参加在自己的国家举行的第16届奥运会。从当时世界泳坛的优秀女运动员的年龄来看,她可算得上起步很晚的女选手了。在有16个国家的35名选手参加的100米自由泳比赛中,她以1分2秒的优异成绩刷新了自己保持的世界纪录(大赛前,弗雷泽曾4次打破了100米自由泳的世界纪录)并击败了自己的队友克拉普,获得了她生平以来的第一枚金牌。

在奥运会上,弗雷泽还和队友合作,在4×100米自由泳接力比赛中以4分17秒1的成绩再创新的世界纪录,夺得了第2枚金牌。另外,她还夺得了400米自由泳比赛的银牌,冠军是克拉普。

奥运会后,弗雷泽成了100米自由泳的绝对冠军。1960年,弗雷泽第2次参加了在罗马举行的第17届奥运会。赛前,人们普遍认为美国的年轻选手苏·冯萨尔察将是夺标呼声最高的人物。但在比赛中,弗雷泽却很轻松的获得了冠军,她比冯萨尔察快了1秒6,并以1分1秒2的成绩打破了奥运会的纪录,冯萨尔察列第2名。之后在两个接力项目的比赛中,由于她的非凡一棒,又为澳大利亚队夺得了2枚银牌。

有些人不适合游泳

首先是对于那些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等严重疾病或难以承受大运动量的人。

其次是患有中耳炎、沙眼、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患者有可能给别人带来麻烦。

另外,饭后或酒后不宜立刻游泳,因为人的胃所受水的压力及冷刺激之后,很容易引起痉挛腹痛,久之会引起慢性胃肠炎等一些疾病的发展。所以,如果想在饭后游泳,最好等到四十分钟之后在进行游泳。

1964年,弗雷泽又一次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18届奥运会。在来东京之前弗雷泽已经将自己的成绩游进了1分钟大关。然而,正当她满怀信心去争取更高的成绩的时候,一场不幸的灾难降临在她的头上。她所驾驶的汽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她的母亲当场死亡,姐姐和朋友受到重伤,她自己的颈部也受到了严重损伤,去医院打上了6个星期的石膏。这时,离东京的奥运会只有5个月了,外界舆论认为弗雷泽参赛无望。

可是倔强的弗雷泽并没有在困难面前倒下,她忍着病痛,进行艰苦的训练。她又一次出现在奥运会上。在参加100米自由泳比赛的44名选手中,27岁的弗雷泽已经算是老大姐了。在预赛和决赛中,弗雷泽顺利晋级。决赛开始,她受到了美国15岁的小将沙·斯托德的挑战,两人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前70米并驾齐驱。接着,弗雷泽凭借自己最后的冲劲,第一个到达了终点,并创造了59秒5的新的奥运会纪录,斯托德以0.4秒之差屈居亚军。弗雷泽成了奥运会游泳史上唯一的在同一项目中连获三届冠军的运动员。

奥运会结束后,弗雷泽和自己的队友去帝国饭店庆功,在两个队友的怂恿下,她溜进了饭店的后花园,摘下一面奥运会的五环旗准备留作纪念。但是却被警察发现了,她拔腿就跑,警察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追赶,游泳池中的女飞鱼毕竟跑不过自行车。她被捕了,当警察发现她是奥运会的冠军时,让她走了。

然而,澳大利亚游泳协会还是下了判罚令,判其禁止参加比赛10年,这迫使她不得不离开了给她带来荣誉的游泳池。可是,一贯任性的弗雷泽并不在乎,她喜欢喝啤酒,而且每天晚上都睡得很晚,她认为只有尽情地享受美食,愉快地度过人生,才是她成为一个优秀的游泳选手的秘诀。就是这样一位任性的游泳皇后,1964年还是被评为澳大利亚的最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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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由西罗马帝国灭亡开始计算,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极权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开始人们就用各种各样的理由阻止妇女游泳甚至洗澡。17世纪,一些与医疗有关的洗浴方式才给当时的妇女提供了洗澡的机会。但妇女们必须穿上长及脚踝的厚衬衫外加一顶帽子来保持体面。她们一出水面,侍者们就会给她们穿上长袍。

到了19世纪,一种有皮带、长度及膝的泳装取代了衬衣式泳装。妇女们在这种泳装的下面必须要穿裤子和丝袜。她们头戴游泳帽,脚上穿着类似芭蕾舞鞋的系带拖鞋。1870年到1900年,是女式泳装历史上的一个转折期,但款式仍然基本还保持原样,只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妇女们在泳装下面仍然要穿上紧身胸衣和一种有袖子和护腿。

女子游泳于1912年首次成为奥运会项目。穿着有半长裤腿的无袖连体泳装的范妮·杜拉克在许多项目中独占鳌头。澳大利亚出生的女游泳选手安妮特·凯勒曼也打破了常规,她于1907年在波士顿由于穿一件大胆的连体泳装,但是却被警方逮捕。